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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前准备
——为爱寻找宁静的港湾

1 步入婚姻殿堂,你准备好了吗

中国有句俗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一定年龄,结婚自然就提上了议程。然而,在迈进婚姻殿堂的大门之前,你是否认真地考虑过:结婚意味着什么?

“婚姻不是最大的幸福,便是最大的痛苦。”曾有名人如此说,一语道破婚姻对于人生的重要性。可是,却有许许多多的男女未及深思,就匆匆进入“围城”,而后发现婚姻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带着深深的失望,他们最终只能选择绝望地突围或无奈地困守。这便使婚姻成为了人生最大的痛苦。

结婚,首先意味着单身生活的结束,意味着单身自由的丧失。婚姻是有束缚性的,一旦你迈进婚姻的大门,你就必须为这种束缚做出相应的“牺牲”。婚后如果你还像昔日那样无所顾忌、随心所欲,恐怕难免会引起伴侣的不满。所以,当你准备跨进婚姻的大门之时,最好扪心自问一下:你愿意为婚姻的幸福放弃单身的自由吗?或者,你和你的伴侣有充分的信心为你们的婚姻创造一种宽松的氛围,在自由和安宁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吗?

结婚,意味着责任,对家庭的责任、伴侣的责任,还有对孩子的责任。单身时你只需对自己负责,有的甚至把自己完全交给父母,依赖于父母的庇护;婚姻却使你为人夫为人妻,还要为人父为人母,你必须承担养家的责任,对你的伴侣给予关心和体贴,施以爱心和保护,你有使他(她)幸福的责任。结婚后,你不光要照顾好自己的父母,还要学会承担起照顾对方父母的责任,学会与对方的家人友好相处。如果你们共同创造出一个小生命,那么,你将为孩子的成长付出十倍、百倍、千倍的辛苦和劳累。婚姻使你获得爱的甜蜜、家的温馨,但同时赋予你无可逃避的责任。你愿意承担吗?能够承担吗?

结婚意味着朝夕相处,周而复始地度过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在琐碎、平淡的生活中,激情将会逝去,热恋不复存在,爱的浓情蜜意转化为平平淡淡。平平淡淡才是真。你能够从容地接受这一份平淡,而后在平淡中品味出一种血肉相连、生死相依的深情吗?

结婚,意味着在漫长的人生旅程中拥有一个相濡以沫的伴侣,在持久和谐的婚姻生活中,他(她)和你生命交融,心心相印。日积月累的平淡中蕴藏着无数细小珍贵的回忆,也许曾有冲突,也许曾经迷失,但深挚的伴侣之情始终不会泯灭。所以,你选择的伴侣可以不是最完美的,却必须是最合适的。他(她)符合你的生活要求和生活目标吗?他(她)和你志同道合吗?如果是,你愿意为此做出一生的承诺,和他(她)一起相依相携,共同走完人生的漫漫旅途,并始终如一地珍惜历尽沧桑的伴侣之情吗?

如果你自觉对结婚的含义有了足够的了解,对结婚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你相信那是你和你的伴侣人生幸福的起点;你愿意为此牺牲某些个人的自由;你会自觉且有能力承担责任;你能够忍受平淡并在平淡中寻求生活的真谛;你将无怨无悔地和你所选择的人相伴而行并始终不渝,那么,你可以坚定地迈进婚姻的大门,坦然、甜蜜地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

2 了解结婚必备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是男女双方的事情,是爱情的结合。因此,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当事人自己有权决定。为此,《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的具体体现。

结婚不应该有任何的附加条件,更不应该强人所难。只有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彼此相爱,才能成为幸福的婚姻。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心,按照《婚姻法》和社会道德的要求,向子女提出参考性的意见,帮助子女选择对象是允许的,但不能包办代替。当事人也应该主动征求父母意见,这对慎重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是有好处的。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指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这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也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只有到了这个年龄才能结婚,但并不是说到了这个年龄就必须结婚。

少数民族自治区,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少数民族可适当降低法定婚龄(一般为男20周岁,女18周岁),也可按自治区人大规定执行。

除了法定婚龄外,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的结婚年龄做了某些特殊的规定,也应作为必备条件。如在民航业中,凡从事飞行的空勤人员(包括飞行、领航、通信、机务、乘务等),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6周岁,女不得早于24周岁。运动员在国家队期间的不能结婚,特殊情况应经组织批准。这些特殊的年龄规定,并不是限制这部分人结婚,而是基于专业或工种而提出的特殊要求,所以应当遵守。当然,如果这部分从事特殊专业或工种的人的特殊身份已改变,那么这个限制也即告失效。

