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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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家的味道(3)

高瞻远瞩。长城是龙。我的魔法师驾驭在龙上。

而那时,他投入在一个火热而汹涌的时代中,渐渐换上了与他人一色的服装,无意识地喊起了同样的口号,他高高地举着握拳的手臂,如同一片林木中的无名一枝。就在他闭眼休息的夜晚,脚下的坐标已经被历史更换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他还未曾回神时就必须离开生长的城市,去到某个山区里学习如何做个农民。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周围满是同样年轻的男女。有几个是他所认识的同样的魔法师。他们彼此交换一下亲切的眼神。

并没有多想,列车隆隆开往的地方是何方。

我的魔法师,那个个子高高,手掌摊开露出骨感骨节的爸爸,从此撩起裤管站在田里,蚂蟥在他腿边绕来绕去。这时他才发现,他没有能驱赶蚂蟥们的法术。并且,他也没有能够把挑水扁担变轻的法术,更不知道如何能改变时光前进的方向。从来没有一个魔法师能改变时光。

[5]

不要说抗拒的烛光何须倾倒,生命依然生长在岁月的河水上。

[6]

他计划的国都和城墙。他那开满在世界外的蓝色苜蓿花。他多么多么想当一名军人,孔武有力的眼神和历练的人生。他酷爱各种运动,所以做足球运动员也是好的,做游泳选手也是好的,打乒乓也是好的,跳高也是好的,去参加跑步也是好的。什么都可以成为将来一段耀眼的希望。被人们评价说“如有神助的选手某某某”。那不是神助,那是我的魔法师的爸爸兜里装着各种的玄奇力量。

曾经它们就要令他走上不同的旅程。

不过那时他插队去种田,晚上在煤油灯下累得早早睡去,甚至忘了可以把灯火变得不那么熏眼。逐渐地,逐渐地忘了过去。他将要在神明的暗示下,走进人间凡尘。天上奔走的星辉,地下暗淌的风水,也都逐渐地,逐渐地别他而去。

脊椎柔软地塌成一截弯曲疲惫的弧度。

他开始微笑而沉默地收起自己过去的白色长袍。右手总是习惯性地藏在口袋里,避免使用出自己的法术。没有法术了,只有一小条走了几年的山间泥道,只有他藏在炕边的一堆大学教材,只有一支支削得漂亮而清晰的铅笔,只有逐渐收敛变样的初衷,只有一首暗暗哼在心里的流行歌曲。

哼在心里。

[7]

许多年许多年后,他娶了一个很温柔的女子,养了一个很另类的女儿,带着她们二人回到了城里。买了房子,配了车子,换了几个工作,为很多难题而紧锁过眉头,一直在他出生的城市里五年、六年。在这几年前,他还在为安定而奔波,常常出差去南去北,一去就是一两个月。

他坐在飞机上的时候,有一些怀念着年轻时踏过云海的经历。而在空中小姐的眼睛里,他已经是一个足够年纪的老家伙了。虽然身材依然高大,面孔被晒得发红,可她们还是一次次地弯下身来替他系住安全带。

其实,他想说,其实那玩意用不着,我是一位魔法师。可他终究只是点头:谢谢,我忘记了。”慢慢地,一口口喝橘子水。

像小孩一样的爸爸,因为身体原因,喜欢口味重的东西。好比,较之咖啡,他更爱喝橘子水。这样听起来,好像和魔法师已经没有多大干系了。

是了,他慢慢失去了他笔直的身体和年轻的皮肤,茂密的黑发,失去了强健有力咬胡桃的牙齿,改用小锤子把它们敲碎,戴着老花眼镜把肉一块块挑出来。他失去了激情和矫健的步伐,很少再穿旅游鞋。他再次去爬黄山的时候右脚受伤不能承力,变成了全家人的一个难题,不得已把行李分给我和妈妈,自己在山路的后方一步一步缓慢而无奈地挪动下来。他失去了坏脾气,变成一个温和而柔软的人。不同的人变换着对他的称呼,先生,伯伯,大叔。他会不会在第一个称他为大爷的人面前懊恼地垂下头去?没有人再称呼他小伙,同志,和魔法师。他还失去了灵敏的脑袋和清晰的记忆,无意识地多次问我“你昨天去了哪里?”

