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16 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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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土资源”的历史思考(代序)
第一部分 1907年刑律草案
一 上谕
1.决定修订律例谕(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二日,1902年3月11日)
2.著派沈家本、伍廷芳修订律例谕(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初六日,1902年5月13日)
3.永远删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重刑谕(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日,1905年4月24日)
二 奏折
1.伍廷芳、沈家本等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
2.奏订新刑律折(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七日,1905年10月15日)
3.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奏修订法律请派大臣会订折(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一日)
4.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奏修订法律宜妥慎进行不能操之过急片(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一)
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修订法律情形并请归并法部大理院会同办理折(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6.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奏拟修订法律办法折(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九日)
7.宪政编查馆大臣奕劻等奏议覆修订法律办法折(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初五日)
8.修订法律馆奏刑律草案告成分期缮单呈览并陈修订大旨折(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1907年10月3日)
9.修订法律馆为刑律分则草案告成缮具清单折(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7年12月30日)
三 草案
大清刑律草案(附总说、沿革、理由及注意)
第二部分 1907年刑律草案签注
1.著京外各衙门签注新刑律草案谕(宣统元年正月二十六日,1909年2月16日)
1.学部原奏
2.两广总督原奏
3.安徽巡抚原奏
4.直隶总督原奏
5.东三省原奏
6.浙江巡抚原奏
7.江苏巡抚原奏
8.湖广总督原奏
9.山东巡抚原奏
10.江西巡抚原奏
11.山西巡抚原奏
12.都察院原奏
13.闽浙总督原奏
14.河南巡抚原奏
15.湖南巡抚原奏
16.贵州巡抚签注
17.陕西巡抚原奏
三 签注清单
1.学部签注清单
2.两广签注清单
3.安徽签注清单
4.直隶签注清单
5.浙江签注清单
6.两江签注清单
7.湖广签注清单
8.山东签注清单
9.江西签注清单
10.山西签注清单
11.闽浙签注清单
12.都察院签注清单
13.河南签注清单
14.湖南签注清单
15.云贵签注清单
16.广西签注清单
17.四川签注清单
18.邮传部签注清单
19.热河签注清单
20.度支部签注清单
21.陆军部签注清单
22.甘肃新疆签注清单
23.东三省签注清单
24.陕西签注清单
第三部分 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
1.凡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谕(宣统元年正月二十七日,1909年2月17日)
1.法部、修订法律馆为修正刑律草案告成敬缮具清单折(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10年2月2日)
三 修正刑律草案(附按语)
第四部分 资政院审议
一 奏折
1.宪政编查馆核订新刑律告竣敬谨分别缮具清单请旨交议折(宣统二年十月初四日,1910年11月5日)
二 初读
1.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一日下午一点三十分钟开议:
2.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三十五分钟开议
3.宣统二年十二月初六日下午一点钟开议
三 再读
1.宣统二年十二月初六日下午
2.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七日下午一点钟开议
3.宣统二年十二月初八日下午一点三十分钟开议
四 三读
1.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九日下午四点钟开议
2.宣统二年十二月初十日下午二点钟开议
第五部分 钦定大清刑律
1.著将新刑律总则、分则暨暂行章程先为颁布以备实行谕
1.资政院为议决新刑律总则缮单会陈请旨裁夺折
2.宪政编查馆为新刑律分则并暂行章程未经资政院议决应否遵限颁布缮具清单请旨办理折
3.宪政编查馆奏刑律黄册缮写告竣装潢进呈折(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911年4月20日)
三 钦定大清刑律
1.目录
2.《大清刑律》服制图
3.《大清刑律》服制
4.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