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想帝国是一回事,而构建帝国是另一回事。当然,那些意图缔造帝国的人的说法会造成一种假象,仿佛在一片陌生的疆土站稳脚跟再简单不过了,只需要一些实用的技能和强大的意志就能办到。让人吃惊的是,事实上直到不久前,历史学家们都还普遍附和这种观点,似乎入侵者获得成功是预料之中的必然结果。回首过往,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帝国对现今乃至未来仍保持巨大影响,就必然给我们对于过去的理解投下阴影。这一观点或许应当称为“入侵者必胜论”,通常会假借“边疆史学”之名。不过该观点在美国这个历史上最富裕和强大的移民社会得到了最为广泛认可,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建立“殖民地”意味着永久地占领一块别人的土地,同时与祖国或大都会保持联系。乍一看,这和那种与某个遥远的且缺少商业中介的地区进行贸易似乎有着本质区别。故而我们可能会将历史上两次几乎同时发生的事件区别对待:1607年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建立和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西海岸努力建立仓库和住所为一体的“商栈”。但若我们仔细考量,会发现这两者之间其实不存在区别。其中部分原因是无论移民最初的定居形式是农业型还是贸易型,最后都可能发展为殖民地。到达某个地方的殖民者并不一定打算逗留很长时间。旅居者(而非殖民者)聚集在贸易站,与当地有势力、有组织的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被认定和殖民者并无根本区别。这些旅居者可能会认为有必要保存独特的“共同”特性,并保留内部制度和等级,如果地盘不大,可能还得用些防卫手段,来对抗掠夺和动乱。他们或许还会因为当地传统以及他们自己的喜好不和当地人住在一起,结果是商栈和当地人分隔开来。
不管目的如何,英国入侵者在开始接触殖民地之后都会经历相似的模式,面对相似的问题。他们必须提前准备好如何应对当地居民,并希望猜对当地的政治体系和商业需求。他们必须精心挑选最佳登陆地点、建立滩头堡。一旦登陆,他们需要尽快了解周边环境、控制可能的风险。除非携带了大批食物或者有充足的供给,否则在作物生产季结束之前,他们需要寻求当地帮助存储足够的粮食来预防饥荒(1788年博特尼湾成为罪犯流放地,20年后这里仍饱受饥荒之苦)。无论商业是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入侵者们都不得不与当地居民进行非常棘手且结果极不可靠的谈判(我们之后会谈到)以确定交易条款。他们必须决定与相遇的民族建立何种类型的政治关系,以及如何将这种关系以富于象征意义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需要选择正确的方式与原住民达成协议、解决争端,这要求他们努力理解当地人的世界观、意识形态、政治结构和精神生活。哪怕只是为了了解成本、获得便利和保证健康,他们也必须适应所处的生活环境和物质文化。最典型的例子是滩头堡里女性很少,所以通常他们会为了寻求性伴侣走出滩头堡。他们不得不权衡利弊,决定是走出去,改变自己的饮食和服饰习惯、业余爱好、道德准则、接受新家庭成员,还是留下来继续与同伴们并肩作战,并在某天荣归故里。最后,除非可以寄希望于祖国派遣大批援军,否则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地维持与当地的关系,祈祷不要发生任何威胁到他们利益或安全的骚乱。
尽管在初次接触殖民地后殖民者遇到的问题都是相似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应对方式不同,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1600~1750年,英国人在大西洋和亚洲建立了一批桥头堡。到18世纪早期,他们已经成功完成了“英属大西洋”——一个建立在种植园和移民定居点基础上的帝国互联体系。与此同时,他们在亚洲仍然保持着海上商业民族的身份,只设置了为数不多的商栈。亚洲统治者的权力牢不可破,贸易的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心情。印度的一场革命(在其中帝国只起了部分煽风点火的作用)给英国人在18世纪下半叶带来了一个次大陆帝国。这是个建立在征服和统治基础之上的帝国,相较于“英属大西洋”,它非常依赖当地代理人和盟友,对英国殖民者和移民的吸引力却小得多。由此可见,早期和当地的接触模式对后来的殖民活动影响深远。
称霸大西洋
从西非的冈比亚和“奴隶海岸”(现在的贝宁),经英属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和牙买加,到北美大陆的卡罗来纳、切萨皮克和新英格兰,北至拥有巨大鳕鱼渔场的纽芬兰,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弧线,17世纪后期,英国人(1707年《联合法案》之前苏格兰人基本被排除在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这些地区。加勒比海成了枢纽,一切活动都围绕着它进行,它就像一块磁铁,吸引英国人前来。英国人在大西洋上的扩张紧随西班牙,他们希望能像西班牙人那样在附近的岛屿或大陆上撞到金银宝藏——拉雷前往位于现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探险也是抱着这个目的。不光想找到自己的宝藏,他们还打定主意打劫西班牙护航舰队,抢夺西班牙运往国内的财富。加勒比海的特殊地理位置使之成为可能。
航道是关键因素。哥伦布已经指了条明路,从欧洲出发抵达西印度群岛不再是难事,肯定比迎着西风横渡大西洋要容易得多。一旦进入亚速尔群岛或马德拉群岛区域,从欧洲驶来的船顺信风而行,只需要5~6星期就能抵达位于加勒比海东部的背风群岛和向风群岛(即小安的列斯群岛)。西班牙没把这些小岛屿和巴巴多斯看在眼里,而是继续向伊斯帕尼奥拉岛和古巴进军,继而入侵墨西哥。如果说墨西哥和西属秘鲁的白银(先运往巴拿马再运回欧洲)勾起了英国人的贪婪,那么加勒比海的地理位置则决定了英国的战略。西班牙的要塞网和强大的海军让英国人无法靠近美洲大陆中心地带建立基地。英国于1624年在圣基茨岛、1627年在巴巴多斯岛建立了第一批永久定居点,远在大陆边缘,表明了英国人此时尚处于弱势。这两个殖民点都不利于拦截金银舰队,因为西班牙人喜欢的返程路线经古巴和佛罗里达间的佛罗里达海峡(船只在这里可以搭上湾流),再向东北沿北美大陆航行,直至盛行西风带将他们送往欧洲方向。哈瓦那拱卫着佛罗里达湾,西班牙人谨慎地把大本营设在哈瓦那就是为了保证这段最宝贵又最易受攻击的返程航道万无一失。
