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流的企业必有一流的制度(3)
后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项新规定:按活着到达澳洲的犯人数付钱给私营船主。这一下,船主们马上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让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从那以后,犯人中途死亡率大大降低,最低死亡率只有1%,而原来最高死亡率竟高达94%。可见,不好的制度会把“活人”变成“死人”,而好的制度能把“死人”变成“活人”。
有一家降落伞制造厂,其产品的不合格率一直高居2%,公司换了好几任总经理,也无法降低产品的不合格率。后来,一位新上任的总经理颁布了一道命令:从今天开始,全体员工立即停工,从管理者到普通员工,全体赶赴跳伞训练场,使用我们厂生产的降落伞接受跳伞训练。此外,公司进一步规定:从今以后,凡是我们生产的降落伞,在出厂之前,都要抽样由工人轮流试跳。这项规定一经颁布,该厂降落伞的不合格率马上下降为零。
可见,不好的制度会使企业遭遇发展瓶颈,走向山穷水尽,好的制度可以使企业迎来柳暗花明,走向充满希望的春天。“把坏人变好人”的制度能造就伟大的公司,而一个腐朽没落的制度只会把聪明人变笨、把勤劳人变懒。
管理企业和员工,靠的是制度。好制度才能激励员工,才能保护员工的积极性,使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得不做好事。时间长了,坏人就变成了好人,这就是最伟大的制度。
别让员工怕你,要让他怕制度
在一些企业,很多员工怕老板,尤其是犯错误的员工。他们为什么怕老板呢?因为老板似乎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决定着他们的前途和命运。员工怕老板是好事儿吗?当然不是。为什么呢?因为员工一旦害怕老板,工作就无法轻松展开,尤其在与老板沟通时,就会显得谨小慎微、唯唯诺诺,这同样不利于工作。
员工什么都不怕行不行?当然也不行。如果员工什么都不怕,那他就会无法无天,做事就没了规矩。那么,让员工怕什么呢?怕制度,只有让他怕制度,而不是怕老板,才能在人性化和制度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才有利于企业的运作。
在西方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热炉法则”,它指的是当有人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像触碰了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
热炉法则包含4个惩处法则,分别是预警性原则——通红的火炉,就像一盏信号灯,提醒大家不要触碰;必然性原则——只要你摸上去,必然会被烫伤,所以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即刻性原则——只要你碰到热炉,瞬间就会被灼伤;公平性原则——不论是谁触碰了热炉,都会被烫伤,热炉不辨亲疏,不分贵贱,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人。
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要有人触犯了,就要受到惩罚。在这些规章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员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了不该做的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只有做到令行禁止、不徇私情,才能真正实现热炉法则。这要求企业领导者要有“铁手腕”,维护制度的威严,不讲任何情面。
毫无疑问,惩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员工的手段。作为管理者,或许在给员工开罚单时,有一种于心不忍的心理,觉得员工来企业工作,赚钱不容易。但是管理者要知道,这样做对企业是有利的,当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时,从长远来说,对员工也是有益的。反之,如果员工不遵守公司制度,导致执行力不高,影响企业效益,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公司倒闭了,员工的利益怎么保障呢?
古人说得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这个角度来看,管理者对员工严格一点,其实是为了员工好。当然,在惩罚员工之后,有必要对员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服教育。只有这样,受罚的员工才会心服口服,才会理解你的做法,并对你产生敬意。
不要让陈腐的制度浇灭了工作激情
经常使用电脑的人,都会每隔几天点开杀毒软件查杀一下电脑是否有病毒,看杀毒软件是否需要更新。如果杀毒软件不能及时更新,那么出现新的病毒之后,旧版的杀毒软件可能无法查杀,电脑就存在瘫痪的隐患。
公司的制度就像杀毒软件一样,需要不断地更新换代,不断地升级。当一项制度无法解决现实问题时,管理者就要想办法完善它;当一项制度的存在,对解决现实问题没有意义或意义不大时,管理者就要摒弃、废除这项制度。要知道,条条框框的制度太多,并不一定是好事。毕竟,制度的存在是着眼于问题的。如果不能解决问题,还留着干什么呢?
某家大电器制造厂有一则规定:员工如果延迟交货,其单位一律征收违约金。这项制度的出台,在当时确实有必要,因为当时有几名员工时间观念不强,经常拖延交货,公司针对他们才出台了这项制度。这项制度出台之后,也确实对他们起到了约束作用。
然而,多年之后,员工主观上的延迟交货情况已经大有改善,这时候虽然也会发生延迟交货现象,但多半事出有因,比如:生产过程中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或机器出了故障、厂方本身的耽误等等。故此项规定有名无实,应马上改正,可是领导者没有改善,而是依然执行这项制度。这样一来,员工延迟交货被公司罚款后,内心就特别不痛快,因为原因不在他们自己,而在于机器故障、厂房本身的耽误等等。
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与当时的现实情况有关。制度往往都是针对企业的某一时期的某些现实问题,但随着制度的实行,随着企业的发展,这些问题可能逐渐被解决掉了。因此,原来的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企业不懂得与时俱进,废除意义不大的制度,那么陈腐的、脱离实际的制度就很容易浇灭员工的激情。
规章制度的建立应该随企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改变,千万不能一成不变。在过去的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下,某项规章制度可能很完善,但由于新的形势及新的经营方式出现,旧的规章制度会因此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变得不合时宜,这时就要求领导者要及早废止,另行出台新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合理性,保护员工的积极性。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再加上员工队伍、组织自身的发展变化,企业实时更新制度是一种必然要求。当然,这种更新不是天天变、月月变,而是当制度不能促进企业发展了,才必须变。否则,随意乱变的制度会让企业人心动荡不安。
管理者不能超越制度权威
在企业中,总有一些管理者喜欢把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强行超越制度的权威,任意践踏制度,而自己丝毫不以为然。比如,有些管理者要求员工在公司不得抽烟,自己却一天到晚叼着烟,在员工面前吞云吐雾;有些管理者要求员工不得在上班的时候玩游戏,自己却整天在上班的时候玩游戏;有些管理者要求员工上班不能迟到,自己却经常姗姗来迟……
如此这般,怎能让员工信服呢?这样会严重损害制度的威信,也影响老板的领导形象。对企业实现规范化、公平化管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真正高明的管理者,绝不会超越制度的权威,他们懂得带头遵守制度,努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1946年,松下公司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为了走出困境,松下幸之助要求全体员工不准迟到、不得请假。然而,规定出台后不久,松下幸之助本人就迟到了10分钟。原因是司机先生没有准时来接他,他只好坐公共汽车,可是左等右等,公共汽车也没来,最后迟到了10分钟。司机之所以没有准时来接他,是因为司机班的主管督促不力,导致司机睡过了头。
松下幸之助没有为自己找借口,而是按照规定批评和处罚了相关人员,也包括自己。首先,他以玩忽职守为理由,处罚了司机;其次,他以监督不力为理由,处罚了司机的直接主管、间接主管,共计8人。最后,松下幸之助处罚了自己,而且处罚最重——退还了全月的薪金。
仅仅迟到了10分钟,就处罚这么多人,连自己也不放过,有这个必要吗?在松下幸之助看来,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维护制度的威信,对全体员工起到教育作用,使大家今后坚决遵守公司的规定。
我们常说:“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意思是,无论你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级管理者,在制度面前,都是平等的,谁都没有特权,谁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身为管理者,应该带头做遵守制度和规定的榜样,当自己不小心违反制度时,应该积极接受处罚,这样才能树立公正、平等的企业风气,让员工们信服你。只有你得到了员工的信服和支持,你的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