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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很久以后,风间向夕夜讲述自己和初恋女友的过去,两种初识在夕夜的脑海里如同电影中象征镜头的复现。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她坚信故事是这样发生--

男生转身时本想对一直跟着自己的女生发作,看见那不带表情却罩着温柔之色的面庞,恼怒在刹那间便烟消云散。

“呐。如果非常难过,哭也可以,但……”

女生稚嫩的手伸向风间,将掌心摊开在下颌处。

行道树伸展的枯枝,早早暗下去的天色,接连亮起的路灯,安静的街道,暖黄的光,说话时呵出的白雾……一幕一幕,匆匆闪回,真实平和得甚至不能引起任何情绪变动,如同一种早知结局的前情提要。

时隔六年,在葱郁的翠绿还在潮涨汐落的夏末,混杂着汗液气息与焦灼气味的喧嚣异常的运动场边,与彼时毫无联系的情境里。

风间朝夕夜伸出手,重复那句话:“眼泪是珍贵的东西,不能让它落在尘埃里。”

这其中,有些是注定的。

“那么今年我们系的合唱,就由顾夕夜同学来组织吧。”导师在全系会议上说完这句话便宣布散会,学生们像是完全没有听见一般作鸟兽散。

被剩在最后,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的人是夕夜。

明知她没有人缘,却故意作出这种安排,在这个女生居多的院系,进一步煽动大家对她的嫉妒与仇恨,使她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最后不得不向自己妥协。导师阖上资料走出门去时,冲目光呆滞的女生笑了笑。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初中时是合唱团领唱,高中班级合唱时担任的是钢琴伴奏,并不需要和任何人协作,回想起来,尽管出色,但夕夜不善于融入集体,更别说担任组织者。

回寝室前绕去了图书馆,借了八九本与专业相关的原版书,一路抱着走,沉重得明显感到手酸,肩包每隔半分钟左右就滑下来一次,不得不走几步停一停。

路程过半时不出所料地出现了主动提供帮助的搭讪男。但这种情况下,似乎没平时那么讨厌。

夕夜真心地谢过他,对方顺势要手机号的时候,也没有拒绝。

刚进寝室就收到短信:“我是刚才帮你搬书的那个哦^___^Y,我叫XX,是XX系X届的,交个朋友吧~\(≧▽≦)/~”

看到男生使用表情符号,夕夜就忍不住一哆嗦。虽然贺新凉过去也常这么做,但他那时不过16岁。年满20还这么爱撒娇就不能违心地说是什么优点了。虽然他自报了姓名,但由于并无好感,夕夜把那号码存为“路人甲”。

看在他乐于助人的分上,夕夜忍耐着给他回过去:“嗯,谢谢你。”并没有做自我介绍。

路人甲似乎是神经较粗脸皮较厚的角色,又继续发:“下午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去打羽毛球哇XD?”

羽毛球……

总觉得篮球足球才是适合男生的运动,“羽毛球”这种字眼看起来就令人反感。夕夜委婉地拒绝了。

路人甲却穷追不舍:“啊咧咧--你没有什么喜欢的运动吗?没有爱好吗?”

“爱好看书。”

“看书吗?哎呀我也是一样哦(*^__^*)。我们可以交换书来看哦。”

夕夜努力回想刚才那张路人脸,怎么都不像读书人,但有时人不可貌相,这么小的事没必要较真。含糊地答应了这个“换书看”的提议。

过了大约半小时,路人甲又突然发来一条:“^__^你平时晚上去不去夜店啊?”

夕夜笑了,没再回过去。

这种肤浅的示好,太廉价了。

没有刻意去联系易风间。

于是便断了联系。

起初几天一直想着他,但后来就逐渐习惯了,只是想着他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好好生活就已经安心。孤独是夕夜最容易习惯的事。

其间倒是多次见到路亚弥,正巧选了同样的通选课,或者午饭时在餐厅偶遇,只要她身边没有季霄,她就会主动招呼夕夜坐在一起。

她比夕夜小一届,读大二,看起来却像高二学生,无时无刻不元气满满。在稳重内敛的季霄身旁,有种不协调感。被问起怎么会和季霄交往,答案却出人意料。

“我啊,从初中就喜欢他,为了他考进阳明,又为了他考进F大,是个固执又缠人的跟班哦。虽然高考是撞了大运,侥幸啦侥幸。”

“怎么侥幸?”

