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女性社会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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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的“碎片化”及其他

(代 序)

近年来,所谓史学的“碎片化”问题骤然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引发了许多的讨论和争议。2012年第4、5期《近代史研究》组织多篇“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文章,集中反映了当前中国史学界(主要是近代史领域)关于该问题的各种看法。通过这些文章可以发现,尽管学者关于“碎片化”的影响持以不同看法,但几乎无人否认这一现象在当前中国史学界的普遍存在。

按照史学界的定义,所谓史学的“碎片化”大体有两种表现:一是史家“眼光朝下”,研究原来不为人注意的、无关历史进化的日常小事或边缘人物和事件;二是繁琐论证,就一些已经为人熟知的题材,深入发掘,探奥求赜,希望发人所未发之新见。王晴佳:《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与现代史学思潮》,《“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由这两种表现,其实还附带出一系列史学观念和史学认识论的改变。比如,“碎片化”的实践者往往并不认为历史学是一种以追求历史规律为目标的“科学”,而主张描述、考证或“历史写作”就足以概括史学的所有工作;另外,“碎片化”的史学研究与社会现实已经没有太多的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背离了传统史学“经世致用”的功能。

如果对近年的先秦史研究做一番梳理,就能注意到相似的“碎片化”现象也正在这一领域“同步上演”——尽管形式不同,然而本质无二。近代史研究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社会史、新文化史的兴起带来研究对象、手段的细化,就像有人概括的那样,“一些诸如气味、想象、死亡、空间、梦、垃圾、屎、疼痛、疾病、姿态、眼泪、同性恋、手淫、食物、盐、煤、火、镜子、乳房、头发、内衣、厕所、戒指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成为新的关注对象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者的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页。,相反如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变革等“宏大叙事”课题则遭到冷遇。与近代史研究者关注此类“邻猫生子”的大众话题不同,先秦史研究的“碎片化”则主要表现为对甲骨文、金文、简帛等新出文献的强烈兴趣,以及随之盛行的琐碎考证。相形之下,那些传统的“宏大叙事”话题(如社会形态、历史分期等)则极少能激起人们的研究热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碎片化”直至今日才凸显为先秦史研究中的一个“问题”,但促使这一现象滋生的因素却很早就隐含于传统史学之内。进行一番简单的学术史梳理,或可有助于我们认清先秦史研究“碎片化”的根源。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史坛流派众多,关系复杂,其中对先秦史研究最具影响力者大体有三,即唯物史观、“古史辨派”以及“释古派”。

唯物史观认为客观的历史进程体现着某种规律性,史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史料、史实的分析与归纳,从政治、经济、社会形态、历史分期等方面揭示这些规律。20世纪20年代以来,唯物史观开始与中国先秦史研究发生联系并影响日盛,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在1949~1966年所谓“十七年史学”期间,众多先秦史学家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取得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

以顾颉刚等人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因系统质疑两千多年来主要由儒家意识形态构造的古史体系而声名鹊起,在20世纪30年代甚至一度垄断了中国的古史学界,其影响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后才逐渐走向式微。“古史辨派”悬帜甚高,号称要通过“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推翻“伪史”,重建“信史”,看似颇具宏大叙事的理想。不过从他们的研究实践看,“古史辨派”最关心的其实是史料的考证与辨伪,多数研究者甚至长期陷于考证的泥淖,以致“古史辨”曾被时人诟病为“古书辨”。

与“古史辨派”倚重传统史料的做法不同,作为传统中国古史系统观有意或无意的维护者,以王国维、傅斯年等人为代表的“释古派”力主通过新材料的发掘获得关于古史的补苴、“新证”,甚至“重写”。其中诸如王国维所谓“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傅斯年所谓“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在极大程度上成为20世纪前半期不少古史学者的行动纲领。不过由于种种原因, 20世纪50~80年代之间“释古派”也遭遇了同“古史辨派”相类似的命运,走入低谷。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重大转型,先秦史研究出现新的发展趋势。一方面,由于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政治因素影响而一度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唯物史观的解释力和科学性在较长时期内被不少学者所怀疑,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与方法遭到某种程度的轻视或抵制,其后果也累及唯物史观曾热衷的那些宏大历史问题的研究。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除“文明与国家起源”、“社会性质”、“古史分期”等个别反思性研究领域外,最近30多年间成功利用唯物史观理论与方法开展“宏大叙事”研究的尝试并不多见。