这样一来,英国暂时就没办法打北美大陆的主意了。吉尔伯特和拉雷都曾梦想建立美洲殖民地,但拉雷选择位于现在北卡罗来纳的罗阿诺克岛作为殖民地显然更为明智。它的位置靠北,刚好在西班牙的佛罗里达岗哨范围之外,但又能作为抢夺西班牙船只的基地。英国1607年选择詹姆斯敦作为殖民地也是为了防止西班牙的攻击(因为它不在海岸线上),或许这也是为了打劫西班牙的返航舰队。英国人在大陆探险行动最终的着眼点都落在了加勒比之上。对于英国人来说,要建立哪种殖民地,希望遇到怎样的人,都受其影响。确实,第一次前往詹姆斯敦时,在继续驶往切萨皮克之前,英国船只在东加勒比海拖延了一个月之久。由于风系的原因,加勒比海一直是通往美洲的最可行入口。尽管英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的大多数殖民地都建立于弗吉尼亚和1620年清教徒前辈移民的普利茅斯种植园之后,但它们很快便迎头赶上,吸引了更多移民,也提供了获取更大财富的机会。17世纪,约有21万移民从不列颠群岛来到加勒比海地区,约17.5万人前往切萨皮克湾地区、“中部殖民地”和新英格兰。事实上,英国在北美东海岸卡罗来纳建立的第三个桥头堡(建立于切萨皮克和新英格兰之后)其实是“英属”岛屿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的衍生物。
英属加勒比海地区对殖民者来说是一块陌生的疆土。英国人在这里遇到了原住民——加勒比人。加勒比人的名声早已被西班牙人抹黑,按照17世纪早期英国人的说法,他们嗜好鸡奸、乱伦、通奸、食人,无恶不作。事实上,部分原因是加勒比人对殖民誓死抵抗,因为英国殖民地位于西班牙人未能征服的加勒比东部群岛。和其他新世界殖民地民族一样,加勒比人缺乏对欧亚和非洲疾病的免疫力,因而遭受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人口在1492~1700年间骤降了约90%。但在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巴布达和安提瓜这些岛屿上,加勒比人驱逐英国人、杀害种植园主,令英国人闻风丧胆。1675年英国侵袭加勒比人的主要据点多米尼加,并屠杀当地居民。但加勒比人仍然没有放弃抵抗,因为他们既不愿沦为奴隶也不愿离开家园。英国人应该觉得万幸,1655年占领牙买加之前他们最有价值的殖民地巴巴多斯岛上没有加勒比人,实际上他们登陆时,巴巴多斯荒无人烟。
加勒比人并不是英国人遭遇的唯一或者最激烈的抵抗者。英国人在加勒比海地区第一次体验了危险与新奇并存的热带环境,他们为之着迷。英国内科医生及植物学家汉斯·斯隆(Hans Sloane)爵士(1660–1753)担任牙买加总督的随行医疗顾问,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这个职位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总督不久就去世了)。斯隆在加勒比海地区收集了大量植物及其他标本,并将其分门别类,因而名声大噪,他被视为当时最伟大的科学家及收藏家之一,同时也成了皇家学会的领袖人物。来到牙买加的其他英国人同样热衷于收集和记录这里的独特物种,可见当时英国国内对此兴趣之大。然而对来到牙买加的英国人来说,最先感受到的是对他们健康的威胁。对他们来说加勒比海是健康和生命的禁区:通过蚊虫传播的疟疾、黄热病、登革热与伤寒都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白痢”和“血痢”两种痢疾也同样致命。此外还有会导致瘫痪的“干腹痛”(铅中毒绞痛),这是饮用了用铅壶蒸馏的朗姆酒导致的。
英国人对这些疾病无能为力。博学的特莱伐姆(Trapham)医生1679年出版了《论牙买加岛的健康状况》。但是特莱伐姆和当时许多医生一样坚持体液论,认为一旦4种体液——黑胆汁、黏液、胆液和血液平衡失调,就会引发不同的疾病,因此当时的特效治疗法是用针扎破水疱、放血和通便。这些方法与其说是治病,倒不如说是让病人死得更快。英国人蜂拥而至,追逐发财的梦想,结果大批死去:1700~1750年到达牙买加的欧洲人多达5万,到了1752年,这些人里只有1万人活了下来。他们逐渐改良了房屋建筑以减少高温和潮湿带来的影响,有时候还要改变饮食和着装习惯。但是主要的适应手段(对那些有条件的人来说)是缩短居留时间:去欧洲度长假,去更北边的大陆疗养,或者干脆把生意扔给中介或亲戚,然后自己赶快回英国。
对英国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犹太人不久后也被包括在内)来说,加勒比海地区还是技术前沿地区。17世纪中期,英国人意识到蔗糖能带来巨大利益,为了财富,他们不得不学习工艺,据说通常是从在巴西的荷兰拓荒者那儿学来的。糖厂(或者能称为动力车间)是种植园的核心组成部分,需要大量甘蔗、劳力和燃料。糖使得英属加勒比海地区成了富人的专属地,因为蔗糖种植园的购买费和财政支出耗费惊人,那些财力不够的人无法承担。随着蔗糖成为诸多岛屿(尤其是巴巴多斯岛)的主要农作物,原本的白人契约劳工迅速为黑人奴隶所取代,这又导致了另一个重要后果。英属加勒比海地区成了文明的边缘地带,英格兰人(即后来的英国人)为了保证私利而冷血地改变了对种族和奴役的观念。非洲奴隶被界定为一种财产,奴隶主有权享受奴隶的劳动成果。这样一来,奴隶只要出现逃跑行为,就算是犯了盗窃罪,甚至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奴隶被认定拥有自主意识(这是对奴隶主的让步,因为奴隶造过反),这些都会被认为是潜在的违法行为。奴隶主对奴隶制以及为了维护它而采取的残暴高压手段振振有词,他们表示奴隶们的愚昧野蛮来自他们的非洲传统,根深蒂固无法改进。巴巴多斯1688年颁布的奴隶法将黑人描述为“天性野蛮、狂野、凶残……而且完全不受制于(白人)国家的法律、习俗和惯例”。奴隶引起了许多问题,尤其是是否应该管制奴隶主对女性奴隶及其身体的权利,以及他们后代的社会和法律地位的问题。人们认为对女性奴隶的性压榨(在一宗案件里涉及超过130个女奴)是白人在刻意显示他们对奴隶身体的控制权。
随着奴隶人数的上升(1660年的巴巴多斯、1670年的牙买加和17世纪80年代的背风群岛上,奴隶人数已经超过了白人人数),对奴隶动乱和反叛的恐惧与日俱增。在岛内社会造成了“内部”边界的分化局面,但这不是群岛局势紧张、动荡的唯一原因。此外还有变幻不定的气候、威胁生命的疾病、沉重的债务、对远方市场及价格的依赖、关于边界及土地权利的法律争端(突然和频繁的伤亡加剧了这个问题),这些因素使得群岛一直处于社会实验中所说的那种焦虑不安状态。当时来自英国的访客不屑地评价道,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这里的白人社会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是粗鲁的物质享乐主义者。这从他们一有闲暇就跑到英格兰度假就可以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虽然我们并不完全相信来自英国本土的这种优越感十足的看法。英属牙买加除了内部边界所造成的身体和心理的不安全,外部边界外的逃逸奴隶和难民也使英国人如坐针毡。那些逃亡的黑奴被称为“Maroons”,是探险队和战争的目标。在此之上还有外国入侵的威胁。英属加勒比海地区位于地缘政治交汇点上,在这个区域,西班牙、法国、英国(还得加上荷兰和丹麦)各有所图,很少有安稳的时候。各方势力紧挨着,各国国内或者加勒比海属地发生的任何危机都可能带来海上侵袭,摧毁他们的商业或者干脆取而代之,殖民者们却无法提前预知。为了保持欧洲内部的权力平衡,英国的外交政策不鼓励对加勒比海地区的归属问题重新洗牌(故而虽然英国于1762年占取哈瓦那时伤亡惨重,后来还是不得已将它交还)。从16世纪60年代英国海盗踏足之日开始,一直到1815年,加勒比海地区便是欧洲人征服、掠夺和施展暴力的战场,这真是一段令人感到哀伤的历史。
