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公牛和乔治旅馆[1],”达特福德
(1798年10月24日)星期三
奥斯汀小姐
法弗舍姆
高德曼舍姆花园[2]
亲爱的卡桑德拉:
我断定你已经从丹尼尔[3]那里得知,我们抵达锡廷伯恩[4]以及离开那儿的时间都刚刚好,而且一路上母亲的身体都非常好。这会儿我也能告诉你,她的身体依然不错。她到这儿的时候都不怎么疲惫,吃了一顿舒舒服服的晚餐后,又精神百倍了,而且现在显得相当强壮。我们在锡廷伯恩找了两匹上好的马儿,大概在十二点差五分的时候离开那儿,花了一小时一刻钟就到了罗切斯特。车夫似乎决意要向母亲表明,肯特郡的车夫并非总是慢吞吞的,他真的把车赶得像库克班车[5]一样快。
下一段路走得就没那么快了,路上车很多,我们的马儿又不怎么样。不过,我们完全来得及。母亲一路上不觉得累,能否快点儿到对我们而言无关紧要。结果,我们差不多两个半小时就到这儿了,到旅馆的时候还没过四点呢。母亲在奥斯普林[6]吃了点药,在罗切斯特又吃了点,她还不时吃了点儿面包。
我们的房间分别在两层,我们本想要客厅和卧室在同一层的,但店里提供不了。我们的一间卧室有两张床,另一间则有一张床。我和母亲睡在两张床的房间,至于另一间谁来住,就留给你自己猜了。我们五点刚过就心满意足地坐下用晚饭,吃了些牛排和煮鸡肉,不过没有蚝油酱。
要不是为一场小小的冒险所阻,我本来一到这儿就该开始写信的。我们到这儿一刻钟之后,发现我的文具箱和衣服箱被意外地放到了一辆轻便马车里,我们进旅馆的时候这辆马车刚离开。这些箱子被马车带到了格雷夫森德[7],然后要被送到西印度群岛。文具箱里有7英镑,那可是我的全部财富,里头还有亲爱的哈里的授权书[8],我的东西还从没显得这么珍贵过。诺特利先生[9]赶紧派了一人一骑追赶马车,不出半个小时,我有幸又和以前一样富有了,这些家当大约是在两三英里开外被追上的。
不管从哪方面说,白天的旅程都比我预想的愉快。几乎没人催我,我也压根没有不开心。你真是太好了,帮我们关注天气情况,这非常奏效。我们离开锡廷伯恩时就遇上了一场暴雨,不过后来乌云就散开了,下午的天气清爽明媚。
父亲这会儿正在读《子夜钟声》[10],他从图书室拿来的,母亲则正坐在壁炉边。明天的行程还没确定。没有人想去伦敦,如果诺特利先生同意的话,我想我们会经由克罗伊登[11]和金斯顿[12]前往斯泰恩斯,这一段肯定比其他路线要惬意得多,不过他无疑是要去克拉珀姆[13]和巴特西[14]的。愿上帝保佑你们大家!
你亲爱的,
J.A.
我自认为小多迪[15]至少在一星期内是不会忘了我的。替我亲他一下吧。
注释:
[1]“公牛和乔治”旅馆是简·奥斯汀往返汉普郡和肯特郡途中经常休憩的旅店。
[2]高德曼舍姆花园,位于肯特郡,是爱德华·奥斯汀-奈特的主要房产。
[3]丹尼尔:高德曼舍姆的马车夫,他本来要用爱德华的马车把奥斯汀一行送到锡廷伯恩的。
[4]锡廷伯恩:位于肯特郡的一个镇。
[5]库克班车:这里原文是Cax,但可能是编纂过程中的错误,简·奥斯汀写的应该是Cox。但是由于简在拼写上不太精确,她指的很有可能是索尔兹伯里库克班车,每晚九点抵达伦敦,凌晨三点返回索尔兹伯里。
[6]奥斯普林:肯特郡的村庄,现在基本属于法弗舍姆,距离坎特伯雷9英里,经由奇勒姆到高德曼舍姆9英里。
[7]格雷夫森德:位于肯特郡,是泰晤士河口南岸的市镇及港口,在伦敦东面26英里处。
[8]哈里是迪格韦德家族的一员。迪格韦德家族是史蒂文顿的租客,由于屋主可以将自己房产的狩猎权授予其他人,因此爱德华·奥斯汀-奈特写了一份授权书给他的租客,好让他们能在史蒂文顿的土地上打猎。
[9]诺特利先生:即公牛与乔治旅馆的老板乔治·诺特利。
[10]《子夜钟声》是一个德国故事,这本书在《诺桑觉寺》中也有提及。
[11]克罗伊登:位于萨里郡,原先是伦敦以南11英里处一座独立的市镇,现在属于大伦敦地区。
[12]金斯顿:位于萨里郡,原先是一座市镇,距离伦敦西南10英里。
[13]克拉珀姆:位于萨里郡,原先是伦敦以南6英里处一座独立的村庄。
[14]巴特西:位于萨里郡,泰晤士河畔的村落,在伦敦上游5英里处。
[15]小多迪:即乔治·奈特,是爱德华·奥斯汀-奈特的二儿子,简·奥斯汀的侄子,当时还不到三岁,长大后是肯特郡著名的板球运动员。“多迪”是乔治牙牙学语时发出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