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谈尊重生命
尊重生命,这是不错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弥足珍贵。世界上什么东西都能用钱买到,唯独生命是无价的,当然应该尊重生命。所谓尊重生命主要是指尊重人的生命。至于尊重其他动物的生命问题,则涉及生态问题、环保问题。我们不能滥杀其他动物,这不是出于宗教的众生平等或其他抽象道德原则,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但不可能人人食素,以某些动物为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人可以合理饮食,但不可能绝对素食。那种既要食肉又要君子远庖厨式的人道主义,我认为是虚伪的。人不仅食肉,而且会为了自身的生命而消灭危及人类生命安全的动物,包括禽流感时期大量扑杀鸡群。我还没有见过以尊重生命、众生平等的名义对此提出的抗议。
尊重生命与生命至上主义不能等同。生命就其作为生命而言,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西方一些学者,一方面,对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中因各种原因而死的人满怀人道主义情感,对革命者百般指摘;可另一方面,对几百年来西方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反抗者的杀戮,对当代战争中死于先进武器下的大量无辜人民,不置一词。尊重一些人的生命,而又不惜毁灭另一些人的生命,这种具有明显倾向的所谓尊重生命,并非对生命的真正尊重。你们可以看到一个似乎矛盾的情况:高唱尊重生命者可以同时是最不尊重生命者。他们在战争中重视自己“零伤亡”,可又不断发明能一举消灭对方的先进武器。究竟是尊重生命,还是轻视生命?这难道不说明,尊重生命是个抽象的命题?他们肯定会区分谁的生命应该受到尊重,谁的生命不该受到尊重。新疆发生恐怖活动,许多无辜人民遭到杀害。西方某些人不关注被暴徒杀害的群众,反而指摘中国的反恐斗争。可见,尊重生命往往成为当今世界政治斗争的话题,映射出某些西方大国的偏见。
生命宝贵,自不待言。但在社会生活中,还有高于生命的东西。“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裴多菲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没有抽象地宣传生命至上主义,而是必要时把理想和信仰放在生命之上。我们的先圣孔子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时,孟子主张“舍生取义”。可见在孔孟看来,道与义的重要性在生命之上。
战争会死人。一将成名万骨枯,这是历史事实。“可怜无定河边骨,都是深闺梦里人”,也是历史事实。古来如此,当代也会如此。可战争确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侵略与反侵略之分。如果我们的军人不准备打仗,不准备牺牲,奉行生命至上主义,就不能克敌制胜。对军人而言,爱国主义教育就包含必要时为国牺牲的教育。在中国长达二十八年的革命战争中,在抗日战争中,在多次保卫国家的战争中,我们牺牲了无数的革命战士。一个个可贵的生命、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死于战场。有的永远埋骨异国,有的甚至骸骨无存,难以魂归故里。但我们不能因此对侵略者就不抵抗。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当然,我们应该爱护生命,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我们应该关心战死在他国的中国军人,尽量使遗骸还国,魂息故里。但抽象地宣传“生命至上”,宣传生命的“终极价值”,而没有任何具体的分析,只是就生命谈生命的宝贵,是一种哲学的错误。我们应该尊重生命,但更要尊重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否则一部人类历史、一部世界史,只是彼此的杀戮史,而非同时亦是保卫祖国、维护正义的历史。这种生命观要不得,你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