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她她(2)
和F一起生活的那一年,我和高中的女友在酒吧里重逢了。隔得远远的,她面朝我跳着舞。后来她去了我家几次,我们坐在地板上,她坐在我背后搂着我,我感觉自己的脊梁伸直了,我们僵硬地这么坐了一会,她的手滑了下去,拿起了烟。现在怎么办?我问她,没有回头。我们去开房间吧,她说。
脱衣服的过程没什么两样,但我在浴室里待得真够久的。她把灯全关了。我已经卸掉了隐形眼镜,什么都离得很远,都不能一眼望到尽头,我终于摸到了床沿。床是单人床,简单乏味,毫无风格可言,在这样的床上,我能走多远?
我没注意到那天是几号,我该记日记的。
我被撞得很疼,这就是那晚的全部。我敢肯定她做的方式不对,可我不确定该怎么做。她的小腹很平坦,像一个男孩子一样,趴在我身上。笨男孩,只知道用骨头撞我。我开始抚摸她,我的手很小,比普通人的都小,手指像是走在回家的路上,方向肯定是对的,但我到不了那儿,要是我能到达那儿,也许我们就有希望了。后来我内心放弃了。这次旅程如此重要,我需要持续前进,且必须到达终点,但我内心放弃了。我只知道,得与男人共同生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这就是那晚的情况。后来我又试过几次,每次都形单影只地一个人回去。那些缓缓挤压过来的皮肤,没留下任何形式的印记。
我只和她一起去做过足底按摩。那仅有的一次让人实在难忘。我从未听见过,谁的叫声如此汹涌。那是个盲人按摩院。我们躺在两张并排的折叠椅上,她双手捧着一本杂志。两个瞎了眼的中年男人,坐在我们脚边的小凳子上,用白毛巾包起我们的脚。她一直都是个女孩模样,她却在那双手下扭动起了身子。好痒啊,她喊道。好酸啊,她喊道。她大声地自顾自地呻吟起来,边呻吟,边笑,似乎是想让那盲人住手。一个小妇人。她的声音有些不像话了。我注意到其他人向她张望过来。我还注意到为我按摩脚的男人,脸朝她那边转了过去。她像是就要到高潮了,偏着头,露出光洁整齐的小细牙来。她没注意到我的烦躁。
我不知道是否真有上帝,它在天庭站了多久。它可能一直都在那儿,目睹着我看着她。
我喜欢和漂亮女孩交往。第一次说出这句话时我多大岁数?八岁?十岁?那些女孩的胸都像我的胸一样平坦,她们的屁股,只要不比我的肥就行。八岁时我抢过同桌的肉馒头,劈手就夺,那个可怜的戴眼镜小男孩,他奋力保卫他奶奶给他买的馒头,最后它终于从他紧握的手中掉了出来,连同那只塑料袋。他恶狠狠地对着我吐口水,我的衣服上有他的口水了。前排的那个扎小辫女孩儿,两手托腮,装模作样地看着课本。她知道我是为她抢的。上课时那男孩用铅笔戳了我一下,我差点叫出声来。
十岁时我出手帮了一个女孩打群架,那个下午恐怕无人记起了,男孩们看起来充满恶意,我们退到了沙滤水槽上。那女孩贴着我的后背。后来我摔了下去。是她把她推下去的,男孩们七嘴八舌。体育老师把我抬上黄鱼车,一起去看医生。医生温文尔雅。得好好给你缝,要不然你就破相了。他的声音很温柔,可我不记得那张和蔼的脸了。他在我脸上缝了七针。我告诉她的时候她凑近了来看。看不太出,她说,那医生技术不错。我颧骨处的皮肤上仍能隐约看出那女孩留给我的印记。说实话,我不太记得那女孩的脸了,更别提她看到我再次出现在教室里时贼溜溜怯生生的眼神,可我仍然能够说出她的名字。
这都是些多么平淡无奇的记忆啊,就像她爱过的那男人一样。再强烈都会归于平淡。