这里应当强调的是,虽然国家规定的法定婚龄和晚婚年龄不同,但其精神是一致的,并不矛盾。法定婚龄是最低年龄,它是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并不妨碍青年男女自愿把婚龄提高,也不妨碍国家进行晚婚号召。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法律规定要强制执行的,一个是提倡和号召的,不应当将二者人为地对立起来。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人必须是未婚或是丧偶、已离婚尚无配偶的人。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只能和一个异性结合,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任何人都不能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建立婚姻关系,否则,即构成重婚罪。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两性关系,如通奸、姘居等,虽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是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也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行为。

(4)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一定范围的亲属,就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古今中外婚姻法的通例,因为他们之间血缘关系最近,禁止他们之间结婚,既是自然选择规律和优生学的客观要求,又是道德观念的要求。对于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等,虽然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确认他们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也禁止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出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而又非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和侄儿、侄女,舅、姨和外甥女、外甥儿等。不论辈份相同的,还是辈份不同的,也不论全血缘的(如同父母的),还是半血缘的(如同父异母、同母异父),他们之间都不允许结婚。

禁止近亲结婚是优生学的要求。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性,许多国家都禁止近亲结婚,以保证人口的质量。因为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往往有先天性的缺陷。而属于“隐性遗传”的疾病,大约就有一千多种。血缘关系越近的人结婚,其子女得遗传疾病的机会就越多。据统计,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病率比非血缘婚姻高150多倍。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家庭幸福、民族健康的必需。

(5)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两种:一种是指明的,如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性病;另一种是未指明的,即指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麻风病和性病都是一种恶性传染病,患有这两种疾病的人结婚,会危害对方的健康,贻害子孙后代。在某些情况下,对患者本人的健康也不利。随着医学水平的提高,麻风病和性病都已非不治之症,对已经治愈的,应当允许结婚。

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指精神类疾病。

精神病的种类很多,有精神分裂症、反应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和狂想性精神病等。一般来说,由于精神病人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未治愈的精神病人原则上是不能结婚的,但由于这类病人精神障碍的程度差异很大,究竟能否结婚,需靠医学手段进行诊定。白痴,是精神发育不全症中最严重的一种。白痴病人不能分辨和理解周围的事物,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又属于遗传性疾病,应该禁止结婚。

3 婚前检查,为婚姻上一份保险

婚前,仅仅了解了自己以及对方生理方面的结构和功能,对于准新人来说,还远远不够。因此,在结婚之前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婚前检查有如下好处:

(1)有利于男女双方的身体健康

婚前检查,为青年男女提供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的机会,这对双方的身体健康和婚后生活有重要意义。通过详细的询问和检查,可以发现一些疾病,如急性传染病、生殖器官畸形等,以便及时得到科学的指导和必要的治疗,这无疑对男女双方的健康都是有益的。

(2)有利于优生

医生通过了解双方家族史和身体检查,可以获得男女双方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资料,再根据这些资料进行遗传学分析,可以就双方适合结婚、生育以及婚后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从而达到指导优生的目的。

(3)有利于家庭幸福

医生可帮助青年男女获得必要的性知识和计划生育常识,有利于婚后生活的幸福和合理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因此,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应自觉参加婚检。虽然国家不强制婚检,但登记机关会要求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声明中重申了婚检的主要内容,这样保证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结婚当事人为了对自己的婚姻负责,同时也对对方负责,还是应了解双方的身体状况。故意隐瞒某些疾病而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结婚的,既是不道德的,又是违法的。

4 婚前检查主要查什么

婚前检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同时又有所侧重。根据各医院的医疗条件和医生的技术水平不同,一般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

(1)询问病史

①了解双方是否有血缘关系。

②了解双方现在和过去的病史,有无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各种传染病、遗传病,重要脏器、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智力发育情况等。

③了解双方个人健康史,询问可能影响生育功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比如烟酒嗜好等。

④女方月经史和男方性成熟情况(包括遗精等)。

⑤双方家族史,重点询问与遗传有关的家庭病史。

⑥再婚者,询问以往婚姻和生育史。

(2)体格检查,包括内科检查、生殖器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①内科检查。

②生殖器检查,在于发现影响婚育的生殖器疾病。

女性做双合诊检查,注意有无处女膜闭锁、阴道缺陷或闭锁、子宫缺陷或发育不良、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检查男性生殖器时,注意有无包茎、阴茎硬结、阴茎短小、尿道下裂、隐睾、睾丸过小、精索静脉曲张和鞘膜积液等。

