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案例20 根据业绩计算业务员奖金(QUOTIENT)
☉ 源文件:CDROM\02\2.8\案例20.xls
按公司规定,业绩小于10000元者,提成额为0;业绩为10000元~20000元(不含20000元)提成额为3%;业绩为20000元~30000元(不含30000元)提成额为5%,业绩为30000元~40000元(不含40000元)提成额为7%,业绩为40000元~50000元(不含50000元)提成额为9%,业绩为50000元及以上部分按11%计算。现在计算各业务员的提成额。
打开光盘中的数据文件,在单元格C2中输入以下公式:
=CHOOSE(MIN(QUOTIENT(B2,10000)+1,6), 0,3%,5%,7%,9%,11%)*B2
按下【Enter】键后,将返回第一个业务员的奖金,然后将公式向下填充得到所有业务奖金,结果如图2-37所示。
图2-37 根据业绩计算业务员奖金
公式说明
本例要求业绩在某个范围之内时按一个统一的提成额计算奖金,当业绩处于另一个范围时,按另一个指定的提成额计算奖金。根据这个特点,利用QUOTIENT函数将业绩除以10000转换成10以内的整数,再通过CHOOSE函数从设定的提成额中取对应的提成额,并乘以业绩,得到最后的提成金额。
所谓对应,即QUOTIENT函数计算的结果是几,就从提成额列表中提取第几个数作为当前业务员的奖金计算比例。
MIN函数在本公式中的作用是确保“业绩为50000元及以上部分按11%计算”。如果业绩大于等于60000元时,MIN函数仍然取结果5。
案例提示
CHOOSE函数的第一参数只能是数字,并且必须大于0,所以本公式中在QUOTIENT函数的后面“+1”,以确保公式结果不出错。
案例参考函数
MOD见第2章2.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