那些不重要的饭局,她和我都会一起参加。我们本不该这么打上车送上门的,我们不是没有钱,我们自己可以点菜,边吃边说话。现在想想,当时那样化妆换衣服,得有多麻烦啊。我们每个星期都会有几天,来和那些男人吃饭。他们,总是中年男人们,他们劝诱她喝酒。我专注地吃着菜,心无旁骛。男人们对我很快失去了询问的兴趣。他们相互递着话,然后会有一个,站起来,端起酒杯盯着她看,边让服务员替她满上边笑着,他们都不记得清理自己的鼻孔,大张着,几根鼻毛跟着一起,贪婪地嗅她身上的味道。她的香水一直在换。其他男人坐着,脸上都是怂恿,如果有女人,多半是幸灾乐祸,我记得有一位,用手指梳理着长发,带着微微的嘲讽的笑。他们似乎巴望她喝得站不住脚,最后只能躺倒在包房里的沙发上,任谁都能看看。她喝得脸红红的,好像无助地大笑着,尖着嗓门说话,微微喘着气。我好像听见,许多人在喊我的绰号。来呀,有本事你来拿呀。男孩子们把我的书包高高地抛起,越过我的头顶,我左奔右突,跳起来想抓住那只书包,几乎总是扑空。就这样跳上好几分钟,什么也没捞着,却还气喘吁吁,笑着向他们求饶,还给我吧还给我吧。书包最后落了下来,铅笔盒从里面翻滚出来,它们乱作一团。幸好,我和她都没有足够大的胸脯。那些肉若是足够大,就会不知好歹地跟着瞎蹦跶瞎折腾。有那么一瞬,气结住了,我想着能揍谁一顿。揍男孩,可以冲着胸脯正中心踹上一脚。揍女孩,可以像电影里那样,扇上一耳光。你怎么了,你还好吧。我清晰地听见她的声音喊着我,气再次顺畅了。接下来,杯盘叮当,我继续吃,世界归于饭局。
许多次,许多次,人们当我是透明人。我们一起坐进出租车。那些男人,真讨厌。听不出是冷漠还是心满意足。那些饭局直到F去了其他城市,直到我有了新的男友。如今我租的房子离她家很远了。这房子,一间是起居室兼卧房,一间是我的工作室。房子之前空关了一年。我用白色和绿色重新刷了刷墙,刷得很随意,不够雅致,油漆的气味让我的头疼了一天。这里的煤气灶我还没用过。那么多的饭局,现在又都邀请了谁?那时候我们还年轻。女人们都还年轻,很可能,比那时的我们更年轻。而她已经结婚了。她应该只和她法定的丈夫吃晚饭。那男人晚上七八点钟才能回去,当他上班去了而她又在家无事可干时,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我仿佛看见她睡到很晚起床,然后坐在电视机前,用一只手托着头。还只是正午。
奇怪我从不无聊。我只会打开电脑打字。门窗紧闭,远离人们的喧嚷。窗外有两棵树,不远处就是对面的居民楼。空调转动,在它混浊的呼吸里我沉湎于难以描述的小小的快乐。这长之又长,无从描绘的虚无之途由她而起。六月的某一天,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你写一篇关于我俩的小说吧,她说。她以为我会写出什么呢?手指交叉握着,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竭力睁出清纯来。她的嘴长得不太好看,微笑才好。她会选一件花裙子,化纤材料,挺胸收腰的款式,贴着她的身。真希望她别再买那些二流牌子的衣服了,我简直无法忍受。为什么不知道试试天然材料呢,尤其是我钟爱有加的真丝、亚麻。她抱怨说她的工资不够高。谁都这么抱怨。我没吭声。她更愿意素面朝天,她像对着相机一样对我摆起了POSE,她知道,看起来,她是那么美好。可我差不多被恶魔附了体。我想让她看看她不想看到的。我用讥诮的目光盯着她,看她的脸因为痛苦而轻微痉挛。她向后退缩了,她向我求饶,不要写了,你会毁了我的幸福的。我继续不动声色地打字。那么多年,我终于抓住她了。她两眼紧闭,她用发尖的声音让我停手。电脑,真是件有力的工具,它浑身散发着热气,一副黑色塑料制成的热手铐。它抓住了她的手腕,将她拖回我这里。她不知道,我从小喜欢虐待蚂蚁苍蝇。那么你们呢?作为读者,你们观望着。你们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我们,这么卖力地演出,你们却不觉得这出戏有什么意思。可她不希望我再写下去了,不希望有人知道她的故事。她生怕打扰她的生活,她以为文学真会产生什么重要的影响呢。
有些东西穿过了我的身体,我不禁抖了一下。我确信她诅咒了我,或者至少已经起意。
我会在哪一天失去她呢?
