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唐代楼市崩盘,为何国家不救
在我国历史上鼎盛的唐朝时期,楼市就曾出现了崩盘。按现在的收入算,唐朝的房子就曾经从几百、上千元1平方米,跌至几十元1平方米。而此时,唐朝政府却没采取任何措施救“楼市”。
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为急等钱用,卖掉自家的房子。按照惯例,他跟买方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合同上写道:“慈惠乡百姓沈都和,断作舍物,每尺两硕五升,准地皮尺数。算着舍椟物二十九硕五斗六升九合五圭干湿谷米。其舍及地当日交相分付讫。”意思是说,沈都和这套房子按面积计价,每尺价值小麦两硕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家具陈设也随房子一起出让,价值小麦二十九硕五斗六升有余。合同上写的“一尺”是指1平方尺,为现在的0.09平方米;“硕”是容量单位,跟“石”通用。“两硕五升”小麦重约180斤,按今天麦价去买,至少需要140元。“每尺两硕五升”,说明每0.09平方米能卖140元,也就是每平方米能卖1555元。放在1000多年以前的敦煌,这房价是很高的。
唐僖宗乾符二年,同样住在慈惠乡的另一位敦煌居民陈都知卖掉自家“东西宽三丈九尺,南北长五丈七尺”,其面积约203平方米的宅基,换来小麦“八百五硕五斗”。拿宅基总价除以宅基面积,可以得出这块宅基的单价:每平方米556元。考古报告显示,唐代敦煌民宅全是单层,容积率很低。所以,当地价高达五六百元1平方米的时候,房价在千元以上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那么,唐朝人的工资水平如何呢?据《敦煌资料》等文献记载,在公元9世纪后期,不管是帮人牧马放羊,还是给人运送货物,甚至包括替人当兵在内,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都不会超过两石小麦。换言之,工薪阶层的月薪大多在300元以下。像这样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年不吃不喝,也只能挣够两三个平方米。倘若想买一套像模像样的房子,恐怕得忙活几十年。
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状态并没维持多久。敦煌房价在每平方米1555元这个制高点上盘旋了一会儿,很快就急转直下——敦煌楼市崩盘了。
唐昭宗乾宁四年,敦煌居民张义全卖房,“东西一丈三尺五寸,南北二丈二尺五寸”,只卖了小麦“五十硕”,每平方米才卖250元。唐昭宗天复二年,敦煌居民曹大行跟人换房,“东西三丈五尺,南北一丈二尺”的房子,仅估价“斛斗九石”,房价已降到了33元1平方米。
关于敦煌房价,目前能找到的文献非常之少,还弄不清刚开始房价为什么高,后来又为什么暴跌。另外,鉴于中原和江南地区出土的唐代经济文献更加稀少,研究者也不敢确定在敦煌之外的其他区域是不是同时出现了房价暴跌的现象。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敦煌房价暴跌之后,大唐朝廷和敦煌官府都没有出手救市。因为《新唐书》、《旧唐书》、《册府元龟》、《唐六典》等史书和现代的敦煌石室藏书释文汇编《敦煌资料》中均未出现相关内容。
那么,唐朝政府为什么不救市呢?
第一,当时没有专门的“房地产开发商”。所谓房地产交易,只是在业主之间进行的二手房买卖。而业主们作为一盘散沙,是没有能力游说政府作出救市决策的。第二,当时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领域所占的比重非常小,无论这个行业是否兴旺,都不会导致GDP下滑。第三,当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田赋和人头税,政府从来没有想过卖地生财,房价暴涨也好,暴跌也罢,只能影响地价。
由此可见,唐朝政府之所以不救市,倒未必是因为它更能替广大购房者着想,而是因为没有真正损害到政府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