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序
职业篮球市场的法律规范问题,是一个跨越法学、经济学、体育学的前沿问题。以此为选题撰写博士论文,具有一定的难度,也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毕仲春同志基于其对职业篮球、经济学、法学及行政管理学的兴趣与研究基础,顺利地完成了这一课题的研究,并确定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的资助项目,由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其博士论文,值得祝贺。
多年来,我一直致力于中国职业篮球发展的大方向问题,特别是在职业市场发展过程中提高我国国家男女篮在世界篮球运动中的水平和地位问题,并以在2008奥运会上取得优异的名次为目标。随着中国职业篮球市场化的推进,CBA联赛委员会的成立,各职业篮球俱乐部企业化改造的实施,篮球协会、中心、俱乐部、职业运动员之间的经济权益及民主管理权益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地确认和维护,是一个新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竞技篮球事业的改革实践中所出现的职业联赛组织、公司制企业法人俱乐部、国内职业篮球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契约合同关系都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但似乎缺乏一种理论的详细分析和基础。职业篮球市场的法律规范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如果协会的民事权利、中心的行政权力、联赛组织与俱乐部的自治权利能够成立,则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篮球市场本应享有的相应的经济权益与管理权,也就能顺理成章地成立,从而为俱乐部参与职业联赛组织管理、分享联赛利益提供一种理论基础。
因此,仅从这一点,本书就值得篮球学界与体育法学界的关注。本书提出的观点,对于体育市场学、体育法学、体育管理学等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当然,职业篮球市场法律规范的研究还只是一个开端,还有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尚需继续探索,如有关具体制度的设计、联赛组织实务中运用的可行性与可能弊端的防止等。本书提出的观点也同样需要时间的检验。希望仲春同志继续努力,在这一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是为序。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中国篮球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