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青涩的温暖
三十一
都说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在美国已经生活了这么久这么久,好像度过了几个世纪一般的久。
久的直叫人心疼。
既然有这么久的时间,为什么对这里的一切还是觉得很陌生?
陌生到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境界。
这种陌生就像鱼儿离开了大海一样,它在草地上不停的,拼命的挪啊挪,只为了寻找那一丝甘泉,可是挪了好久,鱼儿还是摸索不到回家的路,于是,它告诉自己,就算是污水烂泥,自己也愿意生活,最起码,它的本质和自己的家园是一样的,但最糟的却是,它连污水烂泥的影子也看不到,鱼儿想,难道我连死都不能死在自己的故土里吗?
皓阳并不想死。
一点都不想死。
他不讨厌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他只是抱怨为什么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里没有自己想要见到的人。
他不断的努力,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有实力,这样,他就可以挣脱爸爸的束缚,然后飞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该怎么去描述那片天空呢?
没有美丽的花,没有修长的树。
只有自己喜欢的人。
生活在交通这般发达的世界里,为什么皓阳还要每天坚持骑车去上班。
是为了环保,还是为了响应世界的低碳生活。
好像都不是吧。
他只是害怕自己再也找不回当年那个骑自行车上学的男孩了。
当年斜挎着书包使劲踩踏板的少年虽然不喜欢去学校,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般厌恶去上班。
尽管现在骑得车子要比以前的好上几千倍,可每次推着它的时候,心里想的念的都是以前的车子。
虽然破,虽然久,但推着却很称心。
就算几百年以后,在我面前摆着一辆世界上最好的车,我的心跳也依旧不会像看到我那辆破车时跳的快。
为什么?
不知道。
我一点都不喜欢生吃菜,还有那种带血丝的肉,更不喜欢用刀和叉。
我觉得吃饭时就应该和气一些,拿着刀和叉就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大干一场一样。
所以,这么多年,每一天每一餐我都坚持使用中国筷子,它们像兄弟一样,相互协调,共同努力为主人夹到心仪的佳肴,比那让人看着会发抖的刀子顺心多了。
我记得有一次,同事好心给我送了份牛排,因为不好意思拒绝,便勉强自己切了一小块放到嘴里,那时候,真是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我知道那肉是生的话,我宁愿选择去哭倒长城。
我使劲的看着那份血淋淋的牛排,紧握着拳头咬紧牙关对同事微笑,等他走后,我便以光的速度跑到洗手间哇哇哇的对着马桶叫,差点把肠子给吐出来。
以至于我到现在看见肉都会绕道走。
在美国,唯一能让我接受的东西只有咖啡,他可以帮助我每天比别人多工作几个小时。
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不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是为了自己的工作,只是一具被操纵的木偶,麻木的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也没有朋友,因为不喜欢和那些只会讲鸟语的人打交道。
曾经又一次,我好像如鱼得水一样的兴奋过。
那天,其实和往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在办公室不停的敲打着键盘,仁杰突然跑进来告诉我他要回中国,当时听到“回中国”这三个字,心跳突然加速到哪去都不知道了,就像一个长时间离开母亲的孩子,一个长时间都思念着自己母亲却又不能相见的孩子,终于有一天,他盼来了这个机会,就像鱼儿突然找到了大海一样,那种心情,你能体会,你能理解么。
那种心情不是你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时的激动。
也不是你被选上总统时的兴奋。
中国文化再怎么博大精深,可还是描述不了我当时的心情。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立马放下手中的工作,同仁杰一起飞奔到父亲的办公室。
他永远都是一张苦瓜脸,没有笑容,没有感情。
都说父子情深,可我和他,只是简单的下属与上司的关系,只是在这个基础上多了那么一点见面的机会,同住一个屋子,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而我对他也必须言听计从。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我到底是他的儿子还是他养的一条狗,即使是狗,主人也得对他笑一下吧。
我知道自己曾经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但是,年少轻狂,我就那么不值得原谅吗。
事已至此,人死不能复生,为什么还要折磨活着的人?
