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的起源:人类本能与协作的进化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9章 劳动分工(1)

证明自给自足的能力受到了高估

想想看,无数有机体四处走动,每个有机体都痴迷于一个简单的道理,所有这些道理都大同小异,它们在逻辑上都互不相容:“我的基因物质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物质,只要它能生存下去,哪怕你遭遇挫折、痛苦甚至死亡都是值得的。”而你就是这些有机体中的一员,在这荒谬逻辑的支配下生活。

比起大部分教派而言,哈特教派的信徒可谓锲而不舍并能如愿以偿。哈特教派16世纪发源于欧洲,他们在19世纪全体移民到了美洲,在整个北美地区建立了它们的农业公社。较高的人口出生率、普遍的社区繁荣和自给自足的生活,证明了他们特别出色的生存准则,即使在加拿大的边荒地区,其他农民根本无法垦荒播种,他们一样可以繁衍生息。这个生存准则概括起来只有一句话,那就是集体主义。他们最主要的美德就是“泰然处之”,大意是不管上帝给什么,哪怕苦难和死亡,他们都心怀感激地接受,不惜牺牲所有的自由意志、所有的自私自利和所有对私人财产的关切。他们的教派领袖艾仁普雷斯(Ehrenpreis)1650年时曾经说过,真爱意味着整个有机体的茁壮成长,这个有机体的所有成员都互相依存,相互服务。

简单说来,哈特派信徒就像蜜蜂那样,是由各个俯首听命的部分组成的较大整体。其实,他们很喜欢这个类比,并且随时随地加以利用。他们有意识地重建了同样类型的保障措施来对付集体内部自私的反叛,这种反叛是基因、细胞和蜜蜂的各种聚合体从上百万年前进化而来。比如,如果一个哈特派组织壮大到必须要分裂的程度,那么它首先要为新的团体挑选住址,然后根据年龄、性别和技能将人员加以配对,直到一切完全准备妥当,到分家那天,人们开始抓阄决定哪些人去新的地方居住,哪些人留在原来的老地方。这种成熟分裂、洗牌分牌的过程,好比将幸运的基因挑出来进入卵子,而运气不好的基因则加以抛弃,再没有哪个类比能有这一过程同样确切了。1

所有这些措施都必不可少,包括表现出自私自利的哈特教徒要受到严厉惩处,这一事实证明了一个现实,那就是颠覆性的自私行为一直都是潜在的危险。同样,成熟分裂也证明了基因叛变无所不在的可能性。有些观察者指出,这一现象根本不能证明哈特教派是人类当中的蜜蜂一族,而是恰恰证明了相反的情况。在评论戴维·威尔逊(David Wilson)和艾略特·索伯(Eliot Sober)对哈特派教徒的分析时,李·克朗克(Lee Cronk)说道:“哈特教派的例子真正证明的情况是,想让人们像哈特教徒那样行事非常、非常地困难,很多这样做的企图最终都归于失败。”

然而所有人都和哈特派教徒一样迷恋着一个忌讳,即对自私的忌讳。自私几乎就是邪恶的同义词。谋杀、偷窃、强奸和欺诈之所以被认为罪大恶极,因为它们都是自私且令人不齿的行为,都是以损害受害人的利益为代价而实现犯罪者的一己之私。与此相反,美德几乎从定义上来说就是为了实现集体的更广大利益。那些从其动机上来说并不是直接对他人有利的美德,如节俭和节欲等,是极为少见且难以界定的。而那些明显体现出美德并让我们都赞赏有加的事情——如合作精神、利他主义、慷慨、同情、善良和无私等——这些事情都清清楚楚地与他人的幸福有关。这并不是狭隘的西方传统,而是全体人类共有的倾向。只有像荣耀这样的东西,通常通过自私——有时是暴力行为来获得,才属于例外,而这种例外情况恰恰证明了规则的存在,因为像荣耀这样模棱两可的美德,很容易就演变成极度的虚荣心。

