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通史·第八卷:内战与危机(192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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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控制城乡的能力与侧重

国民党自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即宣告实行训政,依照的是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的主张。孙中山的所谓训政,核心是要由党来引导人民学会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各权,使人民可以由下至上地逐渐选举各级政府,并使之始终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直至最终可以召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实行全国大选,造成民选的中央政府。然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到处都是军权独大的局面,国民党中央不仅不可能随意向地方派出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之员去协助地方市、县人民筹办自治,即使可能派出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之员,也难以去贯彻孙中山关于要使人民享受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自主制定一县之法律,选举一县之官员的主张。这是因为,国民党的革命,基本上没有改变县以下旧有的统治秩序和政治结构。那些在国共合作期间受到共产党指导的农民运动冲击、曾经一度摧毁了旧有统治秩序的农村,在国共关系破裂后也大多又重新恢复了原状。过去服务于满清政府和北京政府的县以下区、乡、村各级政权,如今又进一步服务于国民党在各地的统治机关。许多地方的士绅及其子弟,更是摇身一变而成了国民党员。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不要说没有党化基层政权的纲领和计划,就是有,也奈何不得各地的那些头面人物。因为,大批地方头面人物,或者与之关系密切的地方精英加入了国民党,国民党就只能借助于他们来实现对地方的统治和治理。无论是治安还是收税,继续依靠传统势力治理地方的结果,就使得广大农村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与地主势力之间的矛盾继续延续下来。不要说众多贫苦农民看不出国民党新政权与北京政府时期的旧政权有何区别,就是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区别,愿意按照国民党的训政体制自主选举、监督县政府的官员,代为执行农村政权的地主士绅也不可能允许农民做出违反其意志的民主选择。

当然,国民党的地方自治方针,就其政策的制定者而言,也并非只是想要虚晃一枪。根据国民党中央通过的组织法,他们也确实在市、县两级民主参政问题上做出过一些尝试或努力。1928年和1930年,国民党即曾两度修订过市组织法,专门提出了市参议会的设置问题。以后又曾公布过市议会组织法和市参议员选举法及市参议会议事规则等。依照这些法规,市参议员应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20万人口的市为15名,超过20万人口每多5万人增加参议员1人。凡中华民国人民,无论男女,在市区域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或有住所达2年以上,年满20岁者,经宣誓登记,均有选举市参议员之权;而任何一个有市民资格者,只要年满25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曾任职业团体职员1年以上,并在地方公益事务中有显著成绩,又无劣迹,均享有被选举权。而市参议会为一市人民代表机关,有议决下列事项之权:筹备区长民选及完成市自治,议决市预算、决算,讨论市财政收入、募集市公债及其他增加市民负担的问题,讨论其他有关市公有财产及公有营业事业经营事项等。

依据上述规定,市以下之行政区,则分为区、坊、闾、邻,5户为邻,5邻为闾,20闾为坊,10坊为区。区亦规定设置区民大会、区公所、区民代表会及监察委员等。区民代表会为全区最高权力机关,以本区市公民出席投票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由区长负责召集,每年举行1次。区民代表会为全区立法机关,由区民大会选举的代表来组成。每坊2人,共20人,每年改选1人。区民代表会设主席1人,由互选产生;设监察委员2人,由区民代表会选举产生。区以下坊亦应设坊民大会、坊公所及坊监察委员会。坊民大会为全坊最高权力机构,由全坊市公民组成。坊公所置坊长1人,由坊民大会公选,下设调解委员会,委员若干人,由坊民大会选出。另设监察委员会,委员3-5人,亦由坊民大会选出。再以下,闾、邻各以居民会议为权力机关,闾设闾长1人,邻设邻长1人,均由居民会议选举产生,任期1年,不得连任。而自区以下,各级代表或委员均非公职,不享受津贴。

