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平等机会的教育
教育的定义,简单的说起来,可以说是帮助人经营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社会生活随着不同的社会而差异,所以教育的内容也随着不同的社会而变换。换句话说,教育不是能凭空生长,独立存在的,却是要受制于政治的和经济的制度,而为某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之副产物,某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之反映。倘非一国的政治经济有办法,教育自身实在没有彻底解决的可能。本文关于教育上的建议,是指在政治经济已上轨道后,按照中国实际需要所应实施的方策。我们所希望造成的社会里,生产以社会的必要为目标,消费以满足各人的需要为原则;就是生产不以买卖赚钱为目的,消费以人人满足为理想;也就是大家劳动,大家消费,没有榨取和被榨取的阶级,而为共动共乐的社会。
在这种共动共乐的社会里,教育上至少要注意这三个原则:
第一,教育制度是统一的。在不平等的社会里面,教育制度往往分成两截。在榨取的方面,他们的教育材料内容,以专供支配者的方便为主,准备未来榨取上需要的知识能力。在被榨取的方面,不是完全被摈于这种教育制度之外,便是被授以欺骗的教育,专学准备受人榨取的基本知识能力。在平等的社会里面则不然,教育制度是统一的,无所谓什么双轨制以限制人受教育的机会,教育是人人都得一样的享受,是人人都当一样的享受。
第二,教育不是少数有钱的人的专有品。在不平等的社会里,惟有最少数有钱的或比较有钱的人才得享受教育的利益,最大多数的劳苦大众都被摈于学校教育之外。据(民国)18年10月底教育部所发表的统计,中国全国学龄儿童的数量共有四千三百三十万余人,已得入学的只有六百四十一万余人,失学的学龄儿童竟达三千七百十七万余人之多!此外如文盲之多,如不能升学者之多,在在都表示教育为少数有钱的人所专有。在平等的社会里,入学者不必纳费,应由政府负责。
第三,教育既是给予特殊劳动力的一种手段,便应该是和劳动相联系的。在不平等的社会里,一方面养成所谓“劳心者”,一方面养成所谓“劳力者”。在政治上,“劳心者”和“劳力者”便成为支配和隶属的关系;在教育上,便造成“学问”和“劳动”之背道而驰。在平等的社会里,大家都须劳动,大家即就劳动上所需要的知能,加以研求,故所谓学问是大家共享的。和劳动是彼此相联系的,和劳动分家的教育是贵族化的教育,是拥护支配阶级的教育,不是平等的社会里所需要的。
以上是三个基本的原则,此外关于学校组织方面还有几点可以扼要的说一下。
(一)学龄前的教育即须受严重的注意——即托儿所及幼稚园教育。托儿所以收容生后二月的乳儿至三岁为止的婴儿为原则。在这里面,当然以婴儿的身体养育及健全发达为主要目的。
由女医生主持,这些女医生同时也就是儿童学的研究者。托儿所之设,固为促进婴儿生物学的合理的发展及健康的维持与增进上所必要;而且在妇女职业的进展方面亦甚重要,因为在平等的社会里,工作既为人人必尽的责任,从事工作的妇女在上工时便可把婴儿付给托儿所,下工时可以领回;同时并成为妇女的职业,从事此业的妇女,可依她们专门的研究,为社会服务。
幼稚园收容四岁至七岁的儿童,接着在托儿所所建的基础之上,继续发展健全的体格,注意游戏和音乐的指导,并在幼稚园的作业和游戏生活里,一面引起儿童爱好自然研究自然的兴趣,一面依各个年龄而使受社会的组织之训练,培养群众合作的精神。
(二) @在幼稚园以上的学校,我们主张根本废除现在所谓小学中学大学的名称,应把学校分为三级,第一级称基本学校,注重一般民众的基本教育,收容八岁至十四岁的儿童;第二级称产业或劳动学校,注重产业教育,收容十五岁至十七岁的青年;第三级称学术院及专门学校,则为二十岁以上(即十七岁从产业学校毕业后服务二年以上者),愿受深邃及更专门教育者而设。
(三) @基本学校及生产学校均为强迫教育。基本学校内授与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读写本国文字,实用计算,培养对于民族全体所应有的忠通精神。产业学校须一扫现在中学好像杂货店的不合实用的科目,集中精力于各种产业上的基本知识(社会及自然科学)及产业上特殊的实用知识与技能。各产业学校设于各种产业的中心地点,渐增其实地的工作和经验。
(四) 学术教育机关的中心不是教室而是大规模的图书馆及试验室,在专家指导之下作自动的研究。由各种产业学校毕业后服务二年以上者,得由考试,或经服务机关负责的介绍,由专司此事之机关认为合格后,送入学术院或专门学校更求深造,期限二年至六年,各依职业种类而定。学术研究纯以增加服务社会效率及对人群贡献为职志。学术院注重更精深之研究,备特具发明天才者尽量发展之地,由国家供养,俾得尽展其天才,以益社会。
此外如师范教育之扩充,文盲之扫除,成人补习教育之推广,亦应限期推行期收实效。
总之,从前的教育不过为少数人骗得功名利禄的敲门砖,今后的教育当顾到全民族的全体人民的幸福,一方面要藉教育提高全体国民的生产力,一方面要藉教育训练全体民众具有接收真正全民政治的能力。
(原载1932年10月8日《生活》周刊第7卷第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