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罗汉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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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罗汉入门(6)

(6)不非时食:过了日中之后,不得进食,这是印度当时,各沙门团的共同原则,也是出家人的共同生活方式的一种。

(7)不用花鬘等一切装饰,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脸涂身。这是为了避免虚荣心,以及男女之间的相互诱惑而制。

(8)不得自作歌舞、音乐、伎艺等世俗游戏,亦不得存心去观赏世俗的歌舞、音乐和伎艺等。此乃为了不使已经出家的身心,再为世俗的娱乐所迷,引发贪恋俗情的心理。

(9)不坐卧华美轻软而高贵的床座,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适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恼,所以应当卧坐坚硬低下的床座。

(10)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财宝,目的是为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

这是出家沙弥的戒律,也是进入解脱之门的守则。至于沙弥尼戒,和沙弥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弥依止比丘而住,为比丘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的威仪;沙弥尼依止比丘尼而住,为比丘尼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尼的威仪。

08.比丘生活的规范

上面所说的沙弥十戒,若从字面上看,是为沙弥所定的戒律;即使从教团的形式上看,也是沙弥所守的戒律。但是,若从戒律的成立史和教团的发展史上考察起来,即可明白,沙弥一词,是由沙门而来,沙弥十戒,本为释迦座下的沙门大众的生活规范,是最初佛教教团的共同守则。

后来释尊座下的出家弟子,越来越多,早年出家的弟子们,也收了弟子,分支就渐渐地复杂起来,仅靠十条生活守则,已感不够处理教团中所发生的问题了。当弟子之中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时,便去请示佛陀,佛陀亲自处理之后,便成为新的案例,新问题继续发生,新案例也陆续增加,直到佛陀入灭之时为止,有关比丘生活的案例,已达二百五十件左右,这便构成了比丘的戒律。凡是比丘,一律要循着这些规定来处理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问题。至于沙弥,因为年龄尚小,成年人的许多案例,尚不能适用,所以仅有基本的十条戒律就够了。

在比丘戒的二百五十条之中,也包含了沙弥的十戒,不过已将十戒分别安置在五篇七聚之中了。所谓五篇,即是犯戒的五等罪行,七聚是犯戒的七项罪名。这是佛教律令的独特的分类法。五篇之中,最重的罪行是波罗夷,共有四条,即是行淫、偷盗、杀人、大妄语,犯此四条中的任何一条,便自然失去出家人的资格。其次依序为僧残、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以突吉罗的罪行最轻。除了波罗夷罪,其余罪名均可根据规定,在大众之前坦白忏悔,最轻的突吉罗罪,只要自己生起悔过之心就好。

09.比丘尼教团

比丘尼教团的成立,为佛陀“四姓入佛,同一释姓”的平等精神做了最具体的注脚。因此,不只在佛教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于整个世界的宗教史、人类的文明史,也都具有非凡的价值。在教团中优秀的比丘尼,或者宣说妙谛,或者悲心济拔沉溺,或者建寺安僧,为弘法利生的佛教事业增添了无比的光彩。

佛陀成道后第五年,净饭王安详舍报往生,摩诃波阇波提夫人便带领王宫女眷等五百人到尼拘陀树林中拜访佛陀,三度向佛陀请求出家。经阿难从旁协助请求,又以女众同样能证得圣果为由,恳请佛陀允许。佛陀终于首肯,女众得以出家,比丘尼教团因此成立。

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出家以后,称为大爱道比丘尼,她和五百尼众很快就证得道果。她本着女性天赋慈悲、柔和的特质,带领尼众热心从事佛化的社会服务以及各种赈济工作,教育儿童学佛,劝导妇女皈依,推动家庭佛化,使佛教的发展得以深入女性社会,带动社会的善良风气。

大爱道所领导的比丘尼僧团,合乎佛陀的教诫,她们依止比丘受戒,每半月举行布萨,忏悔过失。她们不议论僧团的是非,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也不滥收徒众,或随便化缘应供。大爱道比丘尼一生为佛教奉献努力,佛陀因此曾在僧团中赞叹她说:“诸比丘!大爱道比丘尼已除女人诸习气,是位有德丈夫,其圣德美行,堪为僧团大众楷模!”在《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律部》等诸多经论中,均载明佛陀时代比丘尼众的活跃状况以及其弘法卫教的卓越风姿。

10.六和敬

僧众是住持正法的使者,正法的久住,要依靠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实现,而僧团的融洽健全,又以和合为基础。所谓“和合”,即指“理和”与“事和”,亦即僧众在真理与行事方面都能和谐相处的意思。

佛陀住世时,领导的僧团有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婆塞、优婆夷七众弟子,以佛陀身旁的常随众而言,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僧团,佛陀如何使其和乐清净,发挥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六和敬”即是佛陀摄众的方法之一。略述如下:

