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隐公(起五年,尽十一年)(2)
螟,亡丁反,蟲食苗心。苛,音何。
[疏]注“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
解云:欲对异为先事而至故也。
注“先是”至“所致”。
解云:苛令急法者,即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注云“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是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据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
彄,苦侯反。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大夫”。
解云:正以所闻之世,例不合日故也。
注“益师始见法”。
解云: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所传闻之世,初始欲见三世之法,故不书日也。
注“无骇有罪”。
解云:即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传云“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身不氏”是也。
注“侠又未命也”。
解云:即九年三月,“挟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是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据伐於馀丘不言围。
[疏]注“据伐”至“言围”。解云:即庄二年“夏,公子庆公帅师伐於馀丘”是也。
彊也。至邑虽围当言伐,恶其彊而无义也。必欲为得邑,故如其意言围也。所以不知郑彊者,公以楚师伐宋围缗不言彊也。
彊,渠羌反,下同。恶,乌路反。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据翚会诸侯伐郑后未道平也,何道堕成?
输平,式朱反,堕也,《左氏》作“渝平”堕,许规反。
[疏]“输平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据翚”至“堕成”。
解云:上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
败其成也。翚伐郑后,已相与平,但外平不书,故云尔。
[疏]注“翚伐”至“云尔”。
解云:鲁与郑平而言外平者,谓伐郑之后,时公子翚在外与郑平,不得公命,是以不书,故曰外平不书耳。
曰:吾成败矣。吾,鲁也。
[疏]“曰吾成败矣”。
解云:称鲁人之辞,故加曰。
吾与郑人末有成也。末,无也。此传发者,解郑称人为共国辞。
[疏]注“此传”至“国辞”。
解云:传发此吾与郑人末有成一段事者,非直解郑擅获诸侯为有罪,而鲁侯不能死难亦当绝,故令郑称人。言输平,则鲁侯亦合称人矣。一个人字,两国共有,故云称人为共国辞。
吾与郑人,则曷为末有成?据无战伐之文。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时与郑人战於狐壤,为郑所获。
壤,如丈反。然则何以不言战?战者,内败文也。据鞍战君获言师败绩。
[疏]注“战者,内败文也”。
解云:即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彼注云“《春秋》讬王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贬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是也。
注“据鞍”至“败绩”。
解云:成二年“季孙行父”以下“帅师,会晋卻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云云,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然则彼获言败绩,则知此时鲁侯被获,亦宜言战,故难之。
讳获也。君获不言师败绩,故以输平讳也,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战例时,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不月者,正月也,见隐终无奉正月之意。不地者,深讳也,使若实输平,故不地也。称人共国辞者,嫌来输平独恶郑,擅获诸侯,鲁不能死难,皆当绝之。
难,乃旦反。
[疏]注“君获”至“讳也”。
解云:君获不言师败绩,即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然则此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以输平讳之。
注“与鞍”至“败文”。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君获不言师败绩,等起不去师败绩者,辟内败文也”。然则鞍战之时,实齐侯被获,宜去败绩,直言战而已。但时内大夫在焉,辟内败文,故不得言战矣。今此输平之经,自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云与鞍战辟内败文异。
注“战例时,偏战日”。
解云:即桓十二年“丁未,战于宋”,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云云是也。
注“诈战月”。
解云: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之属是也。
注“不地者,深讳也”。
解云:若地,宜言输平于狐壤,似若战于之类。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秋,七月。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始也。时,四时也。过,历也。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历一时无事,则书其始月也。
艾,五盖反。
[疏]“夏五月”至“则书”。
解云:下无相犯之处而书日者,以下八年三月,“庚寅,我入邴”,传云“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然则虽不复侵伐,亦有争邑之隙,故书日也。
首时过,则何以书?据无事也。《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尚书》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则天道定矣。
编,必连反,《字林》、《声类》皆布千反,一音甫连反。昊,户老反。
冬,宋人取长葛。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书以疾之。不系郑举伐者,明因上伐围取也。
更,音庚。暴,步卜反。
[疏]“外取”至“以书”。
解云:据与四年牟娄同。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者,作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贱书者,后为嫡,终有贤行。纪侯为齐所灭,纪季以酅入于齐,叔姬归之,能处隐约,全竟妇道,故重录之。
从適,丁历反,本亦作“嫡”,下同。贤行,下孟反,下“异行”同。酅,户圭反。
[疏]注“叔姬”至“国也”。
解云:知如此注,见上二年冬“伯姬归于纪”,自尔以来,不见纪伯姬卒之文,今叔姬又归之,明知是其媵矣。
注“妇人”至“君子”。
解云:《书传》文。
注“媵贱”至“贤行”。
