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29 2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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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
序言
CHAPTER 1 刑事篇
一 毒品犯罪
1.三人贩卖、运输毒品被判重刑
2.制造毒品领刑十五年
3.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二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1.泔水油加工生产“地沟油”无良商贩获重刑
2.收购销售病死牛肉触犯刑法
三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1.奸杀分尸女学生,男教师被判死刑
2.因琐事伤害同班同学,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3.网络诱奸13名未成年少女,无业男子被判死刑
4.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应负刑事责任
5.民事赔偿取得谅解,交通肇事被判缓刑
6.残忍杀害无辜儿童,依法被判死刑
7.绑架造成被绑人员死亡,依法从重处罚
8.校园暴力致多人死伤,持刀学生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9.追赶捅刺致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10.替毒贩代买毒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11.父母贩卖亲生女婴,被依法撤销监护权
12.职校学生琐事起争执,伤害杀人犯罪判无期
13.酒后滋事冲动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14.轻信男友教唆帮助犯罪构成共犯
15.男子酒后强奸获刑,少女防范不足受伤害
16.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
17.参与持械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
18.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被判重刑
19.奸淫、猥亵多名无辜幼女,依法被判死刑
20.团伙贩卖多名儿童被重判
四 知识产权保护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其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违反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HAPTER 2 民事篇
一 婚姻家庭案件
1.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2.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3.继母虐待子女,可依法变更抚养关系
二 合同纠纷
1.签订、履行合同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优势地位获取不当利益
2.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享有、流转
3.房价上涨后一房二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1.探望权应遵循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并兼顾履行及执行
2.处理抚养关系应充分了解并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的意愿
3.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是理赔的前提
4.出嫁女离婚居本村,随其生活子女可落户
5.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6.幼童掉入小区无盖井,物业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疏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1.专利侵权损失赔偿数额可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
2.造成注册商标功能实质性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
3.恶意注册、使用域名,构成商标侵权
4.私自添加包装标识,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5.在先权利与商标权的冲突解决
6.历史题材美术作品除公有领域素材,若侵犯作品独创性表达则构成侵权
7.网络服务者对侵权作品进行管理、推荐并直接从中获利构成侵权
8.特许经营合同不得擅自排除“冷静期”
9.销售商明知或应知其销售的是侵权商品构成侵权
10.历史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不能为个别人垄断
11.商标权利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亦未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商标获得核准注册前,无权禁止其他主体使用相同商标
13.销售正品商品可使用相关商标进行宣传,但非专卖销售商宣称专卖构成不正当竞争
14.擅自将知名企业字号作为域名主要组成部分使用构成侵权
15.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可获著作权
16.未经许可,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构成侵权
17.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为准
18.被特许人的单方解除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
19.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通用名称的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0.侵权人不按法院要求提供账簿、资料,法院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2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内容为准
22.销售商“知假售假”,即使提供侵权商品来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23.商标构成要素近似但市场区分明显、不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的不构成侵权
24.恶意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在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赔偿
25.符合有关原产地、原料等特定品质且经证明商标权人许可,方可使用证明商标
26.侵害商标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界限
27.行使著作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8.“刺穿公司面纱”
29.直接故意侵害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酌情确定较高的赔偿数额
30.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不以“商业目的”为限
31.善意专利产品终端使用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3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33.确定权利要求的内容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理解为准
34.故意毁损证据、阻碍和抗拒证据保全的,推定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对其不利
35.是否构成商标权侵权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
CHAPTER 3 行政篇
一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1.土地征收补偿信息未公开,法院判决国土局败诉
2.申请政府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3.公民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应答而不予答复的,法院判决答复
4.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作机关或保存机关可供其选择
5.行政机关未尽到信息检索义务,人民法院判令其重新做出
6.政府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到位,人民法院判令重新做出
7.当事人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应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政府超期答复当事人信息公开申请,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