我不明白。
也不懂。
我羡慕仁杰。
因为他在我爸面前,从来都不用唯唯诺诺的活着。
“叔叔”,仁杰一遍敲门一遍喊着,“还在忙啊”
爸爸抬起头看着他笑笑,接着又冷冷的看了看我。
我小声的叫了句爸,他没有理会。
他会对任何人笑,唯独不会对我。
“今天这么闲来看叔叔是有什么事情吧?”他问。
我的心七上八下的一直跳个不停,我努力的想让它平复下来,它还是要不停的跳。
“我要回中国了”,仁杰开心的笑着,“想让皓阳陪我一起回去”
话音刚落,我的心跳再次达到了光的速度。
只差一个回复了,只要他一句话,我立马回去收拾行李,一秒钟也不会多留。
“不行”
可是,他告诉我们,不行。
他坚定的说不行。
他的决绝,我的绝望。
好简单的两个字,竟然在这偌大的办公室里回荡了这么久,回荡在我的耳边,是那么的清楚,就是这么两个字,让我回国的心彻底死了,碎了。
我没有求他,也没有抬头看他,我知道他也不会看我。
我带着一具早已死在天边的灵魂,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仁杰还在喋喋不休的寻找转机。
他天生就自大的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说服家,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他最终的结局是失败的。
离开了公司,我像一个受了委屈孩子去寻找母亲的怀抱,那个让我时时刻刻用来安慰自己留在美国的人,如今也只是安静躺在疗养院。
她看不见自己儿子憔悴的身形,她感受不到自己儿子所受的委屈,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静静的在旁边倾听儿子所有的委屈。
“今天还好吗?”,皓阳摸摸母亲的额头,“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劳累产生了幻觉,总感觉每次过来你的气色都好了许多”
皓阳去洗手间打了一盆热水过来,轻轻的帮妈妈擦着身子,这是他每天必须要求自己做的事情,每天过来他都会陪妈妈说好多好多的话,有时候,甚至说到自己趴在妈妈身边睡过去,妈妈,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亲近的人。
我多希望你可以醒过来陪在我身边,当我被爸爸欺负的时候你可以为了我和他闹别扭,可以每天为我做许多许多的营养餐,可以每天不停的在我身边唠叨,可以在我熬夜工作的时候一再的催我去睡觉,可以每天都帮我介绍许许多多朋友然后逼我去相亲,所有母亲会做的我都渴望你能为我做,尽管那些事情会让我烦,我也很愿意很愿意。
如果你醒过来,看见父亲对我所做的一切,你也会觉得他很过分对不对,我不会恨他,我知道你也不希望我恨他,毕竟,都是我不好。
我不该带着妹妹出去却不好好照顾她,我不该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抛下妹妹一个人在那么危险的地方。
是我害死了妹妹,害了你,也害了爸爸。
我活该被折磨。
是我活该。
我活该。
我不想流泪,永远都不想。
尽管那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透明的液体已经三番五次的想冲出眼眶的防御划过脸庞,我还是努力的抵挡住了它的袭击,我不会让它得逞。
妈妈也一定希望看见自己的儿子很坚强很坚强。
眼睛闭上的时候,天还是黑蒙蒙的。
等到眼睛睁开时,天竟然亮了。
这个世界总是这么奇妙,让人捉摸不透。
窗外世界,是蓝色的天,白色的云。
偶尔有几只雄鹰翱翔在中间。
绿色的树,红色的花。
偶尔也有几只蝴蝶栖息在上面。
热闹的街道上,人山人海。
偶尔有几个人会有一场邂逅相遇。
可能情定终生,可能一拍而散。
这个世界,真的美丽。
像是一个老画家酝酿了几个世纪的绝笔。
颜色匀调,搭配和谐。
而我呢,是一个无意间闯进这幅画的懵懂少年,与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像是老画家无意间滴落的一笔墨水,如果处理不及时,便会毁了这幅画。
好久好久没有去看小美了,其实我每天都有想它,很想它,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它,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讨厌死了这个地方。
它陪我度过了这么多这么多的岁月,而我却狠心的将它遗弃在宠物中心。
人生确实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办公室一片寂静,同事们都下班回家了。
我就像一个守墓者,面对一切死过去的东西,还能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打开电脑,每天都有写不完的报告,看不完的资料。
原本想去冲杯咖啡,手机却及时的响了起来。
发件人是杨仁希。
内容是“我被一个老酒鬼纠缠上了,速来解救”
地址是唐人街。
我记得仁杰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的要求我照顾好她,她是杨家的掌上明珠,就像我妹妹当初在我家的地位一样。
每次看见她,都忍不住对妹妹的思念。
皓阳轻轻的关了门。他不喜欢乘电梯,因为那种失重超重的感觉会让他很不舒服,而今天,他破例了,曾经死都不愿改变的习惯,今天他改变了,独自站在死沉沉的电梯里,皓阳无奈的倚着墙壁捏了捏自己的太阳穴,这样会让他得到一点解脱,他把自己对妹妹所有的忍让,都给了杨仁希,皓阳从没因为当年的事情对他们有任何偏见,那不是他们的错,仅仅是一场意外,一场因年少时顽皮而引发的意外。
既然事已至此,何苦紧抓着过去不放。
或许松开手,能看见更美的阳光。
放手不是放弃,只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停车场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影子,只有许多车子环绕在皮鞋与地板之间碰撞发出的声音里,从回荡声中明显能感觉到皓阳的急促,他不需要在车海中寻觅自己车子的影子,因为停车场里每天都只有一辆自行车停放在那。
当所有的车子在炫耀着自己的光彩时,只有它茕茕独立与角落之中,最不起眼的,能突出别人华丽的,其实也算焦点。
走过了一个有一个路口,停留了一个又一个红灯,目的地越来越近,脚不曾停止过,额头上有汗珠,身体不曾累过,内心得到了大大的发泄。
仁希扭捏的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身边那个冒着沉重酒气的酒鬼一直唠叨个不停,只要仁希一说要走,他便破口大骂,不让她走。
看样子,他并不像流氓,他好像比谁都有血有肉。
忽然,一声急速的刹车声以光的速度传到了仁希的耳朵里,向上帝降临一般的喜悦在心中茂盛的燃烧着。
“对不起,我迟到了”,皓阳伸出手,“我们走吧”
仁希慢慢的挪开身子,下意识的看了看酒鬼。
酒鬼厌恶的看着皓阳,仿佛有人打搅了他的春梦。
“你是谁?”