同样,在县一级,1928年亦公布有组织法,次年进行修订,均规定县有设置参议会之必要。以后公布的县参议会组织法、县参议员选举法,基本方面与市参议会组织法和市参议员选举法相同,只是县参议员任期为2年,而市参议员任期为1年。县参议员的名额,在人口未满15万的县为15名,超过15万者每多3万人增加参议员1名。县以下单位,则各省办法不同,广东地区县以下设区,5户为邻,5邻为里,4-10里为1个乡镇,40-50个乡镇为1个区。区有区代表大会,乡(镇)有乡(镇)民会议,里有里民会议,邻有邻民会议。其他地区则多设区、乡、闾、邻4级。每10个乡镇或50个乡镇则组成区。而县内百户以上之村则为乡,百户以上之街市则为镇。

自1928年以后,国民党不断试图推进地方自治,制定了各种办法,且几度修订以求完善和便利实行。但实际上,这些办法在农村几乎无法切实推行,在城市中也只有个别城市进行过相应的尝试。如北平市于1928年冬即依照市组织法开始筹备自治事宜,将城、郊划为15区,以后又开始实行区坊自治职员民选,1933年3月完成市参议员选举,选出参议员37人,8月1日参议会正式成立,开始议事。上海市1930年着手将全市划为40个自治区,并开始进行坊、闾、邻之划分,却因1932年“一·二八”事变发生而停顿;7月后再行筹备,先后成立了40个区公所,坊以下则未能进行,市参议会亦未能选举成立。在县方面,只有西南政务委员会曾经着手过相应的推行工作。它将广东全省划分为786个区、403个乡、784个镇、185468个里,每县设参议会,并且还成立了省参议会。除此之外,未见有其他省、市有过类似的尝试。而西南政务委员会的这种做法,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出于与南京中央分庭抗礼的一种政治需要,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从训练人民实行四权、建立基层民主政府的目的出发,因此,其选举的结果不仅没有触动县以下旧有的统治秩序,对广大农民参政意识的提升与政治地位的改善,也毫无助益。

国民党政权与社会底层相脱节,甚至相冲突,最典型的冲突反映在县以下的农村。由于战乱频繁,灾祸横行,各地地主把各方军阀的横征暴敛和苛捐杂税统统转嫁到农民头上,不可避免地一步步加速了农村的破产过程。1927-1930年,动用的兵力总数达到10万人以上的各种内战就有20次左右,1928-1934年各种水旱灾害遍及全国,灾民数千万,仅1931-1934年全国因饥饿而死的难民就将近700万人。正是面对这种严重的情形,30年代初全国自发地组织起来帮助农民和从事乡村改良运动的团体,就达到了600多个,他们建立的乡村实验点或实验区有上千处。对此,国民党和国民政府自然也看在眼里。还在1931年国民党四全大会的政治决议案中,就高度强调国家建设必以便利农业之发展与农民之生计为要点。1932年蒋介石也明言:中国历来以农业为立国之本,所赖以增值财富者,首推农民;国命所托,实在农村。政象的康宁与变乱,决定于农民的安乐和农村的安宁与否。据此,1932年国民政府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决议实施县政改革。1933年则进一步成立了农村复兴委员会,试图将方兴未艾的乡村改良运动纳入到政府的轨道中来,通过救济农村来达到控制农村的目的。然而,国民党的这些做法仍未能真正达到效果。不仅国民党依旧无力控制县以下政权,不得不照旧借助于地主乡绅的力量;就是县政府一级,国民党对已有的体制也未能做彻底的改革,以致县政府下设各局局长因由省主管厅直接委任,全然不把县长放在眼里,且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县长即使不贪不黑,亦是处处受牵制,难有作为。

