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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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郑国营救路线图(1)

1.新任廷尉

且说嬴政废除逐客令,外客们得以重返咸阳,继续他们原来的工作和生活,轰动国际的逐客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李斯以一人之力挽救了整个外客集团的命运,很自然地,他也由此成为外客集团的旗帜人物和精神领袖。

李斯荣升廷尉,新官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救出郑国。按理说,李斯在和宗室的斗争中已经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犯不着再为了救一个郑国,甘冒和宗室闹翻的风险。可李斯并不是盲目谨慎的人,他还是执意要搭救郑国。倘若能成功救出郑国,不仅彻底煞了宗室威风,长了自己志气,同时也报答了郑国多年前的恩情。当然,最重要的是,李斯清楚郑国的价值,救出郑国符合秦国的利益,也符合嬴政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嬴政终将会对他此时冒险拯救郑国的行为心怀感激。因此,尽管救出郑国的机会很小,但值得一试。

最简单的救出郑国的方法,便是让嬴政站出来说一句话。然而,李斯知道,嬴政绝不会轻易站出来说话。嬴政不是不明白,关中水渠一旦建成,将对征服六国、统一天下产生怎样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他没有选择给予郑国特赦,而是接受了宗室给出的审判结果。嬴政的这一选择是经过利弊权衡的,是出于无奈的妥协。用郑国的死来换取宗室的暂时平定,在嬴政看来是可以接受而且应该接受的一笔政治交易。况且在郑国一案中,宗室走的全是正规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郑国被处以死刑,乃是由于法律的必然,而非宗室的阴谋暗算。在宗室没有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嬴政也不敢贸然赦免郑国。毕竟他要给宗室留下些脸面,而在现阶段,他也仍然需要宗室对他的支持。

李斯努力回忆和嬴政面谈的细节,他要拿捏准嬴政对郑国一案的态度。李斯自问:嬴政希望他抓住郑国一案紧咬不放吗?万一他继续纠缠下去,将案子越捅越大,嬴政是会暗自高兴,还是会公然愤怒,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呢?李斯也只能这样以为:嬴政没有明确反对,那就算是默许了。因为即便嬴政内心存有希望李斯出面闹腾的愿望,他也不可能给李斯任何正面的提示。他不可能让自己在任何程度上卷入这件已被宗室盖棺论定的案子。

李斯不仅不能指望嬴政出面,而且还必须设法让嬴政置身事外,不能给嬴政添麻烦。嬴政有麻烦,则他李斯也别想有好果子吃。于是,李斯唯一的机会,就是和宗室一样走法律程序。如果能从法律上找到有利于郑国的条款,可以减免郑国的罪行,那么宗室也无话可说,只能接受法律的裁决,嬴政也正好顺水推舟,减免郑国罪行。

李斯先去探望郑国。郑国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已然意志消沉,见到李斯,也只是强颜欢笑道:“先生可回来了。听闻先生被逐出咸阳,郑某还一直为先生担心呢。”

李斯道:“郑兄且请宽心,李斯眼下身任廷尉,秦国大小案件,李斯皆有裁决之权。李斯答应过要救郑兄出去,就一定会做到。”

郑国苦笑道:“先生能来看望郑某,郑某已是感激不尽,不敢再有任何奢求。先生也不用好心骗我,我也知道你的难处。郑某的案子,秦王曾亲自过问。先生虽然贵为廷尉,恐怕也是无能为力。”

李斯道:“天无绝人之路,总归会想出个法子来的。”

郑国叹了口气。他已经放弃幻想,安于将死的命运。郑国道:“先生不要再给我希望,那样只会让我更加痛苦。对一个注定必死的人来说,再给他希望无疑是一种残忍。我只想平静地接受死亡。先生还是走吧,不用为了郑某毁了好不容易挽回的前程。”

李斯沉默着,好一阵才又说道:“郑兄,你会活下去的,关中水渠也一定会在你的主持之下顺利修成。”