我昨天去电影院请你看电影了啊,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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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端着刚刚烧好的胡萝卜奶羹,一边把住我的头一边往我嘴里喂,一边哼着咿咿呀呀的歌曲。看见的那时的爸爸。从我的瞳孔看见他头上缀着的光芒。

他在后院收拾菜地。

他给我换尿布,刚换到一边就措手不及地被我再次“荼毒”。

他一边参加考试一边照顾病倒的我和妈妈,像发了怒的狮子一样在小路上飞快地跑来破去。

他走了很远很远,从这个地方走到城市里去给我买一个阿童木玩具。

他那仍然保持着青年男子般刚毅的背影里,蔓延着残留的魔法师的灵气。

爸爸已经完全快忘记了最初那些浪漫的口诀,与一切蓝天白云小鸟小鹿有关的全都如此。他在苦心研究的是怎样调回城里的法术,研究的是怎样令女儿不再那么容易发烧的配方。一日日,一日日地默默在心里比画着,睡下去的时候,身体像弯曲的山。终于走到这里了。

[9]

走到了后半生的魔法师,已经半百有余。但家里只有他能一口气把纯净水桶扛上饮水机。我和妈妈在边上“哦哦”地鼓掌。家里只有他懂得怎么令不见了图像的电视机恢复原样。家里只有他知道从某某路到某某路应该怎么走,我和妈妈像在听天书。家里只有他能说出国庆阅兵式上的这个是什么弹,那个是什么炮。家里只有他知道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外有大片开阔的草原,绿色蔓延向无尽处。

是在你的前半生,你踏着云的时候,去过吧。

他忘记了腾云的口诀,忘记了令花朵提前开放的关键词语,但他修习了水管不再堵塞的魔法,他记住所有危险情况下的急救措施,他为了女儿的功课跟着看起了数学教材,他必须在任何人都感觉失落和绝望的时候依然做最后的支柱,绝无动摇,绝无迟疑。扛在肩膀上的责任,用什么魔法都不能减轻一些。

进入后半生的魔法师,穿着他的短袖T恤衫挎着他的包,每天都载我出门再接我回家。开车毕竟不比飞行,不是用袖管迎风就能做到的,于是他终究不太熟练,在车上严肃得吓人。我不敢在那时跟他说话,只能由反光镜里看见他的小半片脸孔、他的眼睛。

他的幽深漆黑的眼睛里,无声沉静的海洋。

爸爸。

你用最大的法力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那或许是我记忆中最后一次牵着你魔法师的布袍,从一个混沌中跟着你来到了这里。

爸爸。

即便时光卷乱风云,你还是个完全的魔法师。你用右手握住婴儿的指头,他们会看着你突然大声地欢笑。

爸爸,阿布拉夏里卡山,蹦。爸爸,琪咯啦珐斯态,洽。爸爸,米轰米轰东东东。爸爸,瓦尔咯美级尔霓。爸爸,衣奥塞突啦。爸爸,哈西尔达麦,麦米噢依。

爸爸,不要老。爸爸,不要病了。爸爸,不再受苦。爸爸,永远不变。爸爸,变得幸福。爸爸,我爱你。在我偷来的魔法口诀里的最后一句,“哈西尔达麦,麦米噢依”——“爸爸,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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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是壮志凌云、傲睨天下的青年魔法师,他爬黄山,登长城,“投入在一个火热而汹涌的时代中”。直到有一天,为了妻子,为了儿女,他成为母女俩心中无所不能的爸爸!他就是文中的魔法师爸爸。请你用笔勾画出这位魔法师在日常生活中的“魔法”。用这样幻想的手法来写,你觉得有什么好处?你的身边一定也有这样的一位“魔法师”吧,你肯定也描写过他的事迹,下一次请你也试着用这样的幻想手法来描写他,好吗?

想北平

文/老舍

认识作者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著名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剧本《茶馆》。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拣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地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1],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1]通译君士坦丁堡,即伊斯坦布尔,土耳其最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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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该如何表现自己的家乡呢?尤其是写古都北京,这连老舍都觉得很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选什么写呢?他又不愿“拣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平的好处。如果只是罗列和平铺直叙,最终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有味道了。因此,老舍要写他自己的北平。老舍文章的特点是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最真挚无华的情感引人共鸣。本文还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请你在文中画出对巴黎等城市的描写。你会发现文章通过将北平与巴黎等城市进行比较,更加凸显出了北平的特点,也由此表明故乡北平已经融入了老舍的血脉,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乡愁

文/余光中

认识作者

余光中(1928—),台湾诗人,著名评论家。代表作品有诗歌《乡愁》《传说》等。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