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物志》导读(4)
根据陈寿《三国志》卷廿一的《刘劭传》,刘劭为三国时魏朝的广平邯郸人,亦即今河北省邯郸市人。传中无记载其生卒年份,一般学者则经考证后,认为当生于汉灵帝建宁年间,即一六八年至一七二年,并于魏齐王正始年间,亦即二四〇年至二四九年下世。大约在汉献帝年间初次为官,历任计吏(相当于文书处理一类的低级官吏)、太子舍人(即太子的属官)、秘书郎(相当于会议秘书)、尚书郎(掌理呈交司法部门的文件)、散骑侍郎(掌管骑兵卫士)、陈留(即今开封)太守(相当于州长)等,后曾受封“关内侯”,死后则追赠光禄勋(掌管宿卫侍从)。生平著作非常丰富,编有类书《皇览》,为魏明帝制定《新律》,还著有《乐论》、《律略论》、《法论》、《新官考课》、《许都赋》、《洛都赋》等,著作多已散佚。目前仅见《人物志》、《赵都赋》、《上都官考课疏》等。从其著述种类来看,刘劭在经学、法学、文学、音乐,[22]以至人事管理学都深有认识,且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资历。人文学成就如此之高,其于天文学亦同样精彩。建安年间,他以一人之力,驳斥一众悠悠之口,断言当时日蚀预言之谬。凡此种种,以现代标准来看,刘劭无疑是个通才,加以他著作如此丰茂,若身处大学环境,早已被聘为终身教授。
关于《人物志》的成书背景,我们要注意的应是汉帝国崩溃前后两个划时代的转变:第一,选拔人才的方式;第二,经学式微与个体解放之间的关系。
汉朝以察举制选拔人才,所谓察举制即从两方面来判断人才的高下:其一是由上而下式的“考察”,亦即官吏被派到国内不同地方直接罗致人才。但由于人生路不熟,考察人才的官吏其实颇仗赖地方势力的推荐,于是除“考察”外,便有“推举”的产生,亦即由下而上的推荐,由地方社会贤达推荐后,再由地方官推荐入中央。进入中央后是要经类似考试的考核检定,才会量才授官。但当中为时人所特别重视的一科却与考试关系最浅,此即为推举“孝廉”。汉代名义上罢黜百家,特标儒术,而儒家是以重孝为名,因此,顺理成章,对孝子贤孙礼遇有加。当时有不少人是循“孝廉”一途进入政府当官的。
察举制初行时的确是有利于人才选拔,有能之士从全国四方八面如进庞大的运河系统般,一批一批被运往中央政府,不单大大加强社会上下阶层的流动,在周秦以来的封建世袭制中破开缺口,更加重要的,是加强了社会精英分子对国家的向心力,从而巩固政权,而政权得以巩固反过来亦意味着社会的稳定。两汉辉煌的成就与察举制的关系是很难被夸大的。
然而,像人世间所有事物一样,制度难免有生老病死。一项制度如不能与时并进,并且因其曾伟大过而以为它是神圣不可侵犯,因而任其老化、僵化、形式化,最终是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察举制由于倚重个人的名声,仗赖主事者的主观判断,最终沦落为一陈陈相因,人脉关系环环相扣,继而重蹈世袭形态的落伍制度,并最终令吏治败坏,当中举“孝廉”就常有作伪事件的出现。这实在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吊诡。
直至曹操掌权,深明在大时代里人才的重要,于是三次下令求贤。[23]不过,所求的“贤”,其内在语意已偏离汉代儒家系统,而出现一种“去道德化”的现象。“贤”变为只讲求能力而与道德无涉,他那句常被援引的话“唯才是举”,[24]人们耳熟能详,若不深究其背景,几乎沦为陈腐语。
求才而不求德,正是针对因察举制而生的世袭阶级的一服贴身药。不过,既要求才,那么与汉初时一样,都面临相同的难题,就是如何寻找判断有才能者的客观标准。汉朝用了察举制,成也在斯,败也在斯,所以至曹魏时不可再用。于是,月旦人物、品评人才的论述便应运而生。依现存史料来看,当日相关的讨论与争辩,热烘烘多得不可胜数,独刘劭的《人物志》能历经千余年,不但没被淘汰,并且骎骎然有演成显学之趋势,海峡两岸学者多有论述,外国学人则由美国的J.K.Shryock于一九三七年的专论专译肇始,[25]一九七五年则有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的Lancashire教授的期刊论文,[26]到管理学者对《人物志》的重视,在在都说明此书的价值。
五、《人物志》各章主旨
全书不计原序,共十二章,依原书分为上卷、中卷、下卷三组。但卷下首篇的“八观”,亦即全书第九篇,论内容似应归入中卷,现依原书分卷法及根据内容重分后的分组,列表于下:
至于各篇主旨,可于下表见之:
[1]这不是说只有此二角度,否则我用“至少”二字便无解。事实上,不同学者所采角度不一,反映了《人物志》的丰富。如牟宗三先生那篇广受征引的鸿文,就认为《人物志》是中国学术史上,从美学角度探索人性的奠基者。见牟宗三(二〇〇三),《人物志之系统的解析》,《牟宗三全集——才性与玄理》,台北:联合报系文化基金会,页三十七至五十六。
[2]《让对的人,做对的事》,《经理人月刊》,台湾:巨思出版社。
[3]原版本“左冯翊王三省”的后序有言:“修己者得之以自观,用人者持之以照物”,说得十分恰当。