“最不擅长的英语科答题卡涂错位,等到快交卷才发现,理应按照一行一行的顺序涂,我却按照一列一列的顺序涂,最后要改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居然得了138分,把自己也吓一跳。”

“不、不是吧……这都行!”夕夜木讷地咬着筷子僵住。如果按照正确的顺序填,说不定连38分都得不到呢。

亚弥笑眯眯地喝了口汤,眼睛弯在汤碗上方:“爱情感动了上帝哦。”

夕夜有点无奈地笑起来。

亚弥是读书不在行的类型,但为人处事很机灵,有时有点冒失,整体上还是很讨喜。不过再怎么说也和“执着”这种词划不上等号。

“从初中开始,中间就没喜欢过别人吗?”夕夜问。

“季霄和颜泽学姐交往后喜欢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

差点忘了,同校学妹,不可能不知道季霄和颜泽那段短暂的恋情。

高中时季霄担任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颜泽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两人都是叱咤风云的校内偶像。

“……不过呀,当我发现自己每次喜欢的人都那么像季霄之后,就连喜欢别人的希望也放弃了。”

那不是放弃,而恰恰是无法放弃的象征。

因为相似的话或字眼,因为相似的表情或目光,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贺新凉。

如出一辙的事,也发生在夕夜身上,所不同的是,她的爱情如同这世界上99%的爱情,感动不了上帝。

一次次误以为可以真心爱上一个人。

一次次期望又失望。

而真相是,内心深处牵出一端系着某人的线,固执地束缚了你的意识,既无法感动上帝,又无法说出--

“新凉,再见。”

女生宿舍的水房向来是是非聚集之地。

衣物放在盆里浸泡柔软剂,夕夜洗干净手,回屋看了会儿书,十分钟后去清洗,走到门口听见里面正在议论的人是自己,不由得脚步一滞。

“怎么会让她负责这么重要的合唱?”

“你傻啊,没听说顾夕夜是XXX导师的人么。”

“他的人?”

“就是和他有那种关系呗。真是搞扯,拿全系的事来送人情。到时候我们都不参加,看顾夕夜怎么办。”

“就是,不参加,反正我本来也不打算参加学校里这些事,那种趾高气昂的烂女人,整天用鼻孔瞧人,谁要去给她捧场!”

“……”

夕夜淡然走进水房,几个女生立即收了声,其中一人迅速倒掉盆里的水回去晾衣服。

真相与传闻正好相反。

XXX导师,其夫人癌症末期。对夕夜有好感,为了迫使夕夜就范利用权势不择手段,这次又故意设局对夕夜施压。

有时想着不禁鼻子发酸,为什么自己要被拘泥在这样的困境中被这些阴险卑鄙的人糟践。

可又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人以我为荣。

没有人对我宠溺。

没有人给予我叛逆的权利。

我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趋于完美,向人们证明自己。

对于世界的了解,夕夜全是从电视剧中习得的。刚认识亚弥时,很自然地把她和季霄分别与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对号入座。随着了解深入发现,不仅季霄不像入江那么冰山,亚弥也不像相原那么脑残。

虽然喜欢季霄超过六年,但其间更多是无声无息的暗恋,没有死缠烂打,而是拼命完善自己,使自己最终能与季霄平起平坐。是这点赢得了夕夜的尊重。

“通常这样含蓄的恋慕不容易成功,你们这算是奇迹。”那次在食堂和亚弥一起吃饭,临到末尾夕夜总结说,“太有少女漫画的梦幻感了。”

“嗯。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所以和风间相处时,你不要太含蓄。”

“欸?”

“风间并不是那种习惯于特别主动的男生,以他的条件,从小到大也用不着特别主动。就拿单若水来说吧,简直是爱他爱得魔障了,为了追他死皮赖脸搬到他们寝室,男生宿舍管理员有一次都把她的行李堆到寝室楼大厅中间赶她走,她下了课居然能泰然自若搬回去。”

“啊……原来传说中单若水倒追的人是易风间。”

“就是他咯。最后先崩溃的人是季霄,实在受不了和一个女生不明不白同居一室,才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搬出来。这么一来,风间当然更受不了了,没过几天也收拾东西来和季霄同住。这就是他俩现在都没住学校宿舍的原因。”

“那么易风间,他对单若水什么想法?”

“当然是轻视加厌烦啦,喜欢的话还用得着卷铺盖逃跑吗?”