2.此路不通

李斯告别郑国,心情颇为沉重。留给他的时间只有十天。十天之后,郑国就要被枭首。他这个秦国的最高法官,将亲自出马,担当律师,替郑国翻案。

早在李斯尚未成为客卿之前,他便以精通法律而闻名。在整个秦国,没有人比他更精通大秦法律。正因为此,嬴政先是命他主审嫪毐谋反案,现在又放心地委任他为廷尉。然而,尽管李斯精通法律,但要在浩如烟海的秦国法律中寻找出有利于郑国的条款,却也远非一件容易的事。

史载,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由于秦国法律大部分已经失传,秦国到底曾有过多少部法律,今天已不能知晓。而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可以让我们依稀想见秦法当年的规模。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计一千一百五十五支(另有无法缀合的残片八十片),内容极为丰富,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属于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三种。其中所见律名,计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律》《属邦律》《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近三十种之多。第二类是对秦律条文、术语或律文意图所作的解释,包括《法律答问》一种。第三类是对官吏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规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方面的文书程式,其中也有一些具体案例,包括《封诊式》一种。第四类则属于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规则或原则,包括《为吏之道》一种。而这些竹简的主人喜,只是一个地方低级官吏,生前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及狱吏等司法职务,这些竹简只不过是他由于工作需要而抄录下来的部分秦律内容。

秦法的规模也许可以再援引汉法的规模来作参考。汉法“集诸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条,诸断罪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可谓“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时间紧迫,李斯和蒙恬两人废寝忘食,不眠不休,硬是在七天之内,将秦法乃至历代判例均翻检了个遍。然而,让他们绝望的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利于郑国的条款。显然,直接从法律上来搭救郑国,已经是完全没有可能了。

时已深夜,万籁无声,李斯推窗外望,但见屋脊阶下,有夺目白霜。寒风入室,将孤灯之焰吹拂摇荡,而李斯和蒙恬的影子也在墙壁上怪异地移位拉长。

蒙恬合上律书,叹道:“先生已经尽力。郑国不能得救,实乃国法如此,无可奈何。”

李斯闭上眼睛,眉头却依然紧皱:难道我堂堂的最高司法长官,居然救不了一个死囚犯?想到这里,李斯好像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一拍脑袋:“有了!”

蒙恬顿时来了精神,却又见李斯马上便摇了摇头,喃喃道:“太危险,太危险了。”蒙恬道:“先生想到了什么?不妨说来一听。”

李斯笑了笑:“我也是胡思乱想,还是不说为好。”蒙恬再三请,李斯道:“我姑妄言之,汝姑妄听之可以。”于是告诉蒙恬。蒙恬听完,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叹道:“先生此计,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险。”

3.强人所难

夜越发深了,李斯和蒙恬对坐无言。虽然好不容易想出一条计策,却又委实太过冒险,用还是不用,一时之间难以痛下决心。良久,蒙恬问道:“先生将如何抉择?”

李斯苦笑地望着蒙恬: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是吗?蒙恬劝道:“先生对郑国已是仁至义尽,可以无愧于心。为先生计,愚以为无须冒此大险。”

李斯叹道:“小子所言,吾何尝不知。然人生进退取舍,岂可尽囿于一己之得失?吾意已决,必救郑国。”

这将是郑国活在人世的最后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枭首示众。寒冷的冬日,囚衣单薄破旧,狱中其余囚犯皆已是冻得瑟瑟发抖,郑国却显得出奇地平静。他的心情就如济慈在诗中所写的那样:

我很高兴这一天过得宁静,过得平安,

在这个温馨低语的夜晚,安恬地品尝世间

最后的时光,直到那伟大的声音

和颜悦色地将我召唤上天。

郑国一抬头,便看见了李斯和蒙恬。两人都是一脸憔悴,眼有血丝。郑国笑道:“先生是来给郑国送别的吧?”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来,不为送别,实乃有事和郑兄相商。”

郑国再笑道:“郑某将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劳先生下问?”

