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与中国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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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近代民族金融业肇始(1872—1911)(6)

譬如,1898年3月,北洋淮军银钱所负责人李竟成和北洋支应局负责人汪瑞高曾先后向盛宣怀表示,入不敷出,无款可存。而福州和广州两地的监督和司局,皆以中国通商银行未奉户部文告为辞,拒不将公款交该行存储汇兑。盛宣怀也发现,开业一年多,中国通商银行汇兑官款“甚属稀少”。汪熙、陈旭麓:《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9、576页。

1898年5月,盛宣怀上奏《筹办中国通商银行次第开设情形折》。他指出,各省关存解官款,若仍循旧辙,专交票号而不与奉旨设立之中国通商银行来往,“则商政之体全失,西人腾笑,华人增疑”。他强调,中国通商银行必须依赖国家主持于上,各督抚、藩司及各关监督维持于下。

光绪帝虽然责备盛宣怀的要求有垄断之嫌,但还是谕令盛宣怀与各省关商订具体办法,同时要求户部通告各省将军、督抚及各关监督,凡有中国通商银行之处,若该行汇费较轻,则将官款、协饷交其汇兑。

虽有皇命,但各省关仍迟迟不与该行商订切实办法。

为此,盛宣怀又于1898年10月上奏《推广通商银行以流通自铸银元折》。他指出,各省对中国通商银行漠不关心,与各国政府重视本国银行迥然不同,无怪乎中国自铸银元不能通用。他认为,中国通商银行若能与各省关渐通往来,则自铸银元可在各省流通不滞。

盛宣怀所控制的其他洋务企业大多拥有过一定的特权——轮船招商局曾被批准享有运输漕粮的特权;上海机器织布局曾被授予棉布和棉纱生产的10年专利权;中国电报局控制着中国与国外电报的收发;汉阳铁厂有制造京汉和粤汉铁路钢轨的垄断权。

由此可见,一方面,“官商结合”的盛宣怀为中国通商银行争取官款存汇权的行为符合他及银行的出身背景,想做的是垄断生意;另一方面,在与外商银行、钱庄、票号的市场竞争中,中国通商银行尚无充分的优势,选择做官府生意也是无奈之举。

此后的历史将证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中国通商银行的这一特殊的身份,同时成为其兴衰沉浮的优势和软肋。

总之,在1897—1899年开业之初的三年间,虽然各分行业务差强人意,但总行业务进展顺利。在盛宣怀极力招揽债款和官款的努力下,全行资负余额逐年递增,总体上处于赢利状态。

三年间,中国通商银行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37万、582.3万和752.4万两。

其中,负债类主要为股本和存款。其存款从1897年年底的261.9万两增至1899年年底的397.1万两。重点存户首推仁济和保险公司,存款余额最高为1898年度的70万两;次为盛宣怀本人,1899年存款余额达40万余两;再次为轮船招商局,1897年存款余额为32万余两;此外,荣禄于1899年将武卫中军饷银31万两、华北铁路公司于1898年将路款近20万两、苏州道台于1898年将3万余两米款存于中国通商银行。

而其资产类主要为放款和汇兑。1897年年底和1898年年底放款余额持平,均为390万余两,1899年年底增至580万余两。在1897—1899年的每年底,应收汇票额占资产总额之比分别为20.7%、21.7%和16.8%。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16、118、141页。

据盛宣怀在1898年6月28日致王文韶的信函中称:“通商银行试办一年,股分息八厘,存款息五厘,居然做到”。而全行开办至1900年1月30日的前5届账目上共盈余规元13万余两。

这,就是中国通商银行开办之初短暂的繁荣。

清末沉浮

仁济和衰落

在招商局至今超过130年的历史中,曾经出现过三度辉煌,一是1872年创立以后至1911年清朝灭亡,史称“第一次辉煌”;二是1978年新中国改革开放到1999年新世纪开始之前,史称“第二次辉煌”;三是2000年新世纪开始至今,招商局正在创造自己的“第三次辉煌”。

与招商局的命运休戚与共,招商局所开创的民族保险、银行事业,同样在开创期至清朝灭亡前处于“第一次辉煌”阶段。

1875年创办的仁和保险公司与1878年创办的济和保险公司,在1886年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历经招商局与清廷的危机,到1891年时,公司尚有11.5万两的公积金,经营尚称满意。