在这方面,作为一个更多地依赖于城市,且与清王朝和后来的北洋政府相比具有一定现代特性的新政权,南京国民政府在城市中的作为,明显地要比它对农村的工作有成效一些。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不久,就着手酝酿试行西方行之有效的公务员制度,颁布了《公务员任用条例》,对各级官员的任用、选拔作出具体的规定。在一些省、市率先试行的基础上,1931年1月8日,国民政府进一步颁布了《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条例》,规定依据《考试法》,凡具有大学和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力经检定考试及格者和确有专长或著作经审查及格者,均有资格参加普通公务人员高等考试。这次全国性的公务人员考试于6月15日至7月5日为报名时间,7月15日为正式考试时间。此次考试全国报名并经审查合格者2185人,平均年龄28岁。其中江苏省418名,湖南省240名,浙江省219名,安徽省189名,边远省份报名较少。7月6日国民政府任命的主考官戴季陶等在国民政府大礼堂举行了隆重的宣誓就职礼,15日正式开始考试,15-22日为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日期,21-30日为财务行政、教育行政、外交领事官考试日期。8月9日公布了录取名单,共录取了100名,16个省榜上有名,其中,江苏省29名,湖南省17名,福建省7名,湖北省6名,广东省6名,河南省、山西省各1名。其中在校生,尤其是名牌大学考生被录取的比例最高,如上海交通大学被录取人数占考生人数的25%,北京师范大学被录取人数占考生人数的23%,中央大学被录取人数占考生人数的16%。为显示考试和录取之公正,考试院院长兼本次主考官戴季陶等就考试委员会最初错登了一位本应及格人员的分数之事,向国民政府常务会议自请处分。

公务员考试任用制度的实行,在国民党山头林立、派系纷扰的情况下,严格说来并不容易落到实处。从考试院的角度看,确实坚持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凡考取者,亦尽量分发安排到相应机关工作。但一来录取人数极其有限(如1931年第一次高考,2185人仅录取100人,1933年第二次高考,2630人仅录取101人),与国家每年因死亡、罢免和考察不及格而开缺需补足之数,相差不止百倍;二来即使录取,也未必能够得到相应的职位,1931年高考录取的100人中,到1934年仅8人得其所求之职,有的未能得到任用,有的虽被分派到部,却久久得不到任用。对此,考试院副院长邵元冲曾有一说明:“考试的责任固然由考试院去担负,而对所录取之人任用,就非考试院一院所能担负,而需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共同去担负的。”这也正是国民政府严格限制录取人数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正如胡适所说:“今日任官的方法全由于推荐介绍,而考试制度至今最多只能有万分之一的补救。”

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建立,从另一个方面也显示了南京国民政府所具有的从民国以来的“武人政治”“分赃政治”,向兼容“精英政治”和“专家政治”过渡的特点。事实上,单纯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还只能解决一般公务员的择优录取问题,高级专门人才的利用尚须另辟途径。南京国民政府从成立之初,就很强调在不同政府部门中专业背景的重要性。如1928年开始组织立法院时,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就明文规定:立法委员首重其在党内之历史,但亦需要“对法律、政治、经济有相当之学识经验者”。特别是在胡汉民主持下曾经在立法方面起过重要作用的第一、二两届立法院,其成员相当部分确具有某些专业背景。除首任院长胡汉民及秘书长李文范是日本东京法政大学速成班毕业外,其继任院长、副院长及其秘书长,以及经济、法制、财政、外交、军事各委员会委员长等,多具有留学欧、美、日本的背景。第一届49名委员中,留学国外者多达43%;第二届49名委员中,留学国外者更超过半数,为54%。加上本国大学毕业者,在当年国民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两届立法委员中大学以上学历者却已达到60%和73%以上了。因为强调专业知识和背景,两届立法委员中都有数人在30岁以下,如史尚宽因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律系,曾赴德国柏林大学进修,又在巴黎大学研究过政治经济学,29岁就出任了立法委员。正是由于这两届立法委员具有较多的专业知识背景,且年富力强,因此不过两年时间开院会即达121次,制定了民法、刑法、土地法、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地方自治法等16种法典,奠定了国民党统治的法律基础。

