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隐公(起元年,尽元年)(1)
陆曰:解诂,佳买反;下音古,训也。
[疏]“春秋”至“第一”。
解云:案旧题云“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则云:《春秋》者,一部之总名;隐公者,鲁侯之谥号;经传者,杂缛之称;解诂者,何所自目;第一者,无先之辞;《公羊》者,传之别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今定本则升“公羊”字在“经传”上退“隐公”字在“解诂”之下,未知自谁始也。又云“何休学”,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於师,乃宣此义不出於巳’。”此言为允,是其义也。
问曰:《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不审《公羊》之义,孔子早晚作《春秋》乎?
答曰:《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春秋说》具有其文。
问曰:若《公羊》之义,以获麟之后乃作《春秋》,何故“大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纟累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罪也”,“夫昔西伯拘羑里,演《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明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案《家语》孔子厄於陈、蔡之时,当哀公六年,何言十四年乃作乎?
答曰:孔子厄陈、蔡之时,始有作《春秋》之意,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故《家语》云:“晋文之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起于会稽。”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庸知非激愤厉志,始於是乎者?是其有意矣。
问曰:若《左氏》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至十二年告老,见周礼尽在鲁,鲁史法最备,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春秋》。《公羊》之意,据何文作《春秋》乎?
答曰: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以此言之,夫子脩《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不应专据鲁史,堪为王者之法也,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周史而言宝书者,宝者,保也,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故云宝书也。
问曰:若然,《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何言百二十国乎?
答曰:其初求也,实得百二十国史,但有极美可以训世,有极恶何以戒俗者,取之;若不可为法者,皆弃而不录,是故止得六十国也。
问曰: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何故《春秋说》云“据周史立新经”乎?
答曰:闵因叙云:“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此言之,周为天子,虽诸侯史记,亦得名为周史矣。
问曰:《六艺论》云:“六艺者,图所生也。”然则《春秋》者,即是六艺也,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春秋》何?
答曰:元本“河出图,洛出书”者,正欲垂范於世也。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史官录其行事以为《春秋》,夫子就史所录,刊而脩之,云出图书,岂相妨夺也?
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
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也。而旧云《春秋说》云“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作秋成,故云《春秋》也”者,非也,何者?案庄七年经云“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氏云:“‘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以此言之,则孔子未脩之时已名《春秋》,何言孔子脩之春作秋成,乃名《春秋》乎?
问曰:《春秋》据史书而为之,史有左右,据何史乎?
答曰:《六艺论》云:“《春秋》者,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左史所记为《春秋》,右史所记为《尚书》。”是以《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记文先言左史,郑注先言《春秋》,明以左史为《春秋》矣。云云之说,《左氏》首已成解,不能重载。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又闻端门之命,有制作之状,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脩为《春秋》,故《孟子》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故《史记》云:‘《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以此言之,则孔子见时衰政失,恐文、武道绝,又见麟获,刘氏方兴,故顺天命,以制《春秋》以授之。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汉者。案《春秋说》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又云:“丘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又云:“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又云:“黑龙生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又云:“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以此数文言之,《春秋》为汉制明矣。
问:案庄七年“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故孔子脩《春秋》,有改之者何?可改而不改者何?
答曰:其不改者,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
间曰:《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案《长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如此,何以笑子路率尔?何以为忠信?何以为事上?何以诲人?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如此若为通乎?
答曰:《孝经》说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孔子卒后三百岁,何不全身之有?又《春秋》藉位於鲁,以讬王义,隐公之爵不进称王,周王之号不退为公,何以为不正名?何以为不顺言乎?又奉天命而制作,何以谦让之有?
问曰:《春秋说》云:“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阳豫之卦。”宋氏云:“夏、殷之卦名也。”孔子何故不用《周易》占之乎?
答曰:盖孔子见西狩获麟,知周将亡,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故用夏、殷之《易》矣。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不从宋氏之说。若然,应言阳豫之兆,何言卦乎?盖龟蓍通名,故言卜矣。
问曰:何氏注《春秋》,始乎隐公,则天之数,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
答曰:案哀十四年传云“《春秋》何以始乎隐”,注云“据得麟乃作”;“祖之所逮闻也”,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彼注云“据哀公未终也”;曰“备矣”彼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於麟者,欲见拨乱功成於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於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於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是也。
问曰:既言始於隐公则天之数,复言三世,故发隐公何?
答曰:若论象天数,则取十二;缘情制服宜为三世,故礼为父三年,为祖期,为高祖、曾祖齐衰三月。据哀录隐,兼及昭、定,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谓之所闻之世也;隐、桓、庄、闵、僖,曾祖、高祖时事,谓之所传闻之世也。制治乱之法,书大夫之卒,文有详略,故日月备于隐,如是,有罪之见录,不日卒于得臣,明有过以见罪;益师不日,著恩远之辞。
问曰:郑氏云:“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即为所见之世。颜、郑之说,实亦有途,而何氏见何文句,要以昭、定、哀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之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乎?
答曰: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从生以后,理不得谓之所闻也。颜氏之意,尽於此矣。何氏所以不从之者,以为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以为见,孔子始生,未能识别,宁得谓之所见乎?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邾娄快、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一自是治近升平书,一自是治近大平书,虽不相干涉,而漫指此文乎?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得谓之所见乎?故不从之。
问曰:《孝经说》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公羊》信纬,可得不从乎?
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说》为正解明矣。
问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题云《左氏》;《公羊》、《穀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题曰“卜氏传”乎?
答曰:《左氏传》者,丘明亲自执笔为之,以说经意,其后学者题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毌生乃著竹帛,胡毌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
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
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
问曰:《文谥例》云:“此《春秋》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德之纪也。”然则三科九旨之义,已蒙前说,未审五始、六辅、二类、七等之义如何?
答曰:案《文谥例》下文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国、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七缺之义如何?
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已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脩,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
何休学
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
元年春王正月
正月,音征,又音政,后放此。
[疏]“元年,春,王正月”。
解云:若《左氏》之义,不问天子诸侯,皆得称元年。若《公羊》之义,唯天子乃得称元年,诸侯不得称元年。此鲁隐公,诸侯也,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托王於鲁,以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