如此讨厌的人,为了谁却能够忍着反感委屈自己约她外出旅游。

那个“谁”,是自己。

虽然不知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易风间心血来潮找乐子的原因,夕夜已经异常感动了。

“风间说过,有两件事是他雷区,一是别人催他,二是别人给他不可捉摸的感觉。所以依我对他的了解,故作矜持和神秘不是与他相处的上上策。”

夕夜很感激亚弥能给自己中肯建议,但是……

“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和步调,如果为了迎合易风间的喜好刻意伪装成另一番模样,即使被喜欢,被喜欢的人也不是我。”

亚弥有点遗憾,一段恋情尚未开始,却眼看就要终结于双方的不愿妥协。

第二次见面时,与风间交换过手机号,但一条条塞进短信收件箱里的只有路人甲的“电子情书”,风间始终杳无音讯。

周六早晨,夕夜稍稍比平时早一些起床,想去图书馆占座自习,洗漱后见室友还在呼呼大睡,又受到感染没了精神,懒散地躺回床上,将手机举到眼前。一条未读短信,发件人依然是那个路人甲。

夕夜索然寡味,拍着自己胸口轻声感慨:“好可怜哦。”

这是不被任何人宠爱的夕夜从小养成的习惯,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可怜自己。每当遇到感伤的事就模仿母亲拍拍自己胸口。

按下“查看”后,一句话跃入视野:我们换书看吧,我有一本好书,你肯定喜欢。

夕夜还是很高兴终于遇见一个“爱看书”的人,回复他:“十一点半在第五食堂门口见吧,你想要我给你带哪类书呢?”

对方迅速回过来:“文学性特别强的小说。”

夕夜想了想,不太清楚“特别强”究竟是哪种程度的强,按自己的喜好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天黑前的夏天》,过了会儿又觉得太女性化,不适合男生阅读,换了本《通向蜘蛛巢的小径》。

十一点半时如约在食堂碰面,路人甲带来一本以男主角得绝症为结局的纯爱小说,夕夜听室友说起过。

翻了两页,实在看不出文学性在哪儿,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回去便塞进书架,有点后悔用卡尔维诺的著作去换,想来果然高估了他。

一起在食堂潦草地吃了顿午饭,夕夜愈发觉得和他没有共同语言,没有拂袖而去全因对方帮助过自己理应答谢。

那些偶像剧中学识渊博家世良好的翩翩少年都去了哪里?

那些揣着少女情怀的哼唱与对谈又去了哪里?

傍晚下过一阵雨。雨丝延成细线飘落在窗台上,水泥墙体被濡湿一圈,雨停后放眼望去,垂直向的街道空无一人且干净清洁。夕夜换件萱草色的宽松外套下楼,在学校附近的小店吃晚饭。

漂亮女生一个人坐一桌,总是十分显眼。服务员点完餐都倚在不远处的柜台悄悄往这边瞥。

摆在左手边正面朝上的手机,显示着时间与日期,没有未读讯息。

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

吃到一半,听见旁边一个大桌传来的嬉笑声中,有个人声分外耳熟。

有个短语叫做--

近在咫尺。

尽管压低了头,变换了坐姿把大半的背影留给那桌人,草草扒拉两口饭就匆忙埋单,但还是很确定对方一定注意到了自己。

孤独,被尽收眼底。

而颜泽,即使上了大学,离开了过去的朋友圈,失去了自己这个闺蜜,也依旧被人群环绕。

出店门时似乎听见身后有人在叫“顾夕夜”,但没有回头。

这种时候,应该掉几颗眼泪。

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

应该朝收件人不存在的地址发去大段大段的心情短信。但是压抑的情绪在转换成拼音被输入前就已丢失,只剩一种古怪的冷静、麻木与清醒。

睡前听的歌是《Eyes on Me》,第二天照常早起,洗脸,走去教学楼的路上买个茶叶蛋。每隔一天的课间拆包饼干,吃一半留一半,因为没有要好的女同学和自己分着吃。

告诉自己,生活便是如此。

轮到上X导师的课,他假装不经意地询问前排同学“合唱有没有开始练习”,放大了音量,余光瞥向夕夜。

一天一天过去,路人甲的短信逐渐成了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常常毫无预兆地收到:“你该不会是很在乎我?”

夕夜通常不予理睬,过去有过类似的事,被无视一个月后对方就会自动放弃,但这次,此人似乎异常锲而不舍,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回答问题,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没有一丁点被冷落的觉悟。

有一天路人甲终于情绪低落地发来短信:“其实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想和你聊聊喜欢的书。”

夕夜回复:“不必了,我们不是同类人。”

总算,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最终书还是没换回来。

无法界定这个夜晚属于暮秋还是初冬,一向对季节的划分不敏感。

夕夜躺在床上,一边想念《通向蜘蛛巢的小径》,一边看着手机灭掉不再亮起。

高一时的寒假,季霄向颜泽告白,却把没有称呼的短信错发到夕夜手机中。

虽然对季霄没感觉,但因为信以为真,其实有点高兴。

暖黄的壁灯照在脸颊上,烫过眼睑的温度,定格住一片白晃晃的光。在心里反复演练的拒绝辞,视之为秘密却藏不住,借着向颜泽寻求解决方案让她知晓。

一点一滴小女生心机。

至今仍被铭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