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阿穆比已经吞了好几口,那一瓶酒早已光了半瓶了。“哦,天!”他表示安慰地叫道,“唔,那么你是谁呢?你叫什么名字?”
“孙琥珀,爷。”
“琥珀!农夫的老婆是不会想出这种名字来的。”她笑起来,一边又偷偷瞟到那边去,可是那人专注着在他的骰子。“我家迈特姨爹也是这么说。他说我的名字应该是美丽或者艾尼或者伊莉莎白。”
阿穆比又已狂吞好几口下去,然后拿他的手背揩了揩嘴巴。“你那姨爹是个缺乏想像力的人。”这时琥珀又把眼睛瞟到掷骰子的桌子那边去,却被阿穆比发现了,他就掉转头大笑起来。“哦,你原来是要那个呢!好吧,那么来——”说着,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牵到那边去。
“老嘉。”他对那人说道,“这儿有个娘们想要跟你睡觉呢。”
那人回过头,开玩笑似的把阿穆比瞥了一眼,然后对琥珀咧开嘴来。琥珀正仰着一张脸,眼睛睁得大大的,把他看得出了神,以至阿穆比那句话她连听都没有听见。她的个子不过五英尺三,对于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是会觉得合适的!但她当时跟他并立着,他却至少比她要高过一英尺。
等到阿穆比给她介绍那人的时候,她也没有完全听进耳朵里,只听见他说:“——虽然我中意的婊子都被他割了靴腰,我可仍旧对他怀着无上尊敬——嘉波卢爵士。”她就对他行了个礼,他也对她鞠了一个躬,又把帽子唰地去掉了,做出一种竭力趋奉的样子,仿佛她是一个皇家的公主。“因为,”阿穆比接着说道,“我们都是跟万岁爷回来的。”
“国王回来了吗?”“他回来了——就快要到了。”嘉爷说。琥珀听见这个惊人的消息,立刻把什么羞赧都忘记了,因为古家人虽然曾经一度同情国会军,后来却渐渐向往起过去有国王的老生活了,乡下人家大都如此的。国王在时百姓并不爱戴,等他被杀之后却慢慢爱起来,而这爱就转移到他的嗣子身上了。“我的天!”琥珀喘着气道,因为这件事情太大了,她是一下子弄不清楚的,何况是在这样迷人的情境之下呢。
嘉爷把玫戈放在架上的酒瓶拿起一个,手掌抹了瓶颈上的灰尘,拔掉塞子,开始喝起来。琥珀继续瞠视着他,她的自我意识几乎被欣慕的心情完全淹没了。
“我们是到伦敦去路过这里的,”他告诉她,“可是我们有一匹马需要上蹄铁。你们这个客店怎么样?在这里过夜妥当吗?店主人不会抢劫我们吧?没有臭虫白虱吧?”
他一边说一边注视着她的脸蛋,眼里分明含着开玩笑的神气,她却不知怎地看不出来。
“抢劫你们!”她生气地嚷道,“卜老板是从来不会抢劫人的!这个客店再好没有了。”她替老板尽心竭力地宣传道,“蒙什镇的客店比起它不值一个屁呢!”
这几句话说得两个人都咧开嘴来。“好吧。”阿穆比说,“就算店主人把我们的鞋都偷走,就算白虱多如三月稻田里面的乌鸦,这里毕竟是英国人开的客店,所以总是好的!”说着,他对她很严肃地鞠了一个躬,“谨遵台命,女士”,就自顾找酒去,把他们两个丢在那里了。
琥珀觉得全身骨头筋肉都化作了水,站在那里傻傻地看着他,想要说话却像舌头被钳住似的,只在心里埋怨自己的愚蠢。她想自己平常油嘴滑舌,见到男人无论他老少,也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形,总都立刻能说长道短的,怎么现在连一句话都想不起来了呢!她恨不能够给他一个深刻的印象,恨不能够使他同自己一样感到强烈的激动和惊奇。好久她才想起一件事来说:
“明天是蒙什镇的五月市日呢。”“是吗?”
