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黄土
【释义】:手捧。一捧黄土,意为不值钱的东西。
古意中专指坟墓。
【出处】汉·司马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张释之是汉文帝时著名的法官。他执法很严明,不受权力的干扰,甚至不惜违抗皇帝的圣旨,坚决维持法律的尊严。这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可贵精神足以垂范后世,令人景仰不已,但他并非法律专家而是军官出身。
张释之最初时任骑郎,平时守卫皇宫,皇帝出巡时担任警卫。在骑郎任上整整干了10年,没有得到升迁,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事情。
丞相袁盎知道张释之是可用之才,于是向皇帝推荐,不久张释之升任仆射谒者,后又升为公车令。
有一次,太子与梁王共乘一辆车入朝,行至司马门时,没有按规定下车步行。宫门卫士见是太子,都视而不见。张释之立即上前制止,并立即向皇帝说:
“太子在公门不下车是对皇帝的不尊重,应追究法律责任。”
这件事使汉武帝看到了张释之的不凡之处,立即升他做中大夫,当年又任九卿之一的廷尉,主管全国的司法事务。
有一次,汉文帝出巡,车驾行至渭桥时,突然有个人从桥下走出来,将皇帝的车马惊吓了一跳,险些翻车。皇帝很生气,命人将这件事移交廷尉定罪。
后来,皇帝问起处理结果。张释之报告说,那是个乡下人,见了皇帝的车驾赶忙躲到桥下,过了好久,以为皇帝已经过去了才出来,谁知不巧正撞上皇帝的车队,对他已经作了罚金处理。
皇帝大为恼怒,认为处罚太轻,说:
“这人惊了我的马,幸亏这匹马性情温和,不然,岂不将我摔伤了,你这个当廷尉的仅仅作了罚金处理也太不重视皇威了。”
张释之解释说: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我不能不尊重法律而加重处罚。既然是法律,就必须共同遵守。
如当时你将他处死谁也没办法。既交付廷尉,廷尉只能依法办案。况且廷尉是天下最公平的执法机关,如廷尉都视法律为儿戏,老百姓就会吓得连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合适,这样岂不天下大乱。请陛下明察。”
文帝沉思好一会儿才说:
“你做得对。”
不久,又有人偷窃高帝庙中的一只玉环,事发被捕。
张释之将小偷判处死刑。
文帝又生气了,认为应将小偷家灭九族。
张释之将帽子摘下来谢罪,然后说:
“破坏皇帝陵墓才犯灭门之罪,如有人偷挖皇陵一土(取长陵一土),您将用什么法律加以惩处呢?”
皇帝请求太后同意,才批准了张释之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