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报道中的是与非
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什么事是小事,舆论监督更没有大小。作为记者,在期待做出大的舆论监督报道的同时,更要注重做深小报道。
还记得在栏目刚开播不久的时候,银川市一个居民小区因为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小区物业管理陷入混乱。当我接到这条新闻线索时,原本以为类似的报道经常见诸媒体,只是很小的一条舆论监督类报道罢了。可到达现场之后,小区内混乱的场面和小区居民无奈并渴望的眼神促使我不能让报道流于表面。于是,我深入地进行了采访,并对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的原因以及解决途径进行了分析。报道播发之后,小区内的物业问题解决了!当时,家住这个小区的一位DV爱好者记录下了我采访的整个过程,并制作了《我眼中的〈新时空〉》,送到了我们栏目的《DV日记》板块播出。节目中,除了有对记者的全新认识,更有对记者的感谢。
这是我三年来采访报道中极为普通的一次经历,也许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但却让我记忆深刻。这也让我明白: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什么事是小事,舆论监督更没有大小。作为记者,在期待做出大的舆论监督报道的同时,更要注重做深小报道。
在《新时空》三年多的时间里,无论是《我在现场》板块,还是《行风面对面》板块,我所做的多为舆论监督报道。所谓舆论监督报道,也就是有些人眼中的“负面报道”或者“曝光”。做这类报道时,作为一名记者,采访技巧就尤为重要了。
舆论监督报道往往至少涉及两方面的单位或个人,暂且把他们分别称为“投诉方”和“被监督方”。在事情弄清楚之前,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有先入为主的习惯,认为谁先来“投诉”,谁就一定是“受害者”。此时,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对双方都进行调查,做好取证工作,既是对自己所在的媒体负责,同时也是有效保护自己的必要措施。所以,在采访报道前,切忌意气用事。不能一听到“投诉方”将“被监督方”描述得如何如何不堪,就义愤填膺,当即承诺要帮“投诉方”讨回公道。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投诉方”都处于弱势,即使如此,也不见得就一定是有理的一方,“恶人先告状”的情况也会经常出现。所以,如果不认真甄别,仅靠一腔热血去搞舆论监督,就很容易出现报道失实的情况。
有一次,我接到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居民反映,当地政府在不给一分钱赔偿的情况下,组织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强行拆除他们的住房。当我赶到现场后,果然看到当地政府领导带领着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很多人都在现场,但是他们当时都蹲在车流不息的马路旁,就着尘土啃干饼子当午饭。经过了解后得知,原来,随着银川市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很多农民得知当地有可能被拆迁规划,就进行突击违规建房,好以此向政府索要拆迁补偿。随后,在场工作人员向我出示了卫星定位图,并带我查看了他们拆除的违规建筑。我当时就发现,这些住房都是用黄泥和砖头堆砌起来的,没有使用一点水泥混凝土,三四个人稍一用力就可以将墙体推到。于是,我立即调整了报道方向。可此时,当地农民马上围过来阻挠我进行报道。当我把证据和相关法律摆在他们面前时,所有人又都退了回去不再言语。这也让我明白了,舆论监督报道监督的不只是行政主管部门,而是社会所有不良现象和不法行为。
在采制舆论监督报道时,我认为还有一点应该注意:记者不是执法者,即使是在采访“被监督方”时,也只是进行正常的采访而已,不应该把采访对象当做“坏人”来看待。心平气和地进行采访既是对采访对象的起码尊重,也是确保采访能够顺利进行下去的正确心态。由于是“负面报道”,采访对象往往会或多或少有些抵触情绪,不大配合采访。在这种情况下,被对方直截了当说“无可奉告”,或者被拒之门外是常有的事情。这个时候,除了要有韧劲儿外,温和的方式也许更起作用。实际上,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不良现象和不良行为。强硬、尖锐的报道固然会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我们还应该有敏锐的政治观念,舆论监督也可以温和一些。比如在做《行风面对面》节目时,被监督对象的抵触情绪,对报道的方式把握等等,都是我时常要考虑的问题。我认为,在引导被监督对象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方面,《行风面对面》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三年多的时间,说起做舆论监督报道的经历还有很多很多。比如说,很多百姓在遇到困难或自己维权时困难重重,但当记者介入后就能顺利解决,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怪现象。再比如,常有被监督方挖窗户抠门子找关系阻挠新闻播发,甚至以物质利益贿赂记者,这更是对一名记者职业道德的考验。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也有无奈不得不低头的时候,好在现在回头看时,可以说一句“对得起良心”。值得欣慰的是,我在看到社会阴暗面的同时,看到更多的还是社会上的真善美。当社会在大踏步地进步时,其中就有我们广大电视新闻工作者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