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产业黄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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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山东省

自2000年6月国发18号文颁布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山东软件逐步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转变。

一、山东省软件产业十年发展回顾

(一)经济效益大幅提升,产业规模和影响力不断壮大

2010年,全省软件业务收入905亿元,同比增长49%,居全国第四位,约是2000年的45倍;利润总额63.37亿元,同比增长32.4%;利税合计114.48亿元,同比增长27.39%。软件出口4.45亿美元,同比增长45.3%,其中,外包服务出口1.8亿美元,同比增长109%。2000年以来,山东省软件产业进入100亿元规模用了5年时间,由100亿元规模到目前接近1000亿元规模同样用了5年时间,规模化趋势十分明显,保持了快速增长趋势。

目前,全省软件产业统计内规模以上企业1420余家,从业人员17万余人,共有11家企业成功上市,22家企业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7家企业软件收入过亿元, 24家企业出口超过100万美元,累计认定45家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软件企业619家(合计968家),登记软件产品2409件(合计3989件),40余家企业通过CMM/CMMI等国际资质认证。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城市、国内首家“中日IT桥梁工程师交流示范基地”、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等金字招牌先后落户山东。

(二)多市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聚集度进一步提高

从市地绝对额来看,济南、青岛占据全省软件业发展的主导地位,合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822亿元,占全省的90.8%。200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工作备忘录,成为继南京之后第二个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试点城市。各类推进工作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济南软件快速发展的源动力,2010年完成软件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40.2%,拉动全行业增长28.8个百分点。从市地增长幅度看,临沂、日照、东营、莱芜、济宁、潍坊软件业务收入分别增长150.3%、121%、57%、49.4%、47.1%、45.5%,后发优势进一步凸显。

2000年以来,投资建设了13个软件园区、19个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和3个动漫产业基地,已建成园区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投入使用软件开发、测试、存储、动漫渲染和动作捕捉等各类大型公共技术平台、环境13个,成为企业聚集的重要载体。全省70%以上的软件企业、85%的软件收入都集中在各类园区、基地当中,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市、软件园区、特色基地互为支撑、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见表23)。

表23 2009年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三)产品层次显著提高,产用融合步伐加快

中间件软件等基础软件、各类嵌入式软件、GIS软件、CAD/CAM软件、ERP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矿山、电力、石油、教育、交通等行业应用软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构建起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格局。中创软件“国产中间件参考实现及平台”等7个项目入围“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华天软件自主版权CAD/CAM软件—Sinovasion,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高度评价;浪潮ERP连续4年国内增长率高居第一,成为首批软件类“中国名牌产品”。

电力合作联盟、嵌入式软件、DSP软件应用联盟等多个产业联盟先后成立,各类工业设计、嵌入式、虚拟仿真软件广泛应用于汽车、矿山、电力、信息家电、装备制造等领域,使山东省企业产品设计周期平均缩短71%,开发成本降低37%,生产自动控制率达到89%。软件与服务业的融合不断深入,商贸、物流、交通、旅游、房地产等基本实现网络化运营,数字内容、网络增值等信息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

(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新兴业态蓬勃发展

软件产品与数据处理、数字动漫及非产品化的软件服务等新业态互动发展。2010年全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和信息技术增值服务收入分别为211.75亿元和68.89亿元,同比增长51.5%和106.6%。完成设计开发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45%。

NEC软件、青岛软脑的软件技术外包,戈尔特西斯、青岛优创公司的金融证券分析服务,东方道迩、中金数据的数据处理和灾备服务等业务不断壮大。以山东旅科、潍坊万声、泰安泰盈等为代表的呼叫中心企业,以山东卓创资讯、大众网等为代表的信息内容服务业初具规模。软件即服务(SaaS)、云计算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山东省云计算中心正式成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云计算平台一期工程顺利启动。

二、山东省软件产业发展主要举措

围绕国发18号文的落实,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十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山东省“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关于贯彻国发[2000]18号文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通知》、《关于促进软件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软件产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从规划引导、财税支持、载体建设等方面营造有利于软件业发展的环境。