正是由于注意到南京国民政府所具有的这种特点,不少留学欧、美、日本的知识分子都曾积极倡议甚或呼吁政府应“充分实行专家政治,交通、考试、卫生、农矿,均宜用专家”。他们深知国民党难以自行废除一党专政,更无从解决内部的派系冲突,但他们相信,可以使政治与行政相分离,因为无论什么主义,总要好的行政去实施,没有行政,一切都是空谈。更何况工业革命以后,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工业、交通、运输的大发展,人口向工业地区的集中,以及垄断的出现等等,都极大地扩充了行政的范围。至于铁路、汽车、飞机、电报、电话、采矿、钢铁等等,更需要有专业的科学知识的人才能管理和经营,因此,使行政人员专门化,尤其必要。这些具有传统士大夫与现代专家双重身份的知识分子,通过《新月》《独立评论》《大公报》等报刊广泛论政议政,也推动了国民党对借助于专家问题的重视,并给当政者提供了选择专家的极大空间。那些与国民党有历史渊源的学者,如浙江籍的蒋梦麟、马寅初、杨端六、谢冠生等,以及与国民党高官有亲缘关系的学者,如钱昌照、沈怡、钱昌祚等,早就被政府延揽进入政坛。那些过去为北京政府服务又确有专长者,如顾维钧、罗文干、施肇基等,不久亦因国民政府急需专业人才而得以重用。蒋介石在这方面也颇为用心。1932年其重新出山后,即在庐山召集大批专家座谈,甚至请专家为他讲学。据钱昌照回忆,这一年应邀由他陪同见过蒋介石的,或专门被请来为蒋介石讲学的学者,就有王世杰、周览、徐淑希、胡适、张其昀、吴鼎昌、徐新六、杨端六、丁文江、翁文灏、顾振、范锐、吴蕴初、陈伯庄、万国鼎等二三十人。凡蒋介石看重之人,必再三设法邀其担任政府要职。如对翁文灏,蒋介石听其讲授中国矿产、水土状况后,马上认定其为国家急需人才。当即要翁文灏担任国防委员会秘书长,翁文灏再三推辞后,不得不答应挂名,要求具体事务由副秘书长钱昌照处理。数月后,蒋介石又要翁文灏出任教育部部长,翁文灏则以“丁忧”为借口婉拒,但最后还是被蒋介石打动,进入了政府。又如对蒋廷黻,蒋介石早就注意到其专业知识,初见面后,即表示要请其为国效力。蒋廷黻推辞说没有经验,蒋介石当即表示:“你能。”他一面说,一面拿起笔写下手谕:“派蒋廷黻为行政院政务处长。”与此同时,蒋介石还把不少专家延揽到1932年秘密成立的国防设计委员会中充任专门委员,用以推动军事、国际问题、经济及财政、原料及制造、运输交通、人口、土地、粮食、文化等小组的调查研究工作。1934年该委员会改名为资源委员会,隶属于军事委员会,成为后来主持战时实业建设的具有相当实权的重要机关。

国民党重视知识分子和专家,与其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并不矛盾。不仅如此,延揽大批知识分子和专家参政,还是其巩固一党专政体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凡从政的专家们大多会面临被要求加入国民党的问题。一些人被国民党高层人物反复动员,蒋介石有时甚至亲自出马。有的有手续,有的没手续;有的是特批,有的因某单位集体入党而亦被动入党;有的事先完全不知情,事情发生后才被告知已被介绍入党。如钱昌照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后,陈布雷突然有一天打电话告诉他说,祝贺他已加入国民党。钱昌照忙问是怎么回事,陈布雷说他和张群在蒋介石主持的中央政治会议上提议介绍钱昌照入党,得到会议批准,为特别党员。