英属加勒比海地区与大西洋的另一边——西非海岸紧密相连。英国人在西非也是后来者,葡萄牙人首先登陆,然后是荷兰人。英国船长霍金斯于16世纪60年代到达了海岸并带走了一些奴隶。霍金斯驾驶名字极为不敬的“耶稣”号抵达了西印度群岛,希望能将奴隶出售给西班牙人。不过当时的英国人还很少从事奴隶贸易:当1620年别人试图向冈比亚河上的英国商人理查德·乔布森出售奴隶时,他回答:“我们民族绝不交易这样的商品,我们也不会买卖彼此。”那时候以及稍后的一段时间里,英国人感兴趣的是黄金和其他热带产物,如象牙、蜂蜡、染料木材和胡椒等。真正的转变发生在巴巴多斯,商人开始对蔗糖和奴隶感兴趣。到了1672年,有着特许垄断权的皇家非洲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商栈,处理来自西非海岸的奴隶出口业务。即使如此,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是其他产品,而它修建堡垒(如著名的位于加纳的海岸角奴隶堡)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它的黄金贸易不受其他欧洲海盗抢掠。
西非对于英国来说意味着商机和海上疆域:种种迹象表示它不会成为加勒比海模式的种植园或殖民地。造成这种形势的因素有好几个。第一,尽管西非的往返航道相对较为便利,但由于风系和西班牙建立的大陆白银帝国的原因,加勒比海仍然是大西洋航行和贸易的中枢。第二,尽管这里也出产热带产物,但由于它同时是臭名昭著的奴隶来源地,西非不具备能让英国人和其他欧洲人建立像加勒比海及其他美洲地区那样的种植园体系的条件。首先,那样的体系需要充足的耕地,而且要求耕地能方便地通往海边。其次,同样重要的是,欧洲人(这里主要指英国人)没能在这里推行他们所独有的关于产权的观念。只有产权才能让他们步入商业信用和债务的迷宫,因为它能让业主有资格借贷以买入或清理土地、买入或聘用劳动力,以及在粮食被运往远方市场时也能维持生活。它吸纳投资、促进扩张。在加勒比海地区,(尽管有加勒比人的抵抗)占领土地和引入财产制度还算比较容易,在西非则困难重重。
西非社会有着横跨撒哈拉沙漠与中东和北非(因此西非深受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影响)进行贸易的悠久历史。其结果之一就是来这里的欧洲人发现这里没有分散的原始部落,有着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包括(现位于加纳的)阿散蒂、阿拉达、达荷美、贝宁和(现尼日利亚的)奥约。当时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不可能顺从地俯首于欧洲人的统治,也不可能对侵略者投降。加勒比海的种植园主或许曾经嘲笑他们的非洲奴隶野蛮落后,在西非的英国人则要客气得多。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商业活动的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当地统治者的心情,一旦“龙颜”不悦,他们的生意就可能告吹。
也就是说,在殖民者与西非进行接触的过程中,非洲本地势力是有话语权的。西非地理状况更让殖民者无可奈何。除了极少数情况外,西非海岸极不利于海上入侵。沙洲和海浪让欧洲船只止步于大海——因为船只需要当地船民的帮助才能到达陆地。就算欧洲人的堡垒和商栈位于近海,他们也没办法控制周边内陆地区或者对抗当地统治者,也没有动力去尝试。实际上,堡垒里的英国人寥寥无几:部分原因是气候恶劣、疾病肆虐,还有部分原因是西非给英国人带来的收益非常有限。曾经的奴隶贸易中心——现位于贝宁的威达港的情况很有代表性。威达远离海岸,处于沿海环礁湖之后。要到达那里,英国商人们必须先登上海岸,然后横越环礁湖。所以他们不得不从更远的黄金海岸请人划独木舟将他们送抵威达。而威达城本身的“堡垒”仅限于城市周边:包括泥巴墙、土木工程、大炮,甚至还有条护城河(蚊子显然能在这里安居乐业),但这些防御措施是为了抵抗他们的法国邻居和其他对手的,而不是对付当地的非洲人。事实上,因为控制不了登陆地(他们被禁止建筑海边据点),这20个白人和他们的100个黑奴帮手很容易因为扛不住饥饿而投降。这里其实也就是个临时棚屋,英国人从内陆城市萨维买入的奴隶只能先居住在这里,直到下一艘运奴船把他们运走:通常这里会住有600~800个黑奴。
直到18世纪晚期仍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英国人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恰当地位,从而不再需要向非洲当地势力表示顺从。1714年,在一场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纷争之后,威达英国堡垒的负责人被当地统治者赶走了。对于当地人来说,他们之所以可以容忍英国人的存在,是因为他们既提供了商业便利又不构成政治威胁,不过最主要的原因大概还是奴隶贸易本身。其他的商业活动可能导致了当地商业阶级的崛起,这些人与英国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商业上的收益可能迟早会引起统治精英们的愤恨。但是奴隶贸易却能够让那些有渠道通过战争或强权获取奴隶的人的权力更加稳固,换句话说,它有助于振兴西非强国,让它们更加具备对抗外来入侵的能力。一直到奴隶贸易被废除之后(英国在1807年废除奴隶贸易),英国人才找到在西非腹地扩大控制的策略;而在1750年,在寥寥无几的“近海贸易货船”眼里,这更像是一场最狂野的白日梦。
