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经济文化
鄂温克族由于生活环境和条件的不同,长期以来主要从事草原畜牧业、山林畜牧业、半农半牧业、农业及林业等生产活动。其中,约占总人口58%的鄂温克族人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活动,40%的人经营农业或半农半牧业,只有1%左右的鄂温克人从事自然牧养驯鹿的产业。另外,一小部分人搞林业管理等工作。无论是从事畜牧业,还是搞农业的鄂温克人,都兼搞草原狩猎、山林狩猎、渔猎、采集、金属用具加工、农牧产品和狩猎产品加工等附属性产业。
那么,从地区性经济文化的角度来看,鄂温克族的经济文化主要分为以草原牧场为核心的畜牧业经济文化,以江河流域的黑色土地与丰富水资源为基础的温寒带地区的农业经济文化,以大小兴安岭的山林自然牧场及藓苔为依托的牧养驯鹿的畜牧业经济文化三大部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经济文化应该是以草原牧场为核心的畜牧业经济文化。他们几乎都生活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阿荣旗等地,这些地区的鄂温克族牧民主要在各自的牧场上放养绵羊,除此之外还牧养奶牛、黄牛、山羊以及马群,有的还牧养少量骆驼等。他们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肉羊、肉牛及其肉食品、牛奶、羊毛、奶食品加工等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的鄂温克族要占该民族总人口的40%左右,主要生活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的讷河、嫩江、齐齐哈尔和新疆等地区的农业区,主要种植黄豆、谷子、玉米、稷子、燕麦、荞麦、糜子以及季节性较强的土豆、大萝卜、大葱、红萝卜、西红柿、扁豆、青菜、白菜、圆白菜、青椒、圆葱、黄瓜、香瓜、西瓜等蔬菜瓜果。从事农业的鄂温克族,起初由于土地和水资源的丰美,加上经营方面的得心应手,确实收到十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后来,由于连年不断的残酷战争和自然灾害,他们经营的农产品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兴安岭深处,根据牧场和藓苔的需求,流动性自然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只占鄂温克族人的1%。他们的经济收入自然要来自鹿茸、鹿肉、鹿皮、鹿血等。另外,这部分鄂温克人还把狩猎业、采集业、林业等作为副业来经营,从而收到不小的经济利益。其实,在鄂温克族的经济生活中,从事畜牧业和农业生产的时间相当早,尤其是在山林中牧场上自然牧养驯鹿的时间可能要推到几千年之前。另外,他们的先人在北魏时期就开始牧养野马、野骆驼、野牛及黄羊等,后来又增加了牧养绵羊、山羊等畜牧业生产内容。在金、元、明、清四个朝代,鄂温克族草原的畜牧业经济发展得较为理想。不过,到了清朝中叶,为了扶持日益衰退的农业经济,清朝政府多次调整鄂温克族生活区域的经济政策,明令鄂温克族八旗兵团归田种粮,督促他们开发黑土地,进一步发展我国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然而,在当时,这些发展农业经济的指令,正巧合乎布特哈地区八旗鄂温克人发展农业的基本思路和要求。特别是,利用在嫩江流域讷莫尔、诺敏河一带的八旗鄂温克人的农业生产初具规模的良好时机,清朝政府推行的农业发展计划,或者说以农为主兼搞牧业,以及将农、林、牧、猎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地区性经济产业等多种模式及政策,给那些搞农业经济正处于劲头上或甜头上的鄂温克族新型农民的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和活力。也就是在这一时期,管理和经营八旗兵团农场较为得力的官佐很快得到十分丰厚的经济利益,并很快步入清朝上层社会。
鄂温克人养的梅花鹿
布特哈八旗的鄂温克人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当时而言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经济发展途径。事实上,他们的农业经济发展是从讷莫尔河和诺敏河流域的肥沃土地开始,不断向着格尼河、阿伦河流域辽阔而营养丰富的黑土地延伸。这使讷莫尔河、诺敏河、格尼河、阿伦河等地区的农场几乎连成一大片,使他们经营的农场面积不断得到大面积扩展。而且,像格尼河流域鄂温克人种植的稷子、燕麦、荞麦、糜子、玉米、谷子等农作物连年得到相当丰厚的经济效益。后来,由于布特哈八旗鄂温克人经营的农场面积不断得到扩大,经营范围和种类也变得丰富多样。为此,他们在清朝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指导之下,不断调整和改变农场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其中,就包括,以姓氏家族为单位包下某一农场后,分成几个不同等次的农耕地,并进行分头管理和经营。到了秋天,等收割完粮食后,将其中的一部分上交清朝政府的粮库,把剩下的绝大部分粮食作为他们自己的收成在家族内部平均分配,以此解决各家的口粮和生活问题。他们还根据东北地区的气候变化特征,每年开春时对于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及种植时间等作精心安排。例如,在初春4月开始种植燕麦,5月芍药花开时种植稷子,6月刺木果开花时种植荞麦等。而且,他们经营的农场,依据清朝政府的相关指令,其内部首先分为兵屯官田、旗营公田、官兵份地、契买土地等几种管理模式。然后,还要采取以某几个家族共同经营,或某一家族成员一起管理,或有实力的家庭独家承包以及佃耕等几种方式来安排具体的生产活动。可以说,以租种他人农场地为生的佃耕产业的出现,充分展示出鄂温克族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动向。有的人家,还在自己经营的农场地上,腾出一些空地种植黄烟或蔬菜等。他们种粮或种植蔬菜时,基本上都用黄牛拉犁耕地,除此之外还使用木耙子、木锨、木叉子、连枷、铁锹、锄头、捣米的木臼、镰刀以及运粮用的牛车或马车等农用工具或车马,其中绝大多数农用工具都要自己动手制作,所以在农用工具方面花去的经费并不是很多。他们往往是抓住农闲季节或冬季,加工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劳动工具,包括大轱辘牛车和运粮用的马车等。
