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1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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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3.1 电器的选择
3.2 导体的选择
4 配电设备的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4.3 对建筑物的要求
5 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5.1 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Ⅰ)将带电部分绝缘
(Ⅱ)采用遮栏或外护物
(Ⅲ)采用阻挡物
(Ⅳ)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Ⅴ)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附加防护
5.2 间接接触防护的自动切断电源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
(Ⅱ)TN系统
(Ⅲ)TT系统
(Ⅳ)IT系统
5.3 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
(Ⅰ)SELV系统和PELV系统
(Ⅱ)FELV系统
6 配电线路的保护
6.1 一般规定
6.2 短路保护
6.3 过负荷保护
6.4 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
7 配电线路的敷设
7.1 一般规定
7.2 绝缘导线布线
(Ⅰ)直敷布线
(Ⅱ)瓷夹、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
(Ⅲ)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
(Ⅳ)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Ⅴ)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
(Ⅵ)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7.3 钢索布线
7.4 裸导体布线
7.5 封闭式母线布线
7.6 电缆布线
(Ⅱ)电缆在屋内敷设
(Ⅲ)电缆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敷设
(Ⅳ)电缆埋地敷设
(Ⅴ)电缆在多孔导管内敷设
(Ⅵ)矿物绝缘电缆敷设
(Ⅶ)预分支电缆敷设
7.7 电气竖井布线
附录A 系数k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