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背后的心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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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如何理解“幸福”(2)

幸福感的体验和传递

从电影中,从别人的谈话相表情里,人们都可以感受到别人的喜怒哀乐。心理学把这种能力叫做“移情”,即人可能感受到别人的情感,分享别人的感觉。这也是人类得以沟通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人终究无法完全体会到别人的情感;每人的内心也有相当一部分感情是无法传递、无法言说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幸福感。

从理论上来说,幸福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它包含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元素:既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等正面因素得到实现,负面因素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也是生存发展达到某种圆满,物质追求获得某些满足的客观体验。人的幸福度的构成不仅是达成目的的快乐的持久满足,而且还必须包含对严重损害或痛苦心理体验等否定性因素的避免。

幸福是一种瞬时感受还是一种持续的经验,学者们出于不同的考虑,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强调瞬时的幸福感,更多的出于生理层面的感受,也有很多学者对此看法不同。设想一下,一个人面对突发事件,可能感觉到强烈幸福,但冷静下来,仔细盘算,发觉收益并没有那么大,甚至还出现了误算,那么幸福程度自然就会有所折扣。当然,也有这样的可能性,即这人以后反复体会这次带来幸福刺激的事件,越想越觉得开心,幸福的刺激一次又一次被强化,持续很长时间。

所以,瞬时的幸福和持续的经过反思的幸福是不同的。

小提示: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主要表现是富足、快乐、和谐,融洽,心想事成等。

幸福的人和家庭都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古往今来,东西方很多学者都做了大量的观察和统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为我们研究幸福问题带来极大的启发。原来,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幸福竟然是可以比较的,因此也就可以衡量了。人们在千百年不懈地追求幸福过程中,可能积累了丰富的关于幸福的经验,经过长期的沉淀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常识。如此,我们就有可能通过大规模的调查研究,搞清楚带给我们幸福感受的真正源泉。

舍了幸福之外,人类当别无所求,或者说一切追求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幸福;斯多葛派认为德行即幸福,德之所在即福之所在;伊壁鸠鲁则反之,声称幸福即德行,促进自身幸福就体现了德性。

功利主义者则把幸福看得超越一切,并且最早试图认真回答幸福这个问题。他们认为,生活本质上唯一好的东西是愉悦,唯一不好的东西是痛苦。幸福就是没有痛苦。但是他不够准确的描述,把人们引向对每个人利益的大致计算。固然他对痛苦给予了根本性的关注,但是很多人批评说,他们倡导的满足并不能代表所有对人类有益的东西,也不能代表幸福的全部。

对幸福的不同理解

YY:幸福是一个永恒的人生命题,为了企及其要义,名人们对此进入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通过自己的思辨与感受,从不同的侧面说出了对幸福的理解。

哲学家对于幸福的理解

(一)柏拉图

柏拉图曾经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幸福729倍。独裁者已经拥有一切的权力和财富,但他仍然还不是最幸福的人。因为真正的幸福,包含着很多金钱和权力所买不到的东西。

他认为,幸福除了身体上的满足以外,必须包括积极性、责任感、成就感以及爱。这些东西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心灵的满足,但是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痛苦。为了达到满足,人们有时不惜追逐痛苦,在痛苦和折磨中感受到高尚的幸福。

(二)尼采

尼采把幸福理解为一种愉悦和满足的状态,并顺便表达了对英国功利主义传统的不满。尼采认为,功利主义者所追求的幸福目标,并不是非常远大的目标,而在追求远大目标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为崇高目的而承受痛苦、持续进行奋斗并且愿意为这目的而承担风险。

他认为,幸福就是快乐或者满足的答案过于浅显。所以我们光是这样追问问题,不可能涉及问题的本质。这个问题争论得够久了,也没得出什么结论,我们不应该再纠缠于幸福包含什么,而应该问幸福产生的基础是什么。

(三)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就注意到,面对什么是幸福这样的问题时,不同人会从不同角度回答。一些人用愉悦,一些人用荣誉,一些人用生命的艺术性,还有一些人用生命的反思或者思考来定义幸福。他认为,关于幸福的几个特征有可能达成基本的一致,它有五个要求必须满足:

1、它必须是决定性的,即包含所有的固有价值;

2、它必须是自我满足的,即不依赖于其他价值;

3、它必须是积极的,即我们必须能主动地意识到这些价值;

4、它必须是广泛可得的,而不是只能少数人拥有;