(1)身和同住:在行为上,不侵犯人,就是相处的和乐。僧团大众,同做佛事,必须做到身业清净,讲求和谐快乐,彼此互相帮助、尊重、包容;遇有疾病,相互照顾,平等共居,和合共住。

(2)口和无诤:在言语上,和谐无诤,就是语言的亲切。僧团大众,共同信佛、赞法、敬僧,必须做到语业清净,说话恳切,言语柔和,和平共处。

(3)意和同悦:在精神上,志同道合,就是心意的开展。僧团大众,同一信心,共同追求佛法真理,必须做到意业清净。日常生活中,不违不犯,不比较人我得失,不计较是非利害,心意的和悦才是当下的净土。

(4)戒和同修:在法制上,人人平等,就是法制的平等。僧团大众受持戒法,进退有节,仪礼有据,行住坐卧之中,威仪庄严。

(5)见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识,就是思想的统一。僧团大众对于出世圣道,能如理通达,舍去分别执著,彼此见解一致,达成共识,此乃共同成就之前提。

(6)利和同均:在经济上,均衡分配,就是经济的均衡。僧团大众,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知识上的法利,大家受用均等。

六和敬之中,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质;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和合的表现。身业的实践,如法共住;语业的谈吐,和雅高尚;意业的动念,清净无染。和乐清净的僧团,便是正法久住的基础,因此,经典中以破和合僧与弑父、弑母、弑阿罗汉、出佛身血,同为“五逆重罪”。

11.声闻僧与菩萨僧

佛门行者,已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即名为“佛”;未成正觉,皆名为“僧”。依《大智度论》卷三十四载,“僧”有“声闻僧”与“菩萨僧”两种,《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则举出“凡夫僧”、“声闻僧”、“菩萨僧”三种。这里主要介绍“声闻僧”与“菩萨僧”。

狭义的声闻僧是指佛在世时的出家弟子,他们听闻佛陀教法,知晓世间幻化无常,由此而彻悟四圣谛,修小乘戒定慧,以解脱生死烦恼,进而证得阿罗汉果位,脱离三界,证入涅槃。这中间最迟须历经六十劫,才能修行圆满,并非一蹴而就。广义而言,凡剃发染衣,现出家形象,而修习小乘戒、定、慧三学者,都名为“声闻僧”。

菩萨僧即大乘戒定慧的修行者,他们或现在家相,或现出家相,例如文殊、普贤、观音诸大菩萨即现在家相,弥勒、地藏则现出家相。以上两例都是“菩萨僧”。

声闻僧的风姿,是谦逊、温和、勇敢、热情、活泼,是积极进取的圣者风范。声闻僧的性格,是无诤、忍让、知足、少欲,甘于淡泊寂寞,具有养深积厚的涵养,但是却热心坚守于求道的立场。声闻僧的修行,是依据个人根器不同而力行实践四圣谛、十二因缘或三十七道品;由于修行境界的不同,证得的果位有初果须沱洹、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四果阿罗汉四种。托钵乞食、宴坐习禅、奉持戒律,是声闻僧每天重要的生活功课。世俗的纷争,多为名誉、利益而争,这是一种强烈的我执、我爱;声闻僧的诤论,却是为了显扬自己所受持的佛法真理,这是因知见的不同而产生的法执。

菩萨僧的“菩萨”一词,并不仅仅限于圣贤菩萨,凡有心趋向觉道者,人人都可以称为菩萨。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略称。“菩提”意即“觉悟”,或指“正觉的智慧”;“萨埵”意为“有情”或“众生”。因此,菩萨意译为“觉有情”或“大道心众生”。“觉有情”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能够精进向上,追求无上菩提的“觉悟的有情”,亦即自受用、大智慧的完成,为“求道的菩萨”;一是能够修持种种波罗蜜,普利三根,“使众生觉悟的圣者”,亦即他受用、大慈悲的显现,为“化身的菩萨”。菩萨一面怀抱有声闻追求真理的出世性格;另一面也充满佛陀悲悯众生,救拔倒悬的入世热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能够自利、利他的圣者。

菩萨僧的性格是无我与慈悲,菩萨僧的思想是般若与空性,菩萨僧的精神是坚忍与精进,菩萨道的实践是循序到圆满。

菩萨僧与声闻僧同样要修行、断惑才能臻于解脱的境地,其与声闻僧最大的区别在于:菩萨僧具有大慈大悲的性格,当菩萨看到众生受苦痛煎熬时,慈悲之心油然而生,而发出拯救众生出离三涂之苦的大愿;声闻僧看到世间的纷扰与生死轮回的痛苦时,便生起畏惧厌离之心,只求早日出离娑婆,证入涅槃。因此,在佛教中,称菩萨之道为“大乘”,称声闻之道为“小乘”。通常以大船(车)、小船(车)代表菩萨与声闻的不同精神,也就是说菩萨以“大船”帮助众生渡过苦海,声闻则自乘“小船”脱离苦海,目的虽同,而精神则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