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马克思:社会合作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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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物质基础及实践维度(1)

社会活动是实践的活动。人的全部实践活动至少包括物质生活的生产、生命的生产和意识的生产。由劳动生产活动形成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人和人的联系直接影响社会实践中社会关系的发展状况与性质变化。正是在这种生产和交往等实践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才能发生关联并建构各种各样的社会模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实践活动是它们彼此之间强有力的黏接剂。

社会合作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合作的实现始终离不开它的物质基础。社会合作实现过程与发展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也只能是它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合作也就实现到什么程度;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就有相对应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合作形式。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对物质生产的基础性地位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确证,亦即通过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关系的解析,使人类觉悟到如何才能从直接处身于其中的必然王国独立自主地走向自由王国,实现人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合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就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生产关系的持续变革、社会关系的经常调整与合作形式的不断发展。

第一节 生产力维度的社会合作关系

生产力实现着社会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历史唯物主义从广义视角给生产力以定义,认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由“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马克思,1972:59 )构成。狭义的生产力指的是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与上层建筑相对。为了更好地分析与说明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物质基础,这里的生产力采用狭义的概念,精神生产与上层建筑另作他章加以探讨。从人类历史来看,物质生产是现实的人得以存在的首要前提,生产力基础上的社会互助、协作或合作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社会合作不仅体现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一种生产力的反映。马克思对社会的理解是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中寻求说明,进而把社会关系的变革归结为生产力。

一、生产力推动社会内部利益的分化与重组

人类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首先形成的是自然关系。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命题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存在的实体就是劳动。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社会合作作为一种共同劳动,经历了从原初的社会互助到后来的社会协作,再到更高级的社会联合的劳动方式。在共同劳动中,人类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1]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力。生产力主要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以及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其他一切物质技术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人类在劳动生产与交换分配中如何合理配置共同资源,增进共同利益,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劳动。所以,合作首先体现为一种生产力,体现为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利益的分化与组合。

(一)生产力发展影响人类社会的产品总量

生产力是生产主体利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能力,表现为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或与原始自然、人化自然的对象关系,是衡量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常以单位生产主体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来衡量,故有时又称生产效率。生产力的本质是指生产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具体可表现为人们利用什么样的劳动资料进行生产以及生产规模的大小。生产力决定生产产品的总量,对共同资源的供给起着支配作用。

1.生产力概念本身包含产品总量的增长

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生产力是人们在描述社会生产活动总体概况时所创造和使用的一个词语,通常理解为人们解决社会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物质力量。在马克思之前,生产力已经以不同的概念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采用“劳动生产力”的概念,大卫·李嘉图( David Ricardo)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也多次从地租和土地的视角使用生产力一词,甚至明确提出“土地生产力”和“资本生产力”。

生产力概念是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基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进而决定全部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对生产力没有作出明确的定义,他在许多地方的用法中有多种不同的含义。其中两次阐释是这样描述的:一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马克思,1960:33 )。二是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劳动生产力,即由于生产条件发展程度不同,等量的劳动在同样时间内会提供较多或较少的产品量。”(马克思,1972:568 )简言之,马克思对生产力的理解定论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的一种能力或力量,并且是存在于人自身之内的能力或力量,它只能附着和依附于人自身或类自身,而不能存在于人身之外。

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生产主体的发展。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主体。能动的开发和培养劳动者的生产力,将对生产的协调和加速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人本身是它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能和活动。”(马克思,1979:300 )同时,随着生产力发展,人的生产经验与生产能力得到提高,人开始“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马克思,1995:24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早在19 世纪,马克思就提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等论断。所以,马克思说:“生产力中也包含科学。”(马克思, 1995:211 )人类改造自然,其含义是人类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改变或造就自然存在的状态,使自然生存环境因人的行为而合乎于人的意志。科学在生产力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来源于生产实践又不断地应用于生产实践,渗透到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生产管理等生产的各个因素中去,转变为物质生产力,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社会合作提供物质力量。

2.集体生产力促进生产总量的增长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通过劳动,人类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成为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在实践中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通过把自然占有为劳动的物质条件的劳动,类生命能够成为人的生命。“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马克思,1995:38 )马克思依据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人们参加社会劳动而呈现出来的彼此之间关系,即劳动的社会形式,作为增进产量的重要推动力提了出来。

在马克思之前,对劳动的社会形式给予重大关注的莫过于傅立叶。傅立叶充分肯定并高度赞扬协作制度的巨大生产力,他指出:“我们首先应注意到协作制度的最卓越的结果,使产量增加三倍。”(傅立叶,1964:23 )马克思也认同协作的积极作用,并对协作进行了具体的描述:“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作协作。”(马克思,2004:378 )同时,马克思强调:“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马克思,1972:362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劳动是人与自然建立起对象性关系的桥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但是马克思也明确指出,社会协作是生产力水平较低时期人们在使用简单工具进行集体协作劳动的基础上的生产性劳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劳动。

联合劳动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劳动者通过自身具备的劳动能力运用自然规律利用自然存在的条件采取的互相协作、相互平等的劳动方式。这种劳动的行为不再是分散、孤立的个人进行的生产劳动,而是许多人为达到某种目标而有机结合、互相协作的共同劳动。对此马克思指出,通过合作和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它既植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身又是生产力,促进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达到极高的发展程度,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随着人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马克思,1979:104 ) ,物质财富源源不断地涌流出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人民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人人共同创造,人人共享物质财富,为社会合作准备了充足的物质资源与环境条件。

3.生产力是产品总量的社会表征

生产力具有社会性,是人对社会状况的一种抽象概括的表达。生产力概念,是为了表示在某一社会层次范围内所存在的社会生产状况和生产水平,其生产力本身也是为了表现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处于各个社会阶段时期社会集体总的生产情况,并且用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水准,生产力成了社会状况和社会形式进步与否的标志,具有社会性质。马克思认为,人、生产力与自然具有一体性,人离开自然条件就无法进行生产。他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马克思,1995:42 )产品总量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生产力发展过程就是不断促进生产成果及产量提高的社会过程。

人类以其特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不断改变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社会特征。原始社会,人们从事集体采集或共同狩猎的行为,存在的劳动主体是刚刚解放了前肢的从高级动物世界里站立起来的人类,是由古代类人猿进化而来的人类始祖。那时人的脑力还没有充分发展起来,人们所使用的生产工具仅仅是石器,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所创造的产品只能满足最低程度的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除了满足最低程度的需要外,产品开始出现剩余,产生了利益对立的奴隶主和奴隶两大阶级。奴隶社会由于有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有了金属工具,生产力的发展比原始社会要快得多。以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为主要构成的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比奴隶社会要更快一些,铁器时代的生产力推动产品数量和种类进一步扩大。资本主义社会使人类进入了现代文明时期,机器大工业使生产力发展十分迅速。在资产阶级不断增值的欲望及其对工人阶级的利益剥夺的有力推动下,生产的产品数量超越了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产品总和。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的产品总量呈现出明显差异,也反映出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与社会形态的演进。

社会合作不是建立在物质贫乏、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以人对自然规律掌握和运用为前提的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把产品总量的大幅度增长视作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为此,他们指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1995:293 )。这时,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涌流,“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才会成为现实,社会合作才能真正形成并发挥作用。

(二)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物质变换制约社会利益关系

利益是人类历史活动的动力。在自然条件的变化和人类自身思想的共同作用下,人类在生产过程中与自然界发生直接关系的行为是人类最初进行的生产劳动。人与自然的结合表现为现实的生产力,反过来也可以说,生产力表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实现合乎人类本性的消耗最小而收益最大的物质变换,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马克思,1995: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