英格兰人(及后来的英国人)在北美大陆上与原住民和自然环境进行了艰难而漫长的斗争。1585年前往罗阿诺克的探险出师不利:当1590年救援船返回此地时发现留在这里的英国人全都消失了,他们的命运如何至今仍是个不解之谜。1607年英国人第二次前往詹姆斯敦进行探险,尽管计划周详,他们也有意识地吸取了之前在加勒比海和罗阿诺克的经验教训,而且经后来的发掘考察证明其装备异常完善(携带了大量工具和医疗器械),但他们仍然差点全军覆没。这次探险的领队是约翰·史密斯船长,他是一名经历丰富的战士。国内给他的指令也经过了缜密的考虑:占领上游以躲开西班牙的攻击,要在岸上设岗哨;既不要得罪当地居民,也千万不能让他们碰你们的武器、了解你们的病员人数。要确保新开辟的定居点街道笔直,以保证开火的时候没有阻碍,也要避开树木茂密的区域,挑选个好地方开展贸易。事实上,史密斯所接到的指令表明这次探险的大金主——弗吉尼亚公司并不希望新殖民地是个农业社会,他们希望史密斯能找到矿藏(金银美梦挥之不去)并与印第安人开展贸易。但同时他们还要求史密斯找寻一条“通往另一片大海”的航线。因为和那个时期的很多人一样,他们坚信“美洲”只是某个大陆的狭长地带(可能是根据他们对中美洲的理解而来),并相信只要驶过分水岭就能迅速下行至对面的海岸。弗吉尼亚只是他们通往更重要的目的地——印度群岛和中国的中途补给站。可能正是因为出于这个愿景,所以第一批詹姆斯敦分遣队里有一大部分人(差不多一半)既不是劳工也不是手艺人,而是温文尔雅的绅士。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何没有妇女和他们一道。
然而尽管计划周详,此地前几十年的殖民活动一直进展不顺。詹姆斯敦的选址被定在靠近深水的地方(对船只很安全),很好防御,又有足够的饮用淡水。英国人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粮食,还希望能打到足够的鱼作为补贴。可结果詹姆斯敦成了死亡陷阱,登陆的那批人在短短几个月内死了一半。主要原因似乎是它坐落在淡水与海水交汇处,所以扔到水里的东西不会被冲走。英国人喝着混有自己的垃圾的水,后果当然是致命的。鱼也出奇的少,甚至连陆上的猎物都不好捕获。“弗吉尼亚”不仅经历了5年干旱(1607~1612年)——食物和淡水供给因此减少,还遭遇了1607~1608年酷寒的“小冰河期”,此外还有疟疾。到了1609~1610年粮食匮乏的冬天,殖民地几乎被彻底摧毁。
在这样的情况下显然很难与印第安人达成协议。对于跟印第安人的交往,英国人也缜密地计划过。他们原指望印第安人是具有高度组织化的群体,会渴望贸易。他们知道印第安人喜欢铜,所以随行带了大量的铜。他们预计到很快就会与周边的近邻闹翻,所以期望能与更远的社群培养感情、结成联盟。这一系列有关殖民地发展进程的预感并不是不切实际的。英国人在切萨皮克湾附近遇到的政治惯例是“威望物品首领制”。这里的部落首领通过分发威望物品给追随者而获得权力。史密斯送了保厄坦部落的酋长一套红布衣服、一条猎犬和一顶帽子。这个酋长或许原本打算利用他的英国关系来巩固自己作为中间人的地位:用英国人带来换取粮食的铜做交易,把铜卖到内地去。但谁都无法指望这种互利关系能稳定持久。
双方摩擦的一个起因是英国人对印第安人偷盗行为的反应。英国人的社会等级分明,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们通过程式化的法律和法庭来解决所有权纠纷,就算是最小的偷窃行为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英国人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而且还不时被(牧师等人)告诫这才是符合上帝意愿的有序社会的基础,所以他们不能接受周边印第安人淡薄的财产观念,也无法从印第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在对方看来是在借故滋事,甚至很不道德。英国人没有回馈印第安人的赠礼,反而不时地需要依赖印第安人的粮食,这样一来矛盾就激化了。美洲地区大旱,粮食普遍短缺,在这个时候英国人还企图从保厄坦部落榨取粮食作为“礼物”,这必然导致矛盾。不仅如此,原本为了赢得好感的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贸易不再那么管用,因为现在市场上已经充斥着他们带来的货品,在印第安人眼里,英国人的价值迅速地一跌再跌。史密斯抱怨道:“对那群野蛮人来说,殖民者的商品早已供大于求。”而且他们给印第安人提供了私人交易的机会,这样保厄坦部落首领失去了控制英国人提供的重要物品分配的权力。
上述矛盾一旦激化,英国人与当地东道主之间原本潜藏的敌意就浮出了水面。(我们可以认为)保厄坦部落酋长本指望英国人能一直依附于他,只要给他们粮食就好,而他们用来换粮食的商品又能巩固他的权力。也就是说他本意是让英国人成为有用的附属。但是英国人却打定主意让他成为他们的附庸。殖民者人数一直在增加,甚至开始有女性。英国人不打算与印第安人通婚(也许部分原因是通婚并不能使他们获得印第安人的劳动力或土地)。他们不再满足仅在自己的据点从事贸易活动,而是开始种植自己的作物。他们与周边的其他部落共谋对付保厄坦酋长。1622年,即詹姆斯敦建立15年后,保厄坦酋长决定消灭这群令人讨厌的家伙。于是保厄坦部落向英国殖民者开战,1 200名移民中有超过1/4的人死于这场战争。后来这场战争被奇怪地记载为“起义”(仿佛是在反抗某个合法政权)。但是保厄坦采取行动太晚,英国人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挺过这次暴动并发动血腥报复。这次战争事实上成为弗吉尼亚转变为移民殖民地的标志,原本因为与印第安人共有土地而造成的摩擦被就此完结。总督弗朗西斯·怀亚特不容置疑地宣布:“我们的首要任务是驱逐野蛮人并占据这片土地以畜养牛、猪等……把那群异教徒留在我方只会给我们添麻烦,与其跟他们和平相处、结成联盟,倒不如干脆把他们从我们身边清走。”隔离和驱逐是后来英国在美洲殖民地的主要行为特点。与此同时,殖民地开始开辟烟草种植园(用从特立尼达岛带来的幼苗),并于1614年卖出了第一批货。1619年,第一批黑奴抵达殖民地。从开始接触到建立殖民地,英国人只花了10年多一点的时间。
但这仍然只是一个滩头堡:前方还有大片内陆等着英国人。印第安人节节败退。但是北至最早一批英格兰人于1620年登陆的新英格兰,南至17世纪70年代建立的卡罗来纳殖民地,英国人的“印第安疆域”仅仅覆盖了距离海岸100英里的范围。1700年的南卡罗来纳只有5 000名英国人,大多居住在首府查尔斯顿方圆几英里之内。尽管英国殖民者人口稳步上升,英国人[此时威尔士人、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已经加入了英国人之列,此外还有德国人——所谓的宾夕法尼亚荷兰人和德国人(指17、18世纪由德国南部或瑞士迁至宾夕法尼亚州的居民的后裔)]仍然没有足够的力量将印第安人逼至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另外一边。而且印第安人的抵抗不再是单凭人多势众,17世纪晚期他们已经学会利用英国与法国之间逐渐加剧的地缘政治斗争:17世纪90年代法国人大规模抵达密西西比河下游,标志着法国人努力封闭内陆、对抗英国入侵关键阶段的开始。到1717年,法国军队的前哨驻扎在了亚拉巴马。有一位英国官员曾抱怨:“当下对印第安人政策的重要原则就是维持我们与法国人之间的平衡。”英国扩张的压力迫使印第安人按易洛魁族模式成立了更多联盟——例如克里克人,或许甚至导致了印第安人形成了民族同一性:1726年的一次印第安人集会宣称:“我们红种人在此聚首。”这些还不是他们的唯一防守方式。印第安人作为毛皮和鹿皮的供应者(萨瓦纳河的奥古斯塔位于佐治亚州,现在以高尔夫球“美国大师赛”闻名于世,是当时的鹿皮贸易中心),是非常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他们位于森林中的聚居地本身就是强有力的防御。美洲丛林听上去很浪漫,其实非常险恶。如果没有专业向导,旅行者很快就会迷失方向,丛林里不时出现的沼泽和溪流让人举步维艰,一年里的大多数时间里,旅行者都必须随身携带所有口粮,因为恶劣的天气总是拖延行进时间,将人置于生死边缘。1737年3月,经验丰富的边疆开拓者康拉德·韦泽(Conrad Weiser)历经千辛万苦走出美洲丛林后感叹道:“我们仿佛逃出了地狱。”
