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神话时代和庙宇文化:祭司和权威的形成
在文明产生时期,人类文化的主要特征是祭祀活动的频繁和庙宇文化的繁荣,其精神和观念基础是神话和传说,而其社会支柱便是祭司阶层。从某种程度上说,作为文明概括的国家及王权的形成也与祭祀活动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权威最初就是在祭祀活动中形成的,国王原是最大的祭司。《礼记·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而文字主要就是用来记载神谕和其他祭礼活动的。
在此以前,人类崇拜的对象是图腾,图腾异化地代表了大自然的神秘莫测的主宰,其思想基础是直观的感觉,因此图腾崇拜常常与交感巫术相联系。当人类逐渐认识到自然的独立性时,便开始把大自然想象成有着某种独立意志的人格神,想象成具有人的感性特征的超人形象,于是对神的崇拜就取代了对图腾的崇拜。因此,在神话时代,最初出现的神灵均为自然力的化身。例如,在两河流域,阿努是天神,莫利尔是地神,马尔杜克是雷雨之神;在古埃及文明中,阿蒙是太阳神,图特是月亮神,塞特是黑暗神;在古印度河文明中,毗湿奴是太阳神,库什是月亮神,山塔什(一音“特拉”)是司暴风雨之神;在华夏古文明中,人们崇拜的有掌管日月星辰的“天帝”,也有代表社稷、五岳的“地示”,还有代表先王、先公、先祖、先妣的“人鬼”;在希腊神话中,有代表河神的俄刻阿诺斯,也有代表大地之母的盖亚,还有代表宇宙的乌剌诺斯。人们所崇拜的神有几个特点:第一,它们都是自然力的化身;第二,这些自然现象在人类生活中有重要的作用;第三,当时人们对这些自然的奥秘缺乏了解。因此,当时人对这些神的观念是二重的:一方面把神抬到主宰一切的高度而加以崇拜,另一方面这些神在人们心目中又常常是形象诡异、面目狰狞的。
由于“神”是自然、人间、天宇的主宰,对神的祭祀活动成为古文明形成时期人类一切活动中最重要的活动,用《礼记·祭统》的话来说就是一切“莫重于祭”。因此,在所有古文明形成时期,在当时人们留给后人的所有文物遗址中,最突出也最重要的建筑是用于祭祀的祭坛。例如,苏美尔最古老的城市是埃利都,其最重要的建筑就是它的神庙,这个神庙的建筑前后持续千余年,在地下留下了多达18层的建筑层,祭供神像的大厅长26.5米、宽16米。在以哈拉巴命名的古印度文明中,虽然未发掘出高大突出的神庙,但摩亨约·达罗城中最突出的建筑设备是被推测可能供祭师净身之用的“大浴池”。1987年在中国浙江余杭反山发掘出的一处属于由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阶段的龙山时代的祭坛遗址,东西长约670米,南北宽约450米,其规模之大令人惊诧。在克里特文明中,克诺索斯王宫内、处于突出的中央庭院是王宫中最大的庭院(长约60米、宽约30米),其西楼既有国王的办公处,也有许多神龛神坛和专门的祭仪大厅,可见祭祀的重要。至于美洲印第安文明中,玛雅文明中最庄严雄伟的建筑物是金字塔,如奇钦·伊查有名的“库库尔坎”金字塔,便是一种专供祭祀的祭坛。所以,从文明发展的角度看,庙宇文化的繁荣是古文明兴起时期的重要标志,也是各古文明的重要内容。
凡大祭,有两件大事为要:一是要定人,二是要立制。定人,就是要选定祭祀活动的主持人即祭司,祭司担负着在神与人之间进行联系的重任。祭司一方面向人们传达神灵的旨意,另一方面又把人们的祈愿转告冥冥中的神灵。久而久之,在频繁的祭祀活动中,祭司作为一个拥有特殊身份和职责的集团,就被赋予了超出于一般人的权威,而成为人类社会中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的一个特权阶层。立制,就是确保各种祭祀活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序进行。在摩亨约·达罗城遗址中发现的“大浴池”,如果真是供祭司祭祀前净身之用的话,那么从其建造的规模和水准来看,古代对有关祭祀的礼制是非常重视的。中国专门记载古代各种礼制的《礼记》中,有关祭祀的礼制的篇幅有三:祭法篇、祭义篇、祭统篇。对祭坛的设置、祭祀的时间及各种注意事项,均有详细的规定。各古文明中有关祭祀的仪制也类似。因此,大体可以说,历史上最早的制度是礼制,而礼制中最重要的制度是祭祀制度。
