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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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女主人说罢一己之见,催促迷亭回答。就连精明的迷亭先生也穷于应付似的,从和服长袖里掏出手帕来逗弄我。“不过,嫂夫人,”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就因为他那样胡乱地买书,胡乱地往头脑里填塞,人们才勉强称他为学者的呀。前几日我看到一本文学刊物,还登了一篇评论苦沙弥兄的文章哪!”

“真的吗?”女主人转回身问道。看她对丈夫的评价这么关心,到底是夫妻。

“只写了两三行,说苦沙弥兄的文章‘如行云流水一般’。”

“就说了这些?”女主人露出笑模样。

“还有什么——‘出神入化,神龙见首不见尾’。”

女主人怀疑地问道:“这是在夸赞吗?”

“啊,算是夸赞吧!”迷亭若无其事地将手帕在我眼前摆弄。

女主人说:“书是赚钱的工具,也不能不让他买。不过,他也太固执啦。”

迷亭心想:女主人又换了个方向发起牢骚了,便既向着女主人,又像是为主人开脱似的不即不离地巧妙回答:“固执是固执了一点儿。做学问的人都是这个样子嘛。”

“前些天从学校回来,说是马上还要出门,嫌换衣服太麻烦,你猜怎么着,他连外套也不脱,就坐在矮桌上吃饭。他把饭菜放在火炉架上吃,我捧着饭盆坐在一旁看着他吃,可笑死了……”

“这蛮像是现代‘验明首级’[4]嘛。不过,这一点正是苦沙弥兄之所以是苦沙弥兄之处呀……总而言之,他绝非‘俗调’之辈啊。”迷亭肉麻地恭维着。

“什么俗调不俗调的,我们女人可不懂。不管怎么说,他也太过分了。”

“总比俗调好啊。”

见迷亭一味地替主人说话,女主人以不满的口吻,转而问起了俗调的定义:

“人们常说俗调俗调的,到底什么是俗调啊?”

“俗调嘛,就是……是啊,有点不大好说……”

“既然说不清楚,就算是俗调,也没什么不好吧?”她以女流之辈的逻辑追问着。

“并非说不清,全在我肚子里,只是不大好解释罢了。”

“看来是把自己讨厌的事都叫俗调吧?”女主人无意识地一语道破。既然到了这个地步,迷亭先生也不得不对俗调作些解释了。

“嫂夫人,所谓俗调嘛,大约指的是那样一些家伙,一见‘二八佳人、二九佳人’便‘日思夜想,辗转反侧’。‘适逢此晴朗之日。’必定‘携一瓢佳酿游墨堤[5]。’”

“有这样的人吗?”女主人不理解什么意思,只好敷衍地问了一句,态度终于软了下来,“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可不懂!”

“这就好比在曲亭马琴[6]的身子上安了彭登尼斯上尉[7]的脑袋,再吸上一两年欧洲的空气一样啊。”

“这样就会成为俗调吗?”

迷亭笑而不答。然后说:“何须费那么大的劲,容易得很。只要把中学生和‘白木屋’老板加起来,再用二除,就是个很好的俗调例子!”

“是这样吗?”女主人沉思着,一副不解的神色。

“你还没走吗?”不知什么时候主人回来了,在迷亭身旁坐下。

“什么叫‘还没走吗’?这话说得多不中听啊!你不是说‘马上回来’,叫我等候的吗?”

“他凡事如此!”女主人回头瞧着迷亭说。

“老兄不在家的工夫,我可是毫无遗漏地听说了你不少的轶闻啊。”

“女人就是喜欢多嘴,拿她们没办法。要是人也像这只猫一样不言不语,多好啊!”主人摩挲着我的头说。

“听说你给小孩子吃萝卜泥?”

“嗯。”主人笑着说,“虽说是孩子,可现今这小孩子可机灵呢。自从给她吃了萝卜泥以后,只要问她:‘好孩子,哪儿辣?’她准把舌头伸出来,好生奇怪。”

“这不是像驯小狗似的吗,太残忍喽。不过,寒月兄也该到了呀!”

“寒月也来吗?”主人很意外地问道。

“来呀。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要他下午一点钟之前到苦沙弥家来。”

“你就喜欢自作主张,也不问问人家是否方便。叫寒月来干什么?”

“冤枉我了。今日之约可不是我的主意,是寒月本人的要求。据他说将在物理学会发表演说,需要演练一下,让我听一听。我就说,那正好,叫苦沙弥兄也一起听一听吧。因此,才叫他到你家来的。——我觉得你反正是个闲人,这不是正合适吗?——他不是个妨碍别人的人,你还是听听好吧。”迷亭自说自话。

“物理学的讲演,我可不懂!”主人有点恼恨迷亭独断独行似的回道。

“不过,这个讲演可不是像镀镁喷嘴那么枯燥乏味的内容噢。是关于‘自缢的力学’这样的超凡脱俗的题目,很值得一听啊!”