图2-1航海时代的风系和交通
结果在控制了靠近海岸的“滩涂地带”近一个世纪之后,移民们不得不接受印第安人及印第安领地将永远存在于他们的殖民生活中这个事实。移民定居点陆续地发展至所谓的“后方”:宾夕法尼亚发展得最快,1701年,这里的白人人口为两万,仅仅过了40年,人数就增至原来的5倍;纽约发展得最慢,因为河畔地区被强大的易洛魁联盟控制。边境战争蠢蠢欲动,突然爆发,又偃旗息鼓;其中最猛烈的战争发生在南卡罗来纳,为了俘获奴隶,白人几乎扫平了沿海部落。但是在边境线上的大多数地方,双方都竭力通过谈判或仲裁来消除不可避免的摩擦。殖民者们大力学习印第安人的物质文化,例如狩猎技巧,作物种植(尤其是玉米、豆子和南瓜),桦皮独木舟、雪鞋、鹿皮鞋、鹿皮裤和烟斗的制作。他们需要印第安人做向导在丛林中和贸易通道上安全往来。为了帮助双方语言交流,洋泾浜语发展起来了,例如“特拉华行话”。在与印第安人的交往中,英国人不得不采用历史悠久的印第安外交礼仪:会谈时有一大堆参会者(反映出在分权社会里对大多数人意见的重视)、交换礼物、冗长的发言、依靠贝壳串珠而不是纸和笔记录协议条款(因为印第安人不相信纸质协议)。
双方达成了某种平衡状态,但并不是稳定的平衡。欧洲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及英国人)入侵北美洲,给印第安人及殖民者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可交易的货品越来越多,仪式和典礼也发展得更为丰富,包括更多的殉葬品随逝者入土。最为重要的是铁质武器和工具涌入了北美洲,紧接着又有了火器。考古发现,到17世纪中期,印第安人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有一半是通过与白种人交易获得的:他们坚持订制商品以满足他们的习惯和嗜好——例如超轻型火枪。但是他们不得不消耗资产,通常用鹿皮和毛皮来交换这些产品,一旦资源耗尽,他们就只剩下土地了。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大为缩减:据称,1738年,天花夺取了近一半切罗基人的生命。殖民者酗酒成性(据计算他们通常一天大约喝7杯烈酒),对印第安人来说,殖民者带来的酒也是个有害的舶来物:移民们的社会习惯、身体素质和饮食习惯降低了酒精对他们的影响,印第安人却没有这些条件。尽管双方不得已共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事实上印第安人和移民社会的思想从来没有真正统一过。他们对于土地的观点(对一方意味着物产和利益,对另一方意味着灵魂和历史)一直大相径庭。移民们痛恨森林,恨不得将它付之一炬。在合作外衣下掩盖的是双方对彼此深入骨髓的恨意。在移民社会,无论贫富,他们都渴望获得更多的土地用来种植作物或者赚取投机利润;谁要是假装正直抵抗这种利己主义,他的政治生涯也就到了头。因此,印第安领地与殖民者之间的平衡归根结底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它取决于印第安人在北美大陆与英国竞争对手们周旋的能力。1759年9月英国人占领了魁北克,随后的《巴黎条约》将法国人赶出了内陆,然后他们就对印第安人发动了正面攻击(他们自己后来都觉得惊慌)。不到一个世纪,“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北美洲就变成了“白人的国度”。
向亚洲扩张
1700年左右,英国人对北大西洋多数地区已经非常了解,而亚洲海上世界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它覆盖的面积从莫桑比克一直延伸到日本,比大西洋世界的海域要大得多,而且离欧洲也远得多。船只从英格兰出发,乘风而行,只需六七个星期就能到达巴巴多斯;驶往印度的船只很少能在4个月内到达,往往需要6个月。这些船只一年四季都可以横跨大西洋,只是舒适和安全程度有点儿区别。如果要去印度,旅客必须及时从英格兰启程,赶上3~10月间的西南季风,将他从好望角送往东北方向;如果他想回程,又得等着东北季风:11~4月的季风能把他吹回好望角。这趟旅途费时费钱,很少有旅客能承担得起频繁的往返(有钱人和大人物除外),这更凸显了距离感和差异感。除了在西非,身处大西洋沿岸种植园的英国人能轻易找到由英国人构成的社群;在加勒比海奴隶殖民地的英国人可能主要是驻军,但起码制度、法律和财产是英式的;在美洲大陆和岛屿上,到1700年已经聚集了约25万英国人。但是亚洲海岸的英国人可能只有区区几十个,极少能以百计,而且几乎没有女性。绝不要想当然地认为1750年在印度的英国人会超过四五千甚至更多。美洲殖民者对迅速扩张的使命感使在印度狭小的据点里窝着的英国人看来简直荒唐可笑。他们不敢想象拥有足够的武力威慑身边的当地统治者们,因为事实刚好相反。在西方的大西洋世界,他们是移民或种植园主,是殖民者或大陆居民,可是在东方,他们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过客和无名小卒。
他们所涉足的土地上的政权强化了他们这种边缘化的地位。亚洲海域无垠,但是要在这里进行贸易必须获得当地宫廷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许可(公开的或者默许):在红海和波斯湾需要奥斯曼帝国和波斯(现伊朗)萨非王朝统治者点头;在印度西部和孟加拉需得到德里的莫卧儿皇帝同意——虽然到17世纪末,和桀骜不驯的马拉塔联盟以较为宽松的条件达成协议也不失为一个变通的办法;在印度东南部要得到高康达苏丹国国王的许可,直到莫卧儿入侵推翻了他的统治为止;隔着孟加拉湾还有个暹罗(首都在大城府,今曼谷北边)从16世纪末到18世纪中期统治着东南亚地区——不巴结暹罗国国王显然是不行的;东亚的明清王朝更替导致长时间的动荡,华南地区尤其不太平,但是仍然没有哪个欧洲人胆敢不经过当地政府的许可就贸然在中国大陆上进行贸易活动;日本的“开放世纪”于17世纪60年代戛然而止,只有荷兰人获得了特许,得以在长崎出岛这个弹丸之地保留了一个商栈。
