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件小事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晨报·周年纪念增刊》。
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几乎遇不见人,好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教他拉到S门去。不一会,北风小了,路上浮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车夫也跑得更快。刚近S门,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车夫便也立住脚。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车夫毫不理会,——或者并没有听到,——却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你怎么啦?”
“我摔坏了。”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也没有想,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子曰诗云”:“子曰”即“夫子说”;“诗云”即“《诗经》上说”。原意是指儒家古籍。这里指旧时学塾的初级读物。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一九二○年七月据报刊发表的年月及《鲁迅日记》,本篇写作时间当在一九一九年十一月。
【按语】《一件小事》是鲁迅小说作品的经典之一,虽篇幅短小(仅千余字),但寓意却是非常深刻,极富人性之美。作品围绕“我”、车夫、老太太、巡警四人展开,通过细致的神态及动作描写,把车夫这个最为平凡却又最难于描写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我”从一开始对老太太被撞一事表示的冷漠与后来车夫对此事表示的热心进行对比,不仅赞赏了车夫的正义行为,还寄托了作者的另类情怀,体现了作者对人生价值观念的重大改变,为未来点燃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