我想说的是,我们所有人从本质上来说都和哈特派教徒一样。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都有追求更广大的集体利益的信念。我们都颂扬无私精神而谴责自私自利。而克鲁泡特金把这个道理弄反了。人类这种本质上的高尚行为并不是通过动物界中的同样行为加以证明的,而恰恰因为在动物界缺少令人可信的同样行为,所以才凸显了人性的高尚。对人类需要加以解释的东西并不是他们经常出现的恶行,而是他们偶尔为之的善行。乔治·威廉姆斯这样表述上述问题:“最大程度的自私又怎么能产生这样一个有机体,能经常提倡并偶尔实施慈善行为,不仅针对陌生人行善,甚至对动物表达爱心?”2人类对美德的迷恋对我们而言是独一无二的,表示我们是真正社会性的动物。那我们是不是也属于一个聚合的种族呢?我们是否已开始失去自己的特性,变成被称为“社会”的这个首要进化物中的一个个部分?这是不是体现人类独特性的一种特征?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一个关键的方面显得与众不同:我们自己繁殖后代。

尽管我们没有将生育权交给一个女王,我们人类却确实和任何一只蚂蚁或蜜蜂一样极度依靠自己的同类。在我写这段文章的时候,我使用的这个软件并不是自己开发出来的,电脑我也根本造不了,电脑使用的电力是我永远无法发明的,我也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下一餐饭从何处来,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走出去到店里买东西吃。所以一句话,社会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劳动的分工。正是专业化的分工让人类社会的功用比起个体加起来的总和要大得多。

集体主义精神

如果一种动物将更大的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那是因为个体的命运与集体不可分割:个体与集体同呼吸共命运。一只不育的蚂蚁要想获得不朽,最大的希望就是通过蚁后的繁殖来实现代理生育,恰如飞机乘客将最大生还希望寄托在飞行员身上是一个道理。通过亲属来获取代理生殖的现象解释了细胞、珊瑚和蚂蚁种群怎样聚合成多数情况下和谐合作的队伍。恰如我们看到的那样,为了巩固单个细胞的无私奉献精神,胚胎阻止了它们的再生能力;为了增强工蚁的无私劳作精神,蚁后让它们全部失去生育能力。

动物的身体、珊瑚的无性繁殖系和蚂蚁的聚居地都是大家庭。家庭里的利他主义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因为恰如我们所见,基因间的紧密联系是彼此合作的极好理由。但是人类在家庭成员之外尚能和其他人合作无间。哈特教派的成员并非来自同一家庭。渔猎社会的团队也不是由家庭成员组成。农耕居民的村庄同样也不是一个大家庭。此外,军队、运动队或宗教团体的成员都不属于同一个家庭。换句话说,除了19世纪西非王国里的流产企图可能算得上是个例外,还没有已知的人类社会试图将生育权限制给一对夫妻,或者甚至给一个多妻的男人。所以无论人类社会是什么形态,它都不是一个大家庭。这就让它那慷慨大方的一面更加难以解释。确实,人类社会在生育权平等这方面显得与众不同。其他群居的哺乳动物,如狼、猴、猿等都将生育权限制给极少数的雄性,有时也限制给极少数的雌性,而人类则不管在哪里,人人都拥有生育权。理查德·亚历山大(Richard Alexander)写道:“不管人类怎样实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但是所有的生育活动他们一定要亲力亲为,这一点他们几乎总是人人坚持。”亚历山大还强调,最和谐的社会恰是那些给自己创造平等的生育机会的社会,比如说,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常常要比一夫多妻制的社会更有凝聚力,更具征服能力,这已得到证明。3

人类不仅拒绝将生育权让渡给别人,实际上他们为了实现社会的更大利益,往往设法压制偏袒亲属的行为。裙带关系毕竟是个不干净的词。任何一个社会,除非涉及特别私密的家族事务,任用自己的亲戚而不是社会其他成员总是腐败行为的显著标志。罗伯特·莱顿(Robert Layton)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研究法国侏罗省一个村庄的村民时发现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他们对裙带关系的不信任。在局部的事务上,村民当然更偏爱自己的亲人,可一旦涉及社群的集体利益,这种任人唯亲的现象就遭到强烈压制。公社和农业合作社禁止父子或兄弟同时参加竞选。防止公共资源的管理权落入以亲属为单位组成的小集团手里,这被认为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攸关。在人类社会里,由亲属关系构成的小集团总是臭名昭著:黑手党就是个典型的例子。4