李斯道:“李斯答应过郑兄,定会救郑兄出去。这几日,李斯遍翻法典,欲于其中找出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意在减轻郑兄刑罚,能将枭首改判为肉刑,或刖或劓。身体虽残,犹可活命,而关中水渠也可以在郑兄主持之下,得以续修。然而,天不遂人愿,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倒是颇寻出了几条。”

郑国道:“郑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郑国命贱,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费心受累,郑国感激在心,恨无以为报。”

李斯道:“郑兄且慢感激李斯。李斯接下来要说的话,只怕要遭到郑兄记恨的。”郑国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道:“郑兄可知道,这些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正是我们的机会所在。”听到这里,郑国不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郑兄此案的判决结果是,郑兄行枭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抛出这些新发现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足以令郑兄车裂,诛灭三族。所谓兵行险着,李斯打算以量刑过轻为名,提请重审此案,要求改判此案为车裂郑兄,诛灭三族。”

郑国骇然道:“先生不是在说笑吧?”

李斯道:“唯有主张加重郑兄刑罚,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审此案。既然重审此案,依照秦律,便当召集杂治(即会审),由大王亲自主持。郑兄请放心,只要能召集杂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郑兄。”

郑国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现在李斯忽然说可以救他活命,条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来冒险,这是郑国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郑国无奈地看着李斯,但见李斯面容冷峻,神态坚定而自信,仿佛世间一切无不在他操控之下。郑国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终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个小水利工程师,只通治水之术,而李斯则是当朝显贵,手掌治人大权。两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怎么可能相同!郑国虽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虑。郑国并不想卷入政治这种复杂的游戏,更不愿意拿他全家的性命来陪李斯玩这场游戏。他全家的性命对李斯意味着什么?只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吗?正如阿尔·帕西诺在影片《情枭的黎明》(Calito’s Way)中感叹的那样:情义杀人比子弹更快(Favor is gonna kill u,faster than a bullet)。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吗?李斯真的是来报恩的吗?还是只不过以朋友之名,以报恩之名,硬将他拖入这场他根本无意参与的赌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对郑国这样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绝无可能一口应承,于是道:“事到如今,郑兄必须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杂治,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

郑国嚷道:“怎么成功?郑国之罪,连秦王都默认了的。先生纵是才高天下,也决计推翻不来。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我宁愿独死,至少全家还可活命。”

李斯劝道:“郑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完成关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将是数十万家庭,上百万人丁。你将成为影响历史进程的巨人,你将遗泽后世、名垂青史。为了这些,难道还不值得冒一次险?无论如何,请给李斯一个救你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郑国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让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将我的家人也牵扯进来。”

蒙恬在一旁斥郑国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鸿毛。汝之妻儿,流放蜀地,没而为奴,有如草木之卑,虽苟活又有何益?宁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奋而一搏,纵然不成,也如白虹贯日,平添世间豪气!七尺男儿,当断而不敢断,奈何徒作妇人之哭!”

李斯责备蒙恬道:“小子不得乱语。他只不过是一个承受了巨大压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坚强?”

郑国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让我一个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人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郑国你可知道,冒险的不止你一人,先生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险的。”的确,在这场冒险中,李斯也赌上了他的仕途。他作为新任廷尉,如果经手的第一个案子便以失败告终,他必将颜面无存,嬴政也将不再视他为法学上的权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还没坐热,就得换人了。

郑国还是哭,不愿松口。李斯道:“郑兄,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我知道你现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后,你必将活着来感谢我。”

郑国无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摆布。他双手颤抖,写下乞鞫状(为了防止或纠正错判,秦律规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要求复审,称为乞鞫),交给李斯,然后面朝墙壁,再也不肯回头。

4.杂治之前

做通了郑国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郑国的乞鞫状,郑国营救路线图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在继续我们的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司法体系的运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