与此同时,在纯牧区的畜牧业经济区域,在乾隆时期就极力提倡快速发展畜牧业经济。那时,清朝政府反对地方官衙在纯牧区开发农耕生产的建议,严令制止地方政府在呼伦贝尔草原鄂温克族经营的牧场开荒种粮的做法。结果,牧区鄂温克族的畜牧业产业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扰的前提下,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着清朝政府战时所需官兵数量的不断减少,以及清朝逐渐统一全国版图,征调鄂温克族官兵到前线作战的概率也不断减少,这使生活在呼伦贝尔草原的男性鄂温克族同胞纷纷回到各自的牧场,安心经营已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的畜牧业经济。没几年工夫,这片绿色草原上就出现了不少腰缠万贯、大名鼎鼎的大富豪、大牧主及贵族阶级。这些新生的数量可观的鄂温克族贵族阶层,还经常派鄂温克族商人到齐齐哈尔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做各种买卖。事实上,鄂温克族被编入八旗之后,清朝地方政府就在齐齐哈尔设立了专门训练鄂温克族等八旗兵丁的军营训练场地。那时,为了把新入伍的八旗兵丁送到齐齐哈尔新兵训练基地接受严格意义上的军事化训练,以及到此来接走已经培训好的兵丁,鄂温克族八旗佐领及其上层人士经常来往于布特哈、海拉尔和齐齐哈尔之间。或许这些八旗佐领及上层人物或贵族阶级,在从布特哈、海拉尔到齐齐哈尔,再从齐齐哈尔回布特哈、海拉尔的往来次数多了以后,自然而然地成为鄂温克族八旗兵营中与外界商人接触最多、发生经济关系最为复杂的特殊群体,也成为鄂温克族八旗官兵及家眷同齐齐哈尔商人广泛建立经济往来和商业关系的主要桥梁。因为,在那个时代,齐齐哈尔的商业社会发展到一定规模,从而成为我国内陆地区的商业社会向东北民族地区发展产业的一个重要环节或基地。同样,齐齐哈尔也已成为布特哈八旗鄂温克人最早最重要的商品交易市场之一。就是鄂温克族八旗官兵退出兵营生活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把齐齐哈尔作为发展自身经济的一个重要依靠,由此一直保持着不同形式、内容、层面的经济往来、经济交易、经济关系。再后来,齐齐哈尔的商人在鄂温克族较为集中生活的讷河、海拉尔、扎兰屯等地先后设立了各自的分店,每个分店的商人或经营者也都很快学习掌握了鄂温克语等民族语言,并为他们经营的商业活动营造了一个较为理想的语言环境。由于这些分店的商人都懂鄂温克语,服务态度也不错,加上相互间的经济交往较深,生活在周边的鄂温克族都喜欢拿着名贵猎获物、名贵药材、名贵土特产品到这些店铺作各种形式的商贸交易,有时还搞易货买卖、以物换物,有时把自己带来的东西直接卖给店铺的商人,再用钱从店铺购买在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各种紧缺商品。很有意思的是,不同地区或经济区域的鄂温克人都有自己较为固定的商人或店铺。例如,阿伦河或格尼河的鄂温克人主要交往的商铺是金银堂,雅鲁河的鄂温克人基本上都到名叫西恒利的商家做买卖。在那特殊的时代,鄂温克族上层人士或贵族或商人也经常去齐齐哈尔做买卖。因为,他们每次去齐齐哈尔待的时间较长,加上对齐齐哈尔的饮食不习惯等因素,一般都要随身带去自己食用的面和肉等,在店里住时请店主用他们带去的粮食和肉做饭,他们自觉地支付饭菜的加工费用。鄂温克人到达齐齐哈尔以后,不论住进哪个店铺,店铺的主人对鄂温克人都招待得十分到位,还要给年老的长者装烟倒茶,给年幼的小孩送糖果及点心等。店铺的主人或商人,还负责带领他们把带来的马匹、犍牛、乳牛,以及水獭皮等名贵狩猎品,还有榛子、木耳、山蘑、山草莓等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接着再领他们到各大生活用品杂货店,帮他们购买食盐、豆油、布匹、瓦盆、铁锅、菜刀、白面、挂面等生活用品和粮油,以及锯条、铧子、斧子、马镫、镰刀等生产用品等。要是鄂温克人身上带的钱不够用,店铺主人就会自己掏腰包垫付鄂温克人购物的钱款。鄂温克人会给他们写下欠条,等到每年二月或八月当清朝政府发放薪水时,商铺派人到鄂温克族八旗营地收取欠款。他们说,在当时,齐齐哈尔的较大商铺还发行一种以诚信为原则的纸票子。也就是,在一张纸条上用草书写好各种购物的具体价格,再在上面盖上商铺的法定印章。这类纸票或代替钱币的纸条,只能在本商铺购物时使用和有效,其他商铺中根本不能用。再说,这些商铺的主人或商人,也都不同程度地掌握鄂温克语,他们接待鄂温克人时还要穿上鄂温克族民族服饰,以此拉近他们同鄂温克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尤其是,这些商铺设在海拉尔、扎兰屯等地的分店主人或工作人员几乎百分之一百地懂鄂温克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他们对周边地区的鄂温克族户数、人口,以及谁家有什么老人,谁家分成几户人家,各家的收入及牲畜头数等方面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从这一点,我们能够看出,在那时鄂温克族商人及一般百姓同内陆地区的汉族商人之间建立的密切关系。
随着呼伦贝尔草原城市海拉尔的商业活动不断扩大,从内陆地区来的汉族商人的数量也逐年增多,各种各样的生产生活商品也越来越充足。这使海拉尔周边地区的鄂温克人很少到齐齐哈尔做买卖了,几乎都到近处的海拉尔市场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例如,这些来自牧区或牧场的鄂温克族,用自己带来的牛马羊等牲畜或畜产品换回粮油、布匹、茶叶、糖果、酒烟、锅碗瓢盆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斧头、铁锹、镰刀、马鞍、车钏等铁质生产工具等。从某种角度讲,汉族商人或移民不断移居海拉尔或呼伦贝尔地区,对鄂温克族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丰富了鄂温克族牧区寂寞的生活。比如说,汉族带来的较为先进的畜牧业生产工具,给牧区鄂温克族的生产活动注入了新的内涵,像铁轱辘马车、马拉割草机、马拉搂草机、割牧草的长刀等的逐渐引入,很快成为牧区鄂温克人家家户户青睐和欢迎的主要生产用具。特别是在畜牧业饲草储备、牲畜棚圈的改进与改造,牲畜销路的不断扩大和牲畜买卖市场的兴旺等方面带来很多好处,所有这些使牧区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经济得到较为理想的发展。同时,一些鄂温克族家庭还同汉族建立了婚姻关系。
毫无疑问,鄂温克族牧场生产力的发展及畜产品、农产品的不断市场化,促使鄂温克族贵族阶级或封建主所掌握的经济利润及收入数额越来越高。与此相反,那些劳动能力较差的鄂温克族的贫困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其结果是,社会不同阶层的分化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贫富悬殊愈来愈大,大量牲畜和土地逐渐集中并掌握于少数封建贵族的手中,进而迫使一些鄂温克族家庭生活日益走向困境。再说,随着海拉尔市场的不断扩大,来此经营各种商铺的外来人口或商人不断增多,他们为了扩大生意,用十分低廉的费用雇用那些走入困境的鄂温克族牧民,使相当一部分鄂温克族人沦落为那些商人、店铺、市场、富贵人家的雇用工。但是,这些被雇用卖苦力的鄂温克人并不是奴隶,他们有着自己的人身自由,如果雇用者对他们进行残酷剥削或不断加大劳动强度,这些被雇用的鄂温克人就可以辞去卖苦力的工作,另找其他人或打工场所。另外,他们卖苦力所得的收入完全能够养活家人,干好了还能得到雇用者奖赏的牛羊马等牲畜,有的鄂温克人还由于打工很卖力而得到雇用者的赏识、鼓励和扶持,走向了富裕的人生路,由此改变了命运。