缺少裙带关系让人类和群居昆虫间的类比显得不伦不类。人类绝对不会欢迎由别人来代替自己生育,而是不遗余力地设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但这并不会影响它和染色体之间的类比,染色体在复制繁殖上甚至更强调平均主义。它这样做可能并不是出于利他主义,它们不会放弃自己复制繁殖的权利,但它们也不是自私自利。它们也有“集体精神”(groupish):为了维护整个基因组的完整而抑制单个基因的自私反叛行为。5

大头针制造商的比喻

我们在有一点上要远远胜过蚂蚁,那就是劳动分工。蚂蚁之间确实也存在劳动分工——如工蚁和兵蚁各司其职,有的留守巢穴,有的外出觅食,有的负责营造,有的专管卫生,等等。但是按照人类的标准,这只是非常低层次的劳动分工。在蚂蚁中,至多只有四种不同体力劳动类型的层级划分,但常常有40多种不同的任务等着它们去完成。虽然工蚁随着年龄的增长确实会更换工作职责,这样也增加了劳动分工的类型,而有些蚂蚁,比如在兵蚁当中,单个蚂蚁在队伍中发挥作用,极大扩展了自己的技能。6

而在蜂巢当中,根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劳动分工,只有蜂后和工蜂之间的劳动存在显著区别。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当中创造的蜜蜂形象有大臣、建筑工、搬运工、做生意的蜜蜂,但这终究只是想象。那里只有工蜂,所有工蜂都是有活儿就干,无所谓分工协作。对一只蜜蜂而言,群落存在的优势就在于蜂群是个高效的信息处理工具,引导大家将力量往报酬最高的地方使。这并不需要劳动分工。

相反,在人类社会,社会的众多优势正是在劳动分工上得以体现。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是专业人员——通常从很小的年龄就开始学习,一直到心智完全成熟,能够擅长自己选择的行业为止——这样所有分工不同的人一起努力就会带来极高成效,如果每个人都必须样样活都会干,其效果就会小很多。只有一种专门化劳动,蚂蚁热烈拥抱而人类则避之唯恐不及:那就是生殖方面的分工协作,有的专门负责繁殖后代,有的则在一旁打下手。还没有一个人类社会当中会有人理所当然且热情高涨地甘心将生育权交给自己的亲人代理。老姑婆与和尚的数量在哪儿都不多。

正是这种各种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让人类社会得以运转不息,也正是这种分工将我们和其他群居动物区分开来。只有看看构成身体的细胞群落时,我们才可以找到一个各司其职的复杂结构,和人类社会差可匹敌。劳动分工是让一个躯体值得创造出来的条件。一个红细胞的价值和一个肝脏细胞的价值一样大,反之亦然。它们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单个细胞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更大价值。在整个身体系统当中,每个器官、每块肌肉、每个牙齿、每条神经、每块骨头都发挥各自的作用。没有哪一个会大包大揽,这就是我们能取得黏菌无法取得的更多成就的原因所在。确实,在生命本身的形成初期,劳动分工是决定性的一个步骤。不仅单个基因在维持细胞功能方面分工合作,而且基因本身也已经独有所擅,可以存储信息,实现同蛋白质之间的劳动分工,让蛋白质专去执行化学和结构方面的任务。我们知道这也是劳动分工,因为核糖核酸,也就是构成基因的更为原始更加稀缺的材料,本身就得什么都会,既要能储存信息,又要是做化学催化剂。但在存储信息方面它比不上遗传基因,在化学催化剂方面它也比不上蛋白质。7

亚当·斯密最先认识到劳动分工是让人类社会比其各个组成部分效率更高的原因。在他那本伟大著作《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的第一章里,他就用一个大头钉制造商的例子来说明了这一点。一个在制造大头钉方面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可能一天只能生产1个大头钉,即使在熟能生巧之后一天大概也只能生产20个左右。但是通过在大头钉制造商和非制造商之间进行劳动分工,然后再进一步将大头钉制造的任务分配到不同的专业领域,我们极大增加了每个人能生产的大头钉的数量。斯密说,一个大头钉工厂里十个人每天就能够并且实际生产出48 000根大头钉。因此从这家工厂购买20个大头钉,只需花费1/240的工作日,反之,则需要购买者至少花上一整天自己来制造这些大头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