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乡村文化概说(1)
著名文化学者刘亮程在对深圳市民的一次报告会上谈到人生选择:“一个人的理想生活,应该是童年、少年在乡村度过,领略自然纯朴的风土人情,倾听鸡鸣狗吠的乡村声音,饱尝四季劳作的苦辣酸甜;青年和中年时期可以到城市求学谋职,开阔眼界,展翅高飞;老年时又应该回到乡村,坐在大树下、小河边、麦场上、土墙前回味自己的一生,向孩子们讲述自己的乡村故事和城市故事。”①当然,这只是学者们一种美好的怀想,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愿望是学者在不割裂城市与乡村并把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放在一个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然而现实是,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的鸿沟总是难以逾越,城市文化面对乡村文化时刻以强势的征服者姿态出现,乡村文化仍然被视为落后、愚昧的代表。为了还原乡村文化的真实面貌,我们必须重新梳理乡村文化及其相关概念,以形成对乡村文化的客观理性的认知。
一、概念的澄清
(一)乡村:农民生活的文化意涵
在通常意义上,人们常把乡村与农村并为一体,等同使用。事实上,乡村与农村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农村,是泛指城市社区以外的区别于城市地域的诸多特征的所有地区。单纯就地域而言可以将乡村与农村等同,然而,这样的描述显然太过于浅显和直白,无法体现乡村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多方面的社会要素。应该说,“乡村”的概念在外延上比“农村”更宽广、综合与完整,更具有包容性,也更能体现中国悠久的农耕文明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乡土性”特征,表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乡村”一词更具有历史的厚重感,更能体现人们凝结在“农村”之中的浓浓的文化情结。提起农村,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在人们的心目中总是脏、乱、落后、愚昧的代名词,但是一提到乡村,在人们的脑海里总是会浮现出姹紫嫣红、柳絮轻扬、燕子斜飞的乡村美景以及敦厚单纯的民风民俗、怡然自乐的情感生活、恬淡惬意的日常心态和纯朴素雅的人生态度等。绿荫掩映下的小村、夕阳下袅袅升起的炊烟,是工业化时代的人们在单调乏味的城市生活中所向往的乡村意境。很显然,“乡村”一词更多地凝结了人们的归属感,成为人类最后可以退守的精神家园。也因此,人们更愿意用乡村作为前缀来形容乡村社会的一切。例如:人们常常用“乡村旅游”来代替“农村旅游”,用“乡村音乐”来代替“农村音乐”,用“乡村情结”来替代“农村情结”。所以,我们在认识“乡村”概念的时候,既不能把“乡村”仅仅理解成一个经济组织或政治团体,也不能把“乡村”理解成反对都市化的场所,当然,更不能把“乡村”美化成人们心目中遥不可及的虚幻的乌托邦。
乡村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乡村”自古也称乡曲、乡里,两千多年前的《诗经》就出现了“乡村”一词。南朝宋谢灵运曾有诗云:“乡村绝闻见,樵苏限风霄。”从文化学意义上来理解乡村,我们发现,“乡村”的实质是构造一种生活世界、一种社会秩序与意义秩序。中国原为乡村国家,以乡村为根基,以乡村为主体,发育成高度的乡村文明②。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主体,中国的文化、法制、礼俗、工商业等无不“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③。在几千年的乡村社会,以宗亲户族、姻亲表亲、同学师徒、乡党舍邻等为纽带的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把每个乡下人都编织在上下左右错综复杂且尊卑贵贱有序的网络之中,使之既受这个网络的制约,又受这个网络的保护。正如马克思在描述法国小农经济时所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不使他们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上面的权威,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④梁漱溟把“乡村”看做一个价值的共同体或生活世界,在中国传统的价值共同体内,“仁义礼智信”的儒家价值规范维系着这个共同体,个人遵守这些价值规范就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
具体来说,传统乡村的文化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由、活泼、和谐与温馨的自然环境是乡村生存和延续的物质基础。传统乡村社会中的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顺适自然,与大自然的节律相合拍的生活,他们热爱生命,热爱土地,热爱大自然,热爱绿色世界。乡村社会中对自然的尊重与和谐相处,以及天人合一的处世态度对今天人们的发展理念仍有较强的影响。第二,乡村生活中的中庸、忠恕、仁爱和礼教等伦理规范塑造着乡民们的基本价值观和性格特点。绝大多数民众具有忠诚老实、淳朴厚道、仁爱、正直、恭敬、平和等优秀品质;在处理一般人际关系上,能够恪守忠义守信、以和为贵、尊老爱幼、忠恕待人、互谅互让等道德行为规范。特别在邻里乡党之间,更有一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互助互惠的良好风气,而且在他们身上普遍体现出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经得起各种摔打的顽强精神。