与此同时,大量考古新发现尤其是有字简帛、甲骨材料的面世,则为学者提供了新的学术信息,也使得长期以来学界对古史研究的热情得到了延续和释放。要充分发掘新材料的价值,首先需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文献层面的,即文字释读及史料考订;二是史实层面的,即借助“二重证据法”,用新出材料证实或证伪传世文献的记载。不过这两项工作显然与传统那种以追求历史规律为目标的“宏大叙述”没有多少关系,倒是朝着“释古派”强调史料考证的老路子靠拢了一大步。新史料的涌现何以没有促成“疑古学派”的复兴?重要原因之一,恐怕是在举国上下高倡中华文化复兴的大背景下,质疑中国上古历史真实性的做法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有民族虚无主义之嫌;因此除个别学者之外,更多的研究者都愿意在新史料的刺激下以“走出疑古时代”相标榜,表现出遥继王国维思想遗产的迹象。数十年来,先秦史研究领域的新出文献材料如“郭店简”、“上博简”乃至当前颇受关注的“清华简”、“北大简”、“浙大简”,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史学从业者的神经,让不知多少人对先秦史研究的灿烂前景充满无限遐想。

遗憾的是,人们一方面忙于新出文献的释读与考证,一方面忙于通过新旧史料的排比大做翻案文章,但是新出文献上的只言片语似乎并没有迅速转变为人们对古代历史的系统认识。相反地,除了若干理论素养高超者善于高屋建瓴、“以小见大”、“以碎立通”之外,大量的研究者只是(也只能)满足于细节的叙述和描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这种情况下,史学的“碎片化”便呼之欲出了。

存在的并不一定就是合理的,我们没有理由看到“碎片化”现象大行其道,便断言它代表着历史学前进的合理方向。相反,与其说“碎片化”是当前史学发展的常态,毋宁说它是转型期史学研究“误入歧途”、“走投无路”的“权宜之计”。正因为如此,面对来势汹汹的“碎片化”趋势,我们应该做的不是乐见其成、推波助澜,而应是反思来路、改弦更张。

将先秦史研究的“碎片化”归咎于大量新史料的出现,显然是一种极为浅陋的看法。在我看来,“碎片化”的根本潜藏于史学内部,“碎片化”的盛行彰显出当前历史学理论与方法的匮乏。换言之,当史学的实践研究与理论指导渐行渐远之后,其结局就只能是拜新史料之所赐,依靠细致入微的考证和描述证明自身的存在价值。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史学“碎片化”现象初露端倪,但远不如今日之甚的背景下,常金仓教授就对中国史学界那种“重史料而轻理论”的倾向表达了隐忧。他说:

在乾嘉以来的考据传统的影响下,中国历史学基本上以材料的丰富见长而缺少理论的光辉。……材料的结集、整理、考释、疏解在今天还以惊人的规模进行着而理论认识却总是裹足不前。……史料的搜集、整理和考证是服务于史学自身建设的工作,探索社会和文化的原理才是它的目的,如果喧宾夺主,无力给人们提供有益的认识,那么社会就会冷落甚至抛弃了史学。常金仓:《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页。

常先生认为,许多研究者将史学创新的唯一希望寄托于新史料的涌现,很可能颠倒史学研究的本末。轻视理论与方法建设、唯史料马首是瞻的后果,不仅让历史学丧失了应有的科学属性和社会功能,也使它成为“考证术”泛滥的领地。在数年后的另一本书中,常先生进一步分析了考证术给中国史学造成的不良影响:

如果浏览一下历史学的论著目录就会发现,以“考”为题的作品之多是任何社会科学所不及的……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材料已经“汗牛充栋”了,但历史学家还抱怨“文献不足征”,我敢说,如果历史学家不愿稍许转变一下观念,而以无休止地复原事件、拼凑历史为己任,材料不足问题将永远不会解决,因为你的策略决定了你不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地开发和利用现存材料,材料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不少人认为传世文献的解释力已经枯竭,于是便把希望的目光投向考古发现……常金仓:《二十世纪古史研究反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9~30页。

