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校恢复时期(1977~1983)
1976年10月,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同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1977年1月11日,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做出《关于打好集中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战役的安排》,全市掀起了揭批“四人帮”的高潮。在此形势下,1977年8月13日,市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中共石嘴山市革委会核心小组党校。虽然名为“成立”,实际上是“恢复”党校。恢复后的党校,由市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徐芊同志兼任党校校长,市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张学儒同志兼任副校长,此外,甄英杰、姜增寿、朱云福三位同志任党校副校长。此时,党校干部总数已达21人,其中党员14人。
党校工作恢复后,已决定将校址迁至大武口寿佛寺(北武当庙)下,但新校舍尚在建设中。1977年年底,在新校址上,建成办公用房4栋1000平方米;至1979年年底,又建成学员宿舍平房4栋及图书馆、食堂、围墙(1300米)等,共计1612平方米。1978年,党校迁入新校址。1977年至1978年,由于校舍尚在建设中,所以未能在校内办培训班。据党校老同志回忆,这段时间,市党校曾借平罗县党校校舍举办过培训班,但时间、人数均不详。
1979年2月12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大武口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随之,中共石嘴山市革委会核心小组党校恢复为“中共石嘴山市委党校”。
1979年全年共培训领导干部33人(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不详)。
1980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轮训培训干部近200人。1981年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100余人。
1982年4月,市委任命王继承同志为市委党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1982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243人。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标志着我们党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折。为了贯彻十二大精神,1983年2月,党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并于1983年5月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决定》指出:在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方面,党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校教育的正规化对于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领导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对于继往开来、保证党的路线的连续性,都有着重大意义。同年5月26日至30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在银川召开全区第二次党校工作会议,决定全自治区各级党校从短期轮训干部为主逐步向正规化培训干部为主转变。
在此形势下,中共石嘴山市委党校开始步入了正规化培训干部的准备工作。1983年4月12日,陈祥骥同志被任命为市委党校副校长、党总支委员。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在《关于石嘴山市委党校转入正规化培训干部正式招生请示报告的批复》中,正式批准石嘴山市委党校实行正规化办学招生,并明确确定市委党校为中专体制,毕业生可取得中专学历和待遇。11月12日,蔡芝玉同志任市委党校副校长、党总支委员。12月,市委党校的首届学历班开始招生。
1983年,市委党校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2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