5、它必须是相对稳定的,不是那种能被任何偶然所带走的东西。

各个领域的科学家的观点

除了古典哲学家的研究和论证,近现代心理学对幸福的讨论也是众说纷纭。经典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幸福来源于压抑的解除,回归本原的状态;行为认知学派认为幸福是对积极思维的现实奖励;人本主义则认为幸福是伴随自我实现而产生的一种满足的体验。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科学家们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试图揭开产生幸福感的生理基础。

(一)精神心理学家

精神心理学家试图发现大脑中供幸福栖居的区域或褶皱,因为他们认定幸福是一种主观的东两,其生理机制无疑根植于大脑中心。而且他们也已通过试验证实:感到幸福者的大脑左前方叶显示出的“脑电流”更强,相反在大脑右前方叶中显示出较强的“脑电流”多是那些精神抑郁或沮丧的人。心理学家们甚至认为部分发现了人类幸福的机理——只要刺激大脑某些区域,就会使人感觉到幸福。

(二)遗传学家

遗传学家则在努力寻找能唤起幸福感的基因,以及忙于论证遗传因素对于一个人的幸福感是否能起决定作用,他们亦有很多成果,证明一个人的幸福并非完全由自己决定。

(三)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

最近百年,经济发展异常迅速,经济变化成为影响人们幸福水平的重要因素。因而经济学家也就成为幸福讨论中最有影响的一类学者。

常识告诉我们,幸福是很难获得的,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想过好的生活也是很困难的。而政治经济学正是要研究如何获得好的生活,其目标是使得人们过上“体面”的生活。于是经济学作为一门“财富的学科”而得到了社会道义的支持,蕴含着“逐渐消除贫困和无知的希望”,始终要记得对幸福目标的追求。

近年来,还有的专家重新继续早期功利主义者关于效用人际可比的观点,开展实证研究。他们揭示了“偏好漂移”现象,即人的满意度根据物质水平的变化而改变。收入增加带来的幸福更多是在事前而不是事后体会到的。

当然不管幸福如何比较(人际之间或国别之间),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询问一个人是否幸福,这个方法也被广泛运用在调查当中。但是这种调查的主要问题,仍然在于对“幸福是一个主观概念,还是一个客观事实”,学者们持有不同观点。还有些学者认为,幸福是一个准主观概念,只要满足多数人一致性的标准就可以。

在一个国家里,给定某一个时刻,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明显,“最高阶层群体比最低阶层的群体更幸福”。但在国家之间,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穷国人的幸福似乎不比富国人少。

有人做过一个重要的区分:人均收入在50000元/年以上的国家间,幸福差异并不明显。而低于这个标准,富国比穷国更加幸福。在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等国家,幸福感随收入水平增加而增加。而且有意思的是,人均实际收入上升60%以上,按照很幸福、相当幸福、不是很幸福排列的人口比例几乎没有变化。所以总体而言,收入与幸福可能并没有正相关性。

(四)伦理学家的研究

有的专家从伦理学出发,提出了“生活质量”的观念,他们认为,我们有可能在经验上构造出一套保证“生活质量”的最低指标,在这基础上讨论幸福问题。

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有人做了一项关于生活质量的社会研究,催生了“生活质量的社会指标运动”,到1954年被联合国采用。2003年前后,又出现了“生活质量运动”,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的研究。在生活质量的指标上,他们引入了一些新的指标,例如民主、社会资本、健康、工作条件和基本能力,列出了一份人类基本需求表(各方面的自由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损及一方面的自由必然会损及其他方面的自由)。该表后来被引用到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中。

(五)享乐主义学家的研究

还有专家从享乐主义这个角度入手研究幸福问题。他们的立场体现了福利由快乐或幸福组成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说过,友谊是一种美德,比财富更重要。因为友谊是幸福的一部分,所以它本身就是一个要追求的目标,而财富仅仅是达到那个目标的一个方法。

小提示:越没有朋友,从财富中得到不幸的可能性越大。贫穷的和其他不幸的人们认为朋友是唯一的避难所。

三种幸福观

在不同专家千百年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大致可以把关于幸福的观点归纳成几类。这并不是绝对的区分,只是为了帮助我们理解对幸福来源不同的认识。

(一)建立在自然人性论基础上趋乐避苦的人生幸福观

自然人性论者所追求的“幸福”,是他们意识中的现实感官幸福。自然人性论者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自然物欲情欲是人的本性。“一生没有饮宴,犹如一条长路没有旅店一样。”启蒙时期的自然主义人性论,针对中世纪封建禁欲主义,大力宣扬世俗感性幸福,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趋乐避苦,应当肯定人在任何时候追求幸福逃避痛苦的合理性。自然人性论肯定入在自然属性方面的需要,把感性快乐和幸福统一起来,有助于清除禁欲主义的束缚。在理论深层上,肯定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是道德和幸福的基础。然而“趋乐避苦”感性幸福原则在强调肉体快乐的时候,混同了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本性。