他把眼睛低下看她的胸口,见是丰丰满满的,一对奶子尖尖儿的,朝上翘起着:原来她的身体早就完全成熟了。
她经他这一看,觉得血液开始涌上她的颈脖和面部。“这是厄塞最热闹的市集呢。”她又赶紧补充说,“一二十英里路外的农夫都要赶去的。”
他的眼睛抬上去接触着她的目光,同时他微笑起来,又把一双眉毛耸了耸,表示对这种庞大的市集觉得有些好奇,接着他把瓶中的余酒一口喝光了。于是她能微微闻到他口里喷出来的酒气,又可能闻到他衣服上一股浓重的男性的汗气,和他的靴子的皮革气。这一些气味的混合给予她一种眩晕的感觉,似乎是沉醉,顿时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沁入了她的骨髓,刚才阿穆比给她的那句暗语是不见得怎样夸张的。
这时他把眼睛瞟到窗外去。“天色晚了。你应该回家去了。”说着,他走到门口去替她开了门。
夜色很快笼罩下来,繁星已经出现,那高高挂着的月亮是淡淡而透明的。一阵冷飕飕的微风已经刮起来,他俩独自站在客店门口,客店里面传出谈笑的声音,眼前是一片虫蛙的呜叫,空中又有蚊蚋的嘤嘤声。她扭头朝他看着,她的脸儿雪白而光亮,如一朵向月菊一般。
“你能到市上去吗,爷?”她惟恐从此不能再见到他,那是她觉得受不了的。
“可能。”他说,“要有时间的话。”“哦,你去吧!那是在大路上的——你反正要从那里经过!你到那里停一下好吗?”她的声音和眼睛都在向他恳求,极其诚挚而迫切。
“你是多么美啊!”他轻轻地说,他的表情这才变得完全正经。
他们站在那里面面相觑了一会,后来琥珀情不自禁地向他身上扑过去。他用手臂围住她的腰,把她搂到了面前,她就感觉到他腿上强有力的肌肉了。她把头往后一仰,咧着嘴等他来亲。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放松她,但是她还觉得太快,差点以为受他欺骗了。她睁开眼睛,见他正对看着自己,微微露出一点惊恐的神情,不过那惊恐是为他自己或是为她,她就不知道了。她只呆呆地发愣的,似乎整个世界已经爆裂,又仿佛受到了一下沉重的打击,她的浑身像散了架似的。
“现在你必须回去了,亲爱的。”他最后说道,“你家里人见你这个时候还不回去,会着急的呢。”一大串冲动的话挤到她的唇边。他们着急我不管!
即使永远不回家去我也不管!除了你之外我一切都不管——哦,让我留在这儿,明天跟你同走吧……但是有一点东西阻止着她没有说出口来。可能莎娜姨妈那张皱着眉头的苦脸,和迈特姨爹那副瘦削的严肃责怪的面孔,当时在她的心里还留着个影子吧。这样的放肆也不是办法,恐怕徒然激起他的忿怒来。莎娜姨妈常说男人是讨厌泼辣女人的。
“我家离开这里并不远。”她说,“沿这条路上走下去,走过那一片田,不过四分之一英里呢。”她是希望他自告奋勇地送他回去,可是等了一下他没有开口,她就只好向他行了个礼,说道,“我明天到市上找你去,爷。”
“我可能会去的。晚安。”他对她鞠了一个躬,又挥了挥帽子,这才笑嘻嘻地把她从头到脚瞥了一眼,掉转身走进门去了。琥珀仍像一个着迷的孩子似的站了一会儿,这才突然旋转身去,跑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看,却已经不见他的影子了。
她快乐地跑了起来,跑上了那条狭窄的道路,经过那座教堂,到了她母亲坟墓所在的那片坟场。她特别加快了步子,一会儿就进入那条通往古家庄子的树木夹道的小弄里了。平时她到天快黑,独自走到外边是会害怕的,现在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吓不倒她了,因为她心里已经装满了新奇的思想。
她从未见到过像他那样一个人,也从未想到过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人。他就是皮匠所形容的那种风流倜傥的贵族中人,也正是她的梦想根据这种形容描绘出来的人物。什么什阿波!什么卡尔兹!简直是一对憨徒罢了!
她狂想这时他是不是在想她,最后认为他肯定非想她不可。决没有一个男人跟女人那样的亲吻后一会儿就会忘记她的!她想别的不必说,仅是那一个亲吻明天就会把他送到市上去——估计他要不去也由不得他了。她认为自己对男人和他们的性情了解得很透彻,因而自我恭维起来。
夜晚的空气颇觉冷清,好像是从冰上吹过来的,牧场上有是紫色的金钱花和白色的鸡肠草。她从通后门的路上走回家去——踏过小涧上面一条由两块板儿和一根扶手做成的小桥,穿过一片栽着包心菜之类的原地,又挨过许多白粉墙壁蒙着苍苔石块的仓房、马厩和羊棚,然后沿着一口放鸭池,进入自家的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