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
传统的宗教与伦理科学研究,这两点使得我们确立了基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哲学家的哲学体系中也少不了这两点,只是在每个哲学家的体系中它们所占的比重不同而已;但是缺少了其中任何一点,都不能称之为哲学。
哲学这个词被人在各种场合用各种方式提及,有广义的,也有狭义的。我对这个词的使用都是基于对它广义上的理解,下面我就谈谈我的这种理解。
在我的理解中,哲学是介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与神学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包含着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思考;它与科学也有共同之处,那就是理性地看待事物,而不是一切都遵循权威,无论是哪种权威。我认为,凡是能够得到确切认识的知识都属于科学;凡是不能得到确切认识的知识都属于神学。但是还有一片领域,它既不属于科学范畴,也不属于神学范畴,双方都不承认它,并且还攻击它,这片领域便是哲学。哲学家们最热衷的那些问题,科学根本给不出一个答案;神学家们给出的答案越来越不能让人信服。
宇宙为何存在?它有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它是在朝着某个方向演进吗?自然规律到底存不存在?我们承认自然规律存在是不是因为人类骨子里有一种热爱秩序的天性?天文学家眼中的人类不过是碳和水化合而成,爬行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星球上的东西罢了。那人类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还是哈姆雷特眼中那样的呢?或者两者兼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有贵贱之分吗?假如有的话,高贵的生活都包含些什么?如何才能得到它们?善良会被人们永恒地追求下去吗?换个说法,如果灭亡是宇宙必然的结果,那善良还值得追求吗?智慧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吗?还是不过是浓缩了的愚蠢?科学家是不可能在实验室里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的,现代人对于各派神学给出的信誓旦旦的答案则是满腹疑团。哲学的任务便是研究这样的问题,不过只是研究而不是解决。
既然是不能解决的问题,那我们为什么要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呢?下面我将以两种身份,从两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个身份是历史学家。从历史上来看,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对于善恶、是非的认识是他们行动的指南,也是许多影响人类发展的大事件的行动依据。我们今天同样还是如此。要想了解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时代,就必须了解它的哲学;当我们试图去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身上便有了哲学家的影子。人们的生存环境与他们的哲学是互相影响的,这种影响千百年来都在进行着,这也是本书要研究的主题。
另一个身份是一个人,苍茫宇宙中一个渺小的人。相对于浩瀚宇宙来说,我们从科学家那里得到的知识实在是太少了;如果安于现状,不去想那些我们还不了解的问题,人们将变得固步自封和麻木。而神学呢?它带给我们的信念是主观的、武断的,对于自己不了解的知识却偏要给它下一个定义。这是自欺欺人,这样做只会让人变得无知、傲慢。面对哲学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刻意回避还是不懂装懂都是无益的。怎样让人们在不回避的情况下,安心地在这些问题面前生活下去,并不受困扰,这就是哲学能为那些学哲学的人所作的事情。