(二)建立在理性主义人性论基础上的理智幸福观

理性主义者从人和动物的区别之处,认定是否具有理性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在理性指导下过一种有节制的生活,以理性克制感性欲望,就成为理性丰义人生观和幸福观的基本格调。与自然主义相反,在理性主义者眼中,人的感性欲望、人的肉体感官需求是低级的,而人的精神、理性才是高尚的。人在控制自己欲望方面,不是主人就是奴隶。一个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首先克制自己的情欲享受,去追求精神的快乐。人生的意义和幸福恰恰就在于从肉体的情欲束缚中解脱出来。理性对欲望是一种调控引导,或一种合理的启动。正确的幸福观的作用就旨在使理性对欲望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应当看到,理性主义人性论的幸福观中,含有一种人性自我觉醒中的升华,含有对人类理想生活的有益引导,对于今天也仍不失其益。正因为如此,以理性调控情欲,过一种节制有度的尊严的生活,历来被人类思想家普遍崇尚,成为人类一种主流幸福观流传下来并渗透在社会观念和文化传统之中。

(三)建立在社会人性论基础上的德性幸福观

社会人性论主张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人生的价值及其幸福存于人们通过人生活动而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的积极作用。个人的人牛价值和幸福究其实质是个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问题,不能离开这种关系孤立、抽象地谈论人生价值和幸福。孤立的个人是没有什么价值和幸福可言的,个人的人生价值及其幸福只有在与社会的关系中才能存在和体现出来。同时,随着社会发展,分工越来越细,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个人的活动、个人的价值实现和幸福实现也就越来越依赖于社会的进步和共同体的发展。只有把个人的利益幸福和他人、公众的利益幸福结合起来的生活,才是既符合人的本性,又符合道德的幸福的生活。

幸福练习题:养成幸福的习惯

幸福是一种感觉,但它最终要外化成一种行为,在这处过程中,人们首先要自觉地通过练习,培养锻炼积极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在困难与逆境中感受快乐与幸福。

当然,改变是困难的。研究指出,学习新方法,建立新的习惯,或者打破旧的习惯甚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困难,所以绝大多数个人和组织的改变尝试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事实证明,在履行我们承诺的时候,即使这些承诺对我们是有益的,但仅仅依靠自律也是远远不够的。

建立习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维持它就没有那么困难了。最好的运动员有自己的一定之规:他们知道自己何时在实地训练;何时应该在健身房锻炼;何时训练柔韧性。对大多数的人来说,每天刷两次牙是一种规律,不需要什么强大的意志力。所以,只要能建立良好的习惯(即行为惯性),余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对运动员来说,良好的运动表现是他们价值观的最集中体现,所以他们会在训练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大部分人来说,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他们每天都会准时刷牙。如果我们要追求幸福,认清它是最有价值的目标,我们需要为它建立习惯。

什么样的习惯能让你更幸福呢?你希望生活发生怎样的改变?比如,每周运动3次,每天早上冥想15分钟,每个月看两场电影,与伴侣每个星期二出去逛逛,隔天阅读一些有趣的读物等等。每次创造新习惯时不要太多,一到两个足矣,还有在习惯被固定下来之前,不要试图增加新的。一旦你确定了新习惯的内容,先把它们写在你的笔记本上,然后开始行动。刚开始可能并不容易,但通常只需要30天以内的时间,一个新的习惯就可以被固定下来,变得像刷牙一样的自然。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习惯造就了我们,卓越不是一次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人们一般抵制建立习惯性行为的原因,常常是觉得它们会限制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诸如安排固定的时间和伴侣约会,或是规律性地从事艺术性的活动如绘画。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把活动变为习惯和规律——无论是去健身房运动,还是和家人相聚,或是阅读——我们通常永远不会再去尝试它们,结果往往不是顺其自然,而是让我们变成被动的生活(任凭自己的精力和时间被他人的需要所占用)。在一个有规划的、规律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妥善地安排时间,为更好的发展我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提供时间保证。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把自主性和创造性与这种习惯性行为完美地结合起来,比如,在设定的约会时间,我们可以随意地选择约会的地点。最具创意的人们(像艺术家、商人或是家长)都有他们自己的日常仪式。相反的。这些日常规律使得他们更富创意,并可以更好的发挥自主性。

在本书中,我还会不断地提供类似的练习,当你做不同的练习,建立不同的习惯时,你就会觉得越来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