③实验室检查,除了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和血型检查外,女性还应检查阴道分泌物以排除滴虫、霉菌,甚至淋球菌感染;男性则应做精液常规化验。

(3)免费婚检项目

各地的免费婚检项目有所不同,但大都包括内科检查、生殖器检查,以及胸透、血尿常规、肝功能、梅毒筛查等辅助检查。女性还包括风疹病毒IgG抗体检测和阴道分泌物的常规检测。此外,有些地区已将HIV(艾滋病病毒)筛查加入免费婚检项目。

5 婚检查出异常怎么办

有的人害怕婚检,其中有一个原因是怕检查出毛病,自己的另一半很可能和自己说再见,毕竟,法规中有建议不宜结婚的情况。准新人们其实也不必过于担心,不宜结婚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婚检结果是正常的,即使发现异常,只要服从婚检医生的指导,落实必要的措施,还是可以结婚的。一般说来,婚检后医生出具的医学意见有以下几种:

(1)建议不宜结婚

按《婚姻法》规定,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禁止结婚。

任何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度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间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不宜结婚。据调查,若双方均患精神分裂症,其子女发病机率可高达60%以上。若有遗传性智力低下,其下一代再发风险大,因此这类人不宜结婚。

(2)建议暂缓结婚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患有可能通过性接触和经空气、进食等方式传播给配偶的指定性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梅毒、淋病及其他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等在传染期内应暂缓结婚,同时给予患病方积极治疗,健康方采取免疫措施。

精神病患者在有意识障碍时,也就是在发作期应暂缓结婚。即使病情已经缓解,但在婚恋中往往由于精神紧张或体力劳累而引起复发,所以建议稳定2年以上再考虑婚姻问题。

(3)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某些重要脏器的疾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治愈;有的可能终生带病,甚至存活时间有限;有的影响生育,例如恶性肿瘤、艾滋病、乙肝大三阳、生殖器官畸形、女性内分泌系统疾病、生育障碍等。对于上述情况,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结婚。

(4)建议不宜生育或生育时控制下一代性别

某些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子代再发风险高,又不能通过产前诊断者应建议不宜生育,特别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结节性硬化、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无虹膜等。如一方患病,子女发病的概率将高达50%。通常是生育一个病儿后,希望再生育一个正常的,而再生儿的发病率仍然为50%,所以最好不要生育。

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如在家族中有多个相同疾病者,即使病情稳定也应建议不宜生育。

如受检者双方都是红绿色盲的携带者,结婚后最好生一个女孩,因为红绿色盲在男性身上是显性遗传,在女性身上是隐性遗传,虽有致病基因,但不出现症状。

(5)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这是大多数健康人群通过婚检后得到的医学意见。

6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相关证明包括: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审查的内容主要是看男女双方要求结婚是否出于完全自愿,是否已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是否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是否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否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审查的方法,一般是由婚姻登记员查看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明,并向男女双方进行必要的询问,提出一些相关的问题,要男女双方回答。男女双方在接受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时,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回答有关询问。

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续。另外,登记前最好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7 要为婚期找个合理的时间

如果你与恋人经过一定时间的相知、相恋、相爱,双方都感觉结婚的条件已经成熟,且都到了结婚的适当年龄,那么,婚期的安排就应该提上议程了。

(1)“吉日”的确定

选择什么日子结婚,是新人及其父母都很重视的事情。当今社会上流行选择偶数日作为吉日良辰的做法,如二月二、八月八等,认为有成双成对之意,预示婚后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且“八”的谐音为“发”,也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期望。选择“吉日”应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同时要从科学的角度做出安排。

(2)要考虑双方工作、学习的实际

如果一方正在业余时间读书,应避开紧张的复习考试日期;如果一方正夜以继日地投身于单位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对方就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最好待捷报传来之时再择“吉日”。

(3)要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

选择“吉日”,需兼顾双方老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老人都有时间参加,现场感受喜庆祥和的气氛。

(4)要考虑双方的身体状况

如果一方身体暂时有些不适,或者生病,最好不要急于安排婚事。要及时诊治,待康复后再做安排,否则可能会影响新生活的和谐,也容易加重病情。结婚日期要尽量避开女方的月经期,女方不能羞于启齿。选“吉日”时,男方要特别注意倾听女方的意见。

(5)要考虑各方面的安排

许多新人选择在节假日举办婚礼。婚期与节假日统一有诸多好处:有纪念意义;新婚披上节日盛装,增添情趣;亲朋好友有时间参加婚礼;气氛热烈,并且款待亲朋与家中过节合二为一,既节省又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