在这里还有必要提到的是,虽然生活在呼伦贝尔的鄂温克族很少去齐齐哈尔做买卖了,但是海拉尔市场的货物基本上来自齐齐哈尔,海拉尔的绝大多数商人或做买卖的汉族人也几乎都是来自齐齐哈尔的市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商人和鄂温克族之间都有老相识、老朋友、老客户、老的商业交往关系等。这些商人从齐齐哈尔用马车等运送货物。而且,给商人来回运送货物的人中80%以上是鄂温克族青壮年,尤其是来自阿伦河与格尼河地区的鄂温克族有很多。而且,从海拉尔到齐齐哈尔的海拉尔、特莫呼住、海义、哈文侵、乌努尔、伊热得、博克图、伊兰敖宝、巴林、绍拉、阿扬、萨当、陶海、甘南、前甘井、齐家店、齐齐哈尔等驿站的负责人多数是鄂温克族人。各驿站的鄂温克族人,主要负责和承担护送清朝政府上传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护送来回走动的军事要人、行政人员、官员等。清朝政府除了给每个驿站配备一定数量的兵丁之外,还给驿站的负责人相当丰厚的薪水,同时还给每位驿站兵丁配备两匹马等。当然,驻扎在各驿站的鄂温克人,也为那些在海拉尔和齐齐哈尔之间运送货物的本民族同胞热情服务,保证他们的货物顺利、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然而,呼伦贝尔甘珠尔庙会集市开始运营之后,鄂温克族商人或有钱人每年的8月初就会赶着牛车或马车前往甘珠尔庙会集市,参加从8月2日至12日期间在此地举办的草原商业交易活动。到这里做买卖的人中除了鄂温克族之外,还有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蒙古族商人,以及汉族商人和部分达斡尔族商人等,庙会集市占地方圆十几里,集市买卖十分红火和热闹,并为牧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定活力。鄂温克族商人到此集市做买卖的主要有大轮车、四轱辘车、篷车、小型马车、木箱子、马匹、牛羊、名贵猎物皮毛、名贵中草药、桦树皮制品、木雕艺术品、肉食加工品、奶食加工品、炒米、蔬菜、黄烟以及各种木料等。
居住在内蒙古根河市大兴安岭北部山林地区,并从事自然牧养驯鹿产业的鄂温克人,除了一年四季跟随山林牧场的变化,四处迁徙着牧养驯鹿之外,还把山林狩猎业和采集业作为附属性产业来经营,以此弥补牧养驯鹿产业中遇到的资金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在早期,有300多口这部分鄂温克族人,由于疾病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率较高,加上青壮年生产力的缺少以及生产生活区域的过于分散等因素,多年来直接制约着他们牧养驯鹿产业的扩大和再生产。他们也和前面提到的“刘家村”“张家屯”一样,以姓氏或家族为单位,自愿组成若干个自然村来安排生产生活,并由德高望重而年长的村长及萨满共同管理自然村的日常事务。其中,自然村的村长主要管理属于物质世界的生产生活,而萨满则管理属于精神世界的一切事物。用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的语言,把他们自愿组合而成的社会最小组织结构自然村就叫“乌力楞”(wurirnŋ)。不过,过去有的人根据调研资料和调研目的的不同,把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所说的“乌力楞”一词,从各自的角度解释为“自然村”“自然屯”“牧养点”“住家”“住户”等。当然,把“乌力楞”说成是“自然村”的实例较多。事实上,这种解释最符合该词的基本概念和实际意义。在这里还有必要说明的是,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所说的“乌力楞”,一般是指由3户以上10户以下有血缘关系的人家自愿组合而居的现象。但也不全是如此,也有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加入到某一有血缘关系的“乌力楞”之中共同生活的实例。而在山林深处,伴随驯鹿牧场的季节性变化,流动或迁徙式自然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经常说的“乌力楞”往往指的是“驯鹿牧养点”或“自然村”。对于他们来讲,山林间的“驯鹿牧养点”有多少住户并不重要,他们更在乎的是在这些“驯鹿牧养点”有没有住户。不过,在当时,由于“乌力楞”的劳动力十分有限,加上有一些劳动能力低下的妇女、小孩和老人,他们必须极其合理而有效地分配“乌力楞”的生产活动。那时,他们为了让“乌力楞”的每一个成员,包括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的孤寡老人,以及妇女孩子都能够等同地享受劳动或生产活动带来的好处,获得自我生存的物质需求和利益,把“乌力楞”的驯鹿集中起来统一牧养,选出一两个人专门管理。而把从牧养驯鹿的劳动中腾出来的一些劳动力重新组合,安排他们参加打猎或采集等附属性生产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出去打猎的人们无论猎到什么猎物,拿回驻地后无一例外地首先分给老弱病残者和妇女幼童。所有这些,充分展现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富有的同情弱者、关爱弱势群体的传统美德和崇高思想境界,这也是他们的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不可跨越而必须严格遵守的人生信条。在他们看来,有能力的人扶持和照顾甚至养活弱者是责无旁贷的义务。所以,他们在生活上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都首先要考虑去帮助和照顾弱者或弱势群体。不只是在特殊环境或情况下如此,就是在平常的生活中,也给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弱者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
虽然,多年来,为了躲避战火和寻找宁静与安乐生活,在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的牧鹿鄂温克人,似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战争带来的毁灭性灾难和死亡。不过,客观实在地讲,他们还是没有能够彻底摆脱外国列强的掠夺,以及历代统治阶级的残酷盘剥和欺压。再加上,连年遭遇的自然灾害以及各种疾病,使他们落入生产力极缺、劳动强度很高、生产和生活水平相当低下的困境。在这种现实面前,他们只能以“乌力楞”这一社会最小的组织形式,以家族或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核心共同生产生活,从而有效地使用有限的劳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力的作用,以此达到维持所有人的生命和生存权的最终目的。他们认为,那些不关心别人、没有爱心、极度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的人是最为可怕而危险的人。所以,只要发现这种恶人,他们就会用传统的审美价值和道德观念教育他、感化他、挽救他,否则就孤立他、批评他、谴责他,甚至会把他从“乌力楞”中驱逐出去。他们的这种生活观、生命观贯穿于一切生活和生命的全部过程,即使一起出门打猎时也不能为了个人的某一考虑随便开枪或四处找寻猎物,必须听从经验丰富的长者或狩猎组长的指令及安排,必须严格遵守狩猎生产中约定俗成的内部规则以及行业道德,以此维系和维护相互间的团结和共同的生存利益。不过,他们在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时,或者有组织地出去打猎时各自使用的猎枪从不相互替换或公用,他们基本上都使用自己的枪支,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相互借用或换用枪支。家里的男孩长到12岁以后,父亲就让他用真枪实弹保护鹿群和学习打猎,并在15岁左右时就给孩子买枪在实践中练习保护驯鹿或打猎。对于他们来说,孩子学会用枪,并不是仅仅为了打猎,更重要的是用枪来防止山林猛兽或偷猎者对于驯鹿的袭击和掠杀,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