亚洲的君王、大臣们从来不掩饰对这些来自欧洲的长毛野人的鄙视(后来英国人在亚洲摆出的傲慢姿态与早期他们不得不卑躬屈节的那段尴尬回忆形成鲜明对比)。对英国人来说,不仅需要讨亚洲权贵们的欢心,还要面对当地商业对手的激烈竞争。英国人跟随葡萄牙人的脚步到了印度。原本指望靠印尼群岛的胡椒和香料发财,可是荷属东印度公司让他们从美梦中惊醒了:荷兰人武器更好、组织性更强、资金更雄厚。17世纪晚期,法国印度公司在布列塔尼岛的洛里昂建立基地,它从1673年开始在孟加拉的金德讷格尔及从1699年开始在印度南部的本地治里成了主要竞争力量。位于通往印度航道上的毛里求斯岛于1715年被法国占领。英国人口中的“港脚贸易”指的是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早在欧洲船只到来的几个世纪前,本土商人们就开始辛勤地往返于商道上。东非的阿拉伯和斯瓦希里商人、来自于阿拉伯半岛南端的哈德迷思商人、从苏拉特来的印度商人、西里伯斯岛的武吉士商人,还有中国商人,他们包揽了印度洋、孟加拉湾和中国南海的大部分贸易。在所有商团中最让欧洲人眼红的是亚美尼亚人,他们的总部在萨非王朝伊斯法罕的新焦勒法,生意非常兴隆。我们将会看到在亚洲的英国人是如何急切地将自己的财富与这个庞大的商业网络联系在一起的。
为了成功打入这个商业世界分一杯羹,英国商人团结起来组成了一个共同商号。每次前往东方,他们都会“募资”用来购买商品和支付租赁货轮的费用。1600年冬,东印度公司获得英国政府特许的垄断权,独享英国与东方之间货物的直接贸易权。为了在现场管理交易,伦敦的董事们派遣了“商船押运员”和“代理人”,直接在船上、商栈或是他们在前景看好的地区设置的贸易站进行贸易。这些实地操作的人员不得不迅速学会大量新知识:他们必须熟知亚洲的航道和复杂的海岸地理、季节、洋流、风向等。为了避免冒犯当地人,想要讨好哪个统治者,他们就必须学会该地方的宫廷礼仪和外交程序。不能忽视那些可能影响到他们命运的亚洲各国国内及各国间的政治和地缘政治剧变。他们要了解自己所在国家的宗教信仰和世界观。如果做不到这些,就可能触怒当地统治者,遭到驱逐甚至更惨的下场。在此过程中,他们熟悉了源自波斯和中国之间丰富海上世界语言的混合词汇。18世纪前,一些混合词在印度的英国人之间广为使用,例如“topass”[指雇佣军,通常是基督徒,可能是土耳其语“top-chi”(炮兵)的讹误]、“bafta”(一种白棉布,源于波斯语中的“织物”一词)、“cooly”(指普通劳工,或许源自泰米尔语中的“koli”)、“cot”(指帆布床,是经由葡萄牙人传开的印地语)、“curry”(咖喱,最初源自葡萄牙语)、“godown”(仓库,源于泰米尔语)、“kedgeree”(奶油鱼蛋饭,源于印地语)、“shroff”(钱币兑换商,源自阿拉伯语中的“sarraf”)等。作为在其他伟大文明前微不足道的旁观者,亚洲国家那让人入迷的统治、各种各样的宗教和精妙的哲学深深地吸引了他们。
英国人眼中的亚洲是一系列海岸:波斯湾的阿拉伯和波斯沿岸地区、印度西部的古吉拉特、今位于泰米尔纳德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胡格利河三角洲(通往暹罗的捷径)、印尼群岛多不胜数的海岸、中国南海海岸以及日本西海岸。首先他们依赖于竞争对手们开拓的领域:他们紧随葡萄牙人和荷兰人的脚步出海开展贸易活动。东印度公司的首次航行是前往爪哇岛的万丹,意图插足荷兰人的香料贸易。1608年的第三次航行才将他们带到印度。1613年,英国人在暹罗和长崎附近的平户各创建了一个商栈,但这两者都没有成功:平户的事务所在坚持了10年后不得不关闭。英国人设置了一系列前哨开发香料群岛,特别是摩鹿加群岛。他们几次企图打开中国门户:英国人1637年第一次到达广东,结果与当地政府兵戎相见;直到1700年他们才被准许在厦门和广东开展一年一度的贸易活动。此时荷属联合东印度公司已经把他们轰出了印尼群岛,英国人死抱着苏门答腊西海岸的小据点不放。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东印度公司慢慢地又回到了印度。
东印度公司在古吉拉特邦苏拉特建立了第一个商栈。对北印度、莫卧儿王朝的首都阿格拉和德里以及前往麦加朝圣的印度伊斯兰教教徒来说,苏拉特是个重要港口。英国人从莫卧儿皇帝那里获得了允许他们进行贸易活动的敕令(即许可),但是有个条件,那就是英国人必须先击败驻扎在苏拉特深水锚地区苏瓦里村庄附近的葡萄牙舰队。英国人被允许开设商栈,他们可以在那里生活和做生意,但是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他们不能购买房产,商栈也不能设置在河流附近。部分原因是英国人最初看好的地点在一个清真寺附近。“我们冒犯了伊斯兰教教徒,尤其是我们的人粗俗地对着墙小便以及做其他肮脏的勾当。”或许还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印度政府担心英国人会把商栈打造为船只能轻易进出的堡垒。英国商栈占地面积相当大(里面甚至有土耳其浴室),此外,和其他欧洲人一样,英国人也被允许拥有基础便利设施——公墓。在苏瓦里锚地有码头和仓库,但是一直到那个世纪中期,留在当地的英国人生活起居都一直在海滩上的帐篷里。短暂、忍耐和被监视是他们印度生活的特色总结。
在苏拉特安顿下来后,东印度代理人们的眼光迅速投向远方。1614年,他们派遣了两支队伍从陆地上经由坎大哈去往位于伊斯法罕的波斯大帝阿巴斯一世的宫廷。当时,强大的葡萄牙占据了霍尔木兹,建立了固若金汤的商业中心,并控制了波斯湾入口。阿巴斯大帝允许英国人自由贸易,这或许是出于与英国人结盟以对付葡萄牙的考虑。英国人知恩图报,于1622年与波斯合力发动战争,将霍尔木兹夷为平地。英国人获得的奖励是在新港城阿巴斯港(英国人称之为“冈布龙”)开设一家商栈以及被许诺分得阿巴斯海关税收的一半。波斯出口最多的是丝绸,对英国人诱惑巨大,但这里气候恶劣、水质糟糕、死亡率居高不下(1617~1652年间,每年约有25%的英国人魂断他乡)、娱乐缺乏,英国人的生活非常艰难。到过此地的约翰·傅兰雅(John Fryer)评价说:“冈布龙与地狱只有一线之差。”痢疾、肝炎、疟疾、霍乱甚至瘟疫时常肆虐。用东印度公司流行的话说是“烈酒、羊肉和女人”,酒和性是英国人主要的娱乐方式(镇上的妓女就在茅草屋里接客),在他们看来也是疾病的主要来源。公司有远离港口的乡间别墅和花园,那里条件相对较好。但是英国人与港口主管官员经常关系紧张,在一次暴力争斗中,6个英国人丧生。而且在东方世界,无处不在的荷兰人也经常出没,波斯湾的英国人需要努力与他们展开竞争。
东印度公司的员工和船只仔细梳理印度海岸线,找寻可以进行交易的市场和商品。17世纪40年代,他们到达了孟加拉。那时正对着孟加拉湾的科罗曼德尔海岸已经成了他们商业活动的主要阵地:东印度公司称这就是“那个海岸”和“那个海湾”。1617年他们在这里的商业中心默苏利珀德姆开设了商栈,1639年,为了进一步与统治者交好,他们把总部向南移了200英里,迁至马德拉斯帕塔姆(不久后改称“马德拉斯”,现称“金奈”)。从那时开始一直到18世纪50年代晚期克莱武踏足英国征服的孟加拉时,马德拉斯的圣乔治堡都是公司在印度次大陆上的大本营。
