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B(1)
布兰托姆的“勇敢女人”(外三篇)
菖蒲:补五脏,通九窍,明目。
(1)布兰托姆的“勇敢女人”
十六世纪的法国作家布兰托姆创作过一部叫做《勇敢的女人的生活》的小说,他淋漓尽致地描写了宫庭女人们的淫乱生活。
举两例。一水性杨花之贵妇人,在她眼中,与别人发生性关系是其乐无穷和无上光荣的美妙事情,并且,对象更换的频率必须很高。但是这个女人有一个奇怪的规矩,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包括做爱的激情时刻,她的情人绝对不能碰到她的嘴唇。原来,这个女人曾经信誓旦旦地向她的老公保证过,她的嘴唇一定会绝对地忠实于他,但是她却从没有保证过身体也会忠实。你看看,这样一来,她既获得了肉体交欢的至高享受,又没有丢掉自己的誓言,于是就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了,真的是一笔不会赔本的合算买卖。还有一例也是差不了多少的主儿,为了使自己的良心不至于太难受,她就想出了一个“奇妙”的办法:在做爱的时候,不能采用传统的姿势,必须是她在男人的上面,因为这样正说明除了她老公,她真的不曾被别的男人压在下面。这一性爱规则不但使她获得了“理论上的正确性”,也可以不背负荡妇的骂名,还可享受特别的花样,获得特别的享受。
这两个女人的确够勇敢的,难怪当时小说会被罗马教庭查禁,因为不太合常规,也有违伦理,而且把女人写得太坏了。现在看来,我认为布兰托姆其实还是另有含义的,表面上是宫庭女人的荒淫,实际上是影射当时的政治,在政治上的确有许多人是这样的作派,那些政客不过是伪装得巧妙罢了。又做婊子又立牌坊的事,不仅当时有,现在也有,不仅法国有,世界各地其实都有。
布氏的“勇敢女人”虽然写得太露了,但讽刺性一点也没有减弱。
(2)新妇橄榄和”老婆跑了”前几日读古代笔记,记下一则“新妇橄榄”甚为有趣。
宋吴曾的《能改斋漫录》云:橄榄岭外有五种,一曰丁香橄榄,此以其形;二曰故橄榄;三曰蛮橄榄,此以所出呼之;四曰新妇橄榄,以其短矮而小;五曰丝橄榄,以其子紧小。
新妇橄榄之名甚新,现在读来也很有意思。“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新妇”,充满想像,多么羞答答的啊,惹人喜爱。拿来销售,不好卖才怪呢?
手头刚好有一则商家的促销点子。年关将近,各商家都使出浑身解数,大商场有大商场的气派,小摊小贩也会点子不断。某小店贴出标语:老婆跑了,无心经营。人们精明归精明,总是同情心居多,这家小店的生意不用说很好了。做这样的生意,肯定不止一家两家的啊,边上的小店们不乐意了,但不乐意归不乐意,你总不能不让人家说“老婆跑了”啊,有胆量你也说“老婆跑了”。不想,第二天,街上还真有小店再打出“老婆跑了”的标语。就允许你老婆跑,不允许我老婆跑啊。
当街上出现好几家“老婆跑了”的促销标语时,就有些滑稽了。于是有热心读者就给我们的热线打电话了:再这样下去,老婆都要跑光了!