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相信没有一个严肃的史学家会否认这点。然而是不是史料越丰富越好,对史料的考证越细致越好呢?善用考证术者大多会对此做出肯定的答复。然而,这却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事实上,正确史识的得出虽以史料为条件,但并不必然与以上两点成正比。有时候,一两条史料的正确运用,便能证明一项真理,而一大堆史料的错误联系反而会将我们引入歧路。同理,过分细致的描述有时非但不能反映史实的本质,相反可能成为我们认识的障碍。王学典教授谈到当前近代史研究的情况时说,“细部的历史越来越清晰,而整体的历史却越来越混沌”,“在‘碎片化’的视野中,历史像一颗颗摔碎的油珠,再也无法聚拢起来”王学典:《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讲的大体上就是这个道理。

“碎片化”的盛行,表明不少研究者对于理论探讨心存偏见。常金仓先生说:“不少人认为材料的整理是泽及万代、价值永存的工作,而理论的探讨是瞬息即逝、难以传世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即使旧理论很快被新理论取代,它在人类认识史上的地位仍然是不可动摇的。”常金仓:《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页。实际上,材料的增加往往只有数量上的意义,它的最大贡献在于“填充”或“改写”我们对某些史实的认识。史料主义者通常只记得王国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的教导,殊不知理论与方法的更新才是史学进步的源头活水,才能为史学提供最具革命性的动力。

这样看来,破解史学“碎片化”难题、重建史学“宏大叙事”之首要任务,在于摒弃轻视理论、一味依赖史料的极端倾向。唯有如此,研究者才不会自满于大量新出史料中,史学研究才不会只剩“碎片化”一条道路可走,历史学材料的丰富、血肉的丰满,也才不会以牺牲它的科学属性和社会功能为代价。为了剔除极端史料主义倾向等因素给中国史学造成的种种不利影响,常金仓教授曾在《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二十世纪古史研究反思录》等论著中提出“文化史学”、“现象史学”、“文化要素分析法”等重要概念。“文化史学”、“文化要素分析法”的提法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倡导者鼓励人们只研究人类文化,而拒绝将诸如政治、经济、宗教等其他历史事实作为思考对象,这其实是一种望文生义的误解。在我看来,“文化史学”、“文化要素分析法”等词,仅仅意味着历史学家应该在研究中借鉴文化学的理论和方法。

首先,在“历史事实”的确定方面,史学家可以像文化学家那样选择某些相对稳定、一般性的历史现象作为研究对象。这样做的优点在于:现象往往赓续绵延于一个相对长的时间段内,便于研究者把握;现象具有相当的客观性,便于研究者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价值中立,从而维护史学的科学属性;历史现象的延续性决定了有关研究对当下社会可能具有的价值,有助于实现史学的社会功能。

其次,在研究策略方面,历史学家可以像文化学家一样“用文化解释文化”。用常先生自己的话来讲:“用文化来解释文化,就是把一种文化现象分解为若干相对单纯的文化要素,正是这些要素固有的属性以及它们的组合方式决定着文化的面貌,也就是说两种不同的文化体系或文化现象,它们是由不同的文化要素组成,就是构成文化的要素虽同而结构形式不同。”“对文化进行要素分析实际上是将历史事实作还原的处理,这种处理在层次上深化了历史研究,它有效地克服了在形而上学指导下对历史的目的论解释,同时也可比传统的因果分析更加确切。”常金仓:《二十世纪古史研究反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48~49页。

理论与方法不仅需要清晰明确的阐释,更有赖于切实有效的实践。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常金仓先生便有计划地将以上理论贯彻于史学实践中。在几十年如一日的治学生涯中,他先后对周代礼俗、文明与国家起源、宗教与图腾信仰、古代神话、社会形态、名实关系、生殖崇拜,以及道教、道德等诸多历史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见常金仓先生以下论著:《周代礼俗研究》,文津出版社,1993年;《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形式及其影响》,《政治学研究》,1995年第1期;《古史研究中的泛图腾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礼治时代的中国监察制度》,《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4期;《中国神话学的基本问题:神话的历史化还是历史的神话化?》,《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山海经〉与战国时期的造神运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伏羲女娲神话的历史考察》,《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进化论人类学的终结与中国社会形态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周秦文化中的名实律》,《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11期;《古史研究中的生殖崇拜问题》,《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2000年;《〈真灵位业图〉“九宫”位的两个问题》,《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道德科学:伦理道德研究的新思路》,《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有学者说,尽管微观史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滔滔主流,“但是,泰坦尼克沉没了,并不代表主宰大海的就该是小舢板,当史学家们沉溺于对各种各样的微观史的自足时,暮然发现,历史书写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如何克服宏大叙事的陈腐与过时,而是如何纠正微观史的琐碎和局促”王学典:《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常金仓先生穷其一生致力于史学科学化建设,他所完成的一系列文化史学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不仅深化了我们对于史学与古代历史的认识,更为我们破解当前史学研究的“碎片化”难题提供了宝贵经验。常先生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要研究者以科学的理论视野和方法论为依托,即使在那些传统所谓宏大叙事话题之外的研究领域(如宗教、民俗、伦理等),无论我们采用的是新史料还是传统史料,人们都不必担心“碎片化”的泛滥。有了这样的理论自信,我们就不必动辄哀叹历史规律的获得遥不可及,更不会人云亦云地将史学的客观性追求视为“那高尚的梦”。