在这里,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虽然“乌力楞”的人在驯鹿生产中都可以共同使用“乌力楞”内部牧养的驯鹿,宰杀后也能够共同分享,用鹿茸、鹿尾、鹿血、鹿皮等换回的钱也能够大家平分使用,但事实上每头驯鹿都有自己的主人。具体地讲,在“乌力楞”里大家一起管理、共同牧养的驯鹿,都属于各家的私有家产,他们心里都清楚哪头驯鹿属于哪家所有、谁家的驯鹿有几头、谁没有驯鹿、谁家驯鹿生了几头鹿崽、死了或丢了几头、杀了或卖了几头等等。只不过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利益、不相互伤害感情、不让没有驯鹿的人或驯鹿少的人失去生活的信心,大家谁也不说,谁也不愿意公开各自秘藏的各家驯鹿头数。并在许多的时候,大家心照不宣地宰杀或出售那些驯鹿头数多的人家的驯鹿。对此,驯鹿主人不仅不觉得自己吃亏,反而认为这是自己理所应当做的事情。那些没有私家驯鹿的弱者,也不会为此而感到不好意思或惭愧,而是觉得驯鹿主人应该这样做,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养活弱者和穷人。另外,那些生产力较为充实而驯鹿头数多的“乌力楞”,虽然也实行“乌力楞”内部驯鹿的共同牧养,但那些驯鹿均属于各家名下公开的私有财产,不属于“乌力楞”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每当一个新的家庭成立时,新婚夫妇双方的父母都要分给他们一定头数的驯鹿,作为新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
然而,由于长年备受战争以及各种疾病和自然灾害的折磨,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人越来越少,生产生活的质量也逐年严重下滑,生活所需的物质资源严重短缺。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他们积极组织有限的劳动力,扩大经营作为副业的狩猎产业,由此增加经济收入,努力改善濒临危亡的生产生活。他们经常拿着驯鹿产品或猎获物,到清朝政府设置的奇乾边卡市场进行自由贸易,或者跑到俄罗斯境内的边贸市场,跟那些汉族或俄罗斯商贩做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商品交易。
到后来,伴随战争的结束,以及生存环境、生产关系、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他们的生产力也逐渐得到恢复,这使“乌力楞”中共同管理、牧养、使用的驯鹿,均成为归属于个人名下的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从而很大程度上强化和巩固了驯鹿的私有化以及小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另外,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早期就从俄罗斯人那里学会了手工炼铁的工序和制作铁器的技术,所以当他们走入越来越封闭的山林生产生活时,自然而然地养成了自己动手炼铁和制作生产工具的习惯,包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一些金属用具也都自己制作。具体讲,他们将从市场上购买来的废铁等进行冶炼,然后制作各种各样的砍树刀、猎刀、铁锤、烤面包箱、铁夹子、鹿鞍铁具、狩猎用的铁具、熟皮工具、铁钉等等。甚至有的鄂温克族铁匠,把自己精心制作的铁具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或拿到市场上同别人的鹿茸、鹿血、鹿肉、鹿尾、鹿皮以及各种名贵猎物一起进行商品交易。再用做交易赚的钱,购买枪支弹药、粮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可想而知,他们的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思路,对他们经营的驯鹿产业和驯鹿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他们把牧养驯鹿的产业,一直经营到21世纪的今天,使这一有着浓重的北极圈文化特色的产业,能够在我国寒温带地区的兴安岭扎下根基,并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提供无尽的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以驯鹿产业文化为背景的精神生活享受。
生活在牧区或农区的鄂温克族,就像在前面提到的那样,他们接触和从事畜牧业生产或农业生产的时候,就已开始了阶级等次较为分明的封建社会,就有了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及劳动者。同时,与周边的兄弟民族广泛建立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交往,并跟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蒙古族之间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婚姻、联姻、血缘关系。到了元朝,鄂温克族跟蒙古族之间的婚姻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同时鄂温克族青年娶汉族媳妇或鄂温克族女孩嫁给汉族青年的现象也开始出现。特别是,从事畜牧业或农业生产的鄂温克族被编入清朝政府统治下的八旗组织以后,鄂温克族同蒙古族、达斡尔族、汉族、满族等民族间的交往变得更为频繁,鄂温克族同东北各民族间的婚姻关系和血缘结构变得更为错综复杂。由此,鄂温克族同这些民族间的文化教育、经济社会、思想意识、政治制度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和渗透也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广。所有这些,不知不觉中改变着鄂温克族原有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不过,他们经营的牧场和农场几乎都被那些地主和牧主等上层贵族阶级所瓜分,没有农田地和牧场以及牛马羊的穷人只能靠打工和军饷来谋生,他们长期生活在封建贵族和封建军阀的残酷剥削和欺压之下。在那阶级等次十分分明又带有极强的军事色彩的特殊社会制度里,像都统、副都统、协领、总管、副总管、佐领、骁骑校、前锋、领催等不同级别的官员或部下都有清朝统治者赐予的各种俸禄与特权。
清朝的鄂温克贵族及八旗军事首领均有世袭制度,有的从第一代世袭至十几代甚至几十代。已有很强的社会文化色彩的八旗军营的各种官衔和军衔都是清朝政府赐封的产物,包括新生的那些地主恶霸也是清朝政府认可并给予大力支持的特权阶级。所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要反抗他们的压迫或想把他们推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在他们过于蛮横无理地迫害百姓或犯下严重的军政错误的前提下,也难以惩处那些贵族,难以取消他们的官职和世袭权力。而且,清朝政府明令规定,百姓和兵丁不得违抗贵族阶层或军阀的命令,只要违抗,就会受到特权阶级的各种迫害、惩治和处罚。这些贵族和八旗军事高官,在婚姻和丧葬方面也与普通百姓有很大不同。他们不允许自家姑娘下嫁百姓或兵丁,必须嫁给其他地位相当人家的儿子;男孩娶妻也是如此,不许娶平民百姓或一般兵丁之女为妻。再说,贵族阶层或军阀人士死后的丧葬也与百姓不同,倘若某一贵族或佐领去世,用红布围起其宅院,在祭坛上摆满金银器皿和其他高贵祭祀用品,把死者的名字裱在红布上,以示名望、地位、权力,而且强制性地让其管辖范围内的百姓和兵丁都来参加葬礼。清朝政府认为,鄂温克贵族以及行政官员或军事首领都为国立过功,属于当时社会的上层阶级。同时,在鄂温克族地区建立军事化的八旗社会组织时,基本上按原来贵族统治阶级的辖区,进行军事辖区的划分和实施军事化管理。