而如上节结尾所述,1897年创办的中国通商银行,总行与各分行也是多方筹措、辛苦经营,到1900年元月之前,账面共盈余规元13万余两,经营效果堪称理想。

然而,民族金融事业毕竟难以逃脱民族历史的跌宕沉浮。

由于仁济和保险公司、中国通商银行在体制上与轮船招商局共成一体、利害得失密切相连,而轮船招商局又系清政府的“红顶企业”,进入晚清以后,仁济和保险公司、中国通商银行虽然仍是极力经营,但终究难以逃脱民族、国家的轨迹,与之一起走向衰退。

而本节所要陈述的,正是仁济和保险公司、中国通商银行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首先要陈述的是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头10年的仁济和保险公司。

无论是最早的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后来的济和保险公司,还是最终合并而成的仁济和保险公司,自始至终沿袭的是完全依附于轮船招商局的体制。

这种体制在开始阶段,无疑给其带来了机构扩张和业务来源上的便利。譬如,轮船招商局的局产、轮船等财产无疑首先由保险招商局、仁济和保险公司等承保。据当时的《申报》报道,1884年轮船招商局支出的保险费已经高达269055两,几乎悉数落入仁和、济和囊中,“查自光绪元年(1875年)十二月至六年年底止,已共给息二十五万三千余两”;另外,根据1882年的股票市场行情,仁和保险公司股票由每股100两上升到220两,升幅惊人,也可以印证其获益能力。

然而,这种依附体制,对保险公司也存在着极大的弊端。

从资本角度而言,无论是初期的保险招商局还是后来的仁济和保险公司,自成立伊始,其资本就被轮船招商局占用,“无须浮存利息,不必另提局用”(李鸿章语)。对轮船招商局而言,占用保险股款且不需付出利息,当然有利于它的轮运事业;但是对保险公司一方,却使它们“实质上是招商局的一个子公司”,更为甚者,“招商局于1882—1883年间实现的实收资本200万两,显然只限于由商人和绅士投资者直接投入该局的保险资本”[美]费维恺著:《中国早期工业化》,虞和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179页。。换言之,轮船招商局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以附属保险业的被压榨为代价。轮船招商局占用保险公司股本存款情况如下:1875—1912年轮船招商局中的保险股本存款单位:上海两年份股本存款数额年份股本存款数额

1875—18762000001887500000

1876—18773500001888300000

1877—18784184301889300000

1878—18795826321890300000

1879—18806198491891200000

1883—18847000001892200000

18866000001912550000

注:1.资料来源为张国辉所著《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71—172页表;2.保险股本存款来源于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及济和保险公司,1886年后仁和、济和两公司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3.表内1912年数据来源于[美]费维恺著《中国早期工业化》,虞和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6页。仁济和保险公司的资本还成为轮船招商局在市场任意投放的工具。譬如,1884年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即奉盛宣怀之命,将资金30万两投资于开平矿务局,这笔钱直到1891年才被还清(开平矿务局分期归还仁济和保险公司欠款情况,见下表);又如,1886年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后,1888年时公司资本高达100万两,存轮船招商局50万两、开平矿务局25万两,银行仅存25万两。开平矿务局分期归还仁济和保险公司欠款表单位:规银两年份所欠本银本年应还本银旧欠息银本年应付息银本年归还本息下欠本银18873000005000024000400078000250000

188825000050000—4000090000200000

188920000060000—1600076000140000

189014000070000—112008120070000

18917000070000—560075600还清

注:资料来源为《招商局总管理处汇报》,1929年刊行,第164页。不仅如此,到了1890年10月,李鸿章在委派马建忠总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时,再次准其挪用仁济和保险公司公积金30万两,贷予织布局。该局于1893年10月被大火焚毁后,盛宣怀等在其残垣断壁上筹办了华盛纺织总厂,资本100万两,其中仁济和保险公司又“凑成32万附入”。尽管这笔资金很快得到偿还,但到1894年时,仁济和保险公司在华盛纺织总厂的股款仍然“净存8万两”之多。

这种股本悉存轮船招商局的状况,还会导致保险公司与轮船招商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如前文所述,1883年12月,受中法战争影响,上海市场爆发金融危机,加上徐润挪借轮船招商局款项投机房地产买卖失败,直接导致轮船招商局及所属仁和、济和保险公司股价暴跌,招商局股价由每股100两跌至60两,仁和保险公司的股价则由每股50两跌至35两,济和保险公司的股价也由每股50两跌至34.5两。