国民党对社会精英、名流、著名知识分子和专家采取的是利用、拉拢的办法,而对付城市民众采用的主要是团体控制法,即尽可能地把不同行业的民众组织到各行业的相关团体当中,通过政府对团体的控制来达到控制民众的目的。从1928年起,南京国民政府就在着手组织和整顿社会团体。蒋介石明言:“以后各社会、各团体,一定要养成党化、军队化,党的纪律是最严的,大家都要服从三民主义和党的一切章程。”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通过的《民众运动案》更明文规定:“人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组织团体之自由,但必须受党部之指导与政府之监督。"1929年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则通过《人民团体组织方案》,强调国民党对依法组织之人民团体当“尽力扶植,加以指导”,而对违反三民主义之团体,则尽力检举,严厉纠正。1930年国民党三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通过《训政时期民众训练方案》,规定:党部对于人民团体不受指导时,可呈准上级党部,以命令行之。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更规定:“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或集会或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者,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各种规定,国民政府从一开始就强化了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管制,明令社会各业一方面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公会、农会和工会组织,有不愿加入行业各会者还要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或强迫辞职;同时又规定各会均须经市党部和社会局审核登记,并服从国民党的指导。农会只有推广合作事宜、改良土地和粮种的权利,工会和各业公会在政治上也只有合作、处理劳资纠纷的权利。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控制社会,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还于1928年专门成立了调查科,进而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特工总部,用以对付国民党以外的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蒋介石还在1932年3月1日亲自主持,秘密成立了所谓三民主义力行社,并发展出所谓复兴社,同时通过运作公开的社会团体“中国文化协会”等组织,来向城市中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进行渗透和施加影响。

国民党对社会团体的严密控制虽然极大地压制了社会各界在政治上的伸展,但大批社会团体的存在和国民党出于控制社会的目的所给予的扶持,也仍旧会提升市民的自治意识和组织能力,从而造成社会民众参政意识的增强。绝大多数社会团体,即使惧于政府与党部的高压,始终保持与政府合作,比如努力协助政府调处行业中各种纠纷,减轻政府压力,并向政府提供各种有关推进发展工商业、整顿市场、维持秩序的合理化建议等,但它们也还是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其独立性,因而在与政府和党部的关系上,还是会存在诸多的矛盾,比如代表行业就不合理的收费、压迫以及规定,向政府进行抗争等。1933年发生在南京的社团与政府之间的对抗,就比较典型地反映出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复杂情形。当时,小黄洲(今安徽滁州)农民赴南京请愿,要求政府补助由于江潮泛滥、垦地冲毁所带来的损失。南京市政府警卫在农民静坐示威时殴伤农民4人,并拘押5人。请愿农民迅速找到南京市农会,要求援助。南京市农会当即召开紧急会议,请市党部主持公道。在市党部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南京各区农会代表遂直接向国民政府行政院请愿。南京各有关团体这时也纷纷声援小黄洲农民,甚至要求罢黜南京市市长石瑛。此事对南京市政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国民党从1927年实行清党以来,就在思想文化、舆论方面实施了严密的管理政策,成立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大量查禁各种书刊。1929年2月由国民政府颁布的《宣传品审查条例》,对报纸、杂志、书籍、戏曲、电影和其他各种宣传品的出版、发行,都做了严格的限制。同年6月,国民政府进一步颁布了《查禁反动刊物令》《取缔销售共产书籍的法令》《销售共产书籍之办法》等项法令、法规。7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更作出决议,要求将“反动刊物”汇列成表,交宣传部严密侦查,并通令各级党部。国民党中央秘书处还编印了《查禁反动刊物表》和《共产党刊物化名表》,以供各地执行机构备查。仅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查禁各种书刊的通令就有30个之多。到1931年9月为止,被查禁的书刊就达到了228种之多。