“你是个险些上吊的人,听听也好,我可就……”

“你该不会得出‘连去歌舞伎座看戏都会打冷战的人,听不了’的结论吧?”迷亭照例没有正经的。

女主人呵呵地笑着,回头瞧了瞧丈夫,退到隔壁房间去了。

主人不置可否地抚摸着我的头。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格外温存地抚摸我。

过了大约七分钟,寒月先生果然来了。因为晚上要去讲演,他破例穿着漂亮的长礼服,刚刚浆洗过的雪白衬领笔挺笔挺的,使原本帅气的寒月更添了几分风采。

“让二位久等了……”他优雅地致歉。

“我俩已经等候多时了。请你速速开始吧,是吧,老兄!”

迷亭说罢,看了看主人。主人只好含糊地“嗯!”了一声。寒月却不着急,说:“给我倒一杯水吧!”

“哟呵,还认真啦?接下来该要求我们鼓掌了吧?”迷亭一个人起着哄。寒月先生从礼服内兜里掏出草稿,缓缓说了句开场白:

“因为是演习,请不要顾忌情面,多多批评指点!”

然后开始讲演了。

“对罪犯处以绞刑,主要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中施行的一种刑罚。远溯其民族的上古,吊颈,主要是一种自杀的方法。据说犹太人的习惯是向罪犯投掷石块来行刑。经研究《旧约全书》可知,‘缢死’这个词,最早起源于:将罪犯的尸体吊起来,当作喂养野兽或食肉飞禽的食饵。按希罗多德[8]的学说,犹太人在离开埃及之前,最忌讳夜里曝尸。据说埃及人将罪犯斩首之后,只将其躯体钉在十字架上,夜里曝尸于野。而波斯人……”

“寒月兄,这与‘自缢’的题目似乎越来越远了。不要紧吗?”迷亭插嘴道。

“这就进入正题,请少安毋躁。且说,那波斯人是如何行刑的?据说也是采用碟刑的。只是搞不清楚,究竟是把人活活地钉死在十字架上,还是杀死之后再钉上去的……”

“那些事,不知道也无所谓的。”主人无聊地打起了呵欠。

“我还有许多事要想诸位说明的,但是考虑到诸位也许会感到厌烦,所以……”

“会感到厌烦的,不如‘想必会厌烦的’听起来顺耳。是吧?苦沙弥兄!”迷亭又在鸡蛋里挑骨头。苦沙弥不以为然地说:“都是一回事。”

“那么,现在就进入正题,且听我一一道来。”

“‘道来’之类的都是说书先生的行话呀!演说者还是用高雅些的词语为好。”迷亭又在打岔。

“如果‘道来’太俗气的话,用什么词才好呢?”寒月有些愠怒地问道。

“不知迷亭君是在听演讲呢,还是在捣乱?他老是瞎起哄,寒月君不用理睬,赶快往下讲吧。”

主人是想尽快度过这个关口。

“这可谓恰似‘勃然自辩,望见庭中柳’[9]吧。”迷亭依旧云里雾里,胡诌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寒月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据我查阅资料,真正处刑时动用了绞刑的,出现在《奥德赛》[10]第二十二卷,就是忒勒马科斯[11]绞死珀涅罗珀[12]的十二个宫女那一段。虽然我也可以用希腊语朗诵原文,但是难免有卖弄学识之嫌,因而作罢。请从四百六十五行看到四百七十三行,自会明了。”

“希腊语云云,还是免去为好。这不是等于在炫耀自己会讲希腊语吗!是吧?苦沙弥兄。”

“这一点,我也赞成。还是免去那些过于露骨之词,显得文雅一些。”主人破例地马上袒护了迷亭,因为二人一句希腊文也不懂。

“那么,今晚就把那两句略去,听我继续道来……噢,听我继续说明。”

“现在来想象一下这种绞刑,应该有两种执行方法:其一是,那位忒勒马科斯借助欧迈俄斯和菲力西亚斯的帮助,将绞绳的一端系在柱子上,然后在绳子上打许多活结,把宫女的脑袋一个个套进活结里去,将绞绳的另一端猛劲一拉,就将人吊起来了。”

“就是说,把宫女吊起来,就像西方的浆洗房晾衬衫似的,就对了吧?”

“正是。再说第二种,是这么个程序:将绞绳的一端如上所述,系在柱子上,而另一端上已经高高吊在顶棚上了。然后从那吊在高处的绳子上放下几条绳来,将绳子头儿结成套圈儿,套在宫女的脖子上。到了行刑的时候,将宫女们脚下的凳子一撤即可。”

“打个比方吧,就想象一下草绳门帘头上吊着些小圆灯笼一般的情景,应该没有差不多吧?”

“小圆灯笼不曾见过,因此,无法发表意见。假如真有这种,大致可以类比吧。……下面将以实例给大家证明:从力学角度看,第一种方法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成立的。”

“真有意思!”迷亭说罢,主人也表示赞同:“嗯,有意思!”