解云:《春秋》之内,例不书媵,以其贱故。今此书者,以其后为嫡,终有贤行也。知后为嫡者,正以庄二十九年冬十二月,“纪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卒葬皆书,为嫡明矣。而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书二国媵者,彼传云“录伯姬”是也。
注“纪侯为齐所灭”。
解云:即庄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是也。
注“纪季”至“于齐”。
解云:在庄三年。
注“叔姬”至“录之”。
解云:庄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是也。
滕侯卒。何以不名?据蔡侯考父卒名。
[疏]注“据蔡”至“卒名”。
解云:在下八年夏。
微国也。小国,故略不名。微国则其称侯何?据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疏]注“据大”至“子男”。
解云:上五年传文。案彼大国非直侯,而注特言大国称侯者,案彼传之成文故也。
不嫌也。滕侯卒不名,下常称子,不嫌称侯为大国。
[疏]注“下常称子”。解云:桓二年“滕子来朝”,因兹已下常称子矣。
《春秋》贵贱不嫌同号,贵贱不嫌者,通同号称也。若齐亦称侯,滕亦称侯;微者亦称人,贬亦称人:皆有起文,贵贱不嫌同号是也。
号称,尺证反。
[疏]注“齐亦称侯”。
解云:不云晋者,晋爵未大故。
注“微者亦称人”。
解云: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之属是也。
注“皆有起文”。
解云:滕侯卒不名,下恒称子,起其微也。齐侯恒在宋公之上,起其大也。宋人盟于宿不书日,亦起微也。郑人来输平称人者,共国辞,起其贬之,故曰皆有起文也。
注“贵贱”至“是也”。
解云:不论贵贱不嫌者,通其同号称,由是之故,《春秋》同其号也。
美恶不嫌同辞。若继体君亦称即位,继弑君亦称即位,皆有起文,美恶不嫌同辞是也。滕,微国,所传闻之世未可卒,所以称侯而卒者,《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隐公,《春秋》褒之以礼,嗣子得以其礼祭,故称侯见其义。
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传,直专反。见,贤遍反。
[疏]注“若继”至“即位”。
解云:文、成之属是也。
注“继弑”至“即位”。
解云:桓、宣是也。
注“皆有起文”。
解云:前君之薨书地者,起其后即位者是继体之君也。若前君薨不地者,起其后即位者非是继体之君也。
注“美恶”至“是也”。
解云:谓美恶不嫌者,通其同辞。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辞矣。
注“滕子”至“其义”。
解云:在十一年,即此君之子也。滕子、薜侯俱朝隐公,滕并褒其父而薜否者,薜侯父卒在春秋之前,故无褒之文。
夏,城中丘。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上问中丘者,何指问邑也,欲因言何以书,嫌但问书中丘,故复言城中丘,何以书也。
复,扶又反。
[疏]“中丘者何”。
解云:楚丘同,皆直云城,文无别,故执不知问。
以重书也。以功重,故书也。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苦百姓,空虚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城无异。城邑例时。
令,力呈反。弛,户尔反,又尸氏反。
[疏]注“城邑例时”。
解云:即下九年“夏,城郎”,襄十三年“冬,城防”之属是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其称弟何?据诸侯之子称公子。母弟称弟,母兄称兄。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谓不如为如矣,齐人语也。公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异於群公子也。聘者,问也。来聘书者,皆喜内见聘事也。古者诸侯朝罢朝聘,为慕贤孝礼,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
别,彼列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母兄称兄”。
解云: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是也。
秋,公伐邾娄。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於大庙,所以尊王命,归美於先君,不敢以已当之。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异,故执不知问。
[疏]注“上言聘,此言伐”。
解云:谓聘伐辞异,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据出聘与郊、柳异,不得言伐也。问伐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疏]注“据出”至“伐也”。
解云: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然则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犹可言其侵围,今此聘大夫不应得言伐,故难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
注“问伐”至“举之”。
解云:桓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问轻重两举不言之故,此言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据执季孙隐如不言伐
[疏]注“据执”至“言伐”。
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责当死位,故使与国同。曷为大之?据王子突系诸人。
[疏]注“据王”至“诸人”。
解云:庄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难之。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其地何?据执季孙隐如不地。大之也。顺上伐文,使若楚丘为国者,犹庆父伐於馀丘也。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难,当与国君等也。录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
难,乃旦反。恶,乌路反。
[疏]注“顺上”至“命也”。
解云: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无王者,遇在其间,置上则嫌为事出,置下则嫌无天法,可以制月,文不可施也。
要,一遥反。为事,于伪反,下“欲为鲁”、“为小国”、“为桓”并年未注皆同。
[疏]注“宋公”至“其间”。
解云:何氏以为会盟则以大小为序,遇则以不虞为先,故如此解,是以庄三十二年经云“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在宋下,是其一隅耳。
注“置上”至“事出”。
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卫侯遇于垂,即嫌桓王亦与之遇,故言则嫌为事出。事,谓遇事也。或者嫌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则嫌为遇事出也。
注“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