皓阳惊讶这个土生土长的外国人竟然还能将中文说的如此地道。
“他哥哥”皓阳说,“我来接她回家”
仁希对酒鬼敬了个礼,示意自己要离开,她坐在车上,皓阳准备带她走,这时,酒鬼突然奢求看着他们说:“don’taway,please”
接着眼泪就不由自主的往下落,一滴两滴三四滴,能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抗衡了。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皓阳同情的看着他。
“能不能安静听我说一个故事?”他说,“我会十分感激你们的”
皓阳停好车,缓缓地走到他身旁。
“我愿意听”
……
……
……
作家最大的悲剧是他的作品没人能读懂。
演说家最大的悲剧是他的故事没人倾听。
还好,这位酒鬼终于找到了一位能听懂自己故事的人。
情况还不算太糟。
有些故事,不论作者的文学功底有多深,也不管他的文笔有多么倾国倾城,始终打动不了读者,因为人和牛的交流方式是有代沟的。
而有些故事,就算表述着是一个结巴,听者却能牢牢记住这个故事,并且多年以后依旧把它当做一个耐人寻味的经历,从不曾遗忘过。
因为故事的情节,正是听者所经历过的。
原来,这个看似平凡的酒鬼,却有着这么不平凡的经历,独自在中国生活了许多年却还是一事无成,因为他找不到奋斗的目标,就在他打算回国的那一天,遇到了自己生命中必须遇到的那个她,可惜丈母娘太势力,嫌酒鬼穷,不允许他们来往,但是他们还是经常私底下来往,终于他们跨越了那道隔阂有了自己的孩子,岳母知道后雷霆大怒把女儿关在家里不准出门,并且要求打掉孩子,酒鬼知道后便偷偷的去她家准备带着她逃跑,可惜那时酒鬼太年轻,不知道孕妇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就这样他造成了自己终生无法挽回的遗憾,他还未出世的孩子就这么死在半路上,他们自己举行了婚礼,并且共同奋斗了十年,就在酒鬼成立公司的第二年,他的妻子去世了,因为长期劳累营养不良的原因,那时,酒鬼的公司已经做进了五百强。妻子死后,酒鬼卖了公司,把钱全部寄给了岳母,从此就把自己整天泡在酒壶里,为的只是是自己麻木。
那时候,皓阳也终于懂得,为什么父亲会这么痛恨自己,那些漫长的岁月里,父亲也曾把自己泡在酒壶里,那些隐藏着的伤口,是我无法体会的痛。
是我让他失去了那个曾经与他同甘共苦的女人,是我让他失去了奋斗的目标。
原来,他对我不是恨,而是撕心裂肺的疼痛。
“皓阳哥”,仁希问,“你真要每个星期都去找酒鬼下象棋么?”
皓阳拍了拍仁希的后脑勺说“什么酒鬼,他现在是你皓阳哥的好朋友Jack”
“会打笨的啦”,仁希嘟着小嘴,“你为什么这么相信他说的话?”
“我能看见他心里在滴血”,皓阳意味深长的说,“那种感觉漫长而又深刻,除了他妻子,没人能够帮他止血”
“嗯”,仁希看着皓阳,“不懂”
然后哈哈大笑。
“死丫头”,皓阳问她,“现在要去哪?”
仁希摇摇头,“不知道,你去哪我就去哪”
“我去死你去吗?”
“去啊,走吧”
甜美的笑声弥漫了整个唐人街,忧伤中略带些欣慰。
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突然捡到块糖时的喜悦,糖会刺伤原本破裂的嘴唇,却也能甜满整个口腔。
疼痛中又带着几丝甘甜,那是什么感觉。
很遗憾,用文字表现不出来。
但我想,总有一天,你会亲身经历这种感觉,不需要像现在这般迷茫的去幻想所有的可能。
“上车吧”,皓阳说“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仁希问,“是十八层地狱么?”