“首先,假定宫女们被等距离地吊了起来,并且假定吊在距地面最近的两名宫女的脖子和脖子上套的绳索是水平状的,那么,把α1、α2……直到α6看成是绞绳与地平线形成的角度,把T1、T2……直到T6看成绳子各部分受的力,把T7=X看成绞绳最低部分所受的力。不用说,W自然是宫女们的体重了。怎么样,各位明白了吗?”

迷亭和主人互相对望了一下,说:“大致明白了。”但是,这个大致的程度,只是二人随口一说,换作他人或许就不适用了。

“那么,根据各位所知的多边形的平均性原理,可成立十二个如下的方程式:(1)T1cosα1=T2cosα2…(2)T2cosα2=T3cosα3…(3)……”

“方程式,就不必一一赘述了吧?”主人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演讲。

“其实,这些方程式正是演说的最关键的部分。”寒月显得甚为遗憾。

“那么,关键部分就改日领教吧。”迷亭也有些为难的样子了。

“假如删掉这些方程式,我苦心钻研的力学,就等于全泡汤了……”

“何须如此多虑,能删的就尽量删去……”主人淡淡地说。

“那就谨遵指点,狠狠心删掉吧。”

“这就对喽!”迷亭竟不合时宜地啪唧啪唧鼓起掌来。

“接下来谈一谈英国的绞刑。在《裴欧沃夫》[13]这部史诗里有‘绞首架’一词,即gallows这个词。可见绞刑是从这个时代开始就实行的。根据布莱克斯通[14]的说法,被处以绞刑的罪犯,万一由于绞绳的缘故未能死去,须再受一次同样的绞刑。奇妙的是,在《农夫皮尔斯》[15]这部著作里却有‘纵使恶棍,也绝无重复绞首之理’这么一句。那个说法是否是真实的虽然不清楚,但由此可知,不走运的话,一次未能绝命的受刑者是不乏其例的。有这么个例子,公元一七八六年,曾将一个名叫费茨·杰拉尔特的臭名远扬的恶棍送上了绞架。真是巧了,第一次,他的脚刚刚离开绞架之际,绞绳竟然断了。又吊了第二次,但是这一次因绞绳太长,脚着了地,还是没死成,最后在看客们的帮助下,才送他上了西天。”

“哎呀呀!”一听到这种稀奇古怪的事儿,迷亭就来了兴致。

“这可真是死不了啊!”连主人都兴奋起来。

“奇妙的还不止这个哪。据说一吊脖子,人的个子就会被抻长一寸左右。这确实是医生测量过的,千真万确!”

“这可是个新招术啊!怎么样,苦沙弥兄,如果你申请上吊,把脖子抻出一寸来,说不准会成为中等身材呢!”迷亭瞧着主人调侃,主人竟格外认真地问道:

“寒月君,把身体抻长一寸左右的人,还能活过来吗?”

“那肯定不行了。说什么一吊起来,脊骨就被拉长了,哪里是个子变高,是因为脊骨被抻断喽。”

主人也死了心,说:“既然如此,那就算了!”

演说还很长,寒月本打算一直论述到上吊的生理反应为止,因迷亭起哄似的胡乱插言,主人又不时无所顾忌地打呵欠,寒月不得已中止了演讲,打道回府了。至于当天晚上寒月先生是以何等姿态、进行了何等雄辩,因是发生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咱不得而知。

其后二、三日平静度过。一天下午两点,那位迷亭先生,又照例像偶然童子似的飘然而至。他刚一落座,就冷不防来了一句:

“老兄,越智东风君的‘高轮事件’,你听说了吗?”看他那势头,简直像是来报告战争的最新消息。

“不知道,最近没见面。”主人一如往常,满面阴郁。

“今天,我是为了向你报告东风君遭遇惨败的故事,才于百忙之中专程来访的哟!”

“又胡说八道了,反正你就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

“哈哈哈……与其说‘不可救药’,不如说是‘无药可救’为宜吧,这二者不分清楚的话,可事关本人的声誉哟!”

“都差不多!”主人装糊涂,完全是天然居士转世。

“听说上个星期天,东风君去了高轮的泉岳寺。天气这么冷,按说不该去的。可是——最起码,这个季节去泉岳寺,岂不像个初次来东京的乡巴佬吗?”

“那是东风的自由喽,你又没有权力阻止他。”

“不错。我的确没有阻止的权力。有没有权力不重要,不过,那个寺院里不是有个叫作‘义士遗物保存会’的展出,你知道吗?”

“这个……”

“你不知道?可是,你不是去过泉岳寺吗?”

“没去过。”

“没去过?真想不到。难怪你极力为东风君辩护。老江户,却没去过泉岳寺,多不好意思啊。”

“不知道也照样可以当教师嘛。”主人愈发像个天然居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