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编 雷马事件及宁夏人民的反马斗争
流亡在外
1940年3月,国民党中央在重庆办训练团,一期36天,轮训各省党政科以上人员。主要课题是:戴季陶的三民主义哲学基础以及反苏反共训话。我也被送去受训。同去的还有袁金章、陆宣路以及马鸿逵的亲信赵文府、李作栋等。
我在训练团里揭露了马鸿逵在宁夏的黑暗统治,以便戳破这个纸老虎,全团为之轰动。赵文府提前回宁夏报告,马鸿逵大发雷霆,扬言要处治我。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回宁夏来,过着有家难归的寄居生活,先后在西北农学院和陕西高陵中学任职任教。
在西北农学院期间,我和马寿桃、谈尚诚、谈尚孟、武景惠组成5人小组,一方面学习讨论时事,一方面联络宁夏在各地的学生和青年,鼓励他们走进步的道路。1943年,邹树文来西北农学院当院长,把我解聘。我一时无法,只得多方奔走,求助于前中山学院数学老师罗端先和中山大学国文老师王儒卿,两位先生才把我介绍到高陵中学。我在高陵中学期间,常与那里的进步人士接触学习,并仍不断和宁夏籍进步青年联络,与当时在景阳农场的马寿桃一起,以《奴隶》的名义出过小册子,揭露和抨击马鸿逵在宁夏的黑暗统治。
袁金章于1940年中央训练团结业后回宁夏,在省党部任委员,后因受排挤和嫌疑而呆不住,于1940年间,借去同心县视察的机会,离开宁夏,先去重庆,后去南京,在“三青团”任专员。
1946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国民大会制宪会议于该年11月12日在南京开会。我于1937在宁夏被选为国大代表,这次开会,按规定1937年选举代表有效。我闻讯之后,认为若能参加会议,可借此合法议坛,揭黑暗,批暴戾。遂与在陕西的朋友武景惠、马寿桃等商议,他们很赞成,并给予精神与物质支持。于是,我即于该年9月间,前赴南京。
哪知,马鸿逵已在会前,诬告我是“在缉案犯”,“早已潜逃延安”,并呈请撤销了我的代表资格,以另一名候补代表递补。我不得不向国大选举总事务所出示证件,说明原委,指出马鸿逵的诬告完全是有意捏造,加害于我。选举总事务所秘书长邵力子经过调查,拿不出所谓我是“在缉案犯”“潜逃延安”的证据,只得恢复了我的代表资格,准许参加会议。
会上,我按照既定的继续戳马家这个纸老虎的意图,提出了严整地方政治的议案。并在会外,利用回答记者提问的机会,列举事实,再次揭露马鸿逵在宁夏实行黑暗统治的种种罪行。这一下,更加触恼了马鸿逵,他一面指示宁夏省参议会和各界代表100多人联合发表文告,为他歌功颂德;一面命令出席国大会议的其他代表,使用“宴请记者”“报上登启事”等手段,为他歌功辩解,大造舆论,指责我“任意诋毁宁夏政治”“混淆视听”“别有企图”等等。同时,马鸿逵又通过宁夏省高等法院,勾结南京首都地方法院,以欺骗方式,于1946年12月29日,在南京暗暗把我逮捕,关押在老虎桥首都地方法院看守所,准备把我偷偷押回宁夏处治。
袁金章闻讯后,即刻联络上海交通大学等校宁夏学生姚益、董明伦等来到南京,组织在南京各大学宁夏部分学生和部分同乡,举行记者招待会,游行示威,前往监察院、行政院及其他部、会请愿,多方奔走营救。北京、陕西、兰州、青岛、绥远等地大学宁夏学生,也接连发表呼吁书和控诉书,进一步揭露马鸿逵在宁夏的专制暴政,强烈要求释放我,严惩马鸿逵。从而引起社会上较广泛的同情,不少报刊也都相继发表消息、文章和社论,指出随意逮捕国大代表是违反宪法的。在国家首都尚且如此,在边疆僻壤,宪法岂不更是废纸一张。
在宁夏同乡的斗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我于1947年1月20日,被保释放出狱,但是还要在南京候审。到1947年下半年,国内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蒋、马自顾不暇,候审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当时,南京、上海还有一些宁夏人在那里读书,由袁金章和我倡导,组织成立了“宁夏同乡会”。我们就以此名义,编辑出版了《宁夏呼声》和《贺兰风》等刊物,继续揭露马鸿逵在宁夏的黑暗统治。
1949年南京临解放前,薛云亭曾以青海军接待站的名义去南京,并向我介绍了贾托夫,让我前往解放区找他。但因我没经验,不知如何去法,而且经济上也不宽裕,遂没有下决心前往。1949年解放后,我返回宁夏。
摘自《平罗文史资料》第3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