发荣同志是常金仓先生在陕西师范大学任教时期培养的弟子。在三年读研期间,发荣亲炙常先生教诲,勤学深思,刻苦钻研,收获良多。2004年,常先生指导发荣同志完成的学位论文“先秦女性社会地位研究”因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可信的研究结论而博得答辩委员会专家一致赞誉。毕业之后,发荣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思考,又陆续完成并发表多篇相关论文,在学界产生良好反响。现在,作为对以往求学岁月和治学经验的总结,发荣同志将他近十年来完成的多篇先秦女性社会地位问题研究的成果汇编出版,献给他所挚爱的恩师常金仓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通读书稿,以下几点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首先,明确的问题意识。在“碎片化”的史学研究中,所谓“问题”似乎就是能否将一则文献、一桩史实考察清楚,描述完备,至于它与当时的社会有什么关系,则完全不在研究者的视野之中。文化史学所说的“问题意识”并非如此,它认为用叙述解决“问题”的做法是一种停留于浅层的史学研究,历史学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揭示各种历史事实或文化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本书中,作者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把先秦女性社会地位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对它进行文化要素的分析,看看究竟是哪些文化要素决定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沉浮,这就避免了以往研究中那种简单的描述,从而揭示这一文化现象动态发展的轨迹。纵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之所以能够恰当而独具匠心地运用大量历史学、人类学材料,正是得益于紧扣“女性社会地位的影响因素”这个核心问题。

其次,勇于质疑的治学精神。发荣同志认为,以往的学术研究中存在太多的“预设命题”,它们不仅曾经束缚着许多人的思维,而且直到今天仍滞留在许多研究者的头脑中。据我的理解,此处所说的“预设命题”,恐怕以古典进化论者所谓人类早期社会的“母系—父系”过渡模式,和将母系简单等同于“母权”之类的观点最为典型。在本书中,作者敢于对巴霍芬、韦斯特马克、摩尔根等人及其拥护者的观点提出强烈质疑,并通过大量证据予以一一辩驳,由此表现出的科学创新精神令人叹服。

最后,对文化史学理论的准确把握和成功运用。理论的转述或发挥总是相对容易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其活学活用。为了解妇女社会地位变迁的成因,发荣同志分别考察了部落社会到文明社会初期,以及文明成熟时期多种因素的影响。作者认为,在前一阶段,男子通过战争、巫术、禁忌、婚后居住方式等,将女性逐渐排斥在社会活动之外,两性社会地位发生不利于女性的变化;在后一阶段,男性主导的社会通过“男女有别”、“男主外女主内”、“重男轻女”、“女不干政”等文化规范巩固两性社会地位的分化。正是这些因素(而不是所谓社会发展阶段),造就了一个时代妇女地位的现状和格局。对于作者的这些解释,读者自可以从材料补充、论述加强等方面提出意见,但不得不承认作者具有对所设问题给出了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答案。这一研究目标的达成,在极大程度上乃是得益于作者对文化史学理论精髓的准确理解和成功运用。

发荣此书付梓之日,适逢国内史学界“碎片化”研究空前泛滥、相关论争相持不下之时。“先秦女性社会地位研究”看上去不像是一个宏大的选题,不过作者却成功地避免了“碎片化”的陷阱,相反立意高远、小中见大。这对于当前备受“碎片化”困扰的先秦史研究无疑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希望该书的出版能够对广大有志于破解“碎片化”难题的史学研究者有所启发,也衷心祝愿发荣同志在历史科学研究的道路上取得更大成就。

晁天义

2013年3月17日于陶然亭公园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