这样看来,“老婆跑了”远不如一千多年前的宋人呢!古人比咱们有知识啊,人家叫“新妇”呢,比“老婆”好听多了。
(3)肌巴仝尔娘的鳖
昨晚看《古今笔记精华》,读到了一则张献忠的奇异诏文: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咱老子叫尔不要往汉中,尔强要往汉中,果然折了许多兵骡马,肌巴仝尔娘的鳖!钦此。”
我没有查到张为什么会这么生气的,一定是哪个部下不听他的指挥,打了败仗,才如此骂娘的。作为一个冲冲杀杀惯了人,这么文诌诌的话还真讲不出。一方面可以看出他的性格,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的队伍里人才奇缺啊,连个诏书都拟不好。
不过,我宁愿张献忠发布这样的诏书,如果发布合乎规范的诏书,那我们就看不到本色的张献忠了,尽管有对农民起义首领打趣的成份,我相信这极有可能是真的。
(4)智猴的联想
印度文学中,常常谈到三只智猴:一只闭着嘴巴,一只闭着眼睛,一只掩着耳朵。它们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代表着三种美德。
都说文学是生活的提炼,博大精深,涵义无限。这三只聪明的猴子犹如三个典型的文学形象,让人浮想联翩。
先说没有道理就不讲的闭嘴猴。谣言的制造及传播者和它恰恰相反,这些“长舌妇”往往是有道理的不讲,没有影子的事凭着猜度乱讲。还有那些官场上的“油子”也是些光说不练的把式,你辛勤工作累弯了腰,他挑刺挑得不亦乐乎,还被认为是“有远见”、“有才识”。
生活中的闭嘴猴其实更让人警诫。古希腊智者戴真尼斯早就揭示了这种“原理”我们有两只耳朵,可只有一个舌头,为的是多听少说。咱中国的古训也如黄钟大吕:言多必失、祸从口出,还有“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不时鞭策着喜欢不负责任到处乱说的人。
再说没有道理就不看的闭眼猴。这实在是当今人们修身养性的佳法之一,“不如意事常八九”,那就对看不惯的东西少看,不同流合污,起码洁身自好。眼不见为净,咱就图个自在安耽,不看烦心事,一夜睡到大天亮。
那只没有道理不听的掩耳猴更具现实意义。喜听谀词谗言大约是人性的一个弱点,历史上有多少正直之士坏在喜进谗言的小人手里。因为忠言往往逆耳,因为献谀词往往得到好处。
但请尽听好话的人不要忘记这样一个历史:喜听易牙、竖刁、开方好话的齐桓公最终落得死后六十七天无人过问的悲惨下场。
辩证全面甚至钻牛角尖地分析三只智猴的形象意义,它们仍然有明哲保身、不思进取等消极意义,但不管怎么说,智猴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必读书目”和紧箍咒
爵床:治腰脊痛,除热。
儿子大了,什么样的思想都有。这不,他对我这个暑假郑重布置的“必读书目”基本无动于衷,而对他的体育节目或活动,各类报纸,微型小说还有游戏等等却乐此不疲。我的“必读书目”是什么呢?比如语文,有多少篇经典散文、经典古文要背,还有若干篇学生作文要模仿。于是拿学校压他: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规定的必读书你读了多少?他说《西游记》、《水浒传》、《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老早就看了,《骆驼祥子》、《童年》不愿意看,《朝花夕拾》看了糊涂。我只好对妻子叹息,这孩子不听话,但也无奈。
单位来了不少新人,我问其中的一位:你们大学里有“必读书目”吗?她说:有啊,长长的一串。问:你读了多少?很少的,这些书“年事”已高。再问:你们周围有多少同学读完“必读书目”?恐怕没有吧。
我于是再在网上键入“必读书目”四字搜寻,结果大吃一惊:某知名网站上就有相关网页几十万个,而且分类极细。粗略看了一些,这个“必读书目”还真令人目不暇接,既有大学的,比如北大、清华、北影等等,也有中学的。我还看到了一个很搞笑的“必读书目”,在一个不太有名的影星的网页里,居然也有一个“某某影迷必读书目”。
忽然又记起,媒体上经常会有什么文化名人之类的主儿为读者开的一串串的“必读书目”。
前段时间,某出版社还策划了一套“影响我的十本小说”的书,弄几个名人,将他们读过(真的全读过?)的书编辑起来,再加点儿导读体会什么的,就大模大样地放在书店里卖钱了。
我虽然不是什么成功人士,但书也乱七八糟翻了不少,而且每有意会,常常在报刊上大放厥词。但奇怪的是,一些熟人在我好几个满架的书柜前找来找去,总借不到他喜欢的书,原来我的书他们不太要看,没有流行的,书名有的还怪怪的。这样想来,我给儿子开的“必读书目”也只能是我的一厢情愿了,难怪他不接受。
把这些事情连贯起来,就产生了以下一些想法。第一,什么是“必读”?按我的理解,凡冠以“必”字的,一定是不可缺少的,比如小学生不读完“必读书目”就不能毕业,初中生不读完就不能升高中,高中生不读完就没资格考大学。否则就不要像纳税那样称其为“必”。
第二,谁开的“必读”?这个问题其实是不难回答的,开单子的一定是某个方面的专家(尽管是许多专家的综合),但正是因为他(或她)是某方面的专家,就注定这个单子的局限性。
文艺家只会开文艺的书单,科学家也只会开他专业方面的书目,纵然他们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也有限得很。第三,谁一定要“必读”?少读甚至不读又会怎么样?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无端要别人这样而不要那样,也是在谋财害命。哪个出色的学生没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读书方法呢?学生课外阅读量少、随意性大是事实,但“强按牛头不喝水”也是事实,我儿子就“顶撞”说:将课外阅读当作任务,那还有什么意思。也真是这样,他虽然只读初中,但这些年书确实看了不少。郁达夫在大学里仅外国小说就读了一千多本,凭的也只能是兴趣。
我看过一个关于两性调查的笑话,说是唐僧师徒在女性心目中的位置,猪八戒最受欢迎,沙僧次之,悟空再次之,唐僧最没人爱,原因在哪?一是软弱,二是只会念紧箍咒。这“必读书目”就颇有些像紧箍咒。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是谁,紧箍咒都是让人讨厌的。
把路易十六剁成383块?