还根据那些贵族阶层对清朝政府作出的功劳大小和效忠程度授予“副都统”“总管”“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职,给他们以高官厚禄及各种封建社会的特权,以此孕育他们的代理人和鄂温克族的王公贵族及军事高官,促使鄂温克族向着更加封建、更加专制、更加残酷的社会发展。受到清朝政府厚待和重用的鄂温克族上层阶级全力为统治者效劳,进而成为清朝统治者统治和剥削鄂温克族的得力帮手。清朝统治者通过充分利用他们,一方面残酷镇压鄂温克族人民的反抗,另一方面不断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和权力。受清朝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影响,鄂温克族八旗社会贵族阶层的各种礼俗,包括衣、食、住、行等许多传统习俗的形式和内容趋向满族化。在贵族阶层里,还出现了一批熟通满文、满语的鄂温克族贵族知识分子。尤其是鄂温克族贵族阶级和军阀,依靠清朝统治者的强大力量,日益猖狂地搜刮各种财富,致使鄂温克族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严重。鄂温克族的那些贵族阶级及军事高官,在家里都使用由战俘及罪犯等充当的苦工和用人,有的官僚贵族家里的苦工和用人多达好几十人。他们用的苦工和用人多为男性,但也有一些女性。男的一般都做农田活儿或放牧的工作。女的一般都从事挤奶、做饭、缝制、洗刷、料理家务等工种。不过,按照他们传统的说法,无论是被雇用或卖苦力的女性,还是家族中的任何女性原则上都不允许她们参加狩猎活动。在这里还有必要提出的是,鄂温克族贵族阶级还有用非常廉价的薪水雇用战犯或罪犯的情况,用他们的话说,“以加倍的劳动来洗刷他们罪恶的心灵”。这些战犯或罪犯主要给官僚贵族或军事官员充当马倌或牵马人,还被终身剥夺参军的权利,只有在极其特殊而危急的时刻才允许他们参加与敌人的生死决战。倘若他们在你死我活的血肉战斗中能够生存下来,并在战场上荣立战功,就会取消他们的雇用工或卖苦力者的身份,并给予八旗军队的“披甲”资格和荣誉,他们的孩子也由此获得参军的权利。由此完全可以看出,在与鄂温克人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生产活动中,也渗透着与他们的历史文化和文明直接相关的诸多因素。他们认为,一切劳动是光荣的和自觉的行为,只有那些辛勤的劳动者才会积累丰厚的财富,才会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或者说游手好闲的人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财富,永远去过贫穷的挨饿受冻的苦日子。他们鼓励每一个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生活的强者,但对于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或者家里没有劳动力的门户,以及因为某种特殊原因生活处于困境的家庭,尽量给予帮助和扶持。对于那些充当雇用工或卖苦力者,给予一定数额的薪水,干好了还给一些牛马羊等,一直把他们雇用到能够自食其力为止。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战争中俘虏的战犯,以及作恶多端的罪犯,不断加重他们的劳动强度、难度,以此让他们在劳动中洗刷罪恶的心灵,并希望用劳动来让他们重新获得人生的自由和做人的权利。
尽管如此,在光绪年间(1875~1908年),鄂温克族八旗贵族阶级及军事高官中雇用苦力的现象,一时间达到较为泛滥的程度。正巧这时,清朝政府的一些进步人士,受资产阶级维新思想的强烈影响,在朝廷里提出一系列所谓新的政治制度。受其直接影响,鄂温克族八旗社会内部延续多年,并盛行一时的家庭或家族内雇佣制度逐渐被淡化,许多家庭把雇佣的人数降到最低,甚至一些人把原来的雇用工或卖苦力的人当成自家人,在同等劳动环境和条件下同劳动同生活。尽管如此,那些鄂温克族王公贵族,以及八旗军事官员及官僚、牧主们同样占有着绝大多数资产,为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搜刮财产和积累财富,甚至用高利贷的手段达到盘剥百姓的目的。其结果是,那些封建贵族越来越富,广大穷苦百姓越来越穷,从而导致由于贫富悬殊而引起的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这种现象,较为突出地表现在农区鄂温克族当中。我们知道,生活在农区的鄂温克族人,在无一例外地统一被划入八旗制社会的前提下,他们之间还在很长的岁月里依然保持着严格意义上的贫富关系和鲜明的阶级等级。因此,那些自家牲畜与农耕土地很少的鄂温克族穷苦农民和八旗士兵,除了长年累月地在战场上前仆后继地冲杀,以及在他人名下的农牧场里挥汗如雨地劳动之外别无选择。
到了光绪末年(1908年),汉族与俄罗斯商人到鄂温克族生活区做各种买卖或易货交易的现象越加频繁起来。这时,已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各地鄂温克族上层社会,各自拿出本地区本民族的传统产品,应对外来的经济干扰和影响。例如,牧区鄂温克族用名目繁多的畜牧业产品换取外来商的货币,农区鄂温克族则用粮食及农副产品同外来商做买卖,林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则用全身是宝的驯鹿及珍奇猎获物换取布匹、粮油、烟酒、枪支弹药及其他生活用品。后来,随着外来商人的不断增多,民间商品交易内容和形式的不断扩大,八旗鄂温克族集中生活的那吉、尼尔基、吉拉林、满洲里、海拉尔等地的市场变得更加繁荣。甚至像尼尔基、扎兰屯、拉哈、那吉、海拉尔、南屯、奇乾等地,很快发展成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鄂温克族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心,进而对于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不过,也有一些汉俄奸商,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从正在兴起的边贸场所,不择手段地套购鄂温克族农牧民手里的畜产品、农产品、猎物等,然后运往国外或内陆地区的市场,从中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即使是这一很不公平而且带有欺诈手段的商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农村牧区的鄂温克族直接或间接地感受到经济社会快速变迁带来的残酷性。
生活在黑龙江和内蒙古呼伦贝尔的鄂温克族,由于在漫长而艰苦卓绝的征战岁月中过多地失去了青壮年和男性劳动力,使他们的生产力变得越来越低下,加上不间断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逐年加大的各种强制性的纳贡任务,使鄂温克族不堪重负,甚至有人逃离家园四处流浪,有人躲进深山老林过上隐蔽性的狩猎生活。也有的人,实在无法承受高额的饷捐,聚众抗捐并受到镇压。1858年,清朝与沙俄签订《天津条约》之后,沙俄不顾鄂温克族人民的反对,在呼伦贝尔极其丰美的天然猎场和牧场上铺设东清铁路。这使生活在铁路周边,以及雅鲁河两岸的鄂温克人的猎场和牧场遭到严重破坏。加上铁路沿线各站居住的俄罗斯和我国内陆地区汉族移民不断增多,铁路周边草场和山岭的树木受到严重破坏。沙俄修建铁路后,又以保护铁路安全为由,在东清铁路沿线及海拉尔、满洲里等主要城镇不断增加驻地官兵。他们还在呼伦贝尔草原建立军事要地,进而随心所欲地开发铁路沿线的金矿、煤矿等矿产资源,扩大经营大小兴安岭的自然林场,不断扩大砍伐森林木材的范围。与此同时,四处开设山林猎场、捕鱼场所,紧接着还成立了商业气息很浓的地方性公司,开设各类商铺,并进行肆无忌惮的经济掠夺。
