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股票发行的分类
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点的不同,特别是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的管理的差异,使股票发行也有多种形式,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些主要的分类方法:
1.根据发行对象分类
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两种。公开发行的股票也被称为公募股,是指在发行股票之前,没有规定募股的对象,是面向全社会的筹集资金的方式。
采用这种投资方式的优势是:扩大股东范围,分散股份,可以有效地降低有人恶意地囤积股票,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还可以提高公司的社会性以及知名度。不公开发行的股票也被称为私募股,这种发行方式一般适用于股东配送和私人配送。股东配送也被称为股东分摊,这种方式主要用于股份公司向股东分配新发行的股票,这种股票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实际是对股东的一种优惠。股东拥有决定是否购买的权利,一般来说,股东都愿意购买这种股票,当然股东也可以放弃购买新股的权利,此时他可以选择转让认购权。私人配送也称为第三者分摊,是指股份公司将股份分售给公司员工和往来客户等关系密切的人士。
2.按发行者的推销方式分类
按照发行者的推销方式划分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直接发行是指股份公司直接向认购者销售股票,自己承担发行的工作以及风险。股份公司选择直接发行的方式必须熟悉招股的手续、流程以及相应的条件。使用这种方式发售股票时如果认购额达不到计划的招股额时,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大会就必须自己认购剩余的股份。
招股: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募股。
间接发行也被称为间接招股,是指委托证券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发行和销售股票的发行方式。这些机构办理发行的事务,承担相应的风险并从中获得相关收益。这种发行方式一般通过三种做法进行:代销法、承销法以及包销法。
❑代销法也被称为代理招股,代销者(指股份公司所委托的证券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只负责按照发行者提出的条件进行股票推销,并不承担发行风险,合同期满后,将剩余股票返还发行者,由于这种方式的全部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者承担,所以这种方式的代理费用比较低。
❑承销法又被称为余股承购法,股票的发行者与证券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订明确合同,其中规定,如果股票的承销者在合同规定时期内,没有达到规定的发行数目,其中的差额部分由承销者自己来承担。由于这种发行方法能够保证完成股票发行时的数额,所以这种方法受到股票发行者的青睐。而承销者则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承销费高于代销费。
❑包销法又被称为包买招股,当新的股票发行的时候,证券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先使用自己的资金一次性将这些股票购买下来。然后再根据市场的行情逐渐卖出,赚取差价。然而一旦出现股价下跌的情况,包销者必须自己承担损失。因此,包销法是三种方式中费用最高的。
3.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
按照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来划分,可以分为有偿增资、无偿增资以及搭配增资三种方式。
❑有偿增资是指股票的认购者必须按照股票的发行价格来支付资金才能获得股票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公开发行的股票,它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从外界募集本金,增加公司的资本。
❑无偿增资是指认购者无需向股份公司支付资金,就可以获得股票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它的发行对象只有公司的原股东。这种方式一般适用在股票派息分红、股票分割和法定公积金或盈余转作资本配股时,将新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无偿地支付给原股东。由于无偿增资的发行对象受到限制,所以这种方式并不常用。
❑搭配增资实际上是一种优惠方式,是指认购者以支付价格的一部分购买股票,简单的说就是如果某股股票认购面额为50元,认购者只需支付30元就可以购买该股票。如股东配股以及私人配股就属于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