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跳水比赛场地设施
跳水项目是指运动者在一定高度的器械上起跳,完成空中动作后,以入水为结束的一项水上技巧运动。现代跳水运动始于20世纪,1900年第2届奥运会上,瑞典运动员进行了跳水表演。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女子跳水运动员首次被允许参加比赛。直到1951年,跳水才成为规则完整的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跳水分跳板跳水和跳台跳水。跳板跳水比赛时,运动员在一端固定一端有弹性的跳板上起跳完成跳水动作称跳板跳水。跳台跳水是运动员在平直坚固的跳台上起跳完成跳水动作。奥运会跳水比赛分男、女3米板跳板跳水和男、女10米台跳台跳水4个项目,并分成单人和双人进行比赛,共设8枚金牌。
1 比赛场地
1.1 场地规格
跳水池面积为25米×25米,池深为5.4米。跳水池底是一个斜坡,最深处5.4米,最浅处1.8米。观众看台应设置在比赛跳台的两侧,避免布置在跳台后面和对面;当跳水池与游泳比赛池合在一起,在水深变换处应设分隔栏杆,以保证安全;跳台的后面及两侧,必须用栏杆围住;栏杆最低高度应为1米,栏杆之间最小距离应为1.8米,栏杆距跳台前端应为0.8米,并安装在跳台外面;应有楼梯到达各层跳台,通向10米跳台的楼梯应设若干休息平台。跳水池如图8-1所示。
图8-1 跳水池规格
1.2 面层材质
跳水池池底不应做活动底板,以保证安全;池底应平滑,宜采用深蓝色面层;跳水池水面应有水面造波或喷水装置。
1.3 照度和温度要求
跳水设施布置的方向应避免自然光或人工光源对运动员造成眩光;沿布置跳水设施一侧的池壁应设出水池的台阶。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规定,在水面上1米处的照度1000~2000勒克司。跳水池的水温在25℃~28℃。
2 比赛设施
2.1 跳板跳水
跳板跳水在一条离水面3米高的有弹性的板上进行。3米跳板按国际泳联规定,跳板应最少长4.8米,宽0.5米,并于表面覆盖防滑材料,见图8-2所示。板的表面必须防滑。跳板上应有易于运动员进行调节的可移动的支点。从支撑平台面到跳板表面的垂直距离为0.365米。
2.2 跳台跳水
跳台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跳板与跳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与池壁间距离、下部水深、跳水设施间的距离等均应符合有关竞赛规则和国际泳联提出的要求。跳台跳水在离水面10米高的坚硬无弹性的平台上进行。10米跳台按国际泳联规定,应最少长6米,宽3米,并于表面覆盖防滑材料,如图8-2所示。
图8-2 跳板、跳台规格
3 场地布局
在奥运会比赛中,单人项目指定7名裁判员;双人项目指定9名裁判员,其中5名评定双人同步的情况,另4名分别评定选手的技术完成情况。裁判分别坐在跳水池两侧的裁判椅上,裁判椅之间以挂幅隔开,以保证评分时互不影响。
上海东方体育馆室外场馆
第十一届全运会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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