不仅股本任由轮船招商局支配使用,同时,无论是在业务经营上还是在组织体系上,从保险招商局开始,各保险公司实际上就没有独立的机构设置。

据1929年刊行的《招商局总管理处汇报》记载,保险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业务均系招商局董事会代理,商局董事长即为公司总董。而经理一席,亦皆以商局董充之。实无所谓董事会。即股东大会,亦并未招集一次。”

甚至,在具体会计科目上,轮船招商局所属各保险公司也仅徒具虚名而已。据称,“保险费由招商局于收水脚时一并代收。外埠事务并由招商分局代理。在保费额内给5%代理费,并于年底加给回俸酬劳一成,现金统由招商局经营。对于收付款项,一并由招商局会计科代理,本公司账目不过转账而已”聂宝璋、朱荫贵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84页。。

而这20年之中,先是有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之后是1898年的“百日维新”,再是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的“庚子之变”,之后是义和团运动、光绪皇帝驾崩、宣统皇帝继位,袁世凯当权,清廷灾难频仍,风雨飘摇。

同一时期,招商局更是动荡。1900年后,袁世凯把持大权,加紧了对招商局的接管,1902年将盛宣怀驱逐出局,1903年派杨士琦出任招商局总经理。1907—1909年,盛宣怀多方周旋,再次夺回了对招商局的控制权。

经过多年的内部斗争,加之经营不善,招商局营业水准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袁世凯接管之后,招商局轮船产值和栈务净收入下降到创办以来的最低点,连续多年出现巨额亏损。

据统计,甲午战争结束至宣统三年(1911年)的17年间,招商局总利润额接近806万两,全部被清廷和招商局主管人员以官利、报效、余利、花红等名目瓜分殆尽,致使招商局营业17年,不仅毫无积累,反而净亏损45万多两。加上船栈折旧、漕运等多项亏损,招商局总亏损实际超过110万两。

而完全依附于招商局的仁济和保险公司,由于大部分资金滞留在轮船招商局和局属企业,这家成立时资本额高达100万两的实力雄厚的华商保险公司,最终因为与轮船招商局的产权纠葛在一起,没能根据时代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未能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丧失了早期历史赋予它的先天及独有的竞争力,终于一败涂地。

当然,仁济和保险公司的最终失败,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与压制、自身技术落后、保险人才的缺少等,但上述这种保险制度与企业制度的缺陷无疑则是决定因素。

尽管如此,仁济和完全依附轮船招商局的状况,并没有随着清朝的灭亡而终结。自20世纪初开始,随着华商保险事业的兴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仁济和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即逐步下降。1928年,在南京国民政府清查整理轮船招商局的背景下,仁济和保险公司几经抗争,终于获准脱离轮船招商局的控制,变身为完全独立的商业保险公司。

通商分行三大案

与仁济和的平淡衰落相比,中国通商银行在清末的经历则显得跌宕起伏。

1900年之后,京、津、镇三分行迭次受亏,总行也发生了两起金融案件,其他分行获利微弱,全行出现严重亏损局面,深陷债务纠葛之中,几次面临被改组或合并的危险。

首先发生的,是北京分行被抢事件。

1900年5月底,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在“扶清灭洋”和保卫京城的口号下,6月初,大批义和团民涌入北京。由荣禄担任统帅的武卫中军也进驻京城。1900年6月22日,部分武卫中军和义和团闯入京行,对其先行抢掠,继而焚毁。

据《中国通商银行》一书记载,此次事件中,京行被抢走现银计规元6.6万余两,房屋损失计规元2.3万余两。之后,京行又被意大利公使占领。而且,京行此阶段的放款也难以收回,直至1900年农历八月底,在北京和天津分别有公砝银7万和42万余两没有收回。

京行被抢不久,荣禄急于提取寄存在京行的31万两武卫中军饷银,包括存款26万两和寄放款5万两。总行华、洋大班认为,此款须等战事平息后才能偿还。京行洋大班厚士敦还提议,因武卫中军参与抢掠,5万两寄放款应扣除。但是,在荣禄的催促下,京行难以抵挡压力,首先支付到期的5万两存款。

对余剩的21万两存款和5万两寄放款,盛宣怀在1900年10月23日的《酌拟武卫中军存寄京都通商银行饷银办法折》中提出偿还办法:自本日起一年内分两期偿清21万两存款,对5万两寄放款先予立案,等银行稍有余利再如数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