减免税政策等各项优惠措施的执行,为软件企业累计减免税金约13亿元,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发展软件的热情,软件企业收入规模由2000年的20.3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905亿元,绝对额增长约45倍,累计上缴税金超过200亿元,拉动就业人数总数超过10万人。2003年,正式设立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资金超过1.2亿元,协调落实了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配套资金政策,可享受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补助。积极为软件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累计有高校软控、东方电子、法因数控、普联软件、积成电子、新北洋等11家软件企业成功上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的试行,有效拓宽了软件企业融资渠道,积成电子公司以企业拥有的25个软件著作权作为质押物,成功融资6500万元。积极宣传和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累计登记软件著作权2927件。

三、山东省软件产业“十二五”展望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山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收入将达到4500亿元,其中软件业实现业务收入2500亿元,年均增幅25%以上,占电子信息产业比例超过16%,软件出口额超过15亿美元,总体水平排名国内前列,成为山东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济南、青岛成为国内一流的软件名城,形成5个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较大产业规模的知名园区。培育2个软件收入超100亿元、10个以上软件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和50个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知名软件企业,10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品牌效应大的知名软件产品。

以实施“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契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方面取得突破,与国产支撑软件、国际主流支撑软件相匹配,实现一定的产业价值和规模,与自主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得到普遍推广。软件和信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与两化融合、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进一步紧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工程

(1)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工程。加大资金投入,体现项目倾斜,做好国内唯一一家“中日IT桥梁工程师交流示范基地”的服务保障工作,建成“国际通信出口专用通道”,建设并运营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云计算平台”,营造最优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整合最强的软件产业发展资源,形成最好的软件人才引进机制、创业机制、企业发展机制,集聚最多的软件创新创业人才,把做大做强济南软件业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有机结合,使软件真正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支撑。

(2)云计算创新示范工程。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契机,实施云计算创新示范工程,发展自主可控、先进可靠的云计算产业。在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应用试点等方面加快推进,支持建设和运营各类公有云、行业云和区域云,为工业领域和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测试、中小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等提供云服务,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争取早日进入国家布局。

(3)软件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培育软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通过引入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投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培训辅导、资本对接等系列活动,帮助列入培育计划的软件企业开展上市工作。力争到2015年,培育20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进入上市准备阶段,新增5家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4)技术中心创新提升工程。继续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为载体,鼓励产学研用结合,把产业优势与学科链、创新链、人才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以项目为纽带的长效合作机制。针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项目领域做高层次深入的工程化、产业化研究,在关键、共性、专业技术领域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5)国产工业软件应用试点工程。鼓励并重点支持工业软件的开发方与应用方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联盟,在设计研发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工业软件开发与行业应用标准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集产品设计、流程管理、生产制造和营销于一体的工业软件体验中心、解决方案验证中心和技术支持平台。

(6)开源软件大学校园行工程。以高等院校为重点,开展开源软件的研究、培训和普及工作,吸引科研院所、软件企业、应用单位、开源社区、中介机构共同参与,通过组织学术论坛、开放实验室建立开源体验中心、建立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库和服务平台、举办开源软件大赛、开展应用试点等活动,进一步推广、普及和应用开源软件,挖掘和培养优秀软件人才。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更加适合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好《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地方立法,加快出台《山东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研究出台IT服务地方标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等。

(2)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鼓励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金配套。“十二五”期间,用好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和完善适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退出机制等。

(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层次,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产业集群。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对能够形成专业化配套协调的产学研用集群、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项目和产品进行优先扶持,对软件、信息服务业园区、基地优先给予支持等。

(4)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并壮大一批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软件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围绕基础软件、工具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开展标准研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工作。

(5)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多层次、分类别的人才梯队。积极推进分层次的人才教育和培训,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支持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中日IT桥梁工程师交流示范基地”规模,在全球范围内重点引进国内外软件高级管理人才、系统分析和设计人才。

(6)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保障。包括加快开展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建立产业发展现状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机制。积极参与部、省、市合作共建工作,探索建立省、市、区(县)合作机制,推动产业区域间协调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