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0 1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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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 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原料、辅料、燃料
3.1 原 料
3.2 辅 料
3.3 燃 料
4 物料贮存及物料准备
4.1 物料贮存
4.2 物料准备
5 铋物料富集
5.1 一般规定
5.2 侧吹熔池熔炼
5.3 底吹熔池熔炼
5.4 鼓风炉熔炼
5.5 盐酸氧化浸出
5.6 氯盐直接酸浸
5.7 稀硫酸预浸-氯盐酸浸
5.8 铅铋合金电解
6 铋火法粗炼
6.1 一般规定
6.2 反射炉还原熔炼
6.3 转炉还原熔炼
6.4 反射炉混合熔炼
6.5 真空蒸馏粗炼
7 铋 精 炼
7.1 一般规定
7.2 火法精炼
7.3 硅氟酸盐电解精炼
8 铋冶炼综合回收
9 冶金计算
10 公辅设施
11 车间配置
11.1 一般规定
11.2 物料贮存及物料准备
11.3 熔炼富集
11.4 浸 出
11.5 电 解
11.6 火法粗炼
11.7 火法精炼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5.7 稀硫酸预浸—氯盐酸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