[4]关于“人才”一词的英译问题,可参《人才学核心术语英译探研》,《武汉工程大学学报》,二〇〇九年〇八期,页十四至十八[5]事实上,《人物志》书名中的“物”字,就有“分类”的意思。成语中“物以类聚”、“言之有物”、“辨物区方”、“物以群分”、“物伤其类”,甚至词语如“物色”等,都带有或可以引申出“类别”的意思。因此,以“人物志”三字为书名,本身就有将“人”分类,以方便考察各类人才的实质之意。此亦所以钱穆先生谓:“物是品类的意思”。见钱穆(一九八一),《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三)》,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
[6]牟宗三先生认为《人物志》中的所谓圣人,是在讨论框架内,设定一个最高的标准,以方便探讨非圣人的特质而已。见牟宗三(二〇〇三),《人物志之系统的解析》,《牟宗三全集——才性与玄理》,页六十一。
[7]当然可以再追问,以“偏”来作分类判准的根据,其本身根据又是什么。对此,刘劭采用了当时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作先天根据,我在下面“从哲学观点看”一节有简略讨论。
[8]Laurence J.Peter;Raymond Hull(1969).The Peter Principle:why things always go wrong.New York:William Morrow &;Company.[9]《人物志》在哲学的贡献,多至不胜枚举,当中新儒家代表牟宗三先生(一九〇九至一九九五),最具启发。牟先生在《才性与玄理》中指出,由孔孟到宋明儒所开出的人性论理路,以道德为人性内核,亦即界定性特征,是人与其他一切有生命血气者的分别所在,此固然为中国哲学中的精粹。但对人落实在具体人世间时所绽放的美学生命,却并未能如《人物志》所了解得透彻。所以,牟先生认为,《人物志》正好补充了传统哲学的不足,两者凑合一起,便使人性的全部意蕴得以彻底展露。详见牟宗三《人物志之系统的解析》。
[10]此为典型的当代新儒家学派的观点,读者可随意翻阅新儒家宗师级哲人如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或他们海内外无数弟子的著述即知。
[11]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一章。
[12]见“九征”首句。
[13]“言”也包括行为等外显的表征。
[14]牟宗三(二〇〇三),《人物志之系统的解析》,《牟宗三全集——才性与玄理》,页三十三。
[15]吕光华(二〇〇九),《论刘卲〈人物志〉的性质目的及其修养论》,《兴大人文学报》,第四十三期,二〇〇九,页七十九至一〇四。此外,江建俊(一九八三)《汉末人伦鉴识之总理则——刘卲(按:即劭)人物志研究》亦大谈“修养论”,并于该章结尾处谓:“故人之欲求其大用,务先自平淡处修养焉”。见氏著,页八十。但文中并无正面讨论,在阴阳五行为人才质的先天来源的框架下,如何有修养的可能。
[16]吕光华,同前,页九十四。
[17]台湾易学专家刘君祖在为《人物志》作的导论中,引近代著名史学家张舜徽的《周秦道论发微》作旁证,认为《人物志》既大谈“君王南面之术”(即古代君王驾驭臣民之术),因而可与道家相比拟。见刘君祖(一九八三),《人物志》,台北:金枫出版社。
[18]持“糅合”观的比比皆是,兹仅举汤用彤为例:“魏初学术杂取儒名法道诸家,读此书(按:即《人物志》)颇可见其大概”。见汤用彤(一九六二),《魏晋玄学论稿》,北京:中华书局,页二十五。
[19]如江建俊(一九八三),《汉末人伦鉴识之总理则——刘卲人物志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页四十三。
[20]钱穆对刘劭提出“平淡”二字以界定圣人十分激赏,谓“反复玩诵,每不忍释(,)至今还时时玩味此语,弥感其意味无穷”,见钱穆(一九八一),《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三)》,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
[21]刘劭之名,《三国志》有《刘劭传》,其名作“劭”,今天流行版本亦多作“劭”。但不少文献,如隋唐《经籍志》、宋阮逸《人物志序》、清《四库全书》等却又记之为“邵”。对此,今人杨新平及张锴生在《智慧之门·人物志》中有初步考证,认为刘之名应作“劭”,只不过“在北魏时期为避彭城王元劭之名讳”,才一度被易为“邵”。见杨新平、张锴生(二〇〇四),《智慧之门·人物志》,页二至三。
[22]《乐论》之“乐”,指礼乐之“乐”,原非指音乐,此书倡议“制礼作乐,以移风俗”,但当中其实就牵涉了将音乐普及化,以使社会免于因政治、经济、民生、战祸、天灾等“无常”因素所带来的紧张,从而教化或陶冶人民的心灵。
[23]三次求贤令分别在建安十五年、十九年及二十二年发出。
[24]《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25]Shryock,J.K.(1937).The Study of Human Abilities.New Haven: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26]Lancashire,D (1975).“Man Determined or Free-A Study of Liu Shao’s Treatise on Man”.Journal of the ANZSTS.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