1.1.2 给游戏一个哲学的定义
说了这么久游戏、游戏、游戏……但到底什么是游戏,我们必须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义,才好继续往下展开。
首先,我们来翻翻字典。
英汉字典告诉我们,游戏是这样的:
游戏:
Play(动词)嬉戏;游乐;玩耍
Game(名词)娱乐活动
中文“游戏”这个词,高度概括了游戏这一人类活动的全部内涵。在某些语境下,它是动词,指从事游戏活动的这个行为,譬如“快去和小朋友一起游戏”;而在另一些语境下,它是名词,代表游戏活动或产品本身,譬如“这是一款手机游戏”。
在本书中,绝大多数场合下,游戏指的是后一种定义,也就是Game。甚至,如果未加说明,指的是电子游戏。
同时,在中文中,“做游戏”这个词也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指从事游戏活动,也就是玩游戏,譬如“大家一起做游戏”;另一个则是指发明、开发游戏产品的行为,譬如“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是做游戏的”。
辞海告诉我们说,游戏是这样的:
以直接获得快感为主要目的,且必须有主体参与互动的活动。
(关于游戏在这方面的特性,在后面的章节中会详细解说。)
我个人比较推荐的是荷兰学者约翰· 赫伊津赫(Johan Huizinga)在《游戏的人》中给游戏下的定义:
游戏是一种自愿的活动或消遣,在特定的时空范围进行,遵循自愿接受但绝对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这个定义看上去比较“狂霸炫酷拽”,但是比较拗口,我把它翻译如下。
游戏是一种人类行为,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可以满足人类的心灵需求。(同时也可能满足肉体需求,但首先必须满足心灵需求。)
2.无关生存和繁衍的。(生存和繁衍不是游戏,而是延续人类种族存续必需的活动。)
结合起来就是,凡是无关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可以满足人类心灵需求的人类活动,就是游戏。
是不是有了一种世间万事皆为游戏的感觉?下文中我们会剥茧抽丝地分析为什么这么说。其实在本书的字里行间,将看到很多先贤哲人对游戏的定义,大家可以像在快餐店点菜似的,挑选自己喜欢的定义去采纳。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先贤哲人对游戏下了各不相同的定义呢?那是因为,游戏看似不是人类必需的活动,但是人类却天生喜欢它,又说不清为什么喜欢它,因此就形成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局面。生存和繁衍太苦太累,游戏太轻松太美好,如果有可能,每个人都愿意不去操心生存和繁衍的问题,不去养家糊口,为稻粱谋,天天玩游戏,这才是人类理想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