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1 1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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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和原则
一、背景
二、意义
三、原则
第二章 《规定》内容介绍
第一节 《规定》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第二节 《规定》正文内容释义及特色
第三节 《规定》附表内容及特色
第三章 档案鉴定与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一节 档案鉴定概述
第二节 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节 档案鉴定标准
第四章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准备
第一节 前期准备
第二节 职能分析与调研
第五章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
第一节 文件起草
第二节 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第三节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
第四节 征求意见、签发和报审
第五节 贯彻与动态管理
第六章 业务指导与审查
第一节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审查工作
第二节 集团型企业总部对下属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审查
第三节 审查要点
第七章 问题解答
1.《规定》与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2.《规定》第二条对文件材料的定义中为什么没有企业设立、变更、解散等反映企业本身变化过程的关键词?
3.《规定》中的“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如何界定,哪些是“有关机关”,哪些属“上级主管单位”?
4.《规定》中“中介机构”是指哪些机构?
5.《规定》第八、九条中的“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是指哪些企业和机构,如何界定?
6.如何理解《规定》中的“企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与“服务”如何界定?
7.如何理解《规定》第十七条“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什么样的变化是较大变化,时间是多长?
8.《规定》明确了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要求,而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编制过程中是否需要报审?
9.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否不经审查同意,只进行备案?
10.如何理解“管理类档案”一词,它是否意味着在企业十大类外又新定义了一个档案大类?
11.为什么《规定》中的保管期限表只列出了管理类的,其他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是否可以不编制,如需编制,参照和依据什么?
12.为什么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中包括了建设项目和产品生产、科研开发等内容?
13.管理类以外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如何制定?
14.企业可否不按照“永久、定期(30年、10年)”设定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15.企业已按三分法(永久、长期、短期)划分保管期限的档案是否需要重新按照标时制划定保管期限?
16.合同会签单是否属于归档范围?
17.办公自动化形成的文件正本和定稿一样时可否不存定稿?
18.有的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无《规定》条款和附表中所列的文件材料,是否意味着企业文件工作不规范,是否需要按此内容形成?
19.事业单位是否可执行《规定》?
20.国家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尽一致时应如何执行?
附录
附录A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附录B 国家档案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附录C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按部门)(草案)
附录D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按职能)(草案)
附录E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草案)
附录F 企业产品生产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G 企业科研开发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H 企业项目建设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I 企业设备仪器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J 企业会计业务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K 企业职工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
附录L 金融业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