第三,宗族制度规范和宗法礼教作为乡村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构成乡村生活的基本内容。以血缘、地缘和姻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乡村情缘”作为乡村社会成员交往互动的特有模式,规范着乡村社会人们的交往方式和生活模式。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狭窄的生活空间和交往空间使每个人都可能去认识和了解周围其他人,人们往往是基于个人感情而非理性进行交往和行为。此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为人们形成共同的态度、经验、感情和气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缘、血缘以及君主官僚帝国的一整套国家设置,对整个社会的凝聚起到了绝对的作用。第四,乡村社会自然存在和延续的社会风俗及民间习惯,作为农民创造的特有文化形式,承载着乡村社会的延续与发展。
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而广大乡村则是滋生培育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和基因,体现人们的生存意义和生活质量。正是因为“乡村”一词本身所体现出的浓浓的文化味道,在本书中,我们采用了乡村文化⑤这一表述,而不是农村文化。
(二)文化与乡村文化
1.中国人的文化认知
人总是文化的人,人的世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文化的世界。对于文化的认识,基于地理、经济、社会等原因,西方社会和东方文明多有不同。从词源比较来看,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和汉语中的“文化”还是有一些差异的:culture在初期主要是耕耘、栽培和种植的含义,后来逐步引申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和品德的教养;而中国的“文化”从一开始就专注人的精神修养领域,强调“以文教化”。
最初,“文”与“化”两个字各有其义。“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对“文”作解释较早的是《易经·系辞下》,其中有这样一句话:“物相杂,故曰文。”这里主要是用“文”来表示动物身上的纹理。后来,在此基础上,“文”字又有许多引申意义。比如,引申为文字、文章。在此基础上又引申为诗词曲赋、礼乐制度、法令条文、精神修养,在礼乐制度和修养的基础上还引申为美、善、德行之义,这就与现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词的意义最为接近。“化”的本义为改易、生成、造化,主要指事物动态变化的过程。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曰鹏”,其中的“化”即指变化。《周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中的“化”即生成。以上“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在此基础上,后来又引申为风俗、风气教化等。“化”字的引申义与现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词最相近的是“教化”,也即伦理德行的化成,如“潜移默化”。将“文”、“化”同时出现在一部文章的最早典籍,我们可以追溯到《周易》“贲”卦《象传》中所说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即指天道自然规律,“人文”则指人文社会规律。而“文化”作为一个完整的词汇出现则是在西汉刘向的《说苑指武》,其中有“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当文化与“武力”相对应时,指文治教化;它与无教化相对应,则表征一种状态。可见,在古代中国,文化的功能在于教化,以文化物,以文化人,以文化社会。
近年来,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这一概念进行了界说和解读。例如,从文化哲学的角度,张岱年将文化分为广义文化与狭义文化。他认为:“一般把社会生活分做三个方面:一是经济,二是政治,三是文化。广义的文化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全部内容,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的一切;次广义的文化指与经济、政治有别的全部精神生活的成果;狭义的文化专指文学艺术。”⑥我国文化学者许嘉璐也将文化进行了广义与狭义之分,他认为:广义文化指的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的所有成果,狭义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成果。在此基础上,他把文化分为三个层级:一是表层文化,又称为物质文化;二是中层文化,又称为制度文化,包括风俗、礼仪、制度、法律、宗教、艺术等;三是底层文化,又称为哲学文化,就是人们个体和群体的伦理观、人生观、世界观、审美观。费孝通先生也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即器物层次、组织层次和精神层次。器物层次即生产工具、生产条件等;组织层次则包括政治组织、生产组织、国家机器等;精神层次主要是指价值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应该具有广义的内涵,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统一。不仅包括精神领域内的生产实践和成果,而且包括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进行的生产实践,还包括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物质财富,更包括人们进行上述活动所发挥的主观力量。由此可见,对于文化的理解有必要站在广义和狭义的角度进行区别界定。基于此,本书采用了广义的文化内涵,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群人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社会规范,以及它们的物质形式。就此意义,文化不单纯是观念意识与思想方法等精神领域的问题,它熔铸在人类总体文明的各个层面以及人的内在规定性之中,构成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自觉地左右着人的各种生活实践、社会交往,并从深层制约着社会的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发展。