公元前六世纪的希腊,有别于神学的哲学开始出现。基督教兴起与古罗马灭亡使得这种哲学被神学兼并。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哲学迎来了第二个伟大的时期。这期间天主教会支配着一切。这段时期的哲学发展是混乱的,混乱最终导致的结局就是宗教改革。从十七世纪开始直至今天,是哲学发展的第三个时期。科学对哲学的影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大;传统的宗教依然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它们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挑战;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宗教便会相应地进行改造以与之适应。这段时期内的哲学家在天主教立场上非常正统,并且普遍认为自己的国家要比教会重要。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从来都是水火不容,社会稳定与个人自由的关系也是如此。在古希腊,人们对城邦制的那种忠诚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亚里士多德试图发现比城邦制更好的体制,但是没有成功。对城邦制忠诚就意味着要牺牲个人自由,不过各地牺牲的程度不同,斯巴达的个人享受的自由比较少,类似于今天的德国和俄国;雅典则不同,那里的个人除了极个别时候会遭到迫害以外,享受的自由是最多的。古希腊的思想是建立在对国家和宗教的热诚之上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当时的伦理体系与人们的生活非常匹配,同时有很多政治的元素掺杂在其中。
后来希腊被马其顿和罗马征服,他们当初城邦制时期的那套伦理体系已经不再适用于社会了。旧的伦理体系逐渐被淘汰,新的伦理体系取而代之。新的伦理体系中社会性减弱,个人自由大大加强。斯多葛派认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忠诚与否,这种关系只存在于个人灵魂与上帝之间。这些理论为以后基督教的上台铺好了道路,因为基督教在一开始和政治毫无关系,在它最初的三百多年里,根本影响不到政府。从亚历山大到君士坦丁的整整六个半世纪里,社会稳定靠的不再是城邦制时期的忠诚,而是强制力。这种强制力最初来自军队,后来来自中央集权。罗马创立了军队、道路、法律和官吏,并在之后用强制力维系了一个帝国的稳定。在这个过程中罗马的哲学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罗马根本就没有哲学。
在这个被集权统治的漫长时期里,古希腊时期那些自由的观念被分解,其中我们认为富有理性的那一部分因为不再符合时代的需要遭到抛弃,而那些含有宗教元素的部分被基督教选择性地吸收进自己的教义。就这样,希腊的思想与传统被基督教兼并。
基督教普及了这样一个道理:相对于国家,人们更应该忠诚于上帝。这与苏格拉底的“相对于人我们更应该服从于神”的观点相似。这种观点得到了早期基督徒统治者的认可,并得到了传承。拜占庭帝国,以及后来的俄罗斯帝国都传承了这部份认识。这种忠于宗教大于忠于哲学的思想,现今仍然存在。
西欧的文明进程被野蛮人的入侵破坏,一度中断了六个多世纪。但是爱尔兰是个例外,它一直抵抗到九世纪才最终被丹麦占领;被占领之前的爱尔兰还诞生了一位伟大的人物:司各特·欧里根纳。在东罗马帝国,希腊文明已经凋谢。直至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攻陷,除了在艺术上增加了一种传统和制定了罗马法典以外,东罗马没有给世界创造更多重要的东西。
五世纪至十一世纪是一个黑暗的时代。在西罗马,基督教关于忠于上帝甚于忠于国家的言论引起了冲突,表现形式就是代表上帝的教会同代表国家的国王之间的冲突。教皇的权势得到了极大的扩张,遍布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大不列颠、爱尔兰、德国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和波兰。之前教皇能控制的权力范围仅限于意大利与法国南部。十一世纪末之后,教皇逐渐取得了上述地区的控制权。当时在西欧,教士有一个严密的组织,他们只听从罗马的指示,疯狂而又贪婪地追逐着权力;一直到十三世纪,教会通常是在与国王的斗争中胜利的一方。征服一个国王、一个国家,这并不仅仅是基督教传播的胜利,还是地中海统治者与北方蛮夷之间的另一次冲突的胜利。教会的统一意味着罗马帝国的统一,它体现在各个方面:祷文必须是拉丁文;首脑人物必须来自意大利、西班牙,或者法国南部;教育全是古典的;教会在当时既代表着对传统的继承,又代表着当时文明的最高成就。
然而,教会的权威与世俗王侯们手中的权利有矛盾。对于征服者们来说,那些法律制度显得沉闷而又迂腐,事实确是如此。国王必须将手中的一部分权利分给封建贵族,他们的品行同样低下。这些暴虐的君主同样会向上帝祈祷,同样会忏悔。但是教会与国王都没有取得对方的信任。国王与贵族手握兵权,为什么要听从于教会的那些书呆子呢?如果不让他们烧杀抢劫,不让他们饮酒、恋爱,那手中的权利不就形同于一张废纸吗?因此,不顾教会反对,他们仍然我行我素地进行决斗和比武,还发明了马上比武与恋爱的新花样。甚至,他们会失去理智,杀死平时不敢惹的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