她给我发来的最后一封邮件说:还是别写那个了吧。她称这小说为“那个”。不行,我在心里说,真的不行了。她没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提前关机了。她倒是很有当权者派头,但我同样勇气可嘉百折不挠。我会一个劲地往下写,盲目而坚定。幸好她没拥有让人闭嘴的权力。如果她还住在我家附近,没准会风卷残云般冲进来,一屁股坐在我的电脑桌前,看到不堪忍受的细节就停下来,眼睛像刀一样插下去再看上一遍。
我自以为是个作家。可我是在创作吗?我只是信手打字。创作,一个夸张得有些严肃的大词儿,大师们才创作。而我只有中等天赋。她一直安慰我,说我足够勤奋,可光有勤奋有什么用。一个人的时候,心里没什么东西想买的时候,我就开始打字。过去我只在脑血管痉挛发作的时候休息。那种钝痛。来得慢去得也慢。那时我禁不住怀疑,是否五十几岁就会一命呜呼。我差不多成了各种止疼药的专家。她总是禁止我。你不能再吃药了,她会这么命令我。一个晚上,疼痛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我在她家沙发上躺下,她像一只小猫蹑手蹑脚走来。我给你做点好吃的吧,她提议。两片夹满碎果冻与炒鸡蛋的“三明治”。真是难吃。我忍着痛吃完。那些柔滑的小果冻。尽管那一夜如此难熬,可当我重新打量它的时候,它真的温馨动人。
最近我有了新的嗜好,逛“淘宝”。这网站让我沉溺了多久?我已经是4颗心的买家了。可是钱包和我过不去,真不该有那么多欲望,我没法做其他事了。我逼着自己关掉网页,但某些关键词,比如鳄鱼皮鸵鸟皮小山羊皮却在大脑里翻滚。无法平息,又不知如何选择。我喜欢动物毛皮,它们温暖,有暗色的光泽,散发出微弱的臭味。这臭味充满野性,让我联想到古铜色,或是金褐色,湿漉漉的。可她身上一点与生俱来的气味都没有。
我对她到底了解多少。
我们一起外出旅游的时候,我见过她从浴室里出来的样子,她从不锁门。她全身赤裸,用白毛巾紧紧裹住长发。她的胸部只是稍大的蓓蕾,但从腰到臀部,葫芦一样。当我看到她站在灯光下被我看着,眼神和光线一样平静时,是什么感觉?她和那男人在一起后决定要隆胸。我说了很多失败的例子给她听。真是蠢货的想法。这全都是因为一个男人,一个已经有双下巴的认为政治与生活无关的男人。这三年,在她看来是恋爱的三年,她把心全都放到了他身上。她为他辩解,说他从没说过她什么,那她为什么一心要为自己增加两筒硅胶?