“不是,”皓阳笑笑,“是天堂”
“那就走吧”仁希说。
仁希紧紧的抓住皓阳侧身的衣服,略带着些少女的羞涩,像古时候的大家闺秀。
“坐稳了没?”皓阳问。
“嗯”,她回答,“稳了”
有时候,你愿意相信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你有多爱他,也不是他能给你多少承诺与保证,而是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你就知道他能给你想要的安全感。
路上很吵,有汽车声,有吵闹声。
皓阳和仁希很安静。
仁希本身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有着林黛玉一样的身躯,所以她哥哥总是担心这个大小姐在学校会被人欺负。
皓阳不是内向的人,只是在美国的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沉默。
或许,有时这种沉默并不尴尬,而且宁静又美好。
他们来带了一个郊区,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虽不及世外桃源,但也称得上是人间天堂。
皓阳的一个急刹让仁希猛的撞到他背上,都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可是皓阳并不疼,疼的是仁希。
“抱歉啊”,皓阳尴尬的说,“我平常习惯了”
“没关系”仁希笑笑,“不过你背上的肉怎么这么少?”
“身材好呗”皓阳开玩笑说,“你羡慕啊?”
“不是”,仁希看着皓阳,“平常伯父忙,你要照顾好自己”
“死孩子”,皓阳鄙视,“快点走了”
“又要走去哪里?”仁希问。
“那边”,皓阳指着对面的大楼说,“知道那四个大字怎么念么?”
“宠物中心”
“真聪明”
“不会吧”,仁希说,“那就是天堂?”
“不是”皓阳摇摇头,“是有小美的地方才是天堂”
皓阳的眼神里充满了幸福,那是对朋友所有的期待,也是对朋友所有的愧疚。
仁希凝视着皓阳,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温暖,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让人久久不能释怀。
小美看见皓阳来了,立即从店员的怀抱里挣脱出来,飞奔到皓阳身边,皓阳也早早的张开怀抱等待小美的热情回应。
他陪着小美玩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小美玩累了,他也累了,才停下来。
警钟开始鸣叫,夕阳慢慢的只剩下余晖。
店员快步的朝小美走来,小美使劲的抓住皓阳,仿佛遭到恐怖分子袭击一样的害怕,皓阳的心也在不停的抽搐。
“thelittledogneedsbath”店员狠狠的说。
意思是,你应该把小狗还给我了。
皓阳松开手让店员抱走它,可是小美却不停的嚎叫,歇斯底里的。
皓阳强忍着心中的不舍转身离开。
仁希看懂了他的心。
“等等”仁希走向店员,“giveme”
她告诉皓阳,她愿意照顾小美,她说自己一个人在学校很孤单,她愿意把小美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不让它受一点委屈。
“不行”皓阳拒绝了她,“这样会影响你学习的”
仁希没有理会皓阳,自己尽管抱着小美离开,她第一次这么粗鲁的任性过。
皓阳一直在呼喊她,用什么不理她,生气了之类幼稚的理由威胁她回来,可是她还是坚定的走了。
没办法,皓阳不能在在原地奢求她回来,只好追上去。
“你怎么突然这么固执?”皓阳拉着她的胳膊,“我答应还不行吗?”
仁希停下了脚步,“真的吗?”
“真的”
“你放心吧,我不会影响学习的”,仁希看着皓阳说,“以后你每个星期去找Jack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小美过去陪你们下象棋”
“谢谢你”,皓阳欣慰的说,“不过不用你过来,我去接你们就好”
“都好啦”仁希点点头。
“但是Jack说你长了一双很像他妻子的眼睛,你就不怕他对你有非分之想啊?”皓阳坏笑。
“不怕”,仁希坚定的说。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你说了,只有他妻子才可以成为他的止痛药”,仁希说,“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在我身边的嘛”
“是是是,我的大小姐,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的”皓阳说。只是简单的说说。
有时候,即使只是一句简单的玩笑话,还是能让一个人记住很久很久。
可能话音刚落,你已经相忘于江湖了。
而对方却死死的连标点符号都那么清晰。
这就是说的人和听的人的区别。
海洋慢慢的吻上了夕阳。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每天相遇的机会只有两次,一次是早晨,一次是傍晚。
而它们还贪心的觉得不够不够。
一天两次,对像牛郎织女那样的恋人来说是多么奢侈的事情。
又或者对已亡妻的Jack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宽敞而又安静的公路上,只有一辆自行车。
有一个骑车的青年。
有一个羞涩的女孩。
还有一只幸福的小狗狗。
他们的影子渐行渐远,慢慢的消失在视线当中。
生活好像又有了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