2.乡村文化
相对于城市文化而言,乡村文化在地域上是指那些展现乡村意境的因素,例如:自然村貌、农家摆设、传统节日、红白喜事、庙会祭祀、地方戏曲、农家菜谱、传统艺术、传说谚语、民间禁忌等。这些因素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地域差异而变化,展示着多彩多姿、魅力无穷的乡土风情,展现着农家韵味的乡村意境⑦。从生活世界和精神价值而言,乡村文化是农民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安身立命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具体来说,乡村文化是农民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与乡村生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思想观念、心理意识和行为方式,以及为表达这些思想观念、心理意识和行为方式所制作出来的种种成品。它表现为无形的乡村文化,如农民的情感心理、生活情趣、处世态度、人生追求和行为习惯;也表现为有形的乡村文化,如民风民俗、典章制度和生活器物等。乡村文化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和自发性,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使受教化者的行为、观念和心态与社会文化整合融为一体,从而在比较长的时期内传承和广泛流行,影响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乡村文化不是帝王将相们的生活记录,而是民间百姓的生活智慧。乡村文化是有其存在价值的独立系统,是乡村共同体内的“精神家园”,表现出自然、淳朴而独到的文化品格,其所蕴含的静谧是历代人们的精神原点。在这种文化中既有“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情结,也有“趋福避祸”的民间信仰;既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朴素道德观,也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良善交往原则;既有平和淡然的生活态度,也有充满希望的未来期冀。乡村文化是一种与土地的质朴和生命力紧密相关的生活,是对人们精神家园的建构,是当时人们通向“终极关怀”的努力⑧。所有这些,值得今天生活在欲望、争斗、破坏等环境中的所谓现代文明的城市文化学习,并心向往之。
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特征。普列汉诺夫曾经说过:“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由它的精神本性所决定的,它的精神本性是由该民族的境况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生产力状况和它的生产关系所制约的。”⑨由于每个民族的“境况”不同,因而每个民族的文化各有其特征,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特征是在中国农村独特的社会、历史、地理条件下形成的。
一是,乡村文化内涵的趋同性。乡村文化的趋同性是指乡村社会成员所拥有的文化具有较大的同质性,完全不同于城市多元文化所表现出的异质性和复杂性。就如同雷德菲尔德所说:“一个人学会的做事和思考的方式和另外一个人完全一样。换句话说……一个人所知道的并相信的东西就是一切人所知道和相信的东西。个人习惯也就是社会风俗。”这是由于乡村“既定”文化环境的封闭造成的。乡村社会一般都分布在山川耸立、江河密布的地理环境中,有着丰富的河流水文、森林植被等自然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发达的农耕文明。由于地域辽阔,村落与村落之间相距较远,各自为阵、分散四方,难以形成密切的交往和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乡村文化传统的保守性和封闭性。绝大多数村民在彼此熟悉的范围内,形成了乡村生活、乡村文化较高的趋同性。乡村文化的趋同性具有社会整合和导向功能,增强着群体内成员的义务感和亲切感。
二是,乡村文化效用的内聚性。在传统的乡村聚落中,有同样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还有着相同的文化基因和相同的历史文化积淀,这就使得村民易于产生对村落文化的普遍认同。他们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抵御自然灾害及外部力量侵害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共同的思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风尚、风俗习惯和行为规范。这些集体所共有的村民意识反映着村民的共同利益,并能在心理上、情感上形成对所在村落的归属感和依赖感,由此产生出牢固的内聚力,增大了群体组合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