从英国起航,在海上航行4个月后(罗伯特·克莱武1743年的那次航行历时一年多是因为他的船在巴西搁浅,因而被迫停留了一段时间),首先映入旅行者眼帘的就是马德拉斯:“你将看到左边一线低地出现在波涛汹涌的蓝色海面上。”不久便能看到圣玛利亚教堂的尖顶。“然后你会看到圣乔治堡和它分布紧凑的房屋,以及靠近它北边那一大片昏暗混乱的建筑……”这里没有码头,船要停在距海岸两英里之外的海上,乘客和货物转乘一种特殊的冲浪艇乘风破浪到达海滩。从海岸往里走,左边有高墙团团围住的“白镇”,里面平顶砖房密集排列,外有护城河和吊桥——这就是圣乔治堡;前方是印度人聚集的“黑镇”,葡萄牙人和亚美尼亚人的地产和商栈(“休闲屋”)也在这里。东印度公司以每年400英镑的价钱租用沿海岸线5英里延伸至内陆1英里的地区,如果不再续租还得通过总督的许可。比邻而建的是葡萄牙的老定居点圣多美,号称是圣·托马斯的殉难地。马德拉斯“奠基人”弗朗西斯·戴(Francis Day)之所以被吸引至此,部分原因也是出于葡萄牙人的热情欢迎。
马德拉斯建成后50年内约有30万人蜂拥而至东印度公司领地。其中英国人人数很少,据估计约有114名平民:27名公司职员,29名经公司许可来此定居的“自由民”,39名水手,11名寡妇和8名“少女”。卫戍部队总人数增至约400人。无论内心多么排斥,公司成员(公司阶层划分精细,上至总督和理事会,中至“低级”和“高级”商栈,下至新人“书记员”)还是愉快地接受了英国私营散户的存在,只是在理论上限制他们只能涉及亚洲内部的港脚贸易。私营商们从伦敦带来的资金使东印度公司可动用的资本更为雄厚。由于他们有意定居下来,“白镇”的居民不再全都是暂时居住者,而是趋向稳定。的确,马德拉斯更像是个殖民地(尽管可能是规模最小的殖民地),而不是由漂泊海外归心似箭的过客组成的前哨,有些英国人在这里居住了好几代。但是(除印度人外),马德拉斯并不只有英国人,事实上英国人甚至算不上主要人口,这里最庞大的族群之一是从圣多美来的葡萄牙人,英国人与他们通婚。除此之外还有犹太人,他们为了与附近的高康达做钻石生意而从派瓦、罗得里格斯岛、波尔图、丰塞卡湾来到马德拉斯。这些人不但没有被排斥,反而享受颇高的社会地位:总督和理事会都会出席他们的葬礼。东印度公司还迫切希望将亚美尼亚人吸收进移民定居点,1688年的一份正式协议承诺亚美尼亚人可以在公司领土上享受与英国人同等的权利、使用公司船只以及担任民事公职,东印度公司甚至愿意自己掏腰包给他们盖教堂。公司董事乔赛亚·蔡尔德宣称:“他们(亚美尼亚人)本性单纯、没有恶意……头脑冷静、朴素节俭,对印度的所有地区和商品都非常了解。”
秉持世界主义的欧洲社群是如何适应印度南部的生活的?他们做出的最大努力之一便是保有英国生活方式。他们从英国带来火腿、牛舌、奶酪、黄油,可惜是用铅盒装的。他们要消耗大量英国服装和进口酒(从波斯经阿巴斯港进口“设拉子”酒)。宗教信仰仍是英国人的标志,圣公会牧师的存在、每天两次的祈祷和圣玛利亚教堂的修建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个特征。但在其他方面,英国人对气候和当地环境做出了妥协。他们的窗户不用玻璃,而用藤条窗帘。比起国内,他们的洗澡次数要频繁得多,但不是为了干净,而是为了降温。尽管去教堂的时候仍必须身着欧洲服饰,但他们习惯了每天至少有部分时间穿着“穆斯林服装”——伊斯兰教教徒喜欢穿宽松短上衣、长裤和拖鞋(后来公司职员被禁止如此穿着)。由于缺少适宜结婚的女性对象,非法同居司空见惯。同时,生活的无趣、不安情绪和酷热高温培养了英国人的其他癖性。无论男女都大量吸烟(约1700年后,他们开始抽起了水烟袋,不再用烟斗)、嚼槟榔(所以牙齿变色,而且需要使用痰盂)、饮酒量惊人(官方规定不得一次饮用超过半品脱白兰地),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不良后果:吵架是经常的,葬礼远远多于婚礼和生育。当时葬礼恐怕是最常见的社会活动之一。
英国人并没有忘记自己在南印度的据点是孤立和脆弱的。为了安抚附属于他们的葡萄牙人,英国人容忍了天主教,这在英国国内是不可想象的。他们不得不对涌入“黑镇”的大量印度人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要起用当地“执法官”维持公平与秩序。有时印度人犯下的罪行明明在英国可以判死刑,但考虑到当地信仰,要尽量避免死刑。马德拉斯的法庭准许印度式宣誓。1688年东印度公司采取了进一步措施。为了方便征收这里印度居民的赋税,公司设立了由13名市议员组成的市政议会,其中有3个英国人、3个葡萄牙人、7个伊斯兰教教徒和印度人。英国人最担心周边的印度统治者会对他们进行干涉或采取更糟糕的行动,所以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持与内地高康达苏丹国的友好关系,尽力避开封锁威胁。1688年马拉塔对他们发动进攻的可能让英国人陷入恐慌。当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攻陷高康达,英国人谄媚地在马德拉斯大肆庆祝,立刻改投明主,宣布自己效忠于对奥朗则布的封臣海得拉巴尼萨姆和尼萨姆的封臣卡那蒂克纳瓦布,甚至给后者建了个宫殿。然而17世纪末,连“黑镇”都建了防御工事,这暴露出长期以来英国人对周边邻居突然发难的恐惧。
或许正是出于这种恐惧心理,这里的英国人疯狂敛财。无论东印度公司规定如何严格,公司职员和私营商人还是将货品运回英国,并在亚洲内部开展贸易为自己谋私利。事实上公司对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偶尔施以警戒。公司有两个主管恰恰是用这种方式在马德拉斯赚取了巨额财富。伊利胡·耶鲁(Elihu Yale)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他于1672年抵达马德拉斯,1687年当上了主管。他的情妇是犹太钻石商人达·派瓦的遗孀,他们俩一起做起了生意。耶鲁的私营贸易一直做到了菲律宾群岛,当1699年回国时,他已经拥有足够的财富能过奢华生活和搞慈善——慷慨资助福音宣传协会(英国国教传道团体,负责给马德拉斯派遣传道士)和康涅狄格州纽黑文一所当时籍籍无名的学院,现在这所大学以他的名字命名。另一位主管“钻石”托马斯·皮特(Thomas Pitt)的名声更加不堪。托马斯·皮特的父亲是多赛特郡布兰德福德的教区牧师, 1673年皮特作为公然反抗东印度公司垄断经营权的“无许可证商人”来到印度。10年后回国时,他的财富已经足够他购买土地和成为议员。17世纪90年代中期,皮特与东印度公司言归于好,风光回归印度当了主管。他写信告诉国内朋友:“闲暇时间我一般搞园艺和种植。”1702年,他用高达2万英镑的价格买下了著名的皮特钻石,1717年以最终售价12.5万英镑卖给了法国摄政王,这笔钱为皮特的家族财富锦上添花。托马斯·皮特的孙子是伟大的国务大臣,查塔姆伯爵威廉·皮特(William Pitt),他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中带领英国取得胜利;其曾孙“小皮特”后来当了首相。
18世纪40年代,英国人在马德拉斯(及印度)的活动模式出乎意料地发生了剧烈变化。只用了短短十多年时间,东印度公司就从一个单纯的贸易公司转变成了参与战争、开展外交的机构。它征集和派遣军队。趁着德里的莫卧儿皇帝权力名存实亡,它在印度次大陆的统治者中争取盟友。它开始在广大地区获取税收权,有的时候作为奖赏分给它的军事伙伴。想要获取公司大权,要么得在战场上获得胜利(如克莱武),要么得善于筹措资金满足公司的军事和行政需求。是什么导致了这样惊人的变化?
