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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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公平:工资和价格水平最重要的决定因素(2)

经济实验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公平因素的作用。这样的实验有很多,且各不相同,但我们最喜欢的是厄恩斯特·费尔和西蒙·加士德的实验。他们将一个实验室里常用的,再普通不过的游戏进行了创新,来检验实验对象的合作行为和相互之间的信任。在这个游戏中,实验对象可以将一些钱放入“储钱罐”,这样钱就会增加,然后,再同集体中的其他人分享罐中的钱。如果每个人都合作,那么,整个集体的收益最大。但是,人又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如果其他人都把钱放入罐中(钱先增加再被分掉),而我则只顾自己(不放钱),那么,我就会得到对我而言最好的结果。

关于这类游戏的结果,有一个标准观点:实验对象开始玩这类游戏时都会有某种程度的合作,但是,如果重复地玩这个游戏,他们便逐渐认识到某些玩家会作弊,因而也会逐渐选择作弊。在多次重复之后,所有玩家都自私起来。这种行为模式源于一种本性:从对猴子玩这个游戏的记录来看,它们同人类完全一样。

但是,费尔和加士德想了个主意。他们对游戏稍作改动,以确定如果玩家可以惩罚那些不合作者,将会发生什么。他们猜测,实验对象会采取惩罚行动,即便这样做不得不付出代价。而实验结果也确实如此:实验对象愿意花钱惩罚那些自私的人,即使个人需要为实施惩罚负担一定成本。有趣的是,他们还发现,惩罚的可能性会极大地减少自私行为。即便多次重复玩这个游戏,许多玩家仍然会将钱放入储钱罐中。

当然,实验对象愿意为实施惩罚支付一定的费用表明,实验对象关心公平问题。当其他实验对象自私时,他们会愤怒。对于另一组实验对象,费尔请他们玩类似的游戏,同时用扫描装置对他们的脑部进行扫描。结果表明,参与这样的惩罚似乎使实验对象兴奋,它激活了脑部的背纹体(dorsal striatum),当预期有多种不同奖赏时,这个区域就会有反应。[1]

公平交换理论

经济学最基本的理论是交换理论,它描述谁拿什么东西在什么市场上跟什么人交易。但是,关于交换还有一个社会学理论。它和经济学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公平在交换中发挥核心作用。换言之,社会学的交换理论依赖对公平和不公平的看法。

社会学家关于交换的定义要比经济学家的定义宽泛得多,因此社会学需要一个不同的交换理论。他们不仅想解释市场交易,还想解释企业之间、朋友之间、熟人之间以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非市场交换。社会学家认为,如果交换是不公平的,那么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就会愤怒,由愤怒激发的冲动会迫使交易趋向公平。

社会学的交换理论被称为公平理论。该理论认为,对交换的任何一方来说,投入应该等于产出。当然,这似乎在任何市场上都会发生,例如,超市卖给你商品,你为商品付钱。因此,社会学家说他们的理论受到了经济学家的启发(不过,经济学家也许并不认为这很光彩)。

但是,这两种理论还是有区别的,因为经济学家所认为的交易一方投入的价值,仅指他们投入的货币价值,它不同于社会学家所认为的投入和产出的价值。社会学家所说的投入包括主观评价,例如交易一方社会地位的高低。

早期的交换理论来自彼得·布劳对卷入复杂诉讼的政府代表所作的研究。按照官方规定,这些代表只能从上级那里寻求帮助。当然,他们并不想不停地求助于上级,因为这样做不仅会让上级生厌,而且显得自己缺乏知识和独立性。因此,他们集体违背规则,私下相互提供咨询帮助。

布劳观察到了这些咨询活动的规律,并用公平理论加以解释。他注意到,代表们的专业技能各有不同。你可能会认为,低专业技能的代表会向高专业技能的代表寻求建议,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与此相反,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向(从)专业技能也同样低的同行提出(获得)建议。与之类似,高专业技能的代表向(从)高专业技能的其他代表提出(获得)建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

因为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只有有限的本钱进行交易,他们只能表达感激之情。在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向高专业技能的代表寻求建议的极少数情形中,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这种感激在一开始可能有所回报,但最终会一无所获,渐渐地,低专业技能的代表连感激也越来越少了。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在刚开始可能会从某个更有见识的人那里寻求建议,但是,后者可能很少有回馈。与此相反,在技能水平差不多的代表之间,同等价值的交换就会发生。

当主观因素(例如讨好和感谢的价值)进入这种评价时,这就演变成了一种公平交换理论。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在和高专业技能的代表进行交换时所表达的感激之情,使交换变成了公平交换。交换一方的投入等价于另一方的产出。公平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社会地位低的人(例如,传统社会里的黑人和妇女)会低声下气:为了在交换中使主观和客观因素的投入与产出相等,他们不得不比地位高的人付出更多东西。

公平是一种幸福,不公平是一种侮辱

尽管公平理论可以解释在某些交换中什么是公平,但还有一个更宽泛、更普遍的公平理论。社会学家认为,它就是行为规范,而行为规范描述的是人们对自身行为和他人行为的是非观。本书作者之一阿克洛夫联合雷切尔·克拉顿就这一主题出版了大量著作。我们已经指出,人们感到幸福其实主要是因为达到了他们的预期目标。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们绝大多数时候都想得到公平。如果别人觉得他们不能公平行事,他们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与此同时,人们也希望别人做到他们认为别人应该做到的事情。当人们认为其他人不公平时,就会烦躁不安(想一想费尔实验中的实验对象以及他们对惩罚的渴望吧)。

因此,公平会将人们对自身行为和他人行为的是非观等概念引入经济学。

经济决策者需考虑公平因素

在众多经济决策中,对公平的考虑是一个主要动机,它同我们的信心有关,同我们有效地开展协作的能力有关。当前的经济学对公平的看法语焉不详。尽管有大量文献讨论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但在解释经济事件时,公平因素在传统上通常是次要的。

然而我们坚持认为,如果这样的动机在经济争论中仍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就有必要对此加以纠正。我们认为,对非自愿失业、通货膨胀和总产出之间的关系这类基本的经济现象而言,如果把公平因素考虑在内,就可以容易地给出解释。反之,如果不考虑公平,那么这些现象仍将是不解之谜。我们将在本书第二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更为详细地阐述这一问题。

[1] 费尔2008年11月1日给阿克洛夫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费尔指出,在预期到(若一人口渴时)两位受试者都会得到水或(若一人发怒)可以报复时,脑部的背纹体就会被激活,因此,人们实际上是“非常喜欢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