伴随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铁路沿线车站生活区域内的移民越来越多,曾经本来是鄂温克族人生活的山林间的小村庄,很快发展成为相当于小城镇规模的住宅区和生活区域。结果,铁路沿线和森林草原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急剧减少,由此结束了这片土地上一直以来存在的大规模围猎和有组织的狩猎活动。反过来,在这些地区的非珍稀猎物或猎物产品,也就是像狍皮、狐狸皮、野猪、野鸡、野兔等一般性猎物或猎物产品,以及像鹿皮、鹿茸、鹿胎、鹿肉、鹿尾、鹿血等驯鹿产品的交易变得红火起来,而且用这些野生动物及家里牧养的驯鹿肉等为原料的商品种类也不断增多。这些新出现的商业行为及不断扩大的商品交易,给那些经营农场或牧场并兼顾狩猎产业的鄂温克人,以及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也带来过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好处。那时,鄂温克人到山上打猎,更多考虑和追求的是猎物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然而,在当时,喜欢狩猎的那些鄂温克人,或者说把狩猎作为重要的附属性产业经营的鄂温克人,在原来的猎场上很难打到老虎、豹子、黑熊、水獭等名贵猎物了。他们为了生存,为了获得丰厚的狩猎产业收入,只能从原来生活的雅鲁河岸边走到大小兴安岭深处,去追寻经济价值和市场效益很高的名贵猎物。他们打到猎物后,就不辞辛苦地拿到铁路沿线的市场换取货币或生活必需品。
由于无法忍受沙俄列强和清朝没落政府的双重残酷经济剥削和民族歧视,在清朝末年留守于原驻地的鄂温克族八旗官兵联合其他兄弟民族共三千余人,掀起反帝反清斗争。并在爱辉等地先后多次抗击沙俄列强,缴获大批枪支弹药。辛亥革命以后,鄂温克人反军阀反剥削的战斗变得更加激烈,然而都无一例外地遭到反动军阀的武装镇压。与此同时,反动军阀利用各种方式,包括利用各种经济手段不断腐化和诱导鄂温克族上层阶级,还强令扩大鄂温克族农场的耕作面积,进而不断加重鄂温克农民的纳粮负担和交粮任务。当军阀统治者,遇到鄂温克农民的抵制或反抗时,就从内陆地区迁来相当人口的汉族农民,到鄂温克族生活的肥沃土地上开垦种粮。就这样,在民国初期,相当数量的汉族农民、手工业工人和商人迁入鄂温克族生活的呼伦贝尔草原和大小兴安岭,主要从事农耕生产活动;但由于这些移民到来之前没有做任何准备,包括住房、生活、农场都没有充分考虑,结果大批农民移居呼伦贝尔和大小兴安岭之后,为了生存和解决眼前的种种困难,到处滥砍滥伐、甚至焚烧山林草原来开辟农地、农场。并且,连年扩大农业生产及种植面积。看到这种局面,为了保护山林草原,鄂温克族同四处开荒种粮的外来移民展开过激烈的斗争。然而,他们的斗争受到民国政府的残酷镇压。尤其是民国地方政府,不顾鄂温克族等地方少数民族提出的保护草原、保护兴安岭、保护绿色、保护生态的强烈要求,重新丈量急着开发的山林草原的农垦土地,并按农耕土地面积重新安排内陆地区迁徙而来的农民。为了稳固边疆政权,也是为了稳住鄂温克族为保护山林草原而斗争的情绪,民国地方政府从新开辟的农场地中分给鄂温克族贵族阶层及军事要人相当规模的农用地,以及分给他们当时被认为是较为先进的新型农业生产设备和工具,还专门派去汉族农业生产高手给他们教授种粮新技术以及使用和制作农具的新技巧等。就这样,鄂温克族为保护山林草原,反对在呼伦贝尔和兴安岭大面积开垦种粮的运动被压了下来。不过,也就在这一时期,鄂温克族中出现了不少能工巧匠、种粮能手等。有的鄂温克人还把自己精心制作的各种农具或相关生活用具,拿到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易,以此力求改善已经走入困境的经济生活。毫无疑问,就在清朝末期和民国时期,鄂温克族的经济生活确实遇到诸多难题和困难,甚至许多人的经济生活处于不断衰退或衰落的困境。此时,鄂温克族的那些贵族阶级和军事要人虽然仗着手中的权力和复杂的社会关系,想继续维持他们的经济实力,但由于连续不断的战争和外国列强的掠夺,他们的经济生活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鄂温克族生活的广阔农村、牧区兴起了土地革命,完全废除了长期的封建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一切旧制度和剥削行为。与此同时,鄂温克人都分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牧场,这使他们用崭新的生活姿态、用共同的劳动和智慧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鄂温克族生活区域内已经循序渐进地开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土地改革。所以,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这里的土地革命和建设很快就按部就班地得到贯彻落实,使他们的农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进而获得了鼓舞人心的农业大丰收和畜牧业生产的繁荣。不过,由于一些农区长期受到战争的洗掠、封建势力的盘剥、殖民主义的摧残,他们那几乎要毁于一旦的土地很难一时得到恢复,因而这部分鄂温克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还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特别是,缺少中青年劳动力,加上生产方式和劳动工具十分落后,以及连年遇到的残酷无情的自然灾害等等,也自然成为这部分鄂温克人生产力低下、难以短期内摆脱贫困生活的主要因素。尽管如此,渴望美好生活的鄂温克族人民,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帮助和各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生活区域的不同优势和特点,开展了自己动手动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改变贫困、创造新生活的生产运动。并在努力改善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同时,有效地启动了家庭养殖、伐木放木排、采木耳蘑菇、采集榛子和野果、打猎打鱼等多种经营,由此一定程度地改善了他们贫困的现实生活。再后来,由于农业生产手段的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力新生力量的不断增强,加上自然环境、生态条件、土地植被等方面的不断恢复和好转,使他们的粮食产量逐年得到提高,最后不仅实现了粮食自给,还把剩余粮食交给了国家。