在历史上,最大的祭祀活动通常是由氏族、部落或国家的首领来主持的,因此国王原是最大的祭司。甚至可以说,国王之所以为国王,首先由于他是宗教领袖,他首先是通过转达神的意旨而获得权威的。例如,在苏美尔各城邦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城邦最初的统治者通常称为“恩希”(Ensi),他同时也是掌握城市神庙的祭司。国王起初是借助主持祭祀活动,即借助神灵来树立自己的权威,为了巩固和增强自己的权威和权力,进而便产生了把自己也变成神的思想。所以古埃及第三王朝乔塞尔在建造金字塔时,就把原来的马斯塔巴形变成了尖锥形,以便自己死后由此登天入云成为拉神。以后,国王干脆就把自己说成是神或神的儿子,如克里特米诺斯王在传说中,就是天神宙斯与人间美女欧罗巴所生之子,以便国王可以直接代表神的意旨行事,就像汉谟拉比在制定法典、武王在伐纣时所做的那样。前者在一个碑文中曾说,《汉谟拉比法典》是在“阿努和贝尔授予我治理苏美尔和阿尔德之权时”制定的。武王伐纣时在《泰誓》中也说,“今商王受,弗敬上天”,“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由此看来,历史上最早的政体和体制,都是政权和神权合一的。詹·乔·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写道:
当我们指出古代国王通常也是祭司的时候,还远未详尽阐明其官职的宗教方面的内容。在那些年代里,笼罩在国王身上的神性决非是空洞的言辞,而是一种坚定的信仰。在很多情况下,国王不只是被当作祭司,即作为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人而受到尊崇,而是被当作神灵。他能降福给他的居民和崇拜者,这种赐福被认为是凡人力所不及的,只有向超人或神灵祈求并供献祭品才能获得。因而国王们又经常被期望着能赐予国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等等。这种期望,必然使现代人感到奇怪,但对早期人类来说,这是一种十分自然的思想方式。
与此相联系,这个时期的文学和艺术,许多也打上了神话和宗教的色彩。世界上第一部史诗是苏美尔人创作的《吉尔伽美什与阿伽》,形成于公元前2000年代前期,它反映的是乌鲁克王吉尔伽美什的故事。它是史诗而不是神话,自始至终是历史的。但大量的文学和艺术产品,都深受神话和宗教的影响。一个约公元前950年的古埃及的作者,在被称为《阿美涅莫佩的智慧》的诗篇中写道:“宁要上天所赐一口,不爱他人盗粮千斛;宁可穷但得神喜悦,不可富却成守财奴。”更早年代的《沉船水手的故事》的作者,把自己的脱险完全归功于神的搭救:“啊,神啊,出于你的意愿我逃离故国亡命此地,现在求你让我重返故土。”苏美尔古地亚王用类似的诗句来颂扬拉伽什城的保护神巴欧女神:“啊,女神,创建拉伽什城的圣母,在你的庇护下,你的子民富庶强盛。”这个时期的医学、天文学和几何学,也与宗教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如制作木乃伊的需要导致古埃及解剖学的产生。为了确定农时同时也为了确定举行宗教仪式的日期,推动了天文学和最初的历法的产生,甚至地图的绘制也与宗教有关,如埃及的地图均以冥界为终点,因为人们关心死后继续走完通向冥界的旅程。促成文字发明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在古代唯一拥有知识、使用文字的却是祭司阶级,许多文字的发明都与祭祀活动有关,并用来记述占卜的结果。例如,作为世界古老文字之一的甲骨文,就是用来记述占问之事和吉凶情况并供日后检查是否灵验而刻在甲骨上的。而它包括的内容却广及天时、年代、祭祀、征伐及天灾、人祸、疾病等等。
长期以来,不少历史家几乎毫无例外地把神话、传说归入“非历史”的范畴,但作为人类学鼻祖之一的爱德华·泰勒却把神话、传说定义为“原始文化”,这就为我们找到了由神话、传说到历史的通道,因为既然它们是“文化”,说明神话、传说乃是人类思考和活动的产物,因而本是历史的组成部分,而神话、传说的中所包含着的荒诞、错误的内容,不过是古人观察和认识世界时原始性的表现。这样一来,一个民族、国家的古代神话、传说,也应当被视为该民族、国家的宝贵遗产。
本篇所讲的几大古文明,如苏美尔文明、古埃及文明、哈拉巴文明、华夏文明及爱琴文明,有一个突出的和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文明,并为以后各大文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原型和母体。因此,这些文明都是原生型文明。最能体现和区分这些原生型文明的是文字,古埃及的文字分碑铭体、僧侣体和世俗体,它不同于苏美尔人发明的楔形文字(或钉头字)。克里特—迈锡尼的文字有象形的,也有线形的,分为A、B两种,自然更不同于古埃及的文字。中国的文字,从仰韶时代陶片上的刻符到在山东邹平丁公山发现的龙山时代的土陶文,再到殷墟出土的大量甲骨文,既不同于古希腊的线形文,也不同于苏美尔人的钉头字。至于印度最早的文字和玛雅人的文字,至今尚未释读成功,更不同于上述所有古文字。这只能说明,这些古文字和它们所代表的整个文明一样,最初是在完全独立的条件下发生和发展的,虽然它们产生和发展的时间不同,有先有后。因此,可以进一步说,人类各文明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
§§第二编 蛮族入侵与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