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业务与物流运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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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小企业报关基础知识

章前引言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的作用主要是便于海关进行监管、征税、统计等工作。报关工作比较复杂,经营出口业务的中小企业要做好报关工作,首先必须对报关的相关概念、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的程序、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第一节 有关报关的基本概念

概念01:什么是报关

从广义上讲,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报关是与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因此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办理相关的海关手续,是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基本规则,也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口物品所有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概念02:报关的分类

(一)按报关对象划分

根据报关对象不同,报关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进出境物品报关、进出境货物报关。

(1)运输工具报关。进出境运输工具作为货物、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进出境载体,其报关事项主要包括向海关直接交验随附的、符合国际商业运输惯例、能反映运输工具进出境合法性及其所承运货物、物品情况的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报关手续较为简单。

(2)进出境物品报关。进出境物品由于其非贸易性质,且一般限用于自用、合理数量,报关手续也比较简单。

(3)进出境货物报关。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手续较为复杂。海关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报关管理规范,并要求必须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海关核准的专业人员代表报关单位办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手续。

进出境运输工具、物品、货物的报关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手续最为复杂。

(二)其他分类

(1)根据报关目的不同,报关可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2)根据报关行为的性质不同,报关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一些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由于经济、时间、地点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或者不愿意自行办理报关手续,而是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关,从而形成了代理报关这种报关方式。《海关法》对接受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境报关手续的代理人有明确规定。

概念03:什么是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根据《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登记注册。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因此,依法向海关登记注册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另一类是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根据《海关法》规定,报关企业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年,收发货人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为3年。

概念04:自理报关

自理报关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的一种报关方式,具体包括网上录入、申报、查询、打印报关单,以及网上查询海关回执等环节。

(一)自理报关资格

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在办理完“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注册登记”和“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后,方可进行自理报关。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八类。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国税)。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另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代理、专业报关企业)。

(6)需办理报关员IC卡者,须提供《报关员证》和一张与《报关员证》上照片或第二代身份证上照片一致的彩色照片。

(7)法定代表人、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自理报关业务流程

1.在中国电子口岸录入提交

(1)自理报关单位内部持“报关单录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录入”界面后,先下载该企业征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再脱机录入报关单数据(数据暂存在本地数据库)。

(2)录入并提交后将录入的报关单数据信息上传到数据中心,进入自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

2.自理报关审核

自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如下。

自理报关单位内部持“报关单审核申报权操作员卡”的操作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的“报关单审核申报”界面,对报关单的逻辑性、填报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报关单可以向海关进行申报。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要将报关单下载到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报关单需重新上传到数据中心,并且需要重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3.自理报关申报确认

自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如下。

(1)自理报关单位内部持“报关单申报确认权操作员卡”的企业管理人员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报关单申报确认”界面,对报关单进行确认申报操作,经“申报确认”后的报关单通过公共数据中心传送至海关内部网。如果申报确认时认为报关单的填制不符合逻辑,需要将报关单数据下载到本地进行修改,修改完毕之后需要将数据重新上传到数据中心,并且重新进行审核和申报确认。

(2)自理报关单位打印出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并携带其他单证去海关办理后续通关手续。

概念05:代理报关(委托报关)

代理报关是指相关机构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办理报关业务的一种报关方式。

(一)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

受理委托报关的单位包括以下两类。

(1)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即专业报关企业。

(2)主营对外贸易仓储、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及代理等业务,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即代理报关企业。

(二)委托报关网上业务流程

委托报关网上业务流程(在进行此项操作前必须先按照网上报关委托业务的流程建立委托关系)如下。

(1)代理报关单录入业务流程。

(2)代理报关审核申报业务流程。

(3)代理报关申报确认业务流程。

(4)代理报关单位打印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并携带其他单证去海关办理其他通关手续、进行电子报关。

概念06:电子报关

(一)电子报关概述

电子报关是一种新型、现代化的报关方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利用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通过微机、网络或终端向海关传递规定格式的电子数据报关单,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方式。在现阶段,法定报关方式是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同时使用。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全面推行电子报关是大势所趋。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开发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督、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的全面更新换代项目,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从而大大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使得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海关H2010通关系统