生活在牧区的鄂温克族也是如此。许多新中国成立前生活较为困难的鄂温克族,新中国成立后都分得了自己名下的牧场和牛羊。并且,到了打草、接羔等牧场生产活动极其繁忙的季节,或遇到大小自然灾害时,政府部门都会及时地派遣工作组,从人力、财力和其他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对于那些常年“逐水草而牧”的鄂温克人的生产生活,政府方面下大力气作了一定意义的调整和改造,使那些牧民的游牧包质量有了明显改善,还都有了相对稳定和集中生活的定居点,在定居点还给牧民们搭建了能够遮挡严寒和风雪的土木住房。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动员一年四季伴随牧场的变化四处游牧的鄂温克族牧民,在政府制定的“嘎查”和“苏木”所在地搭建相对稳定的房屋,同时将传统的游牧生产中多余或剩余下来的劳动力集中到定居点,让他们共同参加其他畜牧业生产活动。其中,就包括搭建冬季棚圈、上山伐木、采集草药、挤奶牛、收割冬季草料、打芦苇、加工畜牧业生产工具或产品、经营小菜园等等生产活动。不仅如此,定居下来的人们,对孩子们上学和接受教育,对患者的治病和医疗防疫工作,对剩余劳动力的再分配,以及对于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都带来了极大好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像半定居和半游牧性质的畜牧业生产,或者说定居和游牧兼顾的牧区生产,使鄂温克族新型社会制度下的畜牧业经济迸发出一定的活力。特别是,那些较早的时候,就过上一定意义的定居生活并经营游牧式畜牧业生产的鄂温克族牧区,此时已出现人畜两旺的良好发展势头。
新中国成立以后,生活在林区牧养驯鹿的一小部分鄂温克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敖鲁古雅雅库特鄂温克人,很快废除旧时的商品交换手段和方式,同时将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产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以及家属和孩子都送到奇乾的定居点。生活在定居点的人们,有的正式参加了乡政府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工作,有的定期有组织地参加定居点的各种生产活动,包括种植燕麦、马铃薯和蔬菜等农作物,以及在定居点搭建圆木房、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具、牧养牛马等家畜、有组织地参加打猎或采集生产活动等等。而且,生活在定居点上的鄂温克族孩子们,也都在政府的安排和照顾下免费上了学。更可贵的是,他们经营的牧养驯鹿的产业推出的各种与驯鹿相关的产品销路得到有力的保障。也就是说,他们是在运费等支出由政府承担的前提下,以国家规定的市场价格将鹿茸等卖给设在奇乾供销社的专门收购点,再用他们手中的钱从供销社购买各种生产生活物品。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几年,合作化运动很快波及鄂温克族生活的广大农村牧场。鄂温克人民,为了用辛勤的双手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生活,为了尽快改善濒临危机又进入贫困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为了更快地完成中央政府制定的民主改革和合作化工作任务,以及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发展农牧业生产,他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向着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他们大力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合理公平地重新分配农场、农地以及牧场与牲畜,逐步消除贫富差异和阶级剥削制度遗留的一切根源。农牧区的鄂温克族,在成立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牧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猎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等的同时,把各家分得的牲畜、生产工具、农牧场等全部交给合作社,合理分配生产力,大力推广内陆农牧业地区的好的经验,抓紧时机培养懂得农牧业生产技术的能手,使他们在具体实施合作化路线的第一年就在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方面喜获丰收。这使他们不仅做到粮食和肉畜自给,而且把余粮和余出的牛羊出售给国家,从而也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建设。而且,作为副业来经营的狩猎产业也出乎人们意料地获得大收成。在这几年间,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善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使鄂温克族地区的农牧业生产一直处于较为理想的发展状态中,他们经营的农牧业生产迅速崛起,粮食亩产连年攀高,牧场牲畜头数也连年快速增多,劳动者的年收入每年提高10%~20%,由此显示出了走合作化道路带来的优越性。特别是,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之后,为了具体落实此项决议精神,鄂温克族群众同心协力,将已初见成效的农牧业生产合作社提高到高效能的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并制定了高效能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的相关标准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社内可实行包产和超产奖励的办法。从而激发了农牧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使他们的劳动热情达到新的高度,农牧业生产连续几年获得空前大丰收,还涌现出了一批省地级农牧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与此同时,根据鄂温克族社员各自具有的劳动特长,合理分配他们的工种和劳动内容。尤其是,将那些农牧业生产中剩余下来的劳动力重新组织起来,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样,让他们参加修路、盖房、搭棚圈以及狩猎、采集、伐木等基本建设和附属性质的产业劳动。这些附属性的生产活动和产业,同样给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应有的利润。总的说来,所有这些成就跟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是分不开的,在鄂温克族农村牧区开展合作化革命的时代,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有力的扶持,除了及时无偿提供新式农牧业生产工具、种子、技术之外,还补助用于购买牲畜以及用于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