那男人是一场含混的骚动。她为他掉过多少眼泪。泪珠子挂着,擦不去一样。服务生经过我们身边时都将步子放轻了,目光却是探寻的,不礼貌的。我用眼睛盯视他们,让他们快点走开。她看起来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些,抽着鼻子,从桌上拿起餐巾纸,捂着,闷声擤着鼻涕。
我想见见他,我温和地说,我想让他知道你那么痛苦。
她停下手,把餐巾纸丢下了。腰部明显地往前倾了倾,带着点警惕苍白地瞧着我的脸,好像在寻找什么。她说她会在外面等我。然后站起来,昂着头离开。咖啡馆洁白的天花板,好像要俯冲下来把我压扁。
我们沉默着一起走回家。沉默像夜一样,在那一晚越来越深。快到她家时她说我和他挺像的,她说我总是换男朋友。我说我没玩弄别人感情。她说他是真心爱她的。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这跟我没关系,我没资格批评她。我们针锋相对了一会,然后她又开始哭。我把我遭受过的最坏经历都告诉了她,只是为了纠正她提醒她,我也曾经像她一样单纯(这话说得很不严密,难道我现在就不单纯了?)。我告诉她的最坏经历是有人在我酒里下了迷药,我一直在受摆布,第二天只留下我努力接受这一切。你真的没喝太多吗?她问我。我说我没喝多。他也真是的,到现在都不给我打电话。她说的当然是那个有双下巴的老混蛋。怎么啦,我问她,一边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怎么又绕回他身上。她没有说话,只是掏出手机看,发出沉沉的叹气。我什么都不多说了,保留起我的忠告。
我们各自回了家。我爬上床,突然间一阵疲倦感袭来。那个早晨我都没有如此筋疲力尽。那个早晨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在一张大床上,赤裸的九十来斤肉,压在纠缠的被单上。我闻到一缕自己腋下的,湿了又干的汗味。同事在电话里问我,采访进行得如何。我能从她的语气里听出她的疑惑,甚至怀疑。我故意撑起一种精神饱满的语气。很顺利,我说,昨晚只用一小时就结束了,回了趟家,看看我妈。那同事和我一起住。她不再说什么了。那天稍晚些,我确实回了自己家。我母亲看我拖着脚进门,郁郁寡欢地进了自己小房间,她跟了过来,把房间门微微推开,但她没有进来,只是从门缝里问我,中午想吃点什么。很久以后,一道细长的光线从那道门缝里劈进我的小房间,我始终没开灯,躺在床上看着那条光线,像是一条小路。我希望它能通向我的童年。小的时候,母亲总是让我多睡觉,是在一张又窄又矮的小床上。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她在楼下踩缝纫机。那声音令人安心,哒哒哒,哒哒哒,那声音不让人思考因此能催眠人。那些时光,那些夜晚,多么遥远。没人那样摆弄起我。被人那样摆弄。你不想吃点什么吗?我母亲又问我。我没有接话,她就回了自己房间。
一开始,我可能和大多数女孩一样,无非是以清洁、干净,来要求自己的肉体,尽量避免各种臭气。想打嗝时拼命屏住呼吸。想放屁时努力收缩括约肌。鼻涕之类的黏液,背过身低下头清理干净。头屑用洗发水对付。一天洗一次澡。大小排泄物,反正人人都避免不了。二十岁时我的肚子里有了个胚胎,我一直没有觉察到,发现它已经存在着了,先是害怕、抵触,慢慢却产生了一些神秘的影响。在我孤身一人时,走在路上,晚上或是清晨,我留神注意它缓慢生长的进程。我厌恶过它,因为它不管我是什么状态,不管我正经历着恐惧与忧虑,它仍然一点一点,无情地生长。这么不慎重的生长只能面临消亡。它被彻底掏走后我却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了不安的迷恋,迷恋像浴室里的热气,包裹在我周围,保护着我的子宫。然而这身体背叛了我,让我蒙羞,我开始害怕它,我以前始终没有过自我厌恶。我再也没有用手碰触过自己那地方。
缝纫机的声音,我母亲的,现在被电脑键盘的声音取代,在屋里,在我身边,我尝试通过这台黑色的机器写出我和她来。这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