H2010通关系统又称现代海关综合管理系统,是与构建大监管体系相适应、相同步的配套系统,是集指挥、执行、反馈、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新一代通关管理系统,也可以说是H2000系统的升级版。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H2010通关系统和H2000通关系统两种新老系统并行运转,平滑过渡。2009年8月3日,H2010工程首个项目—“进出口日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现在H2010系统已经在全国大多数海关陆续推广使用。该系统加快了口岸通关效率,第一次对所有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第一次对信息化项目、数据、系统、网络、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整合设计。

4.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由政府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为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H2000通关系统(H201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其他有关国家管理机关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及其他有关国家管理机关也能在网上对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管理。

概念07: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所有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以及其他可办理海关业务的场所申报进出境。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进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

(一)运输工具申报的基本内容

(1)运输工具进出境的时间、航次(车次)、停靠地点等。

(2)运输工具进出境时所载运货物的情况,包括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溢短卸装货物的基本情况。

(3)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自用物品、货币、金银等情况。

(4)运输工具所载旅客情况。

(5)运输工具所载邮递物品、行李物品的情况。

(6)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清楚的情况,如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运输工具被迫在未设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等情况。

(7)运输工具从事国际合法性运输必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船舶国籍证书、吨税证书、海关监管簿、签证簿等,必要时还需出具保证书或缴纳保证金。

以上情况由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所有企业、经营企业、船长、机长、汽车驾驶员、列车长及上述企业或者人员授权的代理人。

(二)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办理流程

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办理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办理流程

概念08:进出境物品报关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三者在报关要求上有所不同。

(一)三类进出境物品的报关

(1)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及地区都针对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也采用了“红绿通道”制度。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旅客在向海关申报时,可以在两种分别以红色和绿色作为标记的通道中选择。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称“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称“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则适用于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

自2008年2月1日起,海关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须填写《申报单》即可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验证后予以物品免验礼遇。

(2)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

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进出口邮件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小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称、价值、数量,通过邮政企业向邮包寄达国家的海关申报。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3)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以及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

(二)进出境物品的携带原则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而言,“合理数量”是指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

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要求。

概念09:进出境货物报关

根据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业务应由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办理。

(一)进出境货物的范围

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此外,一些特殊货物如通信电缆,管道输送进出境的水、电等,及无形的货物如附着在货品载体上的软件等也属报关的范围。

(二)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内容

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内容最为复杂,主要包括:按照规定填制报关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并办理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项;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办理进出口货物查验、结关等;办理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报关程序和要求

海关对不同性质的进出境货物规定了不同的报关程序和要求。通常来讲,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及具体要求如表1-1所示。

表1-1 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除了上述工作外,对于保税加工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等,在进出境前还需办理备案申请等手续,进出境后还需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海关办理核销、结案等手续。

概念10:通关单

通关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属于法检目录的商品出口时需要出具通关单后海关才给予放行。

通关单就是出口要法检(商检)商品的一种通行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商检单。它是经植检、商检、卫检合格后,由中国检验检疫局印制并发给的。

概念11: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照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一)报关单的类别

按照货物的进出口状态、报关单呈现形式、报关单使用性质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具体如表1-2所示。

表1-2 报关单的类别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构成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四联,如图1-2所示。

图1-2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如图1-3所示。

图1-3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是报关员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单据,也是海关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事务的重要凭证。

2.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和收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或出口收汇核销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放行货物或结关以后,向海关申领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凭以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付汇、收汇核销手续。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是指口岸海关对已实际申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该联在报关时与海关作业联一并提供。加工贸易的货物进出口后,申报人应当向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并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申报出口并已装运离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

对可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实际离境、海关收到载货清单、办理结关手续后,向海关申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出口货物发货人凭此证明联向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对不属于退税范围的货物,海关均不予签发该证明联。

概念12:退关

退关又称出口退关,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但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人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一)退关申报

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原因,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已征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连同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

(二)退关处理

全部货物未出口的情况下,海关审批后,按退关处理,重新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部分货物未出口的情况下,海关对原申报出口的货物作全部退关处理,然后再对实际出口的货物办理重新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