鄂温克族经济社会,在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的历史阶段,应该说取得了相当显著的进步和发展,基本上按照中央制定的规划按部就班地顺利完成了从旧的体制向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的改造和转变。这使鄂温克族生活区域的牧场、农场、乡村和城镇的经济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使他们的畜牧业、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获得连年丰收,从而打下鄂温克族雄厚的物质生活基础。然而,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鄂温克族经营的畜牧业经济与农业经济以及其他生产活动均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一度进入极其困难的局面。相对而言,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经济遭受的冲击,没有农业经济或其他经济所遭受的打击或破坏大。许多发展势头较好的产业,在公社化、集体化、一体化劳动与生产中,逐步走向衰弱,并很快退出历史舞台。“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使鄂温克族重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前景,进而大家全身心地投入到新时代伟大的经济社会建设中,重新开始了全新意义的畜牧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地方性企业产业的建设,以及以个体形式为主的地方性第三产业的建设。
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他们的经济基本竞争力跻身于西部民族地区的前列。例如,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工业经过50年的风雨历程,从建旗之初的4家小型加工厂,现已发展成为现代化能源工业基地,工业经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像煤炭、电力、重化工、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逐渐成长,工业经济呈现厚积薄发、强势推进的趋势。鄂温克族自治旗不断强势发展工业,走工业致富的道路。而且,鄂温克族自治旗的伊敏煤电工业、巴雁新型重化工业、巴彦托海绿色畜产品加工业“三大工业基地”的实力日益增强,形成具有鄂温克特色的新型工业体系。“十五”期间,该旗国民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年均递增20%以上的增速,到2007年末,GDP总量达到33.4亿元,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在西部百强县中跃升到第60位,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旗县中排位跃升到第二位。其中,工业总产值33.9亿元(含个体),比上年增长5.0%,实现工业增加值16.2亿元,同比增长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480万元。随着伊敏二期两台60万千瓦机组的市场化运营,伊敏三期鄂温克电源的落地开工,两伊铁路、红花尔基水库等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在鄂温克族集中生活的区域内,虽然新型工业产业带来了极其雄厚的经济效益,但他们经营的畜牧业、农业、林业等传统产业同样为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另外,伴随畜牧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崛起,像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出畜牧产品、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地方特色产品、旅游产品、民族艺术品、民族饮食产品、民族服饰等加工基地、加工厂、专卖店、商铺、交易市场等。所有这些,对鄂温克族地区的旅游产业,以及民族饮食文化产业、民族服饰文化产业、民族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鄂温克族社区新建的文化街
林区鄂温克人用的太阳能设备
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的趋势来看,强势经济社会对处于弱势状态的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进而逐渐形成一个以强势经济社会为核心、为主流的经济一体化世界。与此同时,那些曾经被忽略或没有引起人们关注的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所表现出的特殊的经济文化,以及同这些特殊的民族经济文化密切相关的诸多产业和诸多产品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生命力,从而产生了极其强大的经济效益,获得相当丰厚的经济利益和收入。以鄂温克族特有的民族产业与产品为例,就有驯鹿业及其不断产出的新产品,以及桦树皮日用品深加工产品,骨雕、木雕艺术产业及各具匠心的新产品,融入现代文明色彩的民族传统服饰的产业化加工,各种肉食品及奶食品的深度加工和开发,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的精心加工,地方性中草药、野生瓜果、矿泉水等的现代化加工等等,都无可置疑地占据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市场,拥有了相当稳定而不断增多的消费者群体。人们通过这些琳琅满目的、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产品,完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不同民族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他们传统的文化与文明。特别是,在当今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关键时刻,这些少数民族用信仰和生命传承下来,并用一代又一代人的智慧和劳动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民族经济社会及民族经济文化产品,更有其特殊的经济社会价值及民族文化价值。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面临强势经济社会的无情挑战,同时也遇到了发展自己民族经济产业,以及发展本地区经济社会的极好机会和条件。毫无疑问,那些代表鄂温克族传统文化与文明,并注入了诸多现代经济社会内涵与色彩的商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对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狍子头艺术品
鄂温克族地区发电厂
我们通过鄂温克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以及通过他们的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了解该民族的历史文化。只要我们仔细认真、全面系统地观察他们的经济社会、诸多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就会从中看出来自该民族历史文化的诸多因素。而这些源于该民族历史文化与文明的因素,恰巧成为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和要素之一,也是不断推动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传统文化艺术商场
鄂温克族地区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