导火索是欧洲冲突。当1744年英国和法国为了奥地利的未来(和欧洲的势力平衡)而开战时,仇恨迅速蔓延至美洲和印度。针对英国在孟加拉湾海军力量的弱点,法国人从据点本地治里向英军发起攻击,并于1746年攻占了马德拉斯。英国人死守着不远处的圣达维德堡,与此同时,英属马德拉斯的盟友和保护人阿尔科特纳瓦布的愤怒和仇恨牵制了法国总督迪普莱(Dupleix)。1748年硝烟散尽,英国人重获马德拉斯。然而在南印度,一场不曾宣战的战争仍在继续。双方都从国内征召了更多军队。东印度公司派出了近2 000名士兵(其中包括500名瑞士雇佣兵),人数是战前马德拉斯卫戍部队的10倍。通过贿赂、威胁以及许诺给盟友提供军事援助,公司努力将法国在南印度最大邦海得拉巴邦的影响扼杀在萌芽状态。然而正当成效要达到巅峰时,公司在孟加拉遭遇了一场骇人的新危机。
1756年,孟加拉纳瓦布将公司赶出了它在加尔各答的堡垒和商栈,部分公司职员身亡,部分人被关押入狱,这场灾难威胁着英国在印度的地位。损失胡格利河上的贸易对公司来说是致命的。孟加拉早已成为公司最宝贵的棉织品来源地,公司依靠在欧洲转售这些棉织品获取大部分利润。东印度公司的反击显示出了自马德拉斯短暂失守后的10年间它所发生的惊人变化:现在它不仅有精兵,还有“强将”克莱武。克莱武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他不仅精通战术而且足智多谋,善于发现和维系印度盟友及其军队,这才是胜利的关键。马德拉斯重新归于英国的掌控之中,成了拥有军队、税收和外交能力的国家力量,为英国人回归孟加拉创造了条件。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吃惊:克莱武处心积虑地利诱敌对将领,用了不到10年就将孟加拉纳瓦布在普拉西的军队驱散殆尽,公司顺理成章地控制了该地税收。随着这第二个大桥头堡的确立,印度最富饶的地区落入了英国手中。40年后,德里的主人变成了东印度公司。昔日这些商人如履薄冰地在海岸上做些生意,如今这片商人开辟的疆域已经变成了一个帝国。
从接触到占领
18世纪50~60年代,在北美和南亚发生的事件无疑只是移民帝国和东印度公司走向辉煌的开端。那时候没人能预见到后来那惊人的转折,命运和战争创造了美利坚合众国,接着美国在1803年获取了大片内陆土地(所谓的“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东印度公司在南亚的控制也终于在1818年达到了巅峰。与此同时,英方的桥头堡被广大的“接触区”——例如美洲“边疆”、东印度公司首府之外的印度“乡下”(严格地说,是除公司首府所在地之外的其他邦),团团围住。每当英国(或其他欧洲)商人、移民、传教士进驻某地(例如在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乃至19世纪40年代后在中国),接触区就随之而来。这些“中间地带”往往要么不受任何人统治(例如1840年前的新西兰),要么山高皇帝远,这里没有法律,只有传统,或通过暴力,或通过私下协议解决问题。无论哪个团体都没有力量(有时是没有动机)将其他人赶出去,一家独大。帝国的强硬面——武力征服、统治、排斥、隔离,暂时还没有暴露出来。
至少在有些外来移民看来,这是个会被后世缅怀的自由时代。“啊!我第一次到新西兰时的那些旧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某个都柏林教授的孙子腓特烈·曼宁(Frederick Maning)1833年从塔斯马尼亚到北岛时这样写道,“那时候没有总督、法律和正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在曼宁所钟爱的那个时代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白人商人受到毛利人的礼遇,因为白人商人能提供枪支弹药,他们能给毛利人带来高达“约他自身体重20倍的火枪”,吞并和白种人殖民给这里带来的变化让曼宁心痛不已。18世纪末期,在印度为当地统治者办事的欧洲人,例如海得拉巴的米歇尔·鲁瓦蒙德(Michel Raymond)和阿瓦德的克劳德·马丁(Claude Martin),都作为战士或“代理人”受到高度重视,而且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中间地带的吞并过程缓慢(有时极度缓慢),这是因为帝国缔造者们需要从国内招兵买马、筹募资金,或者在当地征募资源和人力,一步步从桥头堡往外扩张,逐步进占中间地带。
这些接触区给后来的帝国时代留下了相当巨大的遗产——创造了混合文化和人口。它们的身影随处可见:殖民社会的土话、行话、方言夹杂着毛利语和英语;看到新西兰的地图上毛利地名与英国地名一样多,人们大概猜不到其实到1914年毛利人口只占当地总人口的5%;在殖民地种族隔离前,各民族交融产生了“白黑混血儿”“欧非混血儿”“欧亚混血儿”“开普有色人种”和“半血统混血儿”等。或许这个遗产也扎根在记忆中,记载着在接触带来的便利被殖民占领取代之前人们如何生活、如何获取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