但即便如此,国民党这一时期在城市中依旧时常遇到各种思想言论的挑战。这一方面是因为大批受到五四运动,特别是国共合作期间大革命浪潮冲击的年轻学生和知识分子,不满于社会的和政治的现状,急于寻求出路,思想上倾向于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是因为国民党标榜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同时惧于西方舆论的批评,不能公开以思想言论定罪,故对思想言论的控制不能不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内。因此,国民党固然不断地查禁各种左翼的书刊,却仍旧有大量左翼书刊,甚至以共产党人为主导的书刊不断地涌现出来。如共产党人潘汉年、冯雪峰、成仿吾、李一氓、田汉、柔石等主编的《太阳》《创造》《洪荒》《泰东》《流沙》《日出》《文化批判》《幻洲》《战线》《畸形》《朝花》《南国》《引擎》《新思潮》《新兴文化》,林伯修(杜国庠)等主编的《我们月刊》,鲁迅等主编的《奔流》《萌芽》,蒋光慈主编的《新流》(后改名为《拓荒者》)等。由于国民党查禁书刊并不直接针对书刊的作者或编者,结果是一本书、一个刊物被查禁了,同样的作者或同样的编者,换一个名字又会发表或发行内容大致相同的其他的书籍或刊物。如太阳社办的《太阳月刊》被查封了,他们马上就改名为《时代文艺》接着再出;《时代文艺》被查封了,他们又改名为《海风周报》再出。又如《文化批判》被禁掉了,就改为《文化》再出;《文化》再被查禁,就再改成《思想月刊》继续出。而像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简称“左联”)、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简称“社联”)、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简称“美联”)、中国左翼剧团联盟(又名为“左翼戏剧家联盟”,简称“剧联”),以及中国左翼文化总同盟等文学艺术团体,虽然几乎都是在中共指导之下成立起来的,却能够在国民党的统治区生存下来,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正是这些左翼社团创办的书店和书局,为社会上众多渴望了解激进社会主张的学生和青年提供了大量精神食粮。包括许多共产党的宣传品,也是通过这些书店或书局使用假封皮(即印上与内容不符但可以公开销售的别的书名的封皮),或改换作者的笔名,来躲避国民党人的审查的。共产党人阳翰笙对书店和书局的作用有过这样的回忆:当时“除了刊物,我们掌握的书店也很多。创造社、太阳社、我们社都有自己的出版部,实际上就是书店。还有潮风书店也是党领导的。四马路的一些小书店,也大部分和我们有关系,如光华书局、现代书局、泰东书局、亚东书局。光华书局出过潘汉年和叶灵风编的《幻洲》。这个刊物,上半部分是风花雪月,下半部分是嬉笑怒骂——骂国民党反动派。亚东书局本来是保守的,但通过阿英的关系,也给我们出了一些书”。

南京国民政府初建时,国民党不得不对异己的思想言论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开放性,最典型地表现在以下两个例子上。

其一是1928-1930年,国内出现了一个翻译出版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热潮。在这3年左右的时间里,一方面是国民党对共产党实行白色恐怖,另一方面是国内大量翻译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据不完全统计,光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就翻译出版了将近40种之多,列宁著作也出版了14种。而各种研究、介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新书,仅在1929年就出版了将近140种之多。如果再加上各种左翼刊物大量宣传、译介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其数量就更加可观了。与此相适应,社联、左联等还合办上海华南大学,公开宣讲马克思列宁主义。学校被国民党查封后,他们仍旧利用开暑期补习班或现代学术研究所等办法来传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社联、左联的成员,以及在他们影响下的北方众多大学教师,更是经常到一些较为开放的大学,甚至是中学里去开设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课程。这也就难怪在这个时候,在国民党严格审查制度之下,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文章公开以马克思主义为号召。有人即公开讲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上的主要内容”,对土地革命的怀疑,“正是证明了它们已经完全脱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有人更声称:“全国的革命群众,深刻地感觉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方能给他们指出出路,只有它才是革命运动惟一的指南针。”