三角风:主治风湿、流注,疼痛。
今天又听到了关于判处萨达姆死刑的消息。这个老萨,估计要死,说是将在30天内执行,现在执刑的技术问题已摆上桌面。
在凡尔赛宫转了两个多小时,灌了满脑子的法国历史,现在能够回忆起来的仍然只有路易十六上断头台的事。1789年7月14日的革命太著名了,读过历史的人基本都知道。
刚刚看过的电视片《大国崛起》中有这样的描述:法国国家档案馆里收藏着法国自7世纪以来的珍贵文物和档案资料。这是一本200多年前的记事簿,它的主人是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国王的日记写得非常简洁,除了在出门打猎的日子里,记下猎物的数量之外,其他的时候,都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14日,星期二,无事”。这是路易十六对1789年7月14日的描述。
这个路易十六,信息真是太不灵通了,这样惊天动地的事居然无事,有点好笑。
审判路易十六估计也是困难的事,不过他上断头台是肯定的。因为许多人都在设计他的死法。1793年1月1日,国民公会议员路易·勒让德尔非常认真地向雅各宾俱乐部提议:把路易十六的尸体剁83块,分给共和国的83个省份,用来给各省省政府前种植的自由之树施肥。不过,这项政治—农艺方面的议案未曾采纳。太残酷了吧。
那么,路易十六是怎么死的呢?关于他被处决,有各种传说,我看过的一个叫菲利普·皮内尔的说法最客观和真实,因为那是一封不准备公开的私信,写信的是一位医生,他目睹了行刑的现场。信是写给他在外省的兄弟的,因此写信人并不想通过此信产生轰动效应。这里摘几个细节以飨读者:路易十六刚被处决(割下脑袋),许多人的脸部表情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也就是说,由难受、沮丧,一下子高喊起“国民万岁”来,至少在行刑时在场、把钢盔顶在马刀上的骑兵们是这样,有些公民的表情变化与骑兵相同,但有很多人心情悲伤地离开了刑场。由于这样的处决不可能不在断头台上洒下血迹,有几位男士争先恐后地向前,有的用自己的手帕,有的用纸或其他东西在沾血,作为这一值得纪念事件的纪念品保存起来——路易十六魂断巴黎革命广场,就是现在的协和广场,著名得很,大约去法国是非去不可的。陪同我们的导游说起这个广场的名字时介绍说,这里有一段并不和协的暴力,甚至是血腥的历史呢。协和广场最初被命名为路易十五广场,中间铸造的路易十五的骑马雕像,显示着其在位时期的威势。但是,到了大革命时期,雕像被人民推倒,并改了断头台,易名为“革命广场”,路易十六处决案,即在这个断头台执行的,其后也亦有数千人在此被处决。有个传说讲:当年由于这里血腥味道太重,以至于一队牛群要从这里经过时都突然止步,并且改道而行了。真是要革命就会有血腥的。
那几个男士真的很有眼光,这确实是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啊。两年前我看过类似的新闻,说是路易十六生前戴过的最后一条围巾在洛什市政府以5000欧元的底价拍卖。这是一条能满足法国人怀旧之情的围巾,既记载了一段历史,又是一个王朝的象征。这条三角形的围巾以白色麻布为材料,长160厘米,宽76厘米,已经被时间和汗水浸染得微微发黄,上面还有王后的手工。
萨达姆肯定没有路易十六著名,我也猜不出他行刑时的场景,消息说可能会秘密处死秘密埋葬,反对派多啊。不过现在毕竟文明了,记录的手段也先进了,估计不会有太多的传说。
如果几百年后人们还是将他和路易十六并谈,那他得好好感谢小布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