其二是1929-1935年,中国思想界对如何认识中国社会、解决中国的问题、中国的出路何在等许多重大的思想理论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激烈的争论。这场论战恰恰是发生在共产党人、国民党人、自由知识分子和中国的托洛茨基派之间。还在1929年,中共中央就开始提出了正确认识中国社会性质的问题。创造社主办的《新思潮》杂志1930年春应中共中央之命,就当时混沌不清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用《中国经济研究专号》的形式发表了一组共产党人的文章,分析论证“中国是半殖民地的国家,帝国主义在中国经济中握有最高的统治权”,“在全国经济生活的比重上,半封建关系仍然占着比较大的优势”,“中国经济,实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一个半殖民的半封建的经济”。故“中国资本主义独立发展的前途,是没有的”。对此,托洛茨基派通过《动力》杂志予以回应,强调帝国主义必然要破坏封建的经济基础,故中国的资本主义必然会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发展与扩大,中国事实上已经进入到资本主义阶段。这场论战从1930年开始,一直断断续续地延续到1936年前后。其间,从中国社会性质论战,演进到中国社会史分期论战,更深入到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国共两党以及中间各派知识分子大批卷入到这场论战中来,而论战的结果,正如1935年7月沈志远在一篇文章中所说:“现在你随便拉住一个稍稍留心中国经济问题的人,问他中国经济如何,他就毫不犹豫地答复你:中国经济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经济。”换言之,论战极大地影响了思想文化界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并且前所未有地宣传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而对这场论战,包括随之展开的有关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文艺方向问题的论战等,国民党都没有能够从政治上公开地加以干预。

同样的情况,国民党对青年学生的控制和教育也不成功。通过五四运动,国民党对学生在政治上的作用早就十分清楚,因此在北伐期间就提出了“党化教育”的主张。对此,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早就公开撰文表示反对,指出国家教育绝不可以党化。这是因为:(1)学生来自各党派,或以一个党派的党纲来同化全校学生,必引起家庭及学子的反动。(2)学校经费来自地方税、国家税,各党派或多或少都有贡献,拿各党共同负担经费设立的学校,来作为某个党派的武器,不甚合理。(3)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内容,会因教育党化而丧失一些良善课程,只用某党党纲化作教材,定是造成理性不足、成见有余的狭窄国民。(4)大学教育的目的,在于用科学方法去发现新知,与党化根本抵触,倘使大学受了党化,教职员以及成年的大学生,都成了一党党员,皆奉党纲为金科玉律,就无心研究,而不能算是大学教育。所以既是大学就不可以党化;既受党化,就不成其大学。(5)任何政党绝不可能永远执政,而教育为终身事业,不可因政权更迭,而二三年一换,甚至数月一换。在此种纷扰情形下,教职员岂能安心为国家造就人才。

国民党定都南京之后,很快就组建了中华民国大学院作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以蔡元培为首任院长。但蔡元培本人就是教育家,他早年也是教育独立的倡导者,曾公开表示过:“现在是国家教育创制的开始,要撇开个人偏见、党派立场,给教育一个统一的、智慧的百年大计。”他对在学校强行推行党化教育或三民主义教育自然也不十分积极。在蔡元培主持下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就明确提出应当废止“党化教育”的提法,至多可以改称为“三民主义教育”。蔡元培更将全国分为若干大学区,由大学教授组织教育委员会主持区内事务,以增强学校的独立地位。这显然与国民党党化教育的根本方针相违背。故国民党宣布训政之后,即由国民党中央训练部特设党义教育科,管理各级学校党义教育事宜,颁布党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学校,不分大学中学小学,一律要以“主义为经,党纲为纬”来对学生进行宣讲和考试。该方案试图通过将国民党党纲、政策、宣言、决议以及孙中山思想和国民党史等编成党义三字经或三民主义千字经,或通过在中等、高等学校设置党义课程,聘任党义教师,甚至强迫教育机关及学校教职员一律加入国民党等办法,来贯彻其主张。在这种情况下,蔡元培增强学校独立性的种种做法自然很快就被废止了。国民政府甚至取消了大学部,改设教育部,统一管理学校,强化党义教育。但是,国民党以外反对党化教育的浪潮始终没有平息下来。不仅如此,无论国民党怎样加强党义教育、强化思想灌输、严格控制学生社团,学生运动的浪潮仍旧有增无减。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学生